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被盗芷公书来慰问并录示逸叟诗书此奉答 郑 郑国藩 清 三月十二日,喜得芷公书。 末附逸叟什,为我遭盗吁。 我盗犹有道,不掠衣与襦。 但取阿堵物,迹与叟盗殊。 叟劫同洗髓,竭泽苦鱼无。 我劫只此耳,幸未罄吾庐。 贤宰法如山,捕得即骈诛。 军法安可玩,巧托适自愚。 刑乱用重典,止辟自良图。 所伤性命重,盗岂异发肤。 坐此非分财,竟丧七尺躯。 报赃诚过计,二百亦区区。 既往不可咎,终夜目长盱。
题张母陈太恭人八十一冥寿 郑 郑国藩 清 庄叟戏作齐物论,彭夭殇寿滋疑问。由来有质难久存,修短畴能分尺寸。 世俗纷纷重引年,寿母先传鲁颂篇。舞彩介眉争继起,驻颜孰是大罗仙。 吾谓阴阳同一理,山丘华屋难异视。事亡如存孝子心,岂必古来真无死。 张君五云今达者,手捧桃觞称庆下。祝哽祝噎似生前,一曲南陔春无价。 忆昔封翁弃养时,簉室霜寒鬓未丝。画荻自传义方教,文苑循吏有初基。 自古艳传三不朽,没世无称圣所丑。死而犹有不死存,便是人间最上寿。 君不见孟母三迁子学成,千秋庙享尚馀荣。恒河沙数巾帼在,身后谁复识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