左传 · 庄公 · 庄公十六年

周 · 左丘明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秋,荆伐郑。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邾子克卒。 【传】十六年夏,诸侯伐郑,宋故也。 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秋,楚伐郑,及栎,为不礼故也。 郑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九月,杀公子阏,刖强锄。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 君子谓:「强锄不能卫其足。」 冬,同盟于幽,郑成也。 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 初,晋武公伐夷,执夷诡诸。蒍国请而免之。既而弗报。故子国作乱,谓晋人曰:「与我伐夷而取其地。」遂以晋师伐夷,杀夷诡诸。周公忌父出奔虢。惠王立而复之。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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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僖伯谏观鱼

左
左丘明
周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左传 · 桓公 · 桓公八年

左
左丘明
周
【经】八年春正月己卯,烝。天王使家父来聘。夏五月丁丑,烝秋,伐邾。冬十月,雨雪。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传】八年春,灭翼。 随少师有宠。楚斗伯比曰:「可矣。仇有衅,不可失也。」 夏,楚子合诸侯于沈鹿。黄、随不会,使薳章让黄。楚子伐随,军于汉、淮之间。 季梁请下之:「弗许而后战,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师谓随侯曰:「必速战。不然,将失楚师。」随侯御之,望楚师。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从。战于速杞,随师败绩。随侯逸,斗丹获其戎车,与其戎右少师。 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斗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