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雍诗

· 班固
乃流辟雍,辟雍汤汤。 圣皇莅止,造舟为梁。 皤皤国老,乃父乃兄。 抑抑威仪,孝友光明。 于赫太上,示我汉行。 洪化惟神,永观厥成。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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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 传 ·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班固
淮南厉王长,高帝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帝八年,从东垣过赵,赵王献美人,厉王母也,幸,有身。赵王不敢内宫,为筑外宫舍之。及贯高等谋反事觉,并逮治王,尽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厉王母亦系,告吏曰:“日得幸上,有子。”吏以闻,上方怒赵,未及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吕后妒,不肯白,辟阳侯不强争。厉王母已生厉生,恚,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悔,令吕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真定,厉王母家县也。 十一年,淮南王布反,上自将击灭布,即立子长为淮南子。王早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然常心怨辟阳侯,不敢发。及孝文初即位,自以为最亲,骄蹇,数不奉法。上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从上入苑猎,与上同辇,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扛鼎,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椎椎之,命从者刑之。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赵时事,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报母之仇,伏阙下请罪。”文帝伤其志,为亲故不治,赦之。 当是时,自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厉王以此归国益恣,不用汉法,出入警跸,称制,自作法令,数上书不逊顺。文帝重自切责之。时帝舅薄昭为将军,尊重,上令昭予厉王书谏数之,曰: 窃闻大王刚直而勇,慈惠而厚,贞信多断,是天以圣人之资奉大王也甚盛,不可不察。今大王所行,不称天资。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大王不肯。皇帝卒易之,使大王得三县之实,甚厚。大王以未尝与皇帝相见,求入朝见,未毕昆弟之欢,而杀列侯以自为名。皇帝不使吏与其间,赦大王,甚厚。汉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骫天下正法而许大王,甚厚。大王欲属国为布衣,守冢真定。皇帝不许,使大王毋失南面之尊,甚厚。大王宜日夜奉法度,修贡职,以称皇帝之厚德,今乃轻言恣行,以负谤于天下,甚非计也。 夫大王以千里为宅居,以万民为臣妾,此高皇帝之厚德也。高帝蒙霜露,沫风雨,赴矢石,野战攻城,身被创痍,以为子孙成万世之业,艰难危苦甚矣,大王不思先帝之艰苦,日夜怵惕,修身正行,养牺牲,丰洁粢盛,奉祭祀,以无忘先帝之功德,而欲属国为布衣,甚过。且夫贪让国土之名,轻废先帝之业,不可以言孝。父为之基,而不能守,不贤。不求守长陵,而求之真定,先母后父,不谊。数逆天子之令,不顺。言节行以高兄,无礼。幸臣有罪,大者立断,小者肉刑,不仁。贵布衣一剑之任,贱王侯之位,不知。不好学问大道,触情忘行,不祥。此八者,危亡之路也,而大王行之,弃南面之位,奋诸、贲之勇,常出入危亡之路,臣之所见,高皇帝之神必不庙食于大王之手,明白。 昔者,周公诛管叔,放蔡叔,以安周;齐桓杀其弟,以反国;秦始皇杀两弟,迁其母,以安秦;顷王亡代,高帝夺之国,以便事;济北举兵,皇帝诛之,以安汉。故周、齐行之于古,秦、汉用之于今,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国便事,而欲以亲戚之意望于太上,不可得也。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其在王所,吏主者坐。今诸侯子为吏者,御史主;为军吏者,中尉主;客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诸从蛮夷来归谊及以亡名数自占者,内史县令主。相欲委下吏,无与其祸,不可得也。王若不改,汉系大王邸,论相以下,为之奈何?夫堕父大业,退为布衣所哀,幸臣皆伏法而诛,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甚为大王不取也。 宜急改操易行,上书谢罪,曰:“臣不幸早失先帝,少孤,吕氏之世,未尝忘死。陛下即位,臣怙恩德骄盈,行多不轨。追念罪过,恐惧,伏地待诛不敢起。”皇帝闻之必喜。大王昆弟欢欣于上,群臣皆得延寿于上;上下得宜,海内常安。愿孰计而疾行之。行之有疑,祸如发矢,不可追已。 王得书不说。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辇车四十乘反谷口,令人使闽越、匈奴。事觉,治之,乃使使召淮南王。 王至长安,丞相张苍,典客冯敬行御史大夫事,与宗正、廷尉杂奏:“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无度,为黄屋盖拟天子,擅为法令,不用法令。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为丞相,收聚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为居,为治家室,赐与财物、爵禄、田宅,爵或至关内侯,奉以二千石所当得。大夫但、士伍开章等七十人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欲以危宗庙社稷,谋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事觉,长安尉奇等往捕开章,长匿不予,与故中尉蕳忌谋,杀以闭口,为棺椁衣衾,葬之肥陵,谩吏曰‘不知安在’。又阳聚土,树表其上曰‘开章死,葬此下’。及长身自贼杀无罪者一人;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为亡命弃市诈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无告劾系治城旦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春以下五十八人;赐人爵关内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长病,陛下心忧之,使使者赐枣脯,长不肯见拜使者。南海民处庐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击之。陛下遣使者赍帛五千匹,以赐吏卒劳苦者。长不欲受赐,谩曰‘无劳苦者’。南海王织上书献璧帛皇帝,忌擅燔其书,不以闻。吏请召治忌,长不遣,谩曰‘忌病’。长所犯不轨,当弃市,臣请论如法”。 制曰:“朕不忍置法于王,其与列侯、吏二千石议。”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宜论如法。”制曰:“其赦长死罪,废勿王。”有司奏:“请处蜀严道邛邮,遣其子、子母从居,县为筑盖家室,皆日三食,给薪菜盐炊食器席蓐。”制曰:’食长,给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材人得幸者十人从居。”于是尽诛所与谋者。乃遣长,载以辎车,令县次传。 爰盎谏曰:“上素骄淮南王,不为置严相傅,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雾露病死,陛下有杀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令复之。”淮南王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以骄不闻过,故至此。”乃不食而死。县传者不敢发车封。至雍,雍令发之,以死闻。上悲哭,谓爰盎曰:“吾不从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淮南王不可奈何,愿陛下自宽。”上曰:“为之奈何?”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诸县传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皆弃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置守冢三十家。 孝文八年,怜淮南王,王有子四人,年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城侯。 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春。兄弟二人,不相容!”上闻之曰,昔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为我贪淮南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如诸侯仪。 十六年,上怜淮南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夭,乃徙淮南王喜复王故城阳,而立厉王三子王淮南故地,三分之: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东城侯良前薨,无后。 孝景三年,吴、楚七国反,吴使者至淮南,王欲发兵应之。其相曰:“王必欲应吴,臣愿为将。”王乃属之。相已将兵,因城守,不听王而为汉。汉亦使曲城侯将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吴使者至庐江,庐江王不应,而往来使越;至衡山,衡山王坚守无二心。孝景四年,吴、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为卢信,乃劳苦之曰:“南方卑湿。”徙王王于济北以褒之。及薨,遂赐谥为贞王。庐江王以边越,数使使相交,徙为衡山王,王江北。 淮南王安为人好书,鼓琴,不喜戈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时武帝方好艺文,以安属为诸父,辩博善为文辞,甚尊重之。每为报书及赐,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新出,上爱秘之。使为《离骚传》,旦受诏,日食时上。又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每宴见,谈说得失及方技赋颂,昏莫然后罢。 安初入朝,雅善太尉武安侯,武安侯迎之霸上,与语曰:“方今上无太子,王亲高皇帝孙,行仁义,天下莫不闻。宫车一日晏驾,非王尚谁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遗武安侯宝赂。其群臣宾客,江淮间多轻薄,以厉王迁死感激安。建元六年,彗星见,淮南王心怪之。或说王曰:“先吴军时,彗星出,长数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竟天,天下兵当大起。”王心以为上无太子,天下有变,诸侯并争,愈益治攻战具,积金钱赂遗郡国。游士妄作妖言阿谀王,王喜,多赐予之。 王有女陵,彗有口。王爱陵,多予金钱,为中诇长安,约结上左右。元朔二年,上赐淮南王几杖,不朝。后荼爱幸,生子迁为太子,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王谋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内泄事,乃与太子谋,令诈不爱,三月不同席。王阳怒太子,闭使与妃同内,终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书谢归之。后荼、太子迁及女陵擅国权,夺民田宅,妄致系人。 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召与戏,被壹再辞让,误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长安,被即愿奋击匈奴。太子数恶被,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后。元朔五年,被遂亡之长安,上书自明。事下廷尉、河南。河南治,逮淮南太子,王、王后计欲毋遣太子,遂发兵。计未定,犹与十余日。会有诏即讯太子。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劾不敬。王请相,相不听。王使人上书告相,事下廷尉治。从迹连王,王使人候司。汉公卿请逮捕治王,王恐,欲发兵。太子迁谋曰:“汉使即逮王,令人衣卫士衣,持戟居王旁,有非是者,即刺杀之,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乃举兵,未晚也。”是时上不许公卿,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王视汉中尉颜色和,问斥雷被事耳,自度无何,不发。中尉还,以闻。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雍阏求奋击匈奴者雷被等,格明诏,当弃市。”诏不许。请废勿王,上不许。请削五县,可二县。使中尉宏赦其罪,罚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闻公卿请诛之,未知得削地,闻汉使来,恐其捕之,乃与太子谋如前计。中尉至,即贺王,王以故不发。其后自伤曰:“吉行仁义见削地,寡人甚耻之。”为反谋益甚。诸使者道长安来,为妄言,言上无男,即喜:言汉廷治,有男,即怒,以为妄言,非也。 日夜与左吴等按舆地图,部署兵所从入。王曰:“上无太子,宫车即晏驾,大臣必征胶东王,不即常山王,诸侯并争,吾可以无备乎!且吾高帝孙,亲行仁义,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万世之后,吾宁能北面事竖子乎!” 王有孽子不害,最长,王不爱,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不害子建,材高有气,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时,诸侯皆得分子弟为侯,淮南王有两子,一子为太子,而建父不得为侯。阴结交,欲害太子,以其父代之。太子知之,数捕系笞建。建具知太子之欲谋杀汉中尉,即使所善寿春严正上书天子曰:“毒药苦口利病,忠言逆耳利行。今淮南王孙建材能高,淮南王后荼、荼子迁常疾害建。建父不害无罪,擅数系,欲杀之。今建在,可征问,具知淮南王阴事。”书既闻,上以其事下廷尉、河南治。是岁元朔六年也。故辟阳侯孙审卿善丞相公孙弘,怨淮南厉王杀其大父,阴求淮南事而扌冓之于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深探其狱。河南治建,辞引太子及党与。 初,王数以举兵谋问伍被,被常谏之,以吴、楚七国为效。王引陈胜、吴广,被复言形势不同,必败亡。及建见治,王恐国阴事泄,欲发,复问被,被为言发兵权变。语在《被传》。于是王锐欲发,乃令官奴入宫中,作皇帝玺,丞相、御史大夫、将军、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汉使节法冠。欲如伍被计,使人为得罪而西,事大将军、丞相;一日发兵,即刺大将军卫青,而说丞相弘下之,如发蒙耳。欲发国中兵,恐相、二千石不听,王乃与伍被谋,为失火宫中,相、二千石救火,因杀之。又欲令人衣求盗衣,持羽檄从南方来,呼言曰“南越兵入”,欲因以发兵。乃使人之庐江、会稽为求盗,未决。 廷尉以建辞连太子迁闻,上遣廷尉监与淮南中尉逮捕太子。至,淮南王闻,与太子谋召相、二千石,欲杀而发兵。召相,相至;内史以出为解。中尉曰:“臣受诏使,不得见王。”王念独杀相而内史、中尉不来,无益也,即罢相。计犹与未决。太子念所坐者谋杀汉中尉,所与谋杀者已死,以为口绝,及谓王曰:“群臣可用者皆前系,今无足与举事者。王以非时发,恐无功,臣愿会逮。”王亦愈欲休,即许太子。太子自刑,不殊。伍被自诣吏,具告与淮南王谋反。吏因捕太子、王后,围王宫,尽捕王宾客在国中者,索得反具以闻。上下公卿治,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 衡山王赐,淮南王弟,当坐收。有司请逮捕衡山王,上曰:“诸侯各以其国为本,不当相坐。与诸侯王列侯议。”赵王彭祖、列侯让等四十三人皆曰:“淮南王安大逆无道,谋反明白,当伏诛。”胶西王端议曰:“安废法度,行邪辟,有诈伪心,以乱天下,营惑百姓,背畔宗庙,妄作妖言。《春秋》曰‘臣毋将,将而诛’。安罪重于将,谋反形已定。臣端所见其书印图及它逆亡道事验明白,当伏法。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皆当免,削爵为士伍,毋得官为吏。其非吏,它赎死金二斤八两,以章安之罪,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复有邪僻背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汤等以闻,上使宗正以符节治王。未至,安自刑杀。后、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国除为九江郡。 衡山王赐后乘舒生子三人,长男爽为太子,次女无采,少男孝。姬徐来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淮南、衡山相责望礼节,间不相能。衡山王闻淮南王作为畔逆具,亦心结宾客以应之,恐为所并。元光六年入朝,谒者卫庆有方术,欲上书事天子,王怒,故劾庆死罪,强榜服之。内史以为非是,却其狱。王使人上书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又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有司请逮治衡山王,上不许,为置吏二百石以上。衡山王以此恚,与奚慈、张广昌谋,求能为兵法候星气者,日夜纵臾王谋反事。 后乘舒死,立徐来为后,厥姬俱幸。两人相妒。厥姬乃恶徐来于太子,曰:“徐来使婢蛊杀太子母。”太子心怨徐来。徐来兄至衡山,太子与饮,以刃刑伤之。后以此怨太子,数恶之于王。女弟无采嫁,弃归,与客奸。太子数以数让之,无采怒,不与太子通。后闻之,即善遇无采及孝。孝少失母,附后,后以计爱之,与共毁太子,王以故数系笞太子。元朔四年中,人有贼伤后假母者,王疑太子使人伤之,笞太子。后王病,太子时称病不侍。孝、无采恶太子:“实不病,自言,有喜色。”王于是大怒,欲废太子而立弟孝。后知王决废太子,又欲并废孝。后有侍者善舞,王幸之,后欲令与孝乱以污之,欲并废二子而以己子广代之。太子知之,念后数恶己无已时,欲与乱以止其口。后饮太子,太子前为寿,因据后股求与卧。后怒,以告王。王乃召,欲缚笞之。太子知王常欲废己而立孝,乃谓王曰:“孝与王御者奸,无采与奴奸,王强食,请上书。”即背王去。王使人止之,莫能禁,王乃自追捕太子。太子妄恶言,王械系宫中。 孝日益以亲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号曰将军,令居外家,多给金钱;招致宾客。宾客来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计,皆将养劝之。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枚赫、陈喜作輣车锻矢,刻天子玺,将、相、军吏印。王日夜求壮士如周丘等,数称引吴、楚反时计画约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国,以为淮南已西,发兵定江淮间而有之,望如是。 元朔五年秋,当朝,六年,过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语,除前隙,约束反具。衡山王即上书谢病,上赐不朝。乃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立孝为太子。爽闻,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言衡山王与子谋逆,言孝作兵车锻矢,与王御者奸。至长安未及上书,即吏捕赢,以淮南事系。王闻之,恐其言国阴事,即上书告太子,以为不道。事下沛郡治。 元狩元年冬,有司求捕与淮南王谋反者,得陈喜于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反,恐其发之,闻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即先自告所与谋反者枚赫、陈喜等。廷尉治,事验,请逮捕衡山王治。上曰:“勿捕。”遣中尉安、大行息即问王,王具以情实对。吏皆围王宫守之。中尉、大行还,以闻。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王闻,即自杀。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孝坐与王御婢奸,乃后徐来坐蛊前后乘舒,及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皆弃市。诸坐与王谋反者皆诛。国除为郡。 济北贞王勃者,景帝四年徙。徙二年,因前王衡山,凡十四年薨。子式王胡嗣,五十四年薨。子宽嗣。十二年,宽坐与父式王后光、姬孝儿奸,悖人伦,又祠祭祝诅上,有司请诛。上遣大鸿胪利召王,王以刃自刭死。国除为北安县,属泰山郡。 赞曰:《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亲为骨肉,疆土千里,列在诸侯,不务遵蕃臣职,以丞辅天子,而剸怀邪辟之计,谋为畔逆,仍父子再亡国,各不终其身。此非独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渐靡使然。夫荆楚剽轻,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

幽通赋

班固
系高顼之玄胄兮,氏中叶之炳灵。 飖颽风而蝉蜕兮,雄朔野以扬声。 皇十纪而鸿渐兮,有羽仪于上京。 巨滔天而泯夏兮,考遘愍以行谣。 终保己而贻则兮,里上仁之所庐。 懿前烈之纯淑兮,穷与达其必济。 咨孤蒙之眇眇兮,将圮绝而罔阶。 岂余身之足殉兮,违世业之可怀。 靖潜处以永思兮,经日月而弥远。 匪党人之敢拾兮,庶斯言之不玷。 魂茕茕与神交兮,精诚发于宵寐。 梦登山而迥眺兮,觌幽人之仿佛。 揽葛藟而授余兮,眷峻谷曰勿坠。 吻昕寤而仰思兮,心蒙蒙犹未察。 黄神邈而靡质兮,仪遗谶以臆对。 曰乘高而遌神兮,道遐通而不迷。 葛绵绵于樛木兮,咏南风以为绥。 盖惴惴之临深兮,乃二雅之所祗。 既讯尔以吉象兮,又申之以炯戒。 盍孟晋以迨群兮,辰倏忽其不再。 承灵训其虚徐兮,伫盘桓而且俟。 惟天地之无穷兮,鲜生民之晦在。 纷屯邅与蹇连兮,何艰多而智寡。 上圣迕而后拔兮,虽群黎之所御。 昔卫叔之御昆兮,昆为寇而丧予。 管弯弧欲毙仇兮,仇作后而成己。 变化故而相诡兮,孰云预其终始! 雍造怨而先赏兮,丁繇惠而被戮。 栗取吊于逌吉兮,王膺庆于所戚。 叛回穴其若兹兮,北叟颇识其倚伏。 单治里而外凋兮,张修襮而内逼。 聿中龢为庶几兮,颜与冉又不得。 溺招路以从己兮,谓孔氏犹未可。 安慆慆而不萉兮,卒陨身乎世祸。 游圣门而靡救兮,虽覆醢其何补? 固行行其必凶兮,免盗乱为赖道。 形气发于根柢兮,柯叶汇而零茂。 恐魍魉之责景兮,羌未得其云已。 黎淳耀于高辛兮,芈强大于南汜。 嬴取威于伯仪兮,姜本支乎三趾。 既仁得其信然兮,仰天路而同轨。 东邻虐而歼仁兮,王合位乎三五。 戎女烈而丧孝兮,伯徂归于龙虎。 发还师以成命兮,重醉行而自耦。 震鳞漦于夏庭兮,匝三正而灭姬。 巽羽化于宣宫兮,弥五辟而成灾。 道修长而世短兮,敻冥默而不周。 胥仍物而鬼诹兮,乃穷宙而达幽。 妫巢姜于孺筮兮,旦算祀于契龟。 宣曹兴败于下梦兮,鲁卫名谥于铭谣。 妣聆呱而劾石兮,许相理而鞫条。 道混成而自然兮,术同原而分流。 神先心以定命兮,命随行以消息。 斡流迁其不济兮,故遭罹而嬴缩。 三栾同于一体兮,虽移易而不忒。 洞参差其纷错兮,斯众兆之所惑。 周贾荡而贡愤兮,齐死生与祸福。 抗爽言以矫情兮,信畏牺而忌鵩。 所贵圣人至论兮,顺天性而断谊。 物有欲而不居兮,亦有恶而不避。 守孔约而不贰兮,乃輶德而无累。 三仁殊于一致兮,夷惠舛而齐声。 木偃息以蕃魏兮,申重茧以存荆。 纪焚躬以卫上兮,皓颐志而弗倾。 侯草木之区别兮,苟能实其必荣。 要没世而不朽兮,乃先民之所程。 观天网之纮覆兮,实棐谌而相训。 谟先圣之大猷兮,亦邻德而助信。 虞韶美而仪凤兮,孔忘味于千载。 素文信而厎麟兮,汉宾祚于异代。 精通灵而感物兮,神动气而入微。 养流睇而猿号兮,李虎发而石开。 非精诚其焉通兮,苟无实其孰信? 操末技犹必然兮,矧耽躬于道真。 登孔昊而上下兮,纬群龙之所经。 朝贞观而夕化兮,犹喧己而遗形。 若胤彭而偕老兮,诉来哲而通情。 乱曰: 天造草昧,立性命兮。 复心弘道,惟圣贤兮。 浑元运物,流不处兮。 保身遗名,民之表兮。 舍生取谊,以道用兮。 忧伤夭物,忝莫痛兮。 皓尔太素,曷渝色兮。 尚越其几,沦神域兮。

汉书 · 表 · 古今人表

班固
自书契之作,先民可得而闻者,经传所称,唐、虞以上,帝王有号谥。辅佐不可得而称矣,而诸子颇言之,虽不考虖孔氏,然犹著在篇籍,归乎显善昭恶,劝戒后人,故博采焉。孔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又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未知,焉得仁?”“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因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又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传曰:譬如尧、舜,禹、稷、卨与之为善则行,鮌、讠雚兜欲与为恶则诛。可与为善,不可与为恶,是谓上智。桀、纣,龙逢、比干欲与之为善则诛,于莘、崇侯与之为恶则行。可与为恶,不可与为善,是谓下愚。齐桓公,管仲相之则霸,竖貂辅之则乱。可与为善,可与为恶,是谓中人。因兹以列九等之序,究极经传,继世相次,总备古今之略要云。【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