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上 · 徐爱录 · 门人徐爱录 · 一

· 王守仁
爱问:“‘在亲民’,朱子谓当作新民。后章‘作新民’之文似亦有据。先生以为宜从旧本‘作亲民’,亦有所据否”?先生曰:“‘作新民’之‘新’,是自新之民,与‘在新民’之‘新’不同。此岂足为据?‘作’字却与‘亲’字相对。然非‘亲’字义。下面治国平天下处,皆于‘新’字无发明。如云‘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如保赤子’。‘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之类’。皆是‘亲’字意。‘亲民’犹孟子‘亲亲仁民’之谓。亲之即仁之也。百姓不亲,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所以亲之也。尧典‘克明峻德’便是‘明明德’。‘以亲九族’,至‘平章协和’,便是‘亲民’,便是‘明明德于天下’。又如孔子言‘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便是‘明明德’。‘安百姓’便是‘亲民’。说亲民便是兼教养意。说新民便觉偏了”。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大学》正文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朱熹认为“今云亲民者,以文意推之则无理。新民云者,以传文考之则有据”,因此改“亲民”作“新民”。后章指《大学》下文有“《康诰》曰:‘作新民。’” 《孟子·尽心上》:“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书经·舜典》第四节:“帝曰:‘契,汝作司徒,敬敷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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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 · 卷上 · 徐爱录 · 门人徐爱录 · 十四

王守仁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诫。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宣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