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四卷 · 公孙丑下 · 第六节 孟 孟子 周 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欢为辅行。王欢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 公孙丑曰:“齐卿之位,不为小矣;齐、滕之路,不为近矣,反之而未尝与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四节 孟 孟子 周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孟子 · 第七卷 · 离娄上 · 第二十七节 孟 孟子 周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