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 传 ·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 班固
南夷君长以十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十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十数,邛都最大。此皆椎结,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桐师以东,北至叶榆,名为巂、昆明、编发,随畜移徙,亡常处,亡君长,地方可数千里。自巂以东北,君长以十数,徙、莋都最大。自莋以东北,君长以十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在蜀之西。自駹以东北,君长以十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 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黔中以西。庄蹻者,楚庄王苗裔也。蹻至滇池,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千里,以兵威定属楚。欲归报,会秦击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乃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秦时尝破,略通五尺道,诸此国颇置吏焉。十余岁,秦灭。及汉兴,皆弃此国而关蜀故徼。巴、蜀民或窃出商贾,取其莋马、僰僮、旄牛,以此巴、蜀殷富。 建元六年,大行王恢击东粤,东粤杀王郢以报。恢因兵威使番阳令唐蒙风晓南粤。南粤食蒙蜀枸酱,蒙问所从来,曰:“道西北牂柯江,江广数里,出番禺城下。”蒙归至长安,问蜀贾人,独蜀出枸酱,多持窃出市夜郎。夜郎者,临牂柯江,江广百余步,足以行船。南粤以财物役属夜郎,西至桐师,然亦不能臣使也。蒙乃上书说上曰:“南粤王黄屋左纛,地东西万余里,名为外臣,实一州主。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窃闻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万,浮船牂柯,出不意,此制粤一奇也。诚以汉之强,巴、蜀之饶,通夜郎道,为置吏,甚易。”上许之。乃拜蒙以郎中将,将千人,食重万余人,从巴苻关入,遂见夜郎侯多同。厚赐,谕以威德,约为置吏,使其子为令。夜郎旁小邑皆贪汉缯帛,以为汉道险,终不能有也,乃且听蒙约。还报,乃以为犍为郡。发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柯江。蜀人司马相如亦言西夷邛、莋可置郡。使相如以郎中将往谕,皆如南夷,为置一都尉,十余县,属蜀。当是时,巴、蜀西郡通西南夷道,载转相饷。数岁,道不通,士罢饿餧,离暑湿,死者甚众。西南夷又数反,发兵兴击,耗费亡功。上患之,使公孙弘往视问焉。还报,言其不便。及弘为御史大夫,时方筑朔方,据河逐胡,弘等因言西南夷为害,可且罢,专力事匈奴。上许之,罢西夷,独置南夷两县一都尉,稍令犍为自保就。 及元狩元年,博望侯张骞言使大夏时,见蜀布、邛竹杖,问所从来,曰:“从东南身毒国,可数千里,得蜀贾人市。”或闻邛西可二千里有身毒国。骞因盛言大夏在汉西南,慕中国,患匈奴隔其道,诚通蜀,身毒国道便近,又亡害。于是天子乃令王然子、柏始昌、吕越人等十余辈间出西南夷,指求身毒国。至滇,滇王当羌乃留为求道。四岁余,皆闭昆明,莫能通。滇王与汉使言:“汉孰与我大?”及夜郎侯亦然,各自以一州王,不知汉广大。使者还,因盛言滇大国,足事亲附。天子注意焉。 及至南粤反,上使驰义侯因犍为发南夷兵。且兰君恐远行,旁国虏其老弱,乃与其众反,杀使者及犍为太守。汉乃发巴、蜀罪人当击南粤者八校尉击之。会越已破,汉八校尉不下,中郎将郭昌、卫广引兵还,行诛隔滇道者且兰,斩首数万,遂平南夷为牂柯郡。夜郎侯始倚南粤,南粤已灭,还诛反者,夜郎遂入朝,上以为夜郎王。南粤破后,及汉诛且兰、邛君,并杀莋侯,冉駹皆震恐,请臣置吏,以邛都为粤巂郡,作都为沈黎郡,冉駹为文山郡,广汉西白马为武都郡。 使王然于以粤破及诛南夷兵威风谕滇王入朝。滇王者,其众数万人,其旁东北劳深、靡莫皆同姓相杖,未肯听。劳、莫数侵犯使者吏卒。元封二年,天子发巴、蜀兵击灭劳深、靡莫,以兵临滇。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诛。滇王离西夷,滇举国降,请置吏入朝,于是以为益州郡,赐滇王王印,复长其民。西南夷君长以百数,独夜郎、滇受王印。滇,小邑也,最宠焉。 后二十三岁,孝昭始元元年,益州廉头、姑缯民反,杀长吏。牂柯、谈指、同并等二十四邑,凡三万余人皆反。遣水衡都尉发蜀郡、犍为奔命万余人击牂柯,大破之。后三岁,姑缯、叶榆复反,遣水衡都尉吕辟胡将郡兵击之。辟胡不进,蛮夷遂杀益州太守,乘胜与辟胡战,士战及溺死者四千余人。明年,复遣军正王平与大鸿胪田广明等并进,大破益州,斩首捕虏五万余级,获畜产十余万。上曰:“钅句町侯亡波率其邑君长人民击反者,斩首捕虏有功,其立亡波为钅句町王。大鸿胪广明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后间岁,武都氐人反,遣执金吾马适建、龙额侯韩增与大鸿胪广明将兵击之。 至城帝河平中,夜郎王兴与钅句町王禹、漏卧侯俞更举兵相攻。牂柯太守请发兵诛兴等,议者以为道远不可击,乃遣太中大夫蜀郡张匡持节和解。兴等不从命,刻木象汉吏,立道旁射之。杜钦说大将军王凤曰:“太中大夫匡使和解蛮夷王侯,王侯受诏,已复相攻,轻易汉使,不惮国威,其效可见。恐议者选耎,复守和解,太守察动静有变,乃以闻。如此,则复旷一时,王侯得收猎其众,申固其谋,党助众多,各不胜忿,必相殄灭。自知罪成,狂犯守尉,远臧温暑毒草之地,虽有孙、吴将,贲、育士,若入水火,往必焦设,知勇亡所施。屯田守之,费不可胜量。宜因其罪恶未成,未疑汉家加诛,阴敕旁郡守尉练士马,大司农豫调谷积要害处,选任职太守往,以秋凉时入,诛其王侯尤不轨者。即以为不毛之地,亡用之民,圣王不以劳中国,宜罢郡,放弃其民,绝其王侯勿复通。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堕坏,亦宜因其萌牙,早断绝之,及已成形然后战师,则万姓被害。” 大将军凤于是荐金城司马陈立为牂柯太守。立者,临邛人,前为连然长,不韦令,蛮夷畏这。及至牂柯,谕告夜郎王兴,兴不从命,立请诛之。未报,乃从吏数十人出行县,至兴国且同亭,召兴。兴将数千人往至亭,从邑君数十人入见立。立数责,因断头。邑君曰:“将军诛亡状,为民除害,愿出晓士众。”以兴头示之,皆释兵降。钅句町王禹、漏卧侯俞震恐,入粟千斛,牛、羊劳吏士。立还归郡,兴妻父翁指与兴子邪务收余兵,迫胁旁二十二邑反。至冬,立奏募诸夷与都尉长史分将攻翁指等。翁指据厄为垒,立使奇兵绝其饷道,纵反间以诱其众。都尉万年曰:“兵久不决,费不可共。”引兵独进,败走,趋立营。立怒,叱戏下令格之。都尉复还战,立引兵救之。时天大旱,立攻绝其水道。蛮夷共斩翁指,持首出降。立已平定西夷,征诣京师。会巴郡有盗贼,复以立为巴郡太守,秩中二千石居,赐爵左庶长。徙为天水太守,劝民农桑为天下最,赐金四十斤。入为左曹卫将军、护军都尉,卒官。 王莽篡位,改汉制,贬钅句町王以为侯。王邯怨恨,牂柯大尹周钦诈杀邯。邯弟承攻杀钦,州郡击之,不能服。三边蛮夷愁扰尽反,复杀益州大尹程隆。莽遣平蛮将军冯茂发巴、蜀、犍为吏士,赋敛取足于民,以击益州。出入三年,疾疫死者什七,巴、蜀骚动。莽征茂还,诛之。更遣宁始将军廉丹与庸部牧史熊大发天水、陇西骑士,广汉、巴、蜀、犍为吏民十万人,转输者合二十万人,击之。始至,颇斩首数千,其后军粮前后不相及,士卒饥疫,三岁余死者数万。而粤巂蛮夷任贵亦杀太守枚根,自立为邛谷王。会莽败汉兴,诛贵,复旧号云。 南粤王赵佗,真定人也。秦并天下,略定扬粤,置桂林、南海、象郡,以适徙民与粤杂处。十三岁,至二世时,南海尉任嚣病且死,召龙川令赵佗语曰:“闻陈胜等作乱,豪桀叛秦相立,南海辟远,恐盗兵侵此。吾欲兴兵绝新道,自备侍诸侯变,会疾甚。且番禺负山险阻,南北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可为国。郡中长吏亡足与谋者,故召公告之。”即被佗书,行南海尉事。嚣死,佗即移檄告横浦、阳山、湟溪关曰:“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因稍以法诛秦所置吏,以其党为守假。秦已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粤武王。 高帝已定天下,为中国劳苦,故释佗不诛。十一年,遣陆贾立佗为南粤王,与部符通使,使和辑百粤,毋为南边害,与长沙接境。 高后时,有司请禁粤关市铁器。佗曰:“高皇帝立我,通使物,今高后听谗臣,别异蛮夷,隔绝器物,此必长沙王计,欲倚中国,击灭南海并王之,自为功也。”于是佗乃自尊号为南武帝,发兵攻长沙边,败数县焉。高后遣将军隆虑侯灶击之,会暑湿,士卒大疫,兵不能逾领。岁余,高后崩,即罢兵。佗因此以兵威财物赂遗闽粤、西瓯骆,伇属焉。东西万余里。乃乘黄屋左纛,称制,与中国侔。 文帝元年,初镇抚天下,使告诸侯四夷从代来即位意,谕盛德焉。乃为佗亲冢在真定置守邑,岁时奉祀。召其从昆弟,尊官厚赐宠之。召丞相平举可使粤者,平言陆贾先帝时使粤。上召贾为太中大夫,谒者一人为副使,赐佗书曰:“皇帝谨问南粤王,甚苦心劳意。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弃外奉北藩于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日进不衰,以故悖暴乎治。诸吕为变故乱法,不能独制,乃取它姓子为孝惠皇帝嗣。赖宗庙之灵,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不释之故,不得不立,今即位。乃者闻王遗将军隆虑侯书,求亲昆弟,请罢长沙两将军。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长沙土也’,朕不得擅变焉。吏曰:‘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领以南,王自治之。’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患,终今以来,通使如故。故使贾驰谕告王朕意,王亦受之,毋为寇灾矣。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遗王。愿王听乐娱忧,存问邻国。” 陆贾至,南粤王恐,乃顿首谢,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于是下令国中曰:“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汉皇帝贤天子。自今以来,去帝制黄屋左纛。”因为书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老夫故粤吏也,高皇帝幸赐臣佗玺,以为南粤王,使为外臣,时内贡职。孝惠皇帝即位,义不忍绝,所以赐老夫者厚甚。高后自临用事,近细士,信谗臣,别异蛮夷,出令曰:‘毋予蛮夷外粤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与牝。’老夫处辟,马、羊、羊齿已长,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内史藩、中尉高、御史平凡三辈上书谢过,皆不反。又风闻老夫父母坟墓已坏削,兄弟宗族已诛论。吏相与议曰:‘今内不得振于汉。外亡以自高异。’故更号为帝,自帝其国,非敢有害于天下也。高皇后闻之大怒,削去南粤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窃疑长沙王谗臣,故敢发兵以伐其边。且南方卑湿,蛮夷中西有西瓯,其众半羸,南面称王;东有闽粤,其众数千人,亦称王;西北有长沙,其半蛮夷,亦称王。老夫故敢妄窃帝号,聊以自娱。老夫身定百邑之地,东西南北数千万里,带甲百万有余,然北面而臣事汉,何也?不敢背先人之故。老夫处粤四十九年,于今抱孙焉。然夙兴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视靡曼之色,耳不听钟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汉也。今陛下幸哀怜,复故号,通使汉如故,老夫死骨不腐,改号不敢为帝矣!谨北面因使者献白璧一双,翠鸟千,犀角十,紫贝五百,桂蠹一器,生翠四十双,孔雀二双。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 陆贾还报,文帝大说。遂至孝景时,称臣遣使入朝请。然其居国,窃如故号;其使天子,称王朝命如诸侯。 至武帝建元四年,佗孙胡为南粤王。立三年,闽粤王郢兴兵南击边邑。粤使人上书曰:“两粤俱为藩臣,毋擅兴兵相攻击。今东粤擅兴兵侵臣,臣不敢兴兵,唯天子诏之。”于是天子多南粤义,守职约,为兴师,遣两将军往讨闽粤。兵未逾领,闽粤王弟馀善杀郢以降,于是罢兵。 天子使严助往谕意,南粤王胡顿首曰:“天子乃兴兵诛闽粤,死亡以报德!”遣太子婴齐入宿卫。谓助曰:“国新被寇,使者行矣。胡方日夜装入见天子。”助去后,其大臣谏胡曰:“汉兴兵诛郢,亦行以惊动南粤。且先王言事天子期毋失礼,要之不可以怵好语入见。入见则不得复归,亡国之势也。”于是胡称病,竟不入见。后十余岁,胡实病甚,太子婴齐请归。胡薨,谥曰文王。 婴齐嗣立,即臧其先武帝、文帝玺。婴齐在长安时,取邯郸摎氏女,生子兴。及即位,上书请立摎氏女为后,兴为嗣。汉数使使者风谕,婴齐犹尚乐擅杀生自恣,惧入见,要以用汉法,比内诸侯,固称病,遂不入见。遣子次公入宿卫。婴齐薨,谥曰明王。 太子兴嗣立,其母为太后。太后自未为婴齐妻时,曾与霸陵人安国少季通。及婴齐薨后,元鼎四年,汉使安国少季谕王、王太后入朝,令辩士谏大夫终军等宣其辞,勇士魏臣等辅其决,卫尉路博德将兵屯桂阳,待使者。王年少,太后中国人,安国少季往,复与私通,国人颇知之,多不附太后。太后恐乱起,亦欲倚汉威,劝王及幸臣求内属。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于是天子许之,赐其丞相吕嘉银印,及内史、中尉、太傅印,余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汉法。诸使者皆留填抚之。王、王太后饬治行装重资,为入朝具。 相吕嘉年长矣,相三王,宗族官贵为长吏七十余人,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弟宗室,及苍梧秦王有连。其居国中甚重,粤人信之,多为耳目者,得众心愈于王。王之上书,数谏止王,王不听。有畔心,数称病不见汉使者。使者注意嘉,势未能诛。王、王太后亦恐嘉等先事发,欲介使者权,谋诛嘉等。置酒请使者,大臣皆侍坐饮。嘉弟为将,将卒居宫外。酒行,太后谓嘉:“南粤内属,国之利,而相君苦不便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杖,遂不敢发。嘉见耳目非是,即趋出。太后怒,欲鏦嘉以矛,王止太后。嘉遂出,介弟兵就舍,称病,不肯见王及使者。乃阴谋作乱。王素亡意诛嘉,嘉知之,以故数月不发。太后独欲诛嘉等,力又不能。 天子闻之,罪使者怯亡决。又以为王、王太后已附汉,独吕嘉为乱,不足以兴兵,欲使庄参以二千人往。参曰:“以好往,数人足;以武往,二千人亡足以为也。”辞不可,天子罢参兵。郏壮士故济北相韩千秋奋曰:“以区区粤,又有王应,独相吕嘉为害,愿得勇士三百人,必斩嘉以报。”于是天子遣千秋与王太后弟摎乐将二千人往。入粤境,吕嘉乃遂反,下令国中曰:“王年少。太后中国人,又与使者乱,专欲内属,尽持先王宝入献天子以自媚,多从人,行至长安,虏卖以为僮。取自脱一时利,亡顾赵氏社稷为万世虑之意。”乃与其弟将卒攻杀太后、王,尽杀汉使者。遣人告苍梧秦王及其诸郡县,立明王长男粤妻子术阳侯建德为王。而韩千秋兵之入也,破数小邑。其后粤直开道给食,未至番禺四十里,粤以兵击千秋等,灭之。使人函封汉使节置塞上,好为谩辞谢罪,发兵守要害处。于是天子曰:“韩千秋虽亡成功,亦军锋之冠。封其子延年为成安侯。摎乐,其姊为王太后,首愿属汉,封其子广德为龙侯。”乃赦天下,曰:“天子微弱,诸侯力政,讥臣不讨贼。吕嘉、建德等反,自立晏如,令粤人及江淮以南楼船十万师往讨之。” 元鼎五年秋,卫尉路博德为伏波将军,出桂阳,下湟水;主爵都尉杨仆为楼船将军,出豫章,下横浦;故归义粤侯二人为戈船、下濑将军,出零陵,或下离水,或抵苍梧;使驰义侯因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柯江;咸会番禺。 六年冬,楼船将军将精卒先陷寻陿,破石门,得粤船粟,因推而前,挫粤锋,以粤数万人待伏波将军。伏波将军将罪人,道远后期,与楼船会乃有千余人,遂俱进。楼船居前,至番禺,建德、嘉皆城守。楼船自择便处,居东南面,伏波居西北面。会暮,楼船攻败粤人,纵火烧城。粤素闻伏波,莫,不知其兵多少。伏波乃为营,遣使招降者,赐印绶,复纵令相招。楼船力攻烧敌,反驱而入伏波营中。迟旦,城中皆降伏波。吕嘉、建德以夜与其属数百人亡入海。伏波又问降者,知嘉所之,遣人追。故其校司马苏弘得建德,为海常侯;粤郎都稽得嘉,为临蔡侯。 苍梧王赵光与粤王同姓,闻汉兵至,降,为随桃侯。及粤揭阳令史定降汉,为安道侯。粤将毕取以军降,为<月尞>侯。粤桂林监居翁谕告瓯骆四十余万口降,为湘城侯。戈船、下濑将军兵及驰义侯所发夜郎兵未下,南粤已平。遂以其地为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九郡。伏波将军益封。楼船将军以推锋陷坚为将梁侯。 自尉佗王凡五世,九十三岁而亡。 闽粤王无诸及粤东海王摇,其先皆粤王勾践之后也,姓驺氏。秦并天下,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及诸侯畔秦,无诸、摇率粤归番阳令吴芮,所谓番君者也,从诸侯灭秦。当是时,项羽主命,不王也,以故不佐楚。汉击项籍,无诸、摇帅粤人佐汉。汉五年,复立无诸为闽粤王,王闽中故地,都冶。孝惠三年,举高帝时粤功,曰闽君摇功多,其民便附,乃立摇为东海王,都东瓯,世号曰东瓯王。 后数世,孝景三年,吴王濞反,欲从闽粤,闽粤未肯行,独东瓯从。及吴破,东瓯受汉购,杀吴王丹徒,以故得不诛。 吴王子驹亡走闽粤,怨东瓯杀其父,常劝闽粤击东瓯。建元三年,闽粤发兵围东瓯,东瓯使人告急天子。天子问太尉田蚡,蚡对曰:“粤人相攻击,固其常,不足以烦中国往救也。”中大夫严助诘蚡,言当救。天子遣助发会稽郡兵浮海救之,语具在《助传》。汉兵未至,闽粤引兵去。东粤请举国徙中国,乃悉与众处江、淮之间。 六年,闽粤击南粤,南粤守天子约,不敢擅发兵,而以闻。上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皆为将军。兵未逾领,闽粤王郢发兵距险。其弟馀善与宗族谋曰:“王以擅发兵,不请,故天子兵来诛。汉兵众强,即幸胜之,后来益多,灭国乃止。今杀王以谢天子,天子罢兵,固国完。不听乃力战,不胜即亡入海。”皆曰:“善。”即鏦杀王,使使奉其头致大行。大行曰:“所为来者,诛王。王头至,不战而殒,利莫大焉。”乃以便宜案兵告大司农军,而使使奉王头驰报天子。诏罢两将军兵,曰:“郢等首恶,独无诸孙繇君丑不与谋。”乃使郎中将立丑为粤繇王,奉闽粤祭祀。 馀善以杀郢,威行国中,民多属,窃自立为王,繇王不能制。上闻之,为馀善不足复兴师,曰:“馀善首诛郢,师得不劳。”因立馀善为东粤王,与繇王并处。 至元鼎五年,南粤反,馀善上书请以卒八千从楼船击吕嘉等。兵至揭阳,以海风波为解,不行,持两端,阴使南粤。及汉破番禺,楼船将军仆上书愿请引兵击东粤。上以士卒劳倦,不许。罢兵,令诸校留屯豫章梅领待命。 明年秋,馀善闻楼船请诛之,汉兵留境,且往,乃遂发兵距汉道,号将军驺力等为“吞汉将军”,入白沙、武林、梅领,杀汉三校尉。是时,汉使大司农张成、故山州侯齿将屯,不敢击,却就便处,皆坐畏懦诛。馀善刻“武帝”玺自立,诈其民,为妄言。上遣横海将军韩说出句章,浮海从东方往;楼船将军仆出武林,中尉王温舒出梅领,粤侯为戈船、下濑将军出如邪、白沙,元封元年冬、咸入东粤。东粤素发兵距险,使徇北将军守武林,败楼船军数校尉,杀长史。楼船军卒钱唐榬终古斩徇北将军,为语皃侯。自兵未往。 故粤衍侯吴阳前在汉,汉使归谕馀善,不听。及横海军至,阳以其邑七百人反,攻粤军于汉阳。及故粤建成侯敖与繇王居股谋,俱杀馀善,以其众降横海军。封居股为东成侯,万户;封敖为开陵侯;封阳为卯石侯,横海将军说为按道侯,横海校尉福为缭嫈侯。福者,城阳王子,故为海常侯,坐法失爵,从军亡功,以宗室故侯。及东粤将多军,汉兵至,弃军降,封为无锡侯。故瓯骆将左黄同斩西于王,封为下鄜侯。 于是天子曰“东粤狭多阻,闽粤悍,数反复”,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处江、淮之间。东粤地遂虚。 朝鲜王满,燕人。自始燕时,尝略属真番、朝鲜,为置吏筑障。秦灭燕,属辽东外徼。汉兴,为远难守,复修辽东故塞,至浿水为界,属燕。燕王卢绾反,入匈奴,满亡命,聚党千余人,椎结蛮夷服而东走出塞,渡浿水,居秦故空地上下障,稍伇属真番、朝鲜蛮夷及故燕、齐亡在者王之,都王险。 会孝惠、高后天下初定,辽东太守即约满为外臣,保塞外蛮夷,毋使盗边;蛮夷君长欲入见天子,勿得禁止。以闻,上许之,以故满得以兵威财物侵降其旁小邑,真番、临屯皆来服属,方数千里。 传子至孙右渠,所诱汉亡人滋多,又未尝入见;真番、辰国欲上书见天子,又雍阏弗通。元封二年,汉使涉何谯谕右渠,终不肯奉诏。何去至界,临浿水,使驭刺杀送何者朝鲜裨王长,即渡水,驰入塞,遂归报天子曰“杀朝鲜将”。上为其名美,弗诘,拜何为辽东东部都尉。朝鲜怨何,发兵袭攻,杀何。 天子募罪人击朝鲜。其秋,遣楼船将军杨仆从齐浮勃海,兵五万,左将军荀彘出辽东,诛右渠。右渠发兵距险。左将军卒多率辽东士兵先纵,败散。多还走,坐法斩。楼船将齐兵七千人先至王险。右渠城守,窥知楼船军少,即出击楼船,楼船军败走。将军仆失其众,遁山中十余日,稍求收散卒,复聚。左将军击朝鲜浿水西军,未能破。 天子为两将未有利,乃使卫山因兵威往谕右渠。右渠见使者,顿首谢:“愿降,恐将诈杀臣;今见信节,请服降。”遣太子入谢,献马五千匹,及馈军粮。人众万余持兵,方度浿水,使者及左将军疑其为变,谓太子已服降,宜令人毋持兵,太子亦疑使者左将军诈之,遂不度浿水,复引归。山报,天子诛山。 左将军破浿水上军乃前至城下,围其西北。楼船亦往会,居城南。右渠遂坚城守,数月未能下。 左将军素侍中,幸,将燕,代卒,悍,乘胜,军多骄。楼船将齐卒,入海已多败亡,其先与右渠战,困辱亡卒,卒皆恐,将心惭,其围右渠,常持和节。左将军急击之,朝鲜大臣乃阴间使人私约降楼船,往来言,尚未肯决。左将军数与楼船期战,楼船欲就其约,不会。左将军亦使人求间隙降下朝鲜,不肯,心附楼船。以故两将不相得。左将军心意楼船前有失军罪,今与朝鲜和善而又不降,疑其有反计,未敢发。天子曰:“将率不能前,乃使卫山谕降右渠,不能颛决,与左将军相误,卒沮约。今两将围城又乖异,以故久不决。”使故济南太守公孙遂往正之,有便宜得以从事。遂至,左将军曰:“朝鲜当下久矣,不下者,楼船数期不会。”具以素所意告遂曰:“今如此不取,恐为大害,非独楼船,又且与朝鲜共灭吾军。”遂亦以为然,而以节召楼船将军入左将军军计事,即令左将军戏下执缚楼船将军,并其军。以报,天子诛遂。 左将军已并两军,即急击朝鲜。朝鲜相路人、相韩陶、尼溪相参、将军王唊相与谋曰:“始欲降楼船,楼船今执,独左将军并将,战益急,恐不能与,王又不肯降。”陶、唊、路人皆亡降汉。路人道死。元封三年夏,尼溪相参乃使人杀朝鲜王右渠来降。王险城未下,故右渠之大臣成已又反,复攻吏。左将军使右渠子长、降相路人子最,告谕其民,诛成已。故遂定朝鲜为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封参为澅清侯,陶为秋苴侯,唊为平州侯,长为几侯。最以父死颇有功,为沮阳侯。左将军征至,坐争功相嫉乖计,弃市。楼船将军亦坐兵至列口当待左将军,擅先纵,失亡多,当诛,赎为庶人。 赞曰:楚、粤之先,历世有土。及周之衰,楚地方五千里,而勾践亦以粤伯。秦灭诸侯,唯楚尚有滇王。汉诛西南夷,独滇复宠。及东粤灭国迁众,繇王居股等犹为万户侯。三方之开,皆自好事之臣。故西南夷发于唐蒙、司马相如,两粤起严助、朱买臣,朝鲜由涉何。遭世富盛,动能成功,然已勤矣。追观太宗填抚尉佗,岂古所谓“招携以礼,怀远以德”者哉!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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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 志 · 刑法志

班固
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趋走不足以避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役物以为养,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说而从之。从之成群,是为君矣;归而往之,是为王矣。《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圣人取类以正名,而谓群为父母,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故曰:先王立礼,“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也。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杀戮也;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也。《书》云“天秩有礼”,“天讨有罪”。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来者上矣。 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定水害。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讠雚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四为州,州有牧。连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周道衰,法度堕,至齐桓公任用管仲,而国富民安。公问行伯用师之道,管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国亦将修之,而小国设备,则难以速得志矣。”于是乃作内政而寓军令焉,故卒伍定虖里,而军政成虖郊。连其什伍,居处同乐,死生同忧,祸福共之,故夜战则其声相闻,昼战则其日相见,缓急足以相死。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诸夏。齐桓既没,晋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庐之法,总帅诸侯,迭为盟主。然其礼已颇僭差,又随时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制。二伯之后,浸以陵夷,至鲁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赋,搜、狩、治兵、大阅之事皆失其正。《春秋》书而讥之,以存王道。于是师旅亟动,百姓罢敝,无伏节死难之谊。孔子伤焉,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称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国,摄虖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治其赋兵教以礼谊之谓也。 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擒敌立胜,垂著篇籍。当此之时,合纵连衡,转相攻伐,代为雌雄。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时唯孙卿明于王道,而非之曰:“彼孙、吴者,上势利而贵变诈;施于暴乱昏嫚之国,君臣有间,上下离心,政谋不良,故可变而诈也。夫仁人在上,为下所卬,犹子弟之卫父兄,若手足之扞头目,何可当也?邻国望我,欢若亲戚,芬若椒兰,顾视其上,犹焚灼仇雠。人情岂肯为其所恶而攻其所好哉?故以桀攻桀,犹有巧拙;以桀诈尧,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诗》曰:‘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言以仁谊绥民者,无敌于天下也。若齐之技击,得一首则受赐金。事小敌脆,则偷可用也;事巨敌坚,则焕然离矣。是亡国之兵也。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嬴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如此,则其地虽广,其税必寡,其气力数年而衰。是危国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战无由也。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有数,故能四世有胜于天下。然皆干赏蹈利之兵,庸徒鬻卖之道耳,未有安制矜节之理也。故虽地广兵强,鳃鳃常恐天下之一合而共轧己也。至乎齐桓、晋文之兵,可谓入其域而有节制矣。然犹未本仁义之统也。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 故曰:“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若夫舜修百僚,咎繇作士,命以“蛮夷猾夏,寇贼奸轨”,而刑无所用,所谓善师不陈者也。汤、武征伐,陈师誓众,而放擒桀、纣,所谓善陈不战者也。齐桓南服强楚,使贡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所谓善战不败者也。楚昭王遭阖庐之祸,国灭出亡,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无君?”父老曰:“有君如是其贤也!”相与从之。或奔走赴秦,号哭请救,秦人为之出兵。二国并力,遂走吴师,昭王返国,所谓善败不亡者也。若秦因四世之胜,据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剪豺狼之徒,奋其爪牙,禽猎六国,以并天下。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之徒,还为敌仇,CA76起云合,果共轧之。斯为下矣。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乱除害也。故伊、吕之将,子孙有国,与商、周并。至于末世,苟任诈力,以快贪残,急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孙、吴、商、白之徒,皆身诛戮于前,而国灭亡于后。报应之势,各以类至,其道然矣。 汉兴,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项。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鞭扑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也。夫文之所加者深,则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则威之所制者广。三代之盛,至于刑错兵寝者,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极功也。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轻典;二曰,刑平邦用中典;三曰,刑乱邦用重典。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凡杀人者踣诸市,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积。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舂槁。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B062者,皆不为奴。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黑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谓刑乱邦用重典者也。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晋叔向非之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谊,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竦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货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虖!”子产报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材,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偷薄之政,自是滋矣。孔子伤之,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亦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 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当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浸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故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丞相张仓、御史大夫冯敬奏言:“肉刑所以禁奸,所由来者久矣。陛下下明诏,怜万民之一有过被刑者终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于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谨议请定律曰:诸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罪人狱已决,完为城旦舂,满三岁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岁,为隶臣妾。隶臣妾一岁,免为庶人。隶臣妾满二岁,为司寇。司寇一岁,及作如司寇二岁,皆免为庶人。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前令之刑城旦舂岁而非禁锢者,完为城旦舂岁数以免。臣昧死请。”制曰:“可。”是后,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 景帝元年,下诏曰:“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狱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棰令。”丞相刘舍、御史大夫卫绾请:“笞者,棰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宣帝自在闾阎而知其若此。及即尊位,廷史路温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语在《温舒传》。上深愍焉,乃下诏曰:“间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求明察宽恕黄霸等以为廷平,季秋后请谳。时上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时涿郡太守郑昌上疏言:“圣王置谏争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生也;立法明刑者,非以为治,救衰乱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若开后嗣,不若删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无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听怠,则廷平将招权而为乱首矣。”宣帝未及修正。 至元席初立,乃下诏曰:“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其议律、令可蠲除轻减者,条奏,唯在便安万姓而已。” 至成帝河平中,复下诏曰:“《甫刑》云‘五刑之属三千,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于以罗元元之民,夭绝亡辜,岂不哀哉!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习律、令者议减死刑及可蠲除约省者,令较然易知,条奏。《书》不云乎?‘惟刑之恤哉!’其审核之,务准古法,朕将尽心览焉。”有司无仲山父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为一代之法,而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是以大议不立,遂以至今。议者或曰,法难数变,此庸人不达,疑塞治道,圣智之所常患者也。故略举汉兴以来,法令稍定而合古便今者。 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 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袄言令。 孝文二年,又诏丞相、太尉、御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议。”左、右丞相周勃、陈平奏言:“父、母、妻、子、同产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收之之道,所由来久矣。臣之愚计,以为如其故便。”文帝复曰:“朕闻之,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朕夫见其便,宜熟计之。”平、勃乃曰:“陛下幸加大惠于天下,使有罪不收,无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谨奉诏,尽除收律、相坐法。”其后,新垣平谋为逆,复行三族之诛。由是言之,风俗移易,人性相近而习相远,信矣。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而况庸材溺于末流者乎? 《周官》有五听、八议、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五听: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贤,四曰议能,五曰议功,六曰议贵,七曰议勤,八曰议宾。三刺: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三宥:一曰弗识,二曰过失,三曰遗忘。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蠢愚。凡囚,“上罪梏BF25而桎,中罪梏桎,下罪梏;王之同族BF25,有爵者桎,以待弊。”高皇帝七年,制诏御史:“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罪者久而不论,无罪者久系不决。自今以来,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上恩如此,吏犹不能奉宣。故孝景中五年复下诏曰:“诸狱疑,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其后狱吏复避微文,遂其愚心。至后元年,又下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愚智,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令谳者已报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自此之后,狱刑益详,近于五听三宥之意。三年复下诏曰:“高年老长,人所尊敬也;鳏、寡不属逮者,人所哀怜也。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朱儒当鞠系者,颂系之。”至孝宣元康四年,又下诏曰:“朕念夫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既衰,亦无逆乱之心,今或罗于文法,执于囹圄,不得终其年命,朕甚怜之。自今以来,诸年八十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至成帝鸿嘉元年,定令:“年未满七岁,贼斗杀人及犯殊死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合于三赦幼弱、老眊之人。此皆法令稍近古而便民者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善人为国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矣。”言圣王承衰拨乱而起,被民以德教,变而化之,必世然后仁道成焉;至于善人,不入于室,然犹百年胜残去杀矣。此为国者之程式也。今汉道至盛,历世二百余载,考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间,断狱殊死,率岁千余口而一人,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余。古人有言:“满堂而饮酒,有一人乡隅而悲泣,则一堂皆为之不乐。”王者之于天下,譬犹一堂之上也,故一人不得其平,为之凄怆于心。今郡、国被刑而死者岁以万数,天下狱二千余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狱不减一人,此和气所以未洽者也。 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辄得,狱C224不平之所致也。《书》云“伯夷降典,哲民惟刑”,言制礼以止刑,犹堤之防溢水也。今堤防凌迟,礼制未立;死刑过制,生刑易犯;饥寒并至,穷斯滥溢;豪杰擅私,为之囊橐,奸有所隐,则狃而浸广:此刑之所以蕃也。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又曰:“今之听狱者,求所以杀之;古之听狱者,求所以生之。”与其杀不辜,宁失有罪。今之狱吏,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功名,平者多患害。谚曰:“鬻棺者欲岁之疫。”非憎人欲杀之,利在于人死也。今治狱吏欲陷害人,亦犹此矣。凡此五疾,狱刑所以尤多者也。 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而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以口率计,断狱少于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然而未能称意比隆于古者,以其疾未尽除,而刑本不正。 善乎!孙卿之论刑也,曰:“世俗之为说者,以为治古者无肉刑,有象刑、墨鲸之属,菲履赭衣而不纯,是不然矣。以为治古,则人莫触罪邪,岂独无肉刑哉,亦不待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是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民无所畏,乱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未也。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宽恶也。故象刑非生于治古,方起于乱今也。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以类相从者也。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刑不当罪,不祥莫大焉。夫征暴诛悖,治之威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故重,犯乱之罪故轻也。《书》云‘刑罚世重世轻’,此之谓也。”所谓“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屦赭衣者哉? 孙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说而论之曰:“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今汉承衰周暴秦极敝之流,俗已薄于三代,而行尧、舜之刑,是犹以鞿而御駻突,违救时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F1BE之盗,忿怒伤人,男女淫佚,吏为奸臧,若此之恶,髡钳之罚又不足以惩也。故刑者岁十万数,民既不畏,又曾不耻,刑轻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杀盗为威,专杀者胜任,奉法者不治,乱名伤制,不可胜条。是以罔密而奸不塞,刑蕃而民愈嫚。必世而未仁,百年而不胜残,诚以礼乐阙而刑不正也。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删定律、令,B064二百章,以应大辟。其余罪次,于古当生,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伤人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皆复古刑,为三千章。诋欺文致微细之法,悉蠲除。如此,则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专杀,法无二门,轻重当罪,民命得全,合刑罚之中,殷天人之和,顺稽古之制,成时雍之化。成、康刑错,虽未可致,孝文断狱,庶几可及。《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书》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言为政而宜于民者,功成事立,则受天禄而永年命,所谓“一人有庆,万民赖之”者也。

汉书 · 纪 · 成帝纪

班固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字曰太孙,常置左右。年三岁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为太子。壮好经书,宽博谨慎。初居桂宫,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不敢绝驰道,西至直城门,得绝乃度,还入作室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乃著令,令太子得绝驰道云。其后幸酒,乐燕乐,上不以为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艺,母傅昭仪又爱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为嗣。赖侍中史丹护太子家,辅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爱太子,故得无废。 竟宁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以元舅侍中卫尉阳平侯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 乙未,有司言:「乘舆车、牛马、禽兽皆非礼,不宜以葬。」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皇曾祖悼考庙灾。 立故河间王弟上郡库令良为王。 有星孛于营室。 罢上林诏狱。 二月,右将军长史姚尹等使匈奴还,去塞百馀里,暴风火发,烧杀尹等七人。 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王太后、公主、王主、吏二千石黄金,宗室诸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属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钱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户牛酒。 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方,始正而亏,咎孰大焉!《书》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王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 夏四月,黄雾四塞,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六月,有青蝇无万数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坐。 秋,罢上林宫馆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两月相承,晨见东方。 九月戊子,流星光烛地,长四五丈,委曲蛇形,贯紫宫。 十二月,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是日大风,拔甘泉畤中大木十韦以上。郡国被灾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二年春正月,罢雍五畤。辛巳,上始郊祀长安南郊。诏曰:「乃者徙泰畤、后土于南郊、北郊,朕亲饬躬,郊祀上帝。皇天报应,神光并见。三辅长无共张繇役之劳,赦奉郊县长安、长陵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闰月,以渭城延陵亭部为初陵。 二月,诏三辅内郡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宫井水溢出。 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丙午,立皇后许氏。 罢六厩、技巧官。 夏,大旱。 东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县。 秋,罢太子博望苑,以赐宗室朝请者。减乘舆厩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秋,关内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吏民惊上城。九月,诏曰:「乃者郡国被水灾,流杀人民,多至千数。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职者众。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后言。』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越巂山崩。 四年春,罢中书宦官,初置尚书员五人。 夏四月,雨雪。 五月,中谒者丞陈临杀司隶校尉辕丰于殿中。 秋,桃李实。大水,河决东郡金堤。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以河决不忧职,自杀。 河平元年春三月,诏曰:「河决东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辄平,其改元为河平。赐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蚀之,既。诏曰:「朕获保宗庙,战战栗栗,未能奉称。传曰:『男教不修,阳事不得,则日为之蚀。』天著厥异,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辅不逮。百寮各修其职,惇任仁人,退远残贼。陈朕过失,无有所讳。」大赦天下。 六月,罢典属国并大鸿胪。 秋九月,复太上皇寝庙园。 二年春正月,沛郡铁官冶铁飞。语在五行志。 夏六月,封舅谭、商、立、根、逢时皆为列侯。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光禄大夫刘向校中秘书。谒者陈农使,使求遗书于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单于来朝。 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二月,单于罢归国。 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谨遇以文理,无令失职。举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长陵临泾岸崩,雍泾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嚣薨。 山阳火生石中,改元为阳朔。 阳朔元年。 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蚀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狱死。 二年春,寒。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是岁,御史大夫张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陨石东郡,八。 夏六月,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逐捕,以军兴从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巳,大司马大将军王凤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夫洪范八政,以食为首,斯诚家给刑错之本也。先帝劭农,薄其租税,宠其彊力,令与孝弟同科。间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将何以矫之?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阡陌,致劳来之。书不云乎?『服田力啬,乃亦有秋。』其勖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东平王宇薨。 闰月壬戌,御史大夫于永卒。 鸿嘉元年春二月,诏曰:「朕承天地,获保宗庙,明有所蔽,德不能绥,刑罚不中,众冤失职,趋阙告诉者不绝。是以阴阳错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闵焉。书不云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寿,咎在厥躬。』方春生长时,临遣谏大夫理等举三辅、三河、弘农冤狱。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称朕意焉。其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逋贷未入者勿收。」 壬午,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丰戏乡为昌陵县,奉初陵,赐百户牛酒。 上始为微行出。 冬,黄龙见真定。 二年春,行幸云阳。 三月,博士行饮酒礼,有雉蜚集于庭,历阶升堂而雊,后集诸府,又集承明殿。 诏曰:「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教化流行,风雨和时,百谷用成,众庶乐业,咸以康宁。朕承鸿业十有馀年,数遭水旱疾疫之灾,黎民娄困于饥寒,而望礼义之兴,岂不难哉!朕既无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乃招贤选士之路郁滞而不通与,将举者未得其人也?其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冀闻切言嘉谋,匡朕之不逮。」 夏,徙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赐丞相、御史、将军、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 六月,立中山宪王孙云客为广德王。 三年夏四月,赦天下。令吏民得买爵,贾级千钱。 大旱。 秋八月乙卯,孝景庙阙灾。 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许氏废。 广汉男子郑躬等六十馀人攻官寺,篡囚徒,盗库兵,自称山君。 四年春正月,诏曰:「数敕有司,务行宽大,而禁苛暴,讫今不改。一人有辜,举宗拘系,农民失业,怨恨者众,伤害和气,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朕甚痛焉。未闻在位有恻然者,孰当助朕忧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国。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三万,勿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关,辄籍内。所之郡国,谨遇以理,务有以全活之,思称朕意。」 秋,勃海、清河河溢,被灾者振贷之。 冬,广汉郑躬等党与寖广,犯历四县,众且万人。拜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发郡中及蜀郡合三万人击之。或相捕斩,除罪。旬月平,迁护为执金吾,赐黄金百斤。 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戊午,戾后园阙火。 夏四月,封婕妤赵氏父临为成阳侯。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骑都尉光禄大夫王莽为新都侯。六月丙寅,立皇后赵氏。大赦天下。 秋七月,诏曰:「朕执德不固,谋不尽下,过听将作大匠万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马殿门内尚未加功。天下虚耗,百姓罢劳,客土疏恶,终不可成。朕惟其难,怛然伤心。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毋有动摇之心。」立城阳孝王子俚为王。 八月丁丑,太皇太后王氏崩。 二年春正月己丑,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薨。 二月癸未夜,星陨如雨。乙酉晦,日有蚀之。诏曰:「乃者,龙见于东莱,日有蚀之。天著变异,以显朕邮,朕甚惧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诫,有可省减便安百姓者,条奏。所振贷贫民,勿收。」又曰:「关东比岁不登,吏民以义收食贫民、入谷物助县官振赡者,已赐直,其百万以上,加赐爵右更,欲为吏补三百石,其吏也迁二等。三十万以上,赐爵五大夫,吏亦迁二等,民补郎。十万以上,家无出租赋三岁。万钱以上,一年。」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二月,诏曰:「前将作大匠万年知昌陵卑下,不可为万岁居,奏请营作,建置郭邑,妄为巧诈,积土增高,多赋敛繇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百姓罢极,天下匮竭。常侍闳前为大司农中丞,数奏昌陵不可成。侍中卫尉长数白宜早止,徙家反故处。朕以长言下闳章,公卿议者皆合长计。首建至策,闳典主省大费,民以康宁。闳前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其赐长爵关内侯,食邑千户,闳五百户。万年佞邪不忠,毒流众庶,海内怨望,至今不息,虽蒙赦令,不宜居京师。其徙万年敦煌郡。」 是岁,御史大夫王骏卒。 三年春正月己卯晦,日有蚀之。诏曰:「天灾仍重,朕甚惧焉。惟民之失职,临遣大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问耆老,民所疾苦。其与部刺史举惇朴逊让有行义者各一人。」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诏有司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雍五畤、陈仓陈宝祠。语在郊祀志。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并等十三人谋反,杀陈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称将军。徒李谭等五人共格杀并等,皆封为列侯。 十二月,山阳铁官徒苏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郡国十九,杀东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持节督趣逐捕。汝南太守严欣捕斩令等。迁欣为大司农,赐黄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赐云阳吏民爵,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赐吏民如云阳,行所过无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长乐临华殿、未央宫东司马门皆灾。 六月甲午,霸陵园门阙灾。出杜陵诸未尝御者归家。诏曰:「乃者,地震京师,火灾娄降,朕甚惧之。有司其悉心明对厥咎,朕将亲览焉。」 又曰:「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逾制,故民兴行,上义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谷,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娅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诗不云乎?『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隶校尉察不变者。」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蚀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丁酉,无云有雷,声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诏曰:「乃者,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封萧相国后喜为酂侯。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马大将军王商薨。 是岁,昭仪赵氏害后宫皇子。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夏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王。 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宿萯阳宫,赐从官。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雍江三日,江水竭。 二月,封侍中卫尉淳于长为定陵侯。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罢司隶校尉官。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甘露降京师,赐长安民牛酒。 绥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二月癸丑,诏曰:「朕承太祖鸿业,奉宗庙二十五年,德不能绥理宇内,百姓怨望者众。不蒙天祐,至今未有继嗣,天下无所系心。观于往古近事之戒,祸乱之萌,皆由斯焉。定陶王欣于朕为子,慈仁孝顺,可以承天序,继祭祀。其立欣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谏大夫冯参为宜乡侯,益中山国三万户,以慰其意。赐诸侯王、列侯金,天下当为父后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 又曰:「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统也。昔成汤受命,列为三代,而祭祀废绝。考求其后,莫正孔吉。其封吉为殷绍嘉侯。」三月,进爵为公,及周承休侯皆为公,地各百里。 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以大司马票骑大将军根为大司马,罢将军官。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封为列侯。益大司马、大司空奉如丞相。 秋八月庚戌,中山王兴薨。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 定陵侯淳于长大逆不道,下狱死。廷尉孔光使持节赐贵人许氏药,饮药死。 十二月,罢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壬子,丞相翟方进薨。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丙戌,帝崩于未央宫。皇太后诏有司复长安南北郊。四月己卯,葬延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