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八记 · 其六 · 石渠记

· 柳宗元
自渴西南行,不能百步,得石渠,民桥其上。有泉幽幽然,其鸣乍大乍细。渠之广或咫尺或倍尺,其长可十许步。其流抵大石,伏出其下。逾石而往,有石泓,昌蒲被之,青藓环周。又折西行,旁陷岩石下,北堕小潭。潭幅员减百尺,清深多鯈鱼。又北曲行纡馀,睨若无穷,然卒入于渴。其侧皆诡石怪木,奇卉美箭,可列坐而休焉。风摇其巅,韵动崖谷。视之既静,其听始远。予从州牧得之,揽去翳朽,决疏土石,既崇而焚,既酾而盈。惜其未始有传焉者,故累记其所属,遗之其人,书之其阳,俾后好事者求之得以易。元和七年正月八日,蠲渠至大石。十月十九日,逾石得石泓小潭。渠之美于是始穷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渴:指袁家渴(一条溪水的名字)。 桥:架桥。 幽幽然:流水幽静的样子。 乍:连词,或者。 或:有时。 咫(zhǐ)尺:比喻很近的距离,古代称八寸为咫。 倍尺:二尺。 逾:越过。 泓(hóng):深潭,水深而广。 被:通“披”,覆盖。 藓:苔藓。 堕:落,流。 纡(yū)馀:曲折伸延。纡,弯曲。馀,通“徐”。 卒:最终 箭:小竹。 休:休息。 酾(shī):分流、疏导。 遗:留给 蠲(juān):古同“涓”,清洁。

赏析

明·茅坤:清冽。 清·常安:到处不肯放过,古人用心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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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区寄传

柳宗元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柳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