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直录 · 十三 王 王守仁 明 “文公‘格物’之说,只是少头脑。如所谓‘察之于念虑之微’,此一句不该与‘求之文字之中,验之于事为之著,索之讲论之际’混作一例看,是无轻重也。”
传习录 · 卷下 · 右南大吉录 · 教约 · 五 王 王守仁 明 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书诵书,次习礼或作课仿,次复诵书、讲书,次歌诗。凡习礼歌诗之数,皆所以常存童子之心,使其乐习不倦,而无暇及于邪僻。教者知此,则知所施矣。虽然,此其大略也,“神而明之,则存乎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