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二十七 王 王守仁 明 朱本思问:“人有虚灵,方有良知。若草、木、瓦、石之类,亦有良知否?” 先生曰: “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风、雨、露、雷、日、月、星、辰、禽、兽、草、木、山、川、土、石,与人原是一体。故五谷、禽兽之类皆可以养人,药石之类皆可以疗疾,只为同此一气,故能相通耳。”
传习录 · 卷上 · 徐爱录 · 门人徐爱录 · 八 王 王守仁 明 又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
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以方录 · 十九 王 王守仁 明 “夫子说‘性相近’,即孟子说‘性善’,不可专在气质上说。若说气质,如刚与柔对,如何相近得?惟性善则同耳。人生初时善,原是同的,但刚的习于善则为刚善,习于恶则为刚恶;柔的习于善则为柔善,习于恶则为柔恶,便日相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