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三十八 · 志第二十八 · 州郡四

南北朝 · 沈约
益州刺史,汉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别见梁州,领郡二十九,县一百二十八,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晋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国,后复旧。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九百二,口六万八百七十六。成都令,汉旧县。郫令,汉旧县。 繁县令,汉旧县。 鞞县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曰牛鞞,属犍为,何志晋穆帝度此。永昌令,孝建二年,以侨户立。 广汉太守,汉高帝六年立。《晋太康地志》属梁州。领县六,户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去州陆六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雒县令,汉旧县。 什邡令,汉旧县。郪县令,汉旧县。新都令,汉旧县,晋武帝为王国,太康六年省为县。属广汉。阳泉令,蜀分绵竹立。 伍城令,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何志刘氏立。 巴西太守,谯周《巴记》,建安六年,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寓入蜀汉,晋武帝立,非也。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何志梁、益二州无此郡。领县九,户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 阆中令,汉旧县,属巴郡。 西充国令,《汉书地理志》,巴郡有充国县。《续汉郡国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阆中立充国县。二志不同。《晋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国,属巴西。 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六年,分充国为南充国。安汉令,旧县,属巴郡。汉昌令,和帝永元中立。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归化立。怀归令,徐志不注置立。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晋太康地志》刘氏分广汉立。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永初郡国》又有汉德、新兴,徐同。徐云,新兴,义熙九年立。汉德,旧县。案二汉并无汉德县,《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有,疑是刘氏所立。何益、梁二州无此郡。领县四,户三千三十四,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汉旧县,属广汉。梓潼令,汉旧县,属广汉。西浦令,徐志义熙九年立。万安令,徐志旧县。二汉、晋并无。 巴郡太守,秦立。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去州内水一千八百,陆五百,外水二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江州令,汉旧县。 临江令,汉旧县。垫江令,汉旧县,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枳令,汉旧县。 遂宁太守,《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立。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二十。巴兴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德阳令,前汉无,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广汉。 广汉令,汉旧县,属广汉。宁蜀郡复有此县,未知孰是。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江阳太守,刘璋分犍为立。中失本土,寄治武阳。领县四,户一千五百二十五,口八千二十七。江阳令,汉旧县,属犍为。绵水令。〔别见〕 汉安令。〔别见〕常安令,晋孝武立。 怀宁太守,秦、雍流民,晋安帝立。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一十五,口五千九百五十。寄治成都。始平令。〔别见〕 西平令,《永初郡国》直云西。何志故属天水,名西县。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宁蜀太守,《永初郡国》有而何无,徐云旧立。《永初郡国》及徐并有西垫江县,今无。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四十三。广汉令〔别见〕,遂宁郡复有此县。 广都令,汉旧县,属蜀郡。升迁令,《晋太康地志》属汶山。西乡令,本名南乡,属汉中,晋武太康三年更名。 越巂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故邛都国。何志无。领县八,户一千三百四十九。邛都令,汉旧县。新兴令,《永初郡国》有。 台登长,汉旧县。晋兴长,《永初郡国》有。会无长,汉旧县。卑水长,汉旧县。 定莋长,汉旧县。苏利长,汉县曰苏示,囗曰苏利。 汶山太守,《晋太康地志》汉武帝立,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刘氏又立。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七,口六千一百五。去州陆一百。去京都水一万。都安侯相,蜀立。 晏官令,何志魏平蜀立。《晋太康地志》无。 南阴平太守〔阴平郡别见〕,永嘉流寓来属,寄治苌阳。领县二。户一千二百四十,口七千五百九十七。阴平令。〔别见〕绵竹令,汉旧县,属广汉。 犍为太守,汉武帝建元六年,开夜郎国立。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口四千五十七。去州陆九十。去京都水一万。武阳令,汉旧县。 南安令,汉旧县。资中令,汉旧县。僰道令,汉旧县。治官令,晋安帝义熙十年立。 始康太守,关陇流民,晋安帝立。领县四,户一千六十三,口四千二百二十六。寄治成都。始康令,晋安帝立。新城子相,晋安帝立。 谈令,晋安帝立。晋丰令,晋安帝立。 晋熙太守,秦州流民,晋安帝立。领县二,户七百八十五,口三千九百二十五。晋熙令,晋安帝立。苌阳令,晋安帝立。 晋原太守,李雄分蜀郡为汉原,晋穆帝更名。领县五,户一千二百七十二,口四千九百六十。去州陆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江原男相,汉旧县,属蜀郡。 临邛令,汉旧县,属蜀郡。晋乐令,何志故属沈黎。《晋太康地志》无沈黎郡及晋乐县。 徙阳令,前汉徙县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有徙阳县,属汉嘉。 汉嘉令,前汉青衣县属蜀郡,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刘氏立为汉嘉郡,晋江右犹为郡,江左省为县。 宋宁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吴营侨立。领县三,户一千三十六,口八千三百四十二。寄治成都。欣平令,与郡俱立。宜昌令,与郡俱立。 永安令,与郡俱立。 安固太守,张氏于凉州立。晋哀帝时,民流入蜀,侨立此郡,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领县六,户一千一百二十,口六千五百五十七。去州一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 略阳令。〔别见〕桓陵令,张氏立。临渭令,《晋太康地志》属略阳。清水令。〔别见〕。 下邽令,何志汉旧县。案二汉、晋并无此县。兴固令,何志新立。 南汉中太守,晋地记,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徐志,北汉中民流寓,孝武大明三年立。《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永初郡国》属梁州,领县与此同。以《永初郡国》及《起居》检,则是太元所立,而何志无此郡,当是永初以后省,大明三年复立也。领县五,户一千八十四,口五千二百四十六。 南长乐令,徐志与郡俱立。南郑令,徐志与郡俱立。南苞中令,徐志与郡俱立。南沔阳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城固令,徐志与郡俱立。 北阴平太守,徐志本属秦州,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永初郡国》、何志,秦、梁、益并无。领县四,户一千五十三,口六千七百六十四。阴平令。〔已见〕 南阳令,徐志本南阳白民流寓立。桓陵令,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顺阳令,徐志本南阳民流寓立。 武都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并无此郡。徐志本属秦州,流寓立。领县五。户九百八十二,口四千四百一。武都令,汉旧名。 下辩令。〔别见〕汉阳令,汉旧名。略阳令,汉属略阳郡,流寓配。安定令,旧安定郡,流寓配。 新城太守,何志新分广汉立。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口五千九百七十一。去州〔阙〕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北五城令,何志新分五城立。怀归令,何志新立。 南新巴太守〔新巴郡别见〕,《起居注》新巴民流寓,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何志新立,新巴民先属梁州,既立害配。领县六,户一千七十,口二千六百八十三。 新巴令,何志晋安帝立。晋城令,何志晋安帝立。晋安令,何志晋安帝立。汉昌令,何志晋安帝立。 桓陵令,何志晋哀帝立。按《起居注》,南新巴,元嘉十二年立。何云新立,则非先有此郡,而云此诸县晋哀帝、安帝立,不详。绥归令,何无此。徐有,不注置立。 南晋寿太守,梁州元有晋寿,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以侨流立。领县五,户一千五十七,口一千九百四十三。去州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晋寿令。〔别见〕 兴安令。〔别见〕 兴乐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记》云“元年更名。本曰白马,属汶山”何志,汉旧县。检二汉益部,无白马县。邵欢令。〔别见〕 白马令。〔别见〕 宋兴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建平营立。领南陵、建昌二县。何志无复南陵,有南汉、建忠。徐无建忠,有永川,何云建忠新立。领县三,户四百九十六,口一千九百四十三。寄治成都。 南汉令,何志晋穆帝立。故属汉中,流寓来配。建昌令,何志新立。永川令,徐志新立。 南宕渠太守,徐志本南中民,蜀立。《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永初郡国》梁州有宕渠郡,领县三,与此同。而无“南”字,何同。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则何志应在益部,不详。领县三,户五百四,口三千一百二十七。 宕渠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属巴郡。汉兴令,二汉、魏无,晋地志有,属兴古郡。宣汉令,前汉无,后汉属巴郡,《晋太康地志》无。 天水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无此郡。徐志与今同。领县三,户四百六十一。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上邽令。〔别见〕 西县长。〔别见〕 东江阳太守,何志晋安帝初,流寓入蜀,今新复旧土为郡。领县二,户一百四十二,口七百四十。去州一千五百八十。去京都水八千九十。汉安令,前汉无,后汉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江阳。 绵水令,何志晋孝武立。 沈黎太守,《蜀记》云“汉武元鼎十一年,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十四年罢”案元鼎至六年,云十一年,非也。又二汉、晋并无此郡,《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郡。领县四,户六十五。 城阳令,徐不注置立。兰令,汉旧县,属越巂,作“阑”,《晋太康地志》无。 旄牛令,前汉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属汉嘉。 宁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立。太康三年省,立南夷校尉。惠帝太安二年复立,增牂牁、越巂、朱提三郡。成帝咸康四年,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巂四郡为安州,寻罢并宁州。越巂复还益州。今领郡十五,县八十一,户一万二百五十三。去京都一万三千三百。 建宁太守,汉益州郡滇王国,刘氏更名。领县十三,户二千五百六十二。味县令,汉旧县。同乐令,晋武帝立。谈槁令,汉旧县,属牂牁。晋武帝立。 牧麻令,汉旧县,作牧靡。漏江令,汉旧县,属牂牁。晋武帝立。同濑长,汉旧县。“同”作“铜”。昆泽长,汉旧县。 新定长,《晋太康地志》有。存邑,《晋太康地志》有。 同并长,汉旧县,前汉作同并,属牂牁。晋武帝咸宁五年省,哀帝复立。万安长,江左立。毋单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建宁。新兴长,江左立。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领县七,户六百三十七。去州七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阙〕〔俞元长,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牂牁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领县六,户一千九百七十。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二千。万寿令,晋武帝立。且兰令,汉旧县云故且兰,《晋太康地志》无。 故毋敛令,汉旧县。晋乐令,江左立。丹南长,江左立。新宁长,何、徐不注置立。 平蛮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平夷郡,后避桓温讳改。领县二,户二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一万三千。平蛮令,汉旧县,属牂牁,故名平夷。 鄨令,汉旧县,属牂牁。 夜郎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领县四,户二百八十八。去州一千。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夜郎令,汉旧县,属牂牁。 广谈长,《晋太康地志》属牂牁。谈乐长,江左立。谈柏令,汉旧县,属牂牁。 朱提太守,刘氏分犍为立。领县五,户一千一十。去州七百二十。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六百。朱提令,前汉属犍为,后汉属犍为属国都尉。 堂狼令,前汉属犍为,“狼”作“琅”。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朱提。临利长,江左立。汉阳长,前汉属犍为,后汉无,《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南秦长,本名南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广太守,晋怀帝分朱提立。领县四,户四百四十。去州水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四百。南广令,汉旧县,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朱提。新兴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昌令,江左立。常迁长,江左立。 建都太守,晋成帝分建宁立。领县六,户一百七。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十。新安令,晋成帝立。经云令,晋成帝立。 永丰令,晋成帝立。临江令,晋成帝立。麻应长,晋成帝立。遂安长,晋成帝立。 西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何志晋成帝立,非也。《永初郡国》、何志并有西宁县,何云晋成帝立,今无。领县五,户一百七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晋成帝立。温江令,何志晋成帝立。 都阳令,何志晋成帝立。案《晋起居注》,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疑是。晋绥长,何志晋成帝立。义成长,何志晋成帝立。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去州二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芘苏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永昌。“芘”作“比”。成昌令,晋成帝立。建安长,晋成帝立。 东河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云南立。《永初郡国》又有西河阳,领楪榆、遂段、新丰三县,何、徐无。〔遂段、新丰二县,二汉、晋并无。〕领县二,户一百五十二。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千。 东河阳令,何不注置立,疑与郡俱立。 楪榆长,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前汉》“楪”作“叶”。 云南太守,《晋太康地志》云,故属永昌。何志刘氏分建宁、永昌立。领县五,〔疑〕户三百八十一。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云南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云平长,晋武帝咸宁五年立。 东古复长,汉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并云姑复。《永初郡国》、何并云东古复,何不注置立。西古复长,《永初郡国》有。何不注置立。 兴宁太守,晋成帝分云南立。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梇栋令,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青蛉令,汉旧县,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兴古太守,汉旧郡,《晋太康地志》故牂牁。何志刘氏分建宁、牂牁立,则是后汉末省也。领县六,户三百八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漏卧令,汉旧县。属牂牁。宛暖令,汉旧,属牂牁。本名宛温,为桓温改。 律高令,汉旧县,属益州郡,后省。晋武帝咸宁元年,分建宁郡修云、俞元二县间流民复立律高县。修云、俞元二县,二汉无。西安令,江左立。 句町令,汉旧县,属牂牁。南兴长。江左立。 梁水太守,晋成帝分兴古立。领县七,户四百三十一。去州水三千。去京都水一万六千。梁水令,与郡俱立。 腾休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何志故属建宁,晋武帝从兴古治之,遂以属焉。 西隋令,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并作“随”。 毋棳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刘氏改曰西丰,晋武帝泰始五年,复为毋棳。新丰长,何志不注置立。建安长,何志不注置立。 镡封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广州刺史,吴孙休永安七年,分交州立。领郡十七,县一百三十六,户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口二十万六千六百九十四。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南海太守,秦立。秦败,尉他王此地,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开属交州。领县十,户八千五百七十四,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番禺男相,汉旧县。 熙安子相,文帝立。增城令,前汉无,后汉有。 博罗男相,汉旧县。二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酉平令,《永初郡国》有。龙川令,旧县。怀化令,晋安帝立。 绥宁男相,文帝立。高要子相,汉旧县,属苍梧,文帝废。始昌令,文帝立。 苍梧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国》又有高要、建陵、宁新、都罗、端溪、抚宁六县。建陵、宁新,吴立。都罗,晋武分建陵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新宁曰宁新。端溪〔别见〕、抚宁始见《永初郡国》。高要,何志无,余与《永初郡国》同。徐志无建陵、宁新、抚宁三县。何、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疑是宋末度此也。今领县十一,户六千五百九十三,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广信令,汉旧县。猛陵令,汉旧县。怀熙令,文帝立。思安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封兴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荡康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侨宁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遂成令,《永初郡国》有。 丁留令,晋武帝太康七年,以苍梧蛮夷宾服立,囗作“丁溜”。溜音留。广陵令,《永初郡国》有。武化令,徐志以前无,疑是宋末所立。 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治元溪。《永初郡国》治龙乡。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以龙乡并端溪也。《永初郡国》又有封兴、荡康、思安、辽安、开平县。何志无辽安、开平二县,余与《永初郡国》同。封兴、荡康、思安〔别见〕、辽安、开平,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今领县十四,户四千五百四十七,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五千八百。 端溪令,汉旧县,何志属苍梧,徐志属此。晋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晋末所立。 都城令,何志晋初分建陵立,今无建陵县。按《太康地志》唯有都罗、武城县。乐城令,何志无,徐志有。宾江令,何志无,徐志有。 说城令,何志无,徐志有。元溪令,《晋太康地志》属苍梧。夫阮令,《永初郡国》有。 侨宁令,何志云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无。苍梧又有侨宁县。安遂令,文帝立。永始令,文帝立。 武定令,文帝立。文招令,何志无,徐志有二文招,一属绥建,一属晋康。熙宁令,何志无,徐志有。 新宁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永初郡国》有平兴、永城县,何、徐志有永城,无平兴。此二县当是晋末立。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何志又有熙宁县,云新立,当是文帝所立。徐志无,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今领县十四,户二千六百五十三,口一万五百一十四。去州水六百二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 南兴令,何志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晋太康地志》并无。《永初郡国》有。 临允令,汉旧县,属合浦,《晋太康地志》属苍梧。何志,吴度苍梧。新兴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博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甘东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单牒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威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龙潭令,文帝立。 平乡令,文帝立。城阳令,文帝立。威化令,文帝立。初兴令,文帝立。 抚纳令,徐志有。归顺令,徐志有。 永平太守,晋穆帝升平五年,分苍梧立。《永初郡国》有雷乡、卢平、员乡、逋宁、开城五县,当是与郡俱立。何、徐志无雷乡、员乡,又有熙平,云新立,疑是文帝所立。雷乡、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卢平、逋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今领县七,〔疑〕户一千六百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二。去州水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五千四百。 安沂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丰城令,吴立,属苍梧。《永初郡国》并安沂,当是宋初并。何志有,当是元嘉中复立。苏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曰藉平。叔安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夫宁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武林令,文帝立。 郁林太守,秦桂林郡,属尉他,武帝元鼎六年复,更名。《永初郡国》有安远、程安、威定〔三县别见〕、中胄、归化五县。中胄疑即桂林之中溜。归化,二汉、《晋太康地志》无,疑是是江左所立。何志无中胄、归化,余三县属桂林,徐志同。今领县十七,户一千一百二十一,口五千七百二十七。去州水一千六百。去京都水七千九百。 布山令,汉旧县。领方令,汉旧县,吴改曰临浦,晋武复旧。阿林令,汉旧县。郁平令,吴立曰阴平,晋武太康元年更名。 新邑令,吴立。建初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同。宾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威化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新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龙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安始令,吴立曰建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怀安令,何志吴改,未知先何名。《吴录》地理无怀安县名。《太康地志》无。《永初郡国》有。晋平令,吴立曰长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绥宁令,《永初郡国》并领方,何无徐有。 归代令,徐志有。中胄令,徐志有。建安令,《永初郡国》有,何无,徐有。 桂林太守,本县名,属郁林。吴孙皓凤皇三年,分郁林,治武熙县,不知何时徙。《永初郡国》有常安、夹阳二县。夹阳,晋武帝太康元年分龙冈立。常安,《太康地志》有而王隐无。何、徐并无此二县。今领县七,户五百五十八,口二千二百五。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去京都水六千八百。 中溜令,汉旧县,属郁林,《晋太康地志》无。 龙定令,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龙冈,疑是。《永初郡国》、何、徐并云龙定。 武熙令,本曰武安,应是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郁林。 阳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何云新置。按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洋平县,疑是。 安远令,晋武帝太康六年立,属郁林。《永初郡国》犹属郁林,何、徐属此。程安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疑是江左立。威定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疑是江左立。 高凉太守,二汉有高凉县,属合浦。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立,治思平县,不知何时徙。吴又立高熙郡,太康中省并高凉,宋世又经立,寻省。《永初郡国》高凉又有石门、广化、长度、宋康四县。何、徐并无宋康,当是宋初所立,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其余当是江左所立。领县七,户一千四百二十九,口八千一百二十三。去州水一千一百。去京都水六千六百。 思平令,《晋太康地志》有。莫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平定令,何志有,不注置立。安宁令,吴立。 罗州令,何志新立。西巩令,何志新立。禽乡令,何志新立。 新会太守,晋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广州记》云“永初元年,分新宁立,治盆允”未详孰是。领县十二,户一千七百三十九,口万五百九。去州三百五十。 宋元令,《永初郡国》无,文帝元嘉九年,割南海、新会、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新熙、永昌、始成、招集五县。二十七年,改宋安为宋元。新熙令。 永昌令。始成令。招集令。盆允令,《永初郡国》故属南海,何、徐同。 新夷令,吴立曰平夷,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南海。封平令,《永初郡国》云故属新宁,何云故属南海,徐同。封乐令,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盆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 初宾令,何志新立。义宁令,何志新立。始康令,何志新立。 东官太守,何志故司盐都尉,晋成帝立为郡。《广州记》,晋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领县六,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六。去州水三百七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 宝安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安怀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兴宁令,江左立。海丰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海安男相,吴曰海宁,晋武改名。《太康地志》属高兴。欣乐男相,本属南海,宋末度。 义安太守,晋安帝义熙九年,分东官立。领县五,户一千一百一十九,口五千五百二十二。去州三千五百。去京都水八千九百。海阳令,何志晋初立。《晋太康地志》无。晋地记故属东官。 绥安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海宁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潮阳令,何志与郡俱立。晋地记故属东官。义招令,晋安帝义熙九年,以东官五营立。 宋康太守,本高凉西营,文帝元嘉九年立。领县九,户一千五百一十三,口九千一百三十一。去州水九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广化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永初郡国》属高凉。 单城令,何志新立。逐度令,何志新立。海邻令,何志新立。化隆令,何志新立。 开宁令,何志新立。绥定令,何志新立。石门长,何志故属高凉。威覃长,徐志有。 绥建太守,文帝元嘉十三年立。孝武孝建元年,有司奏化注、永固、绥南、宋昌、宋泰五县,旧属绥建,中割度临贺,相去既远,疑还绥建。今唯有绥南,余并无。何、徐又有新招县,云本属苍梧,元嘉十九年改配。徐志晋康复有此县,疑误。今领县七,〔疑〕户三千七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一。去州〔阙〕。 新招令,本四会之官细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化蒙令,本四会古蒙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怀集令,本四会之银屯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四会男相,汉旧县,属南海。 化穆令,何志新立。绥南令,《永初郡国》、徐并无。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何有覃化县,徐无。领县五,户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去州水六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宁化令,徐志新立。 威宁令,徐志新立。永建令,徐志新立。招怀令,徐志新立。兴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属新会,后度此。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国、义怀、绥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今无此四县。二十七年,更名宋隆。孝武孝建中,复改为宋熙。领县七,户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去州水三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平兴令,徐志新立。初宁令,徐志新立。建宁令,徐志新立。招兴令,徐志新立。 崇化令,徐志新立。熙穆令,徐志新立。崇德令,徐志新立。 宁浦太守,《晋太康地志》,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广州记》,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郁林立,治平山县。《吴录》孙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领平山、兴道、宁浦三县。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宁浦为涧阳,未详孰是。《永初郡国》有安广县,无始定县。何、徐并无此郡。领县六。 涧阳令,晋武帝太康七年立。《永初郡国》作“简阳”。 兴道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吴录》有此县,未详。 宁浦令,《晋太康地记》本名昌平,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吴录》有此县,未详。吴安令,《吴录》无。平山令,《晋太康地记》有。 始定令,《晋太康地记》有,《永初郡国》无。晋兴太守,晋元帝太兴元年,分郁林立。晋兴。熙注。 桂林。增翊。安广。广郁。 晋城。郁阳。乐昌郡。乐昌令。 始昌令。宋元令。乐山令。义立令 安乐令。 交州刺史,汉武帝元鼎六年开百越,交趾刺史治龙编。汉献帝建安八年,改曰交州,治苍梧广信县。十六年,徙治南海番禺县。及分为广州,治番禺。交州还治龙编。领郡八,县五十三,户一万四百五十三。去京都水一万。 交趾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开。领县十二,户四千二百三十三。龙编令,汉旧县。句漏令,汉旧县。朱涘令,汉旧县。 吴兴令,吴立。西于令,汉旧县。定安令,汉旧县。望海令,汉光武建武十九年立。 海平令,吴立曰军平,晋武改名。武宁令,吴立。羸〔力知反〕娄令,汉旧县。曲敭音阳〕令,汉旧县。 南定令,吴立曰武安,晋武改。何志无。 武平太守,吴孙皓建衡三年讨扶严夷,以其地立。领县六。〔上阙〕户一千四百九十。去州水二百一十,陆〔下阙〕。〔上阙〕《吴录》无,《晋太康地志》有。 吴定长,吴立。新道长,江左立。晋化长,江左立。 九真太守,汉武元鼎六年立。领县十二,〔疑〕户二千三百二十八。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一万一百八十。移风令,汉旧县。故名居风,吴更名。胥浦令,汉旧县。 松原令,晋武帝分建初立。 高安令,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吴录》晋分常乐立。建初令,吴立。常乐令,吴立。 军安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军平县。武宁令,吴立,何志武帝立。《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都庞〔音龙〕长,汉旧县。《吴录》有,《晋太康地志》无。 宁夷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津梧长,晋武帝分移风立。 九德太守,故属九真,吴分立。何志领县七,今领县十一,户八百九。去州水九百。去京都水一万九百。 浦阳令,晋武帝分阳远立。阳远,吴立曰阳成,太康二年更名,后省。九德令,何志吴立。咸欢令,汉旧县。都禋长,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 西安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吴录》亦无。南陵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王隐有。越常长,何志吴立,《太康地志》无。 宋泰令,宋末立。宋昌令,宋末立。希平令,宋末立。 日南太守,秦象郡,汉武元鼎六年更名,吴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领县七,户四百二。去州水二千四百。去京都水一万六百九十。西卷令,汉旧县作“卷”。 卢容令,汉旧县。象林令,汉旧县。寿泠令,晋武太康十年,分西卷立。朱吾令,汉旧县。 无劳长,晋武分北景立。北景长,汉旧县。义昌郡,宋末立。宋平郡,孝武世,分日南立宋平县,后为郡。 越州刺史,明帝泰始七年立。百梁太守,新立。忄龙苏太守,新立。永宁太守,新立。 安昌太守,新立。富昌太守,新立。南流太守,新立。临漳太守,先属广州。 合浦太守,汉武帝立,孙权黄武七年,更名珠官,孙亮复旧。先属交州。领县七,户九百三十八。去京都水一万八百。合浦令,汉旧县。 徐闻令,故属朱崖。晋平吴,省朱崖,属合浦。朱官长,吴立,“朱”作“珠”。荡昌长,晋武分合浦立。朱卢长,吴立。 晋始长,晋武帝立。新安长,江左立。 宋寿太守,先属交州。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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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南北朝
徐湛之,字孝源,东海郯人。司徒羡之兄孙,吴郡太守佩之弟子也。祖钦之,秘书监。父逵之,尚高祖长女会稽公主,为振威将军、彭城、沛二郡太守。高祖诸子并幼,以逵之姻戚,将大任之,欲先令立功。及讨司马休之,使统军为前锋,配以精兵利器,事克,当即授荆州。休之遣鲁宗之子轨击破之,于阵见害。追赠中书侍郎。 湛之幼孤,为高祖所爱,常与江夏王义恭寝食不离于侧。永初三年,诏曰“永兴公主一门嫡长,早罹辛苦。外孙湛之,特所钟爱。且致节之胤,情实兼常。可封枝江县侯,食邑五百户”年数岁,与弟淳之共车行,牛奔车坏,左右驰来赴之。湛之先令取弟,众咸叹其幼而有识。及长,颇涉大义,善自位待。事祖母及母,并以孝谨闻。 元嘉二年,除著作佐郎,员外散骑侍郎,并不就。六年,东宫始建,起家补太子洗马,转国子博士,迁奋威将军、南彭城、沛二郡太守,徙黄门侍郎。祖母年老,辞以朝直,不拜。复授二郡,加辅国将军,迁秘书监,领右军将军,转侍中,加骁骑将军。复为秘书监,加散骑常侍,骁骑如故。 会稽公主身居长嫡,为太祖所礼,家事大小,必咨而后行。西征谢晦,使公主留止台内,总摄六宫。忽有不得意,辄号哭,上甚惮之。初,高祖微时,贫陋过甚,尝自往新洲伐荻,有纳布衫袄等衣,皆敬皇后手自作。高祖既贵,以此衣付公主,曰“后世若有骄奢不节者,可以此衣示之”湛之为大将军彭城王义康所爱,与刘湛等颇相附协。及刘湛得罪,事连湛之,太祖大怒,将致大辟。湛之忧惧无计,以告公主。公主即日入宫,既见太祖,因号哭下床,不复施臣妾之礼。以锦囊盛高祖纳衣,掷地以示上曰“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作此纳衣。今日有一顿饱食,便欲残害我儿子”上亦号哭,湛之由此得全也。迁中护军,未拜,又迁太子詹事,寻加侍中。 湛之善于尺牍,音辞流畅。贵戚豪家,产业甚厚。室宇园池,贵游莫及。伎乐之妙,冠绝一时。门生千余人,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妍,衣服鲜丽。每出入行游,途巷盈满,泥雨日,悉以后车载之。太祖嫌其侈纵,每以为言。时安成公何勖,无忌之子也,临汝公孟灵休,昶之子也,并各奢豪,与湛之共以肴膳、器服、车马相尚。京邑为之语曰“安成食,临汝饰”湛之二事之美,兼于何、孟。勖官至侍中,追谥荒公。灵休善弹棋,官至秘书监。 湛之迁冠军将军、丹阳尹,进号征虏将军,加散骑常侍,以公主忧不拜。过葬,复授前职,湛之表启固辞,又诣廷尉受罪。上诏狱官勿得受,然后就命。固辞常侍,许之。二十二年,范晔等谋逆,湛之始与之同,后发其事,所陈多不尽,为晔等款辞所连,乃诣廷尉归罪,上慰遣令还郡。湛之上表曰: 贼臣范晔、孔熙先等,连结谋逆,法静尼宣分往还,与大将军臣义康共相唇齿,备于鞠对。伏寻仲承祖始达熙先等意,便极言奸状。而臣儿女近情,不识大体,上闻之初,不务指斥,纸翰所载,尤复漫略者,实以凶计既表,逆事归露。又仰缘圣慈,不欲穷尽,故言势依违,未敢缕陈。情旨无隐,已昭天鉴。及群凶收禽,各有所列,晔等口辞,多见诬谤。承祖丑言,纷纭特甚。乃云臣与义康宿有密契,在省之言,期以为定,潜通奸意,报示天文。末云熙先县指必同,以诳于晔,或以智勇见称,或以愚懦为目。既美其信怀可履,复骇其动止必启。凡诸诡妄,还自违伐,多举事端,不究源统,赍传之信,无有主名,所征之人,又已死没,首尾乖互,自为矛楯。即臣诱引之辞,以为始谋之证,衔臣纠告,并见怨咎,纵肆狂言,必规祸陷。伏自探省,亦复有由。 昔义康南出之始,敕臣入相伴慰,晨夕觐对,经逾旬日。逆图成谋,虽无显然,怼容异意,颇形言旨。遗臣利刃,期以际会,臣苦相谏譬,深加拒塞。以为怨愤所至,不足为虑,便以关启,惧成虚妄,思量反覆,实经愚心,非为纳受,曲相蔽匿。又令申情范晔,释中间之憾,致怀萧思话,恨婚意未申,谓此侥幸,亦不宣达。 陛下敦惜天伦,彰于四海,藩禁优简,亲理咸通。又昔蒙眷顾,不容自绝,音翰信命,时相往来。或言少意多,旨深文浅,辞色之间,往往难测。臣每惧异闻,皆略而不答。惟心无邪悖,故不稍以自嫌。忄娄忄娄丹实,具如此启。至于法静所传,及熙先等谋,知实不早,见关之日,便即以闻。虽晨光幽烛,曲昭穷款,裁以正义,无所逃刑。束骸北阙,请罪司寇,乾施含宥,未加治考,中旨频降,制使还往,仰荷恩私,哀惶失守。 臣殃积罪深,丁罹酷罚,久应屏弃,永谢人理。况奸谋所染,忠孝顿阙,智防愚浅,暗于祸萌,士类未明其心,群庶谓之同恶,朝野侧目,众议沸腾,专信仇隙之辞,不复稍相申体。臣虽驽下,情非木石。岂不知丑点难婴,伏剑为易。而靦然视息,忍此余生,实非苟吝微命,假延漏刻。诚以负戾灰灭,贻恶方来,贪及视息,少自披诉。冀幽诚丹款,傥或昭然,虽复身膏草土,九泉无恨。显居官次,垢秽朝班,厚颜何地,可以自处。乞蒙隳放,伏待鈇钅质。 上优诏不许。二十四年,服阕,转中书令,领太子詹事。出为前军将军、南兖州刺史。善于为政,威惠并行。广陵城旧有高楼,湛之更加修整,南望钟山。城北有陂泽,水物丰盛。湛之更起风亭、月观,吹台、琴室,果竹繁茂,花药成行,招集文士,尽游玩之适,一时之盛也。时有沙门释惠休,善属文,辞采绮艳,湛之与之甚厚。世祖命使还俗。本姓汤,位至扬州从事史。二十六年,复入为丹阳尹,领太子詹事,将军如故。二十七年,索虏至瓜步,湛之领兵置佐,与皇太子分守石头。二十八年春,鲁爽兄弟率部曲归顺,爽等,鲁轨子也。湛之以为庙算远图,特所奖纳,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里,不许。 转尚书仆射,领护军将军。时尚书令何尚之以湛之国戚,任遇隆重,欲以朝政推之。凡诸辞诉,一不料省。湛之亦以《职官记》及令文,尚书令敷奏出内,事无不总,令缺则仆射总任。又以事归尚之,互相推委。御史中丞袁淑并奏免官,诏曰“令仆治务所寄,不共求体当,而互相推委,纠之是也。然故事残舛,所以致兹疑执,特无所问,时详正之”乃使湛之与尚之并受辞诉。尚之虽为令,而朝事悉归湛之。 初,刘湛伏诛,殷景仁卒,太祖委任沈演之、庾炳之、范晔等,后又有江湛、何瑀之。晔诛,炳之免,演之、瑀之并卒,至是江湛为吏部尚书,与湛之并居权要,世谓之江、徐焉。 上每有疾,湛之辄入侍医药。二凶巫蛊事发,上欲废劭,赐浚死。而世祖不见宠,故累出外蕃,不得停京辇。南平王铄、建平王宏并为上所爱,而铄妃即湛妹,劝上立之。元嘉末,征铄自寿阳入朝,既至,又失旨,欲立宏,嫌其非次,是以议久不决。与湛之屏人共言论,或连日累夕。每夜常使湛之自秉烛,绕壁检行,虑有窃听者。劭入弑之旦,其夕,上与湛之屏人语,至晓犹未灭烛。湛之惊起趣北户,未及开,见害。时年四十四。世祖即位,追赠司空,加散骑常侍,本官如故,谥曰忠烈公。又诏曰“徐湛之、江湛、王僧绰门户荼酷,遗孤流寓,言念既往,感痛兼深。可令归居本宅,厚加恤赐”于是三家长给廪。 三子:聿之、谦之,为元凶所杀。恒之嗣侯,尚太祖第十五女南阳公主,蚤卒,无子。聿之子孝嗣绍封,齐受禅,国除。 江湛,字徽渊,济阳考城人,湘州刺史夷子也。居丧以孝闻。爱好文义,喜弹棋鼓琴,兼明算术。初为著作佐郎,迁彭城王义康司徒行参军,南谯王义宣左军功曹。复为义康司徒主簿,太子中舍人。司空檀道济为子求湛妹婚,不许。义康有命,又不从。时人重其立志。义康欲引与日夕,湛固求外出,乃以为武陵内史,还为司徒从事中郎,迁太子中庶子,尚书吏部郎。随王诞为北中郎将、南徐州刺史,以湛为长史、南东海太守,政事委之。 元嘉二十五年,征为侍中,任以机密,领本州大中正,迁左卫将军。时改选学职,以太尉江夏王义恭领国子祭酒,湛及侍中何攸之领博士。二十七年,转吏部尚书。家甚贫约,不营财利,饷馈盈门,一无所受,无兼衣余食。尝为上所召,值浣衣,称疾经日,衣成然后赴。牛饿,驭人求草,湛良久曰“可与饮”在选职,颇有刻核之讥,而公平无私,不受请谒,论者以此称焉。 上大举北伐,举朝为不可,唯湛赞成之。索虏至瓜步,领军将军刘遵考率军出江上,以湛兼领军,军事处分,一以委焉。虏遣使求婚,上召太子劭以下集议,众并谓宜许,湛曰“戎狄无信,许之无益”劭怒,谓湛曰“今三王在厄,讵宜苟执异议”声色甚厉。坐散俱出,劭使班剑及左右推之,殆将侧倒。劭又谓上曰“北伐败辱,数州沦破,独有斩江湛,可以谢天下”上曰“北伐自我意,江湛但不异耳”劭后燕集,未尝命湛。常谓上曰“江湛佞人,不宜亲也”上乃为劭长子伟之娉湛第三女,欲以和之。 上将废劭,使湛具诏草。劭之入弑也,湛直上省,闻叫噪之声,乃匿傍小屋中。劭遣收之,舍吏绐云“不在此”兵士即杀舍吏,乃得湛。湛据窗受害,意色不挠。时年四十六。湛五子恁、恕、憼、愻、法寿,皆见杀。初,湛家数见怪异,未败少日,所眠床忽有数升血。世祖即位,追赠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加散骑常侍,本官如故,谥曰忠简公。长子恁,尚太祖第九女淮阳长公主,为著作佐郎。 王僧绰,琅邪临沂人,左光禄大夫昙首子也。幼有大成之度,弱年众以国器许之。好学有理思,练悉朝典。年十三,太祖引见,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胜。袭封豫章县侯,尚太祖长女东阳献公主。初为江夏王义恭司徒参军,转始兴王文学,秘书丞,司徒左长史,太子中庶子。元嘉二十六年,徙尚书吏部郎,参掌大选。究识流品,谙悉人物,拔才举能,咸得其分。二十八年,迁侍中,任以机密。僧绰沈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先是,父昙首与王华并为太祖所任,华子嗣人才既劣,位遇亦轻。僧绰尝谓中书侍郎蔡兴宗曰“弟名位应与新建齐,超至今日,盖由姻戚所致也”新建者,嗣之封也。及为侍中,时年二十九。始兴王浚尝问其年,僧绰自嫌蚤达,逡巡良久乃答,其谦虚自退若此。 元嘉末,太祖颇以后事为念,以其年少,方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与参焉。从兄徽,清介士也,惧其太盛,劝令损抑。僧绰乃求吴郡及广州,上并不许。会二凶巫蛊事泄,上独先召僧绰具言之。及将废立,使寻求前朝旧典。劭于东宫夜飨将士,僧绰密以启闻,上又令撰汉魏以来废诸王故事。撰毕,送与江湛、徐湛之。湛之欲立随王诞,江湛欲立南平王铄,太祖欲立建平王宏,议久不决。延妃即湛之女,铄妃即湛妹。太祖谓僧绰曰“诸人各为身计,便无与国家同忧者”僧绰曰“建立之事,仰由圣怀。臣谓唯宜速断,不可稽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愿以义割恩,略小不忍。不尔,便应坦怀如初,无烦疑论。淮南云:以石投水,吴越之善没取之。事机虽密,易致宣广,不可使难生虑表,取笑千载”上曰“卿可谓能断大事。此事重,不可不殷勤三思。且庶人始亡,人将谓我无复慈爱之道”僧绰曰“臣恐千载之后,言陛下唯能裁弟,不能裁儿”上默然。江湛同侍坐,出阁,谓僧绰曰“卿向言,将不大伤切直”僧绰曰“弟亦恨君不直” 及劭弑逆,江湛在尚书上省,闻变,叹曰“不用僧绰言,以至于此”劭既立,转为吏部尚书,委以事任,事在《二凶传》。顷之,劭料检太祖巾箱及江湛家书疏,得僧绰所启飨士并废诸王事,乃收害焉,时年三十一。因此陷北第诸王侯,以为与僧绰有异志,并杀僧绰门客太学博士贾匪之、奉朝请司马文颖、建平国常侍司马仲秀等。世祖即位,追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谥曰愍侯。 初,太社西空地一区,吴时丁奉宅,孙晧流徙其家。江左初为周顗、苏峻宅,其后为袁悦宅,又为章武王司马秀宅,皆以凶终。后给臧焘,亦颇遇丧祸,故世称为凶地。僧绰常以正达自居,谓宅无吉凶,请以为第。始就造筑,未及居而败。 子俭嗣,升明末,为齐国尚书右仆射。 史臣曰:甚矣,宋氏之家难也,仇衅所钟,亲地兼极,虽复倾天灭道,迹非嫌路,而灾隙内兆,邪蛊外兴,天性既离,爱敬同尽,探雀请熊,非无前衅,猜防之道,有未足乎。世祖弱年轻躁,夙无朝宠,累任边外,未尝居中。当璧之重,将由爱立,臣主回疑,事无蚤断。若使守器以长,命不待贤,则密祸自销,危机可免。圣哲之训,岂欺我哉。昔山涛举羊祜为太子太傅,盖欲以后事委之,而羊公短世。僧绰绸缪主心,将任以国重,而宫车晏驾。二臣并以道德谦冲,名高两代。胙未中年,功谢成日,惜矣哉。

宋书 · 卷八十 · 列传第四十 · 孝武十四王

沈
沈约
南北朝
孝武帝二十八男:文穆皇后生废帝子业、豫章王子尚,陈淑媛生晋安王子勋。阮容华生安陆王子绥。徐昭容生皇子子深。何淑仪生松滋侯子房。史昭华生临海王子顼。殷贵妃生始平孝敬王子鸾。次永嘉王子仁,与皇子子深同生。何婕妤生皇子子凤。谢昭容生始安王子真。江婕妤生皇子子玄。史昭仪生邵陵王子元。次齐敬王子羽,与始平孝敬王子鸾同生。江美人生皇子子衡。杨婕妤生淮南王子孟。次皇子子况,与皇子子玄同生。次南平王子产,与永嘉王子仁同生。次晋陵孝王子云,次皇子子文,并与始平孝敬王子鸾同生。次庐陵王子舆,与淮南王子孟同生。次南海哀王子师,与始平孝敬王子鸾同生。次淮阳思王子霄,与皇子子玄同生。次皇子子雍,与始安王子真同生。次皇子子趋,与皇子子凤同生,次皇子子期,与皇子子衡同生。次东平王子嗣,与始安王子真同生。杜容华生皇子子悦。安陆王子绥、南平王子产、庐陵王子舆并出继。皇子子深、子凤、子玄、子衡、子况、子文、子雍未封,早夭。子趋、子期、子悦未封,为明帝所杀。 豫章王子尚,字孝师,孝武帝第二子也。孝建三年,年六岁,封西阳王,食邑二千户。仍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南兖州刺史。其年,迁扬州刺史。 大明二年,加抚军将军。三年,分浙江西立王畿,以浙江东为扬州,命王子尚都督扬州江州之鄱阳、晋安、建安三郡诸军事、扬州刺史,将军如故,给鼓吹一部。五年,改封豫章王,户邑如先,领会稽太守。七年,加使持节,进号车骑将军。其年,又加散骑常侍,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时东土大旱,鄞县多矰田,世祖使子尚上表至鄞县劝农。又立左学,召生徒,置儒林祭酒一人,学生师敬,位比州治中。文学祭酒一人,比西曹。劝学从事二人,比祭酒从事。前废帝即位,罢王畿复旧,征子尚都督扬、南徐二州诸军事,领尚书令,解督东扬州,余如故。 初孝建中,世祖以子尚太子母弟,上甚留心。后新安王子鸾以母幸见爱,子尚之宠稍衰。既长,人才凡劣,凶慝有废帝风。太宗殒废帝,称太皇后令曰“子尚顽凶极悖,行乖天理。楚玉淫乱纵慝,义绝人经。并可于第赐尽”子尚时年十六。 楚玉,山阴公主也。废帝改封为会稽郡长公主,食汤沐邑二千户,给鼓吹一部,加班剑二十人。未及拜受,而废帝败。楚玉肆情淫纵,以尚书吏部郎褚渊貌美,请自侍十日,废帝许之。渊虽承旨而行,以死自固,楚玉不能制也。 晋安王子勋,字孝德,孝武帝第三子也。大明四年,年五岁,封晋安王,食邑二千户。仍都督南兖州、徐州之东海诸军事、征虏将军、南兖州刺史。七年,改督江州、南豫州之晋熙、新蔡、郢州之西阳三郡诸军事、前将军、江州刺史。八年,迁使持节、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镇军将军、宁蛮校尉、雍州刺史。未拜而世祖崩,以镇军将军还为江州,本官如故。眼患风,为世祖所不爱。景和元年,加使持节。 时废帝狂凶,多所诛害。前抚军谘议参军何迈少好武,颇招集才力之士。迈先尚太祖女新蔡公主,帝诈云主薨,杀宫人代之,显加殡葬,而纳主于后宫。深忌迈,迈虑祸及,谋因帝出行为变,迎立子勋。事泄,帝自率宿卫兵诛迈,使八座奏子勋与迈通谋。又手诏子勋曰“何迈杀我立汝,汝自计孰若孝武邪。可自为其所”遣左右朱景云送药赐子勋死。景云至盆口,停不进,遣信使报长史邓琬。琬等因奉子勋起兵,以废立为名。 太宗定乱,进子勋号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琬等不受命,传檄京邑。泰始二年正月七日,奉子勋为帝,即伪位于寻阳城,年号义嘉元年,备置百官,四方并响应,威震天下。是岁四方贡计,并诣寻阳。遣左卫将军孙冲之等下据赭圻,又遣豫州刺史刘胡率大众来屯鹊尾,又遣安北将军袁顗总统众军。台军屯据前溪断顗等粮援,胡遣将攻之,大败,于是焚营遁走。顗闻胡去,亦弃众南奔。沈攸之诸军至寻阳,诛子勋及其母,同逆皆夷灭。子勋死时,年十一,即葬寻阳庐山。 松滋侯子房,字孝良,孝武帝第六子也。大明四年,年五岁,封寻阳王,食邑二千户。仍为冠军将军、淮南、宣城二郡太守。五年,迁豫州刺史,将军、淮南太守如故。六年,改领宣城太守。七年,进号右将军,解宣城,余如故。前废帝永光元年,迁东扬州刺史,将军如故。景和元年,罢东扬州,子房以本号督会稽、东阳、新安、临海、永嘉五郡诸军事、会稽太守。 太宗即位,改督为都督,进号安东将军,太守如故。又征为抚军,领太常。长史孔觊不受命,举兵反,应晋安王。子勋即伪位,进子房号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三吴、晋陵并受命于觊。太宗遣卫将军巴陵王休若督诸将吴喜等东讨,战无不捷,以次平定。上虞令王晏起兵杀觊,囚子房,送还京都,上宥之,贬为松滋县侯,食邑千户。 司徒建安王休仁以子房兄弟终为祸难,劝上除之。乃下诏曰“不虞之衅,著自终古,情为法屈,圣达是遵。朕扫秽定倾,再全宝业,远惟鸿基,猥当负荷。思弘治道,务尽敦睦,而妖竖遘扇,妄造异图。自西南阻兵,东夏侵斥,都邸群凶,密相唇齿。路休之兄弟,专作谋主,规兴祸乱,令舍人严龙觇觎宫省,以羽林出讨,宿卫单罄,候隙伺间,将谋窃发。刘只在蕃,规相应援,通言北寇,引令过淮。顷休范济江,潜欲拒捍,赖卜祚灵长,奸回弗逞。阴慝已露,宜尽宪辟,实以方难未夷,曲加遵养。今王化帖泰,宜辨忠邪,涓流不壅,燎火难灭。便可委之有司,肃正刑典。松滋侯子房等沦陷逆徒,协同丑悖,遂与签帅群小,潜通南衅,连结祗等,还图朕躬。虽咎戾已彰,在法无宥,犹子之情,良所未忍。可废为庶人,徙付远郡”于是并杀之,房时年十一。 路休之等以崇宪太后既崩,自虑将来不立,不自安。刘祗在南兖州,有志为逆。严龙,太祖元嘉中,已为中书舍人、南台御史,世祖又以为舍人,甚见委信。景和、泰始之际,至越骑校尉,右军将军。至是怀异端,故及于诛。 临海王子顼,字孝列,孝武帝第七子也。大明四年,年五岁,封历阳王,食邑二千户。仍为冠军将军、吴兴太守。五年,改封临海王,户邑如先。其年,迁使持节、都督广交二州、湘州之始兴、始安、临贺三郡诸军事、征虏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未之镇,徙荆州刺史,将军如故。八年,进号前将军。 前废帝即位,以本号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刺史如故。明帝即位,解督雍州,以为镇军将军、丹阳尹。寻留本任,进督雍州,又进号平西将军。长史孔道存不受命,举兵反,以应晋安王子勋。子勋即伪位,进号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鹊尾奔败,吴喜、张兴世等军至,子顼赐死,时年十一。葬巴陵。 始平孝敬王子鸾,字孝羽,孝武帝第八子也。大明四年,年五岁,封襄阳王,食邑二千户。仍为东中郎将、吴郡太守。其年,改封新安王,户邑如先。五年,迁北中郎将、南徐州刺史,领南琅邪太守。母殷淑仪,宠倾后宫,子鸾爱冠诸子,凡为上所盼遇者,莫不入子鸾之府、国。及为南徐州,又割吴郡以属之。 六年,丁母忧。追进淑仪为贵妃,班亚皇后,谥曰宣。葬给辒辌车,虎贲、班剑,銮辂九旒,黄屋左纛,前后部羽葆、鼓吹。上自临南掖门,临过丧车,悲不自胜,左右莫不感动。上痛爱不已,拟汉武《李夫人赋》,其词曰: 朕以亡事弃日,阅览前王词苑,见《李夫人赋》,凄其有怀,亦以嗟咏久之,因感而会焉。巡灵周之残册,略鸿汉之遗篆。吊新宫之奄映,喭璧台之芜践。赋流波之谣思,诏河济以崇典。虽媛德之有载,竟滞悲其何遣。访物运之荣落,讯云霞之舒卷。念桂枝之秋霣,惜瑶华之春剪。桂枝折兮沿岁倾,瑶华碎兮思联情。彤殿闭兮素尘积,翠所芜兮紫苔生。宝罗曷兮春幌垂,珍簟空兮夏帱扃。秋台恻兮碧烟凝,冬宫冽兮朱火清。流律有终,深心无歇。徙倚云日,裴回风月。思玉步于凤墀,想金声于鸾阙。竭方池而飞伤,损园渊而流咽。端蚤朝之晨罢,泛辇路之晚清。轥南陆,跸阊阖,轹北津,警承明。面缟馆之酸素,造松帐之葱青。俯众胤而恸兴,抚藐女而悲生。虽哀终其已切,将何慰于尔灵。存飞荣于景路,没申藻于服车。垂葆旒于昭术,竦鸾剑于清都。朝有俪于征准,礼无替于粹图。閟瑶光之密陛,宫虚梁之余阴。俟玉羊之晨照,正金鸡之夕临。升云{鼓咎}以引思,锵鸿钟以节音。文七星于霜野,旗二耀于寒林。中云枝之夭秀,寓坎泉之曾岑。屈封嬴之自古,申反周乎在今。遣双灵兮达孝思,附孤魂兮展慈心。伊鞠报之必至,谅显晦之同深。予弃西楚之齐化,略东门之遥衤金。沦涟两拍之伤,奄抑七萃之箴。 又讽有司曰“典礼云,天子有后,有夫人。《檀弓》云,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昏义》云,后立六宫,有三夫人。然则三妃则三夫人也。后之有三妃,犹天子之有三公也。按《周礼》,三公八命,诸侯七命。三公既尊于列国诸侯,三妃亦贵于庶邦夫人。据《春秋传》,仲子非鲁惠公之元嫡,尚得考彼别宫。今贵妃盖天秩之崇班,理应创立新庙”尚书左丞徐爰之又议“宣贵妃既加殊命,礼绝五宫,考之古典,显有成据。庙堂克构,宜选将作大匠卿” 葬毕,诏子鸾摄职,以本官兼司徒,进号抚军、司徒,给鼓吹一部,礼仪并依正公。又加都督南徐州诸军事。八年,加中书令,领司徒。前废帝即位,解中书令,领司徒,加持节之镇。帝素疾子鸾有宠,既诛群公,乃遣使赐死,时年十岁。子鸾临死,谓左右曰“愿身不复生王家”同生弟妹并死,仍葬京口。 太宗即位,诏曰“夫纾冤申痛,虽往必追,缘情恻爱,感事弥远。故使持节、都督南徐州诸军事、抚军将军、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夙表成器,蚤延殊宠,方树美业,克光蕃维。而凶心肆忌,奄罗横祸,兴言永伤,有兼常怀,宜旍夭秀,以雪沈魂。可赠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司徒、南徐州刺史,王如故。第十二皇女、第二皇子子师,俱婴谬酷,有增酸悼。皇女可赠县公主,子师复先封为南海王,并加徽谥”又曰“哀枉追远,仁道所弘,兴灭继绝,盛典斯贵。朕务古思治,恩礼必敷,异族犹敦,况在近戚。故新除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二州诸军事、司徒、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年虽冲弱,性识早茂,钟慈世祖,冠宠列蕃。值景和凶虐,横罗酷祸,国胤无主,冤祀莫寄,寻念痛悼,夙轸于怀。可以建平王景素息延年为嗣”追改子鸾封为始平王,食邑千户,改葬秣陵县龙山。 延年,字德冲,泰始四年薨,时年四岁,谥曰冲王。明年,复以长沙王纂子延之为始平王,绍子鸾后。顺帝升明三年薨,国除。 永嘉王子仁,字孝和,孝武帝第九子也。大明五年,年五岁,监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北中郎将、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封永嘉王,食邑二千户。仍迁东中郎将、吴郡太守。六年,又迁丹阳尹。七年,兼卫尉。前废帝即位,加征虏将军,领卫尉,丹阳尹如故。寻出为左将军、南兖州刺史。景和元年,迁南徐州刺史,将军如故。泰始元年,又迁中军将军,领太常。未拜,徙护军将军。四方平定,以为使持节、都督湘、广、交三州诸军事、平南将军、湘州刺史。 太宗遣主书赵扶公宣旨于子仁曰“汝一家门户不建,几覆社稷。天未亡宋,景命集我。上流迷愚相扇,四海同恶,若非我修德御天下,三祖基业,一朝坠地,汝辈便应沦于异族之手。我昔兄弟近二十人,零落相继,存者无几。唯司徒年长,令德作辅,皇家门户所凭,唯我与司徒二人而已,尚未能厌百姓奸心,余诸王亦未堪赞治。我惟有太子一人,司徒世子,年又幼弱,桂阳、巴陵并未有继体,正赖汝辈兄弟,相倚为强,庶使天下不敢窥觇王室。汝辈始十余岁,裁知俯仰,当今诸舍细弱,殆不免人轻陵。若非我为主,刘氏不办今日。汝诸兄弟冲眇,为群凶所逼误,遂与百姓还图骨肉,于汝在心,不得无愧。即日四海就宁,恩化方始,方今处汝湘州。汝年渐长,足知善恶,当每思刻厉,奉朝廷为心,爵秩自然与年俱进。我垂犹子之情,著于万物。汝亦当知好,忆我敕旨”时司徒建安王休仁南讨犹未还,既还,白上,以将来非社稷计,宜并为之所。未拜,赐死,时年十岁。 始安王子真,字孝贞,孝武帝第十一子。大明五年,年五岁,封始安王,食邑二千户。仍为辅国将军、吴兴太守。七年,迁使持节、监广交二州始兴、始安、临贺三郡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将军如故,不之镇。迁征虏将军、南彭城太守,领石头戍事。景和元年,为丹阳尹,将军如故。寻复为南兖州刺史,将军如故。泰始二年,迁左将军、丹阳尹。未拜,赐死,时年十岁。 邵陵王子元,字孝善,孝武帝第十三子也。大明六年,年五岁,封邵陵王,食邑二千户。八年,以为度支校尉、秦、南沛二郡太守。仍为冠军将军、南琅邪、泰山二郡太守。景和元年,出为湘州刺史,将军如故,未之镇。至寻阳,值晋安王子勋为逆,留不之镇。进号抚军将军。事平,赐死,时年九岁。 齐敬王子羽,字孝英,孝武帝第十四子也。大明二年生,三年卒,追加封谥。 淮南王子孟,字孝光,孝武帝第十六子也。大明七年,年五岁,封淮南王,食邑二千户。时世祖改豫州之南梁郡为淮南国,罢南豫州之淮南郡并宣城。前废帝即位,二郡并复旧,子孟仍国名度食淮南郡。景和元年,为冠军将军、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泰始二年,改封安成王,户邑如先。未拜,赐死,时年八岁。 晋陵孝王子云,字孝举,孝武帝第十九子也。大明六年,年四岁,封晋陵王,食邑二千户。未拜,其年薨。 南海哀王子师,字孝友,孝武帝第二十二子也。大明七年,年四岁,封南海王,食邑二千户。未拜,景和元年,为前废帝所害,时年六岁。太宗即位,追谥。 淮阳思王子霄,字孝云,孝武帝第二十三子也。大明五年生,八年薨,追加封谥。 东平王子嗣,字孝叔,孝武帝第二十七子也。大明七年生,仍封东平王,食邑二千户。继东平冲王休倩。休倩母颜性理严酷,泰始二年,子嗣所生母景宁园昭容谢上表曰“故东平冲王休倩托荄璇极,岐嶷夙表,降年弗永,遗胤莫传。孝武皇帝敕妾子臣子嗣出继为后,既承国祀,方奉烝荐,庶覃遐庆,式延于远。而妾颜训养非恩,抚导乖理,情阙引进,义违负螟。昔世祖平日,诡申慈爱。崩背未几,真性便发,犹逼畏崇宪,少欲藏掩。自兹以后,专纵严酷,实显布宗戚,宣灼宫闱,用伤人伦,爰恻行路。妾天属冥至,感切实深,伏愿乾渥广临,曲垂照赐,复改命还依本属,则妾母子虽陨之辰,犹生之年”许之。其年赐死,时年四岁。 武陵王赞,字仲敷,明帝第九子也。泰始六年生。其年,诏曰“世祖孝武皇帝虽恃尊堕惠,勋狭政弛,乐饮无餍,事因于宁泰,任威纵费,义缘于务寡。故以积怨动天,流殃胤嗣,景和肇衅,义嘉成祸,世祖继体,陷宪无遗。昔皇家中圮,含生惧灭,赖英孝感奋,扫雪冤耻,勋缵坠历,拯兹穷氓。继绝追远,礼训攸尚,况既帝且兄,而缺斯典。今以第九子智随奉世祖为子,武陵郡大明之世,事均代邦,可封智随武陵王,食邑五千户。寻世祖一门女累不少,既无厘总,义须防闲,诸侯虽不得祖称天子,而事有一家之切。且归宁有所,疹疾相营,得失是任,闺房有禀。朕应天在位,恩深九族,庶此足申追睦之怀,敷爱之旨” 后废帝元徽四年,出为使持节、督南徐、兖、青、冀五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南徐州刺史。顺帝升明元年,迁持节、督郢州、司州之义阳诸军事、前将军、郢州刺史。二年,为沈攸之所围,徙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安西将军、荆州刺史,持节如故。攸之平,乃之镇。其年薨,时年九岁,国除。 史臣曰:晋安诸王,提挈群下,以成其衅乱,遂至九域沸腾,难结天下,而世祖之胤亦歼焉。强不如弱,义在于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