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丞传后叙
注释
张中丞,即张巡(公元709年—公元757年),中丞,张巡驻守睢阳时朝廷所加的官衔。 元和二年:公元807年。元和,唐宪宗李纯的年号(公元806年—公元820年)。 张籍(约公元767年—约公元830年):字文昌,吴郡(治所在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唐代著名诗人,韩愈学生。 李翰:字子羽,赵州赞皇(今河北省元氏县)人,官至翰林学士。与张巡友善,客居睢阳时,曾亲见张巡战守事迹。张巡死后,有人诬其降贼,因撰《张巡传》上肃宗,并有《进张中丞传表》(见《全唐文·卷四三○》)。 以文章自名:《旧唐书·文苑传》:「(翰)为文精密,用思苦涩」。自名,自许。 许远(公元709年—公元757年):字令威,杭州盐官(今浙江省海宁县)人。安史乱时,任睢阳太守,后与张巡合守孤城,城陷被掳往洛阳,至偃师被害。事见两唐书本传。 雷万春:张巡部下勇将。按:此当是「南霁云」之误,如此方与后文相应。 开门纳巡:肃宗至德二载(公元757年)正月,叛军安庆绪部将尹子奇带兵十三万围睢阳,许远向张巡告急,张巡自宁陵率军入睢阳城(见《资治通鑑·卷二一九》)。 柄:权柄。 「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句:此年十月,睢阳陷落,张巡、许远被虏。张巡与部将被斩,许远被送往洛阳邀功。 「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句:据《新唐书·许远传》载,安史乱平定后,大历年间,张巡之子张去疾轻信小人挑拨,上书代宗,谓城破后张巡等被害,惟许远独存,是屈降叛军,请追夺许远官爵。诏令去疾与许远之子许岘及百官议此事。两家子弟即指张去疾、许岘。 通知:通晓。 「食其所爱之肉」句:尹子奇围睢阳时,城中粮尽,军民以雀鼠为食,最后只得以妇女与老弱男子充饥。当时,张巡曾杀爱妾、许远曾杀奴仆以充军粮。 蚍蜉(pí fǔ):黑色大蚁。 蚁子:幼蚁。 「而贼语以国亡主灭」句:安史乱时,长安、洛阳陷落,玄宗逃往西蜀,唐室岌岌可危。 外无待:睢阳被围后,河南节度使贺兰进明等皆拥兵观望,不来相救。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句:张巡和许远分兵守城,张守东北,许守西南。城破时叛军先从西南处攻入,故有此说。 羸(léi):瘦弱。 「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句:谓二公功绩前人已有精当的评价。此指李翰《进张中丞传表》所云:「巡退军睢阳,扼其咽领,前后拒守,自春徂冬,大战数十,小战数百,以少击众,以弱击强,出奇无穷,制胜如神,杀其凶丑九十馀万。贼所以不敢越睢阳而取江淮,江淮所以保全者,巡之力也。」 沮(jǔ)遏:阻止。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句:韩愈曾先后在汴州(治所在今河南省开封市)、徐州(治所在今江苏省徐州市)任推官之职。唐称幕僚为从事。 双庙:张巡、许远死后,后人在睢阳立庙祭祀,称为双庙。 南霁云(?一公元757年):魏州顿丘(今河南省清丰县西南)人。安禄山反叛,被遣至睢阳与张巡议事,为张所感,遂留为部将。 贺兰:复姓,指贺兰进明。时为御史大夫、河南节度使,驻节于临淮一带。 贞元:唐德宗李适(kuò)年号(公元785年—公元805年)。 泗州:唐属河南道,州治在临淮(今江苏省泗洪县东南),当年贺兰屯兵于此。 南八:南霁云排行第八,故称。 常:通「尝」,曾经。 大历:唐代宗李豫年号(公元766年—公元779年)。 和州乌江县:在今安徽省和县东北。 「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句:张巡死后,朝廷封赏他的亲戚、部下,于嵩因此得官。临涣,故城在今安徽省宿县西南。 帙(zhì):书套,也指书本。 仅:几乎。 亳(bó):亳州,治所在今安徽省亳县。 宋:宋州,治所在睢阳。
赏析
宋·黄震《黄氏日钞》:阅李翰所为《张巡传》而作也。补记载之遗落,暴赤心之英烈。千载之下,凛凛生气。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通篇句、字、气皆太史公髓,非昌黎本色。今书画家亦有效人而得其解者,此正见其无不可处。 清·高步瀛《唐宋文举要》:截然五段,不用钩连,而神气流注,章法浑成。 清·沈德潜《唐宋八大家读本》:辩许远无降贼之理,全用议论。后于老人言,补南霁云乞师,全用叙事。本从张籍口中述于嵩,述张巡轶事,拉杂错综,史笔中变体也。争光日月,气薄云霄,文至此可云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