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 · 第二十一品 · 非说所说分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 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 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复次:这是连接前后文的关联词,表示“接着说”。 无所住:心不执著。 布施:梵文“檀那”,意译“布者,普也;施者,散也”,以自己的财物、福利施于别人。 色、声、香、味、触、法:这是佛教所谓“六尘”,也是“八识”中的前“六识”,即人的主观认识功能和作用的六个方面,由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产生。 四维:指四隅、四角,即东南、东北、西南、西北,这里说“四维、上下”,连上前面所说的东、南、西、北四方,就是佛教所谓“十方虚空”,概指全部宇宙。 如所教住:照我说的去“住”——降伏己心而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