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 王 王安石 宋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 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 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 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 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 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 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 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新田诗 王 王安石 宋 离离新田,其下流水。 孰知其初,灌莽千里。 其南背江,其北逾淮。 父抱子扶,十百其来。 其来仆仆,镘我新屋。 赵侯劬之,作者不饥。 岁仍大熟,饱及鸡鹜。 僦船与车,四鄙出谷。 今游者处,昔止者流。 维昔牧我,不如今侯。 侯来适野,不有观者。 税于水滨,问我鳏寡。 侯其归矣,三岁于兹。 谁能止侯,我往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