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与盾

· 韩非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 吾盾之坚 , 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 , 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 其人弗能应也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矛:古代用来刺杀敌人的长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狭叶、阔叶、长叶、叶刃带系和凹口骹式等。 盾:盾牌,古代作战时遮挡刀剑用。 誉:赞誉,夸耀。 曰:说,讲。 吾:我。 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 或:有人。 以:使用;用。 子:您,对人的尊称。 何如:怎么样。 应:回答。 利:锋利,锐利。 其:助词。这里指那个卖矛和盾的人。 弗能:不能。 之:的。 鬻(yù):卖。 者:...的人。 莫:没有什么。 夫:用在首句,引起议论。

相关推荐

韩非子·和氏

韩非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欲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欲,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