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妻王氏墓志铭

· 苏轼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复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 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 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五月丁亥:阴历五月二十八日。 赵郡:指苏轼家族所属的郡望。 甲午:阴历六月六日。 殡:入殓,还没有下葬。 明年:第二年。 眉:这里指眉州,现在的四川眉县。 先:用于称呼死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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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太史公论《诗》,以为“《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以余观之,是特识变风,变雅耳,乌睹《诗》之正乎昔先王之泽衰,然后变风发乎情,虽衰而未竭,是以犹止于礼义,以为贤于无所止者而已。若夫发于情止于忠孝者,其诗岂可同日而语哉!古今诗人众矣,而杜子美为首,岂非以其流落饥寒,终身不用,而一饭未尝忘君也欤。 今定国以余故得罪,贬海上三年,一子死贬所,一子死于家,定国亦病几死。余意其怨我甚,不敢以书相闻。而定国归至江西,以其岭外所作诗数百首寄余,皆清平丰融,蔼然有治世之音,其言与志得道行者无异。幽忧愤叹之作,盖亦有之矣,特恐死岭外,而天子之恩不及报,以忝其父祖耳。孔子曰:“不怨天,不尤人。”定国且不我怨,而肯怨天乎!余然后废卷而叹,自恨期人之浅也。 又念昔日定国遇余于彭城,留十日,往返作诗几百馀篇,余苦其多,畏其敏,而服其工也。一日,定国与颜复长道游泗水,登桓山,吹笛饮酒,乘月而归。余亦置酒黄楼上以待之,曰:“李太白死,世无此乐三百年矣。” 今余老,不复作诗,又以病止酒,闭门不出。门外数步即大江,经月不至江上,眊眊焉真一老农夫也。而定国诗益工,饮酒不衰,所至翱翔徜徉,穷山水之胜,不以厄穷衰老改其度。今而后,余之所畏服于定国者,不独其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