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之水二首寄子侄老成 其二

· 韩愈
河之水,悠悠去。 我不如,水东注。 我有孤侄在海浦,三年不见兮使我心苦。 采蕨于山,缗鱼于渊。 我徂京师,不远其还。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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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于襄阳书

韩愈
七月三日,将仕郎守、国子四门博士韩愈,谨奉书尚书阁下: 士之能享大名显当世者,莫不有先达之士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前焉;士之能垂休光照后世者,亦莫不有后进之士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后焉。莫为之前,虽美而不彰;莫为之后,虽盛而不传。是二人者,未始不相须也,然而千百载乃一相遇焉;岂上之人无可援,下之人无可推欤?何其相须之殷,而相遇之疏也?其故在下之人负其能,不肯谄其上,上之人负其位,不肯顾其下,故高材多戚戚之穷,盛位无赫赫之光,是二人者之所为皆过也。未尝干之,不可谓上无其人;未尝求之,不可谓下无其人。愈之诵此言久矣,未尝敢以闻于人。 侧闻阁下抱不世之才,特立而独行,道方而事实,卷舒不随乎时,文武唯其所用,岂愈所谓其人哉?抑未闻后进之士,有遇知于左右,获礼于门下者,岂求之而未得耶?将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虽遇其人,未暇礼耶?何其宜闻而久不闻也!愈虽不才,其自处不敢后于恒人,阁下将求之而未得欤?古人有言:“请自隗始。”愈今者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阁下一朝之享而足也。如曰吾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虽遇其人,未暇礼焉,则非愈之所敢知也。世之龊龊者,既不足以语之,磊落奇伟之人,又不能听焉,则信乎命之穷也。 谨献旧所为文一十八首,如赐观览,亦足知其志之所存。愈恐惧再拜。

新修滕王阁记

韩愈
愈少时则闻江南多临观之美,而滕王阁独为第一,有瑰伟绝特之称;及得三王所为序、赋、记等,壮其文辞,益欲往一观而读之,以忘吾忧;系官于朝,愿莫之遂。十四年,以言事斥守揭阳,便道取疾以至海上,又不得过南昌而观所谓滕王阁者。其冬,以天子进大号,加恩区内,移刺袁州。袁于南昌为属邑,私喜幸自语,以为当得躬诣大府,受约束于下执事,及其无事且还,傥得一至其处,窃寄目偿所愿焉。至州之七月,诏以中书舍人太原王公为御史中丞,观察江南西道;洪、江、饶、虔、吉、信、抚、袁悉属治所。八州之人,前所不便及所愿欲而不得者,公至之日,皆罢行之。大者驿闻,小者立变,春生秋杀,阳开阴闭。令修于庭户数日之间,而人自得于湖山千里之外。吾虽欲出意见,论利害,听命于幕下,而吾州乃无一事可假而行者,又安得舍己所事以勤馆人?则滕王阁又无因而至焉矣! 其岁九月,人吏浃和,公与监军使燕于此阁,文武宾士皆与在席。酒半,合辞言曰:“此屋不修,且坏。前公为从事此邦,适理新之,公所为文,实书在壁;今三十年而公来为邦伯,适及期月,公又来燕于此,公乌得无情哉?”公应曰:“诺。”于是栋楹梁桷板槛之腐黑挠折者,盖瓦级砖之破缺者,赤白之漫漶不鲜者,治之则已;无侈前人,无废后观。 工既讫功,公以众饮,而以书命愈曰:“子其为我记之!”愈既以未得造观为叹,窃喜载名其上,词列三王之次,有荣耀焉;乃不辞而承公命。其江山之好,登望之乐,虽老矣,如获从公游,尚能为公赋之。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袁州刺史韩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