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缓徵浙江本年正供诗以纪事 弘 弘历 清 越角连吴根,被灾大都似。 吴吏陈备悉,越牧或讳饰。 所以蠲赈惠,遂因异倍蓰。 徐察知其然,补救原同视。 兹闻蚕麦歉,益切饥溺已。 蠲租及截漕,次第施行矣。 缓徵逮本年,例外苏疮痏。 絜矩有常经,念此宁忘彼。 申命诏吴中,民瘼虚心揣。 其有灾重区,于越恩一体。 致和已愧之,拯灾可更委。 颙望九秋登,元气复闾里。
励志诗 弘 弘历 清 皇考勤民瘼,明纶戒大吏。 灾伤孰敢隐,蠲赈广储备。 江南称水乡,霖潦每易致。 十三年之间,百四十万赐。 试较古救灾,有过无不至。 眇予奉家法,屯膏惧非义。 十八年所赈,过先二十倍。 灾多赈以多,调幕惟增愧。 或云民习骄,或云官示惠。 胥非我所知,所知痌瘝意。 损上斯益下,卦爻义昭示。 所全良必众,永言励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