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 桓公 · 桓公十一年

· 左丘明
【经】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会宋公于夫钟。冬十月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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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 宣公 · 宣公十五年

左丘明
【经】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秦人伐晋。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秋,螽。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初,税亩。冬,蝝生。饥。 【传】十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曰:『高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谷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员雨》,又可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将伐之,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不如待后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虽多,何补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兹益罪也。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讨有罪,曰将待后,后有辞而讨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商纣由之,故灭。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故文反正为乏。尽在狄矣。」晋侯从之。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卫。卒立召襄。 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还。及洛,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羊舌职说是赏也,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故《诗》曰:『陈锡哉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济?」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冬,蝝生,饥。幸之也。

左传 · 僖公 · 僖公二十九年

左丘明
【经】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公至自围许。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秋,大雨雹。冬,介葛卢来。 【传】二十九年春,葛卢来朝,舍于昌衍之上。公在会,馈之刍米,礼也。 夏,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寻践土之盟,且谋伐郑也。卿不书,罪之也。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 秋,大雨雹,为灾也。 冬,介葛卢来,以未见公,故复来朝,礼之,加燕好。 介葛卢闻牛鸣,曰:「是生三牺,皆用之矣,其音云。」问之而信。

左传 · 哀公 · 哀公三年

左丘明
【经】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夏四月甲午,地震。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宋乐髡帅师伐曹。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冬十月癸卯,秦伯卒。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传】三年春,齐、卫围戚,救援于中山。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逾公宫,桓、僖灾。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济濡帷幕,郁攸从之,蒙葺公屋。自大庙始,外内以悛,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也。」于是乎去表之蒿,道还公宫。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刘氏、范氏世为婚姻,苌弘事刘文公,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讨。六月癸卯,周人杀苌弘。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公使共刘视之,则或杀之矣,乃讨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荀寅伐其郛,使其徒自北门入,己犯师而出。癸丑,奔邯郸。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