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以其不自生也:因为它不为自己生存。以,因为。 身:自身,自己。以下三个“身”字同。先:居先,占据了前位。此是高居人上的意思。 外其身:外,是方位名词作动词用,使动用法,这里是置之度外的意思。 邪(ye):同“耶”,助词,表示疑问的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