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长庆集》序

唐·元稹
《白氏长庆集》者,太原人白居易之所作,居易字乐天。乐天始言,试指「之」、「无」二字,能不误。始即言,读书勤敏,与他儿异。五六岁识声韵,十五志诗赋,二十七举进士。贞元末,进士尚驰竞,不尚文,就中六籍尤摈落。礼部侍郎高郢始用经艺为进退,乐天一举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习相近远》、《求元珠》、《斩白蛇剑》等赋,洎百节判,新进士竞相传于京师矣。会宪宗皇帝册召天下士,乐天对诏称旨,又登甲科。未几,入翰林掌制诰,比比上书言得失,因为《喜雨诗》、《秦中吟》等数十章,指言天下事,时人比之《风》《骚》焉。 予始与乐天同校祕书,前后多以诗章相赠答。会予谴掾江陵,乐天犹在翰林,寄予百韵律诗及杂体,前后数十章。是后各佐江、通,复相酬寄。巴、蜀、江、楚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倣效,竞作新词,自谓为「元和诗」,而乐天《秦中吟》《贺雨》《讽谕》《闲适》等篇,时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堠、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衒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苟求自售。杂乱闲厕,无可奈何。予尝于平水市中,见村校诸童,竞习歌咏,召而问之,皆对曰:「先生教我乐天、微之诗。」固亦不知予之为微之也。又鸡林贾人求市颇切,自云本国宰相每以一金换一篇,其甚伪者,宰相辄能辨别之。自篇章已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 长庆四年,乐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诏还,予时刺郡会稽,因得尽徵其文,手自排缵,成五十卷,凡二千二百五十一首。前辈多以「前集」,「中集」为名,予以为国家改元长庆,讫于是,因号曰《白氏长庆集》。大凡人之文各有所长,乐天之长,可以为多矣。夫讽谕之诗长于激,闲适之诗长于遣,感伤之诗长于切,五字律诗百言而上长于赡,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长于情,赋、赞、箴、戒之类长于当,碑、记、叙、事、制诰长于实,启、奏、表、状长于直,书、檄、词、策、剖判长于尽。总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至于乐天之官秩景行,与予之交分浅深,非叙文之要也,故不书。长庆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
文唐

注释

能不误:下自注:「具乐天与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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