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 昭公 · 昭公十四年

· 左丘明
【经】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三月,曹伯滕卒。夏四月。秋,葬曹武公。八月,莒子去疾卒。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传】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己也。尊晋、罪己,礼也。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请期五日。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子韩皙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 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救灾患,宥孤寡,赦罪戾;诘奸慝,举淹滞;礼新,叙旧;禄勋,合亲;任良,物官。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亦如之。好于边疆,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秋八月,莒着丘公卒,郊公不戚。国人弗顺,欲立着丘公之弟庚舆。蒲余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公子铎因蒲余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舆。」许之。 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不知度。与养氏比,而求无厌。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杀斗成然,而灭养氏之族。使斗辛居郧,以无忘旧勋。 冬十二月,蒲余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舆于齐。齐隰党、公子锄送之,有赂田。 晋邢侯与雍子争赂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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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 僖公 · 僖公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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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十年春,新作南门。夏,郜子来朝。五月乙巳,西宫灾。郑人入滑。秋,齐人、狄人盟于邢。冬,楚人伐随。 【传】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书,不时也。凡启塞从时。 滑人叛郑而服于卫。夏,郑公子士、泄堵寇帅师入滑。 秋,齐、狄盟于邢,为邢谋卫难也。于是卫方病邢。 随以汉东诸侯叛楚。冬,楚斗谷於菟帅师伐随,取成而还。君子曰:「随之见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动,其过鲜矣。善败由己,而由人乎哉?《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宋襄公欲合诸侯,臧文仲闻之,曰:「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

左传 · 成公 · 成公十四年

左丘明
【经】十有四年春王正月,莒子朱卒。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郑公子喜帅师伐许。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秦伯卒。 【传】十四年春,卫侯如晋,晋侯强见孙林父焉,定公不可。夏,卫侯既归,晋侯使郤犨送孙林父而见之。卫侯欲辞,定姜曰:「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国又以为请,不许,将亡。虽恶之,不犹愈于亡乎?君其忍之!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卫侯见而复之。 卫侯飨苦成叔,宁惠子相。苦成叔傲。宁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故《诗》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交匪傲,万福来求。』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 秋,宣伯如齐逆女。称族,尊君命也。 八月,郑子罕伐许,败焉。戊戌,郑伯复伐许。庚子,入其郛。许人平以叔申之封。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舍族,尊夫人也。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 卫侯有疾,使孔成子、宁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为大子。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尽置诸戚,而甚善晋大夫。

左传 · 昭公 · 昭公二十九年

左丘明
【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公如晋,次于乾侯。夏四月庚子,叔诣卒。秋七月。冬十月,郓溃。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只辱焉。」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尹固之复也,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阴不佞败之。 平子每岁贾马,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公执归马者,卖之,乃不归马。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堑而死,公将为之椟。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帏裹之。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谷。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三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于阳谷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祸也。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ⅰⅰ之《姤》ⅰⅳ,曰:『潜龙勿用。』其《同人》ⅰⅵ曰:『见龙在田。』其《大有》ⅵⅰ曰:『飞龙在天。』其《夬》ⅷⅰ曰:『亢龙有悔。』其《坤》ⅱⅱ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ⅶⅱ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