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 · 灵枢 · 骨度

· 王冰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 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o膝腘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附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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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 · 灵枢 · 逆顺

王冰
黄帝问于伯高曰:余闻气有逆顺,脉有盛衰,刺有大约,可得闻乎?伯高曰:气之逆顺者,所以应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也;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有余不足;刺之大约者,必明知病之可刺,与其未可刺,与其已不可刺也。 黄帝曰:候之奈何?伯高曰:兵法曰无迎逢逢之之,无击堂堂之阵。刺法曰:无刺熇熇之热,无刺漉漉之汗,无刺浑浑之脉,无刺病与脉相逆者。 黄帝曰:候其可刺奈何?伯高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袭者也;与其形之盛者也;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已衰,事必大昌。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

黄帝内经 · 灵枢 · 上隔

王冰
黄帝曰:气为上膈者,食饮入而还出,余已知之矣。虫为下膈。下膈者,食晬时乃出,余未得其意,愿卒闻之。歧伯曰:喜怒不适,食饮不节,寒温不时,则寒汁流于肠中,流于肠中则虫寒,虫寒则积聚,守于下管,则肠胃充郭,卫气不营,邪气居之。人食则虫上食,虫上食则下管虚,下管虚则邪气胜之,积聚以留,留则痈成,痈成则下管约,其痈在管内者,即而痛深,其痈在外者,则痈外而痛,浮痈上皮热。 黄帝曰:刺之奈何?歧伯曰:微按其痈,视气所行,先浅刺其傍,稍内益深,逐而刺之,毋过三行,察其沉浮,以为深浅。已刺必熨,令热入中,日使热内,邪气益衰,大痈乃溃。伍以参禁,以除其内,恬憺无为,乃能行气,后以咸苦,化谷乃下矣。

黄帝内经 · 灵枢 · 终始

王冰
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六腑为阳,传之后世,以血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夭殃。谨奉天道,请言终始。 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道毕矣。所谓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 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厥阴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名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而取,上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而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 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此者因而灸之,则变易而为他病矣。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血气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补则益实,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沉浮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逸须针而去。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则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痏,无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 刺诸痛者,其脉皆实。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腘。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具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 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无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刷,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千里顷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足,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为阳,则邪气复生。粗工勿察,是谓代身,形体淫佚,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绝皮乃绝汗,绝汗则终矣。 少阳终者,耳聋,百节尽纵,目系绝,目系绝,一日半则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 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喜惊、妄言、色黄;其上下之经盛而不行,则终矣。 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塞,上下不通而终矣。 厥阴终者,中热溢干,喜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 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则面黑,皮毛憔而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