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一节

· 孟子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杯桊。”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杯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杯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杯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告子:墨子门徒,年龄长于孟子。 杞(qǐ)柳:杨柳科植物,落叶丛生灌木,枝条柔软,可用来编器物。 杯(bēi)棬(quān):器物名。杯,同“杯”。棬,用树条编成的饮器。 戕(qiāng)贼: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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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则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饥饿不能出门户。君闻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从其言也,使饥饿于我土地,吾耻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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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伯夷,非其君不事,非其友不友。不立于恶人之朝,不与恶人言。立于恶人之朝,与恶人言,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推恶恶之心,思与乡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将浼焉。是故诸侯虽有善其辞命而至者,不受也。不受也者,是亦不屑就已。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故曰:‘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故由由然与之偕而不自失焉,援而止之而止。援而止之而止者,是亦不屑去已。” 孟子曰:“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与不恭,君子不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