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断事公墓二首 其一

· 方苞
不拜称元诏,甘爰十族书。 壮心同岳柱,寒骨委江鱼。 天壤精英在,衣冠想像馀。 拜瞻常怵惕,忠孝捡身疏。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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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冯文子序

方苞
往者,长洲韩公为吏部,听事而归,喟然叹。余问曰:“公何叹?”公曰:“昔有医者,与吾故且狎,吾叩焉,曰:‘人皆谓子之医能杀人,何也?’曰:‘非吾之医能杀人也,而吾不能不使之罢而死也。吾固知吾术之不足以已其疾也,而不能不利其酬。不获已,以物之泛而缓者试焉。其感之浅,而与吾方相中者,固尝有瘳矣。其浸寻反覆,久而不可振者,吾心恻焉,而无可如何。’今某地告饥,上命发粟以赈,而大农持之下有司,核所伤分数。夫民之饥,朝不及夕,而核奏议赈,在三月之外,有不罢而死者乎?吾位在九卿,与其议而不能辨其惑,是吾负医者之责也。” 余曰:“公所见,其显焉者耳。凡官失其职而事堕于冥昧之中皆足以使人罢而死而特未见其形也姑以所目击于州县者征之水土之政不修而民罢死于旱潦矣;两造悬而不听,情伪失端,而民罢死于狱讼矣;弊政之不更,豪猾之不锄,而民罢死于奸蠹矣。岂独残民以逞者,有杀之形见哉?先己而后民,枉下以逢上,其始皆曰:‘吾不获已。’其既皆曰:‘吾心恻焉,而无可如何。’此民之疾所以沉痼而无告也。” 吾友冯君文子将令于礼县,为诗四章,自道其心与俗吏异。因举昔之所闻于韩公及相语者以告之。盖所望于良吏者,谓能已民之疾也,非徒不益之疾而已也。民之疾常伏于无形,而大吏之为民疾者,复多端而难御。令之职环上下而处其中,下以致民之情,而上为之蔽。虑于下者不详,则为民生疾而不自觉;持于上者不力,将坐视民之罢死而无如何,其术不可不素定也。君,韩公之门人也,能因是而自审其所处,则韩公之言,庶几其不旷也夫。

与孙以宁书

方苞
昔归震川尝自恨足迹不出里闬,所见闻无奇节伟行可记。承命为征君作传,此吾文托记以增重也,敢不竭其愚心。 所示群贤论述,皆未得体要。盖其大致不越三端:或详讲学宗指及师友渊源,或条举平生义侠之迹,或盛称门墙广大,海内向仰者多。此三者,皆征君之末迹也,三者详而征君之事隐也。 古之晰于文律者,所载之事,必与其人之规模相称。太史公传陆贾,其分奴婢、装资,琐琐者皆载焉。若萧、曹世家而条举其治绩,则文字虽增十倍,不可得而备矣。故尝见义于《留侯世家》,曰:“留侯所从容与上言天下事甚众,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此明示后世缀文之士以虚实详略之权度也。宋元诸史,若市肆簿籍,使览者不能终篇,坐此义不讲耳。 征君义侠,舍杨、左之事,皆乡曲自好者所能勉也,其门墙广大,乃度时揣已,不敢如孔、孟之拒孺悲、夷之,非得已也;至论学,则为书甚具。故并弗采著于传上,而虚言其大略。昔欧阳公作《尹师鲁墓志》,至以文自辩。而退之之志李元宾,至今有疑其太略者。夫元宾年不及三十,其德未成,业未著,而铭辞有曰:“才高乎当世,而行出乎古人。”则外此尚安有可言者乎?仆此传出,必有病其太略者,不知往昔群贤所述,惟务征实,故事愈详而义愈狭。今详者略,实者虚,而征君所蕴蓄转似可得之意言之外,他日载之家乘,达于史官,慎毋以彼而易此。惟足下的然昭晰,无惑于群言,是征君之所赖也,于仆之文无加损焉。如别有欲商论者,则明以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