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二十一首 刘 刘基 明 野马不豢食,疆受组与羁。 低头衡轨下,各自东西驰。 秦人任法令,斩艾尊君师。 六合始一家,恩爱巳乖离。 一旦山东客,揭竿以为旗。 叫呼骊山徒,天下响应之。 素车拜轵道,谁复为嗟咨。
窃糟 刘 刘基 明 客有好佛者,每与人论道理,必以其说驾之,欣欣然自以为独得焉。郁离子谓之曰:“昔者,鲁人不能为酒,惟中山之人善酿千日之酒。鲁人求其方,弗得。有仕于中山者,主酒家,取其糟归以鲁酒渍之,谓人曰‘中山之酒也。’鲁人饮之,皆以为中山之酒也。 一日,酒家之主者来,闻有酒,索而饮之,吐而笑曰:‘是余之糟液也。’今子以佛夸予,可也;吾恐真佛之笑子窃其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