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被盗芷公书来慰问并录示逸叟诗书此奉答 郑 郑国藩 清 三月十二日,喜得芷公书。 末附逸叟什,为我遭盗吁。 我盗犹有道,不掠衣与襦。 但取阿堵物,迹与叟盗殊。 叟劫同洗髓,竭泽苦鱼无。 我劫只此耳,幸未罄吾庐。 贤宰法如山,捕得即骈诛。 军法安可玩,巧托适自愚。 刑乱用重典,止辟自良图。 所伤性命重,盗岂异发肤。 坐此非分财,竟丧七尺躯。 报赃诚过计,二百亦区区。 既往不可咎,终夜目长盱。
丁巳八月陈芷云邮示五十自寿诗索和爰成四首奉寄 其二 郑 郑国藩 清 解组渊明久倦游,琵琶听唱旧江州。 避人地辟烟三径,乐圣杯衔月一楼。 削木曾期公冶对,著书未许子虚侔。 秋深南极星增烂,照遍归云阁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