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八卷 · 离娄下 · 第三十三节

周 · 孟子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闲,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良人:丈夫。 蚤:通“早”。施(yǐ):通“迤”,逶迤行进。 墦(fán):坟墓。 讪(shàn):讥刺,毁谤。相:相向,相与。 施施:喜悦自得的样子。 几希:很稀少。

相关推荐

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节

孟
孟子
周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四节

孟
孟子
周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