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六 王 王守仁 明 问:“‘逝者如斯’,是说自家心性活泼泼地否?” 先生曰:“然。须要时时用致良知的功夫,方才活泼泼地,方才与他川水一般。若须臾间断,便与天地不相似。此是学问极至处,圣人也只如此。”
杂诗三首 其三 (赴谪诗。正德丁卯年赴谪贵阳龙场驿作) 王 王守仁 明 羊肠亦坦道,太虚何阴晴? 灯窗玩古《易》,欣然获我情。 起舞还再拜,圣训垂明明。 拜舞讵逾节,顿忘乐所形。 敛衽复端坐,玄思窥沉溟。 寒根固生意,息灰抱阳精。 冲漠际无极,列宿罗青冥。 夜深向晦息,始闻风雨声。
传习录 · 卷上 · 徐爱录 · 门人徐爱录 · 十四 王 王守仁 明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诫。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宣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