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八年

· 左丘明
【经】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六月,邾人入鄅。秋,葬曹平公。冬,许迁于白羽。 【传】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杀毛伯过而代之。苌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济侈于王都,不亡何待!」 三月,曹平公卒。 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曰:「宋、卫、陈、郑也。」数日,皆来告火。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子大叔曰:「宝,以保民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遂不与,亦不复火。 郑之未灾也,里析告子产曰:「将有大祥,民震动,国几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国迁其可乎?」子产曰:「虽可,吾不足以定迁矣。」及火,里析死矣,未葬,子产使舆三十人,迁其柩。火作,子产辞晋公子、公孙于东门。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于宫。使子宽、子上巡群屏摄,至于大宫。使公孙登徙大龟。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告于先君。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宫,出旧宫人,置诸火所不及。司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欣。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征。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禳火于玄冥、回禄,祈于四鄘。书焚室而宽其征,与之材。三日哭,国不市。使行人告于诸侯。宋、卫皆如是。陈不救火,许不吊灾,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 六月,鄅人藉稻。邾人袭鄅,鄅人将闭门。邾人羊罗摄其首焉,遂入之,尽俘以归。鄅子曰:「余无归矣。」从帑于邾,邾庄公反鄅夫人,而舍其女。秋,葬曹平公。往者见周原伯鲁焉,与之语,不说学。归以语闵子马。闵子马曰:「周其乱乎?夫必多有是说,而后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无学,无学不害。』不害而不学,则苟而可。于是乎下陵上替,能无乱乎?夫学,殖也,不学将落,原氏其亡乎?」 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乃简兵大蒐,将为蒐除。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期三日,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乡。」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冲,使从者止之曰:「毁于北方。」 火之作也,子产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晋无乃讨乎?」子产曰:「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况有灾乎?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既,晋之边吏让郑曰:「郑国有灾,晋君、大夫不敢宁居,卜筮走望,不爱牲玉。郑之有灾,寡君之忧也。今执事手间然授兵登陴,将以谁罪?边人恐惧不敢不告。子产对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灾,君之忧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灾,又惧谗慝之间谋之,以启贪人,荐为弊邑不利,以重君之忧。幸而不亡,犹可说也。不幸而亡,君虽忧之,亦无及也。郑有他竟,望走在晋。既事晋矣,其敢有二心?」 楚左尹王子胜言于楚子曰:「许于郑,仇敌也,而居楚地,以不礼于郑。晋、郑方睦,郑若伐许,而晋助之,楚丧地矣。君盍迁许?许不专于楚。郑方有令政。许曰:『余旧国也。』郑曰:『余俘邑也。』叶在楚国,方城外之蔽也。土不可易,国不可小,许不可俘,仇不可启,君其图之。」楚子说。冬,楚子使王子胜迁许于析,实白羽。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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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年春,公至自晋。夏,逆妇姜于齐。狄侵齐。秋,楚人灭江。晋侯伐秦。卫侯使宁俞来聘。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传】四年春,晋人归孔达于卫,以为卫之良也,故免之。 夏,卫侯如晋拜。曹伯如晋,会正。 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秋,晋侯伐秦,围刓、新城,以报王官之役。 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 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 冬,成风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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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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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佐不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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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