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丞传后叙

· 韩愈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处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耶?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赢之馀,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馀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馀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馀,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縳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张中丞,即张巡(公元709年—公元757年),中丞,张巡驻守睢阳时朝廷所加的官衔。 元和二年:公元807年。元和,唐宪宗李纯的年号(公元806年—公元820年)。 张籍(约公元767年—约公元830年):字文昌,吴郡(治所在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唐代著名诗人,韩愈学生。 李翰:字子羽,赵州赞皇(今河北省元氏县)人,官至翰林学士。与张巡友善,客居睢阳时,曾亲见张巡战守事迹。张巡死后,有人诬其降贼,因撰《张巡传》上肃宗,并有《进张中丞传表》(见《全唐文·卷四三○》)。 以文章自名:《旧唐书·文苑传》:「(翰)为文精密,用思苦涩」。自名,自许。 许远(公元709年—公元757年):字令威,杭州盐官(今浙江省海宁县)人。安史乱时,任睢阳太守,后与张巡合守孤城,城陷被掳往洛阳,至偃师被害。事见两唐书本传。 雷万春:张巡部下勇将。按:此当是「南霁云」之误,如此方与后文相应。 开门纳巡:肃宗至德二载(公元757年)正月,叛军安庆绪部将尹子奇带兵十三万围睢阳,许远向张巡告急,张巡自宁陵率军入睢阳城(见《资治通鑑·卷二一九》)。 柄:权柄。 「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句:此年十月,睢阳陷落,张巡、许远被虏。张巡与部将被斩,许远被送往洛阳邀功。 「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句:据《新唐书·许远传》载,安史乱平定后,大历年间,张巡之子张去疾轻信小人挑拨,上书代宗,谓城破后张巡等被害,惟许远独存,是屈降叛军,请追夺许远官爵。诏令去疾与许远之子许岘及百官议此事。两家子弟即指张去疾、许岘。 通知:通晓。 「食其所爱之肉」句:尹子奇围睢阳时,城中粮尽,军民以雀鼠为食,最后只得以妇女与老弱男子充饥。当时,张巡曾杀爱妾、许远曾杀奴仆以充军粮。 蚍蜉(pí fǔ):黑色大蚁。 蚁子:幼蚁。 「而贼语以国亡主灭」句:安史乱时,长安、洛阳陷落,玄宗逃往西蜀,唐室岌岌可危。 外无待:睢阳被围后,河南节度使贺兰进明等皆拥兵观望,不来相救。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句:张巡和许远分兵守城,张守东北,许守西南。城破时叛军先从西南处攻入,故有此说。 羸(léi):瘦弱。 「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句:谓二公功绩前人已有精当的评价。此指李翰《进张中丞传表》所云:「巡退军睢阳,扼其咽领,前后拒守,自春徂冬,大战数十,小战数百,以少击众,以弱击强,出奇无穷,制胜如神,杀其凶丑九十馀万。贼所以不敢越睢阳而取江淮,江淮所以保全者,巡之力也。」 沮(jǔ)遏:阻止。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句:韩愈曾先后在汴州(治所在今河南省开封市)、徐州(治所在今江苏省徐州市)任推官之职。唐称幕僚为从事。 双庙:张巡、许远死后,后人在睢阳立庙祭祀,称为双庙。 南霁云(?一公元757年):魏州顿丘(今河南省清丰县西南)人。安禄山反叛,被遣至睢阳与张巡议事,为张所感,遂留为部将。 贺兰:复姓,指贺兰进明。时为御史大夫、河南节度使,驻节于临淮一带。 贞元:唐德宗李适(kuò)年号(公元785年—公元805年)。 泗州:唐属河南道,州治在临淮(今江苏省泗洪县东南),当年贺兰屯兵于此。 南八:南霁云排行第八,故称。 常:通「尝」,曾经。 大历:唐代宗李豫年号(公元766年—公元779年)。 和州乌江县:在今安徽省和县东北。 「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句:张巡死后,朝廷封赏他的亲戚、部下,于嵩因此得官。临涣,故城在今安徽省宿县西南。 帙(zhì):书套,也指书本。 仅:几乎。 亳(bó):亳州,治所在今安徽省亳县。 宋:宋州,治所在睢阳。

赏析

宋·黄震《黄氏日钞》:阅李翰所为《张巡传》而作也。补记载之遗落,暴赤心之英烈。千载之下,凛凛生气。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通篇句、字、气皆太史公髓,非昌黎本色。今书画家亦有效人而得其解者,此正见其无不可处。 清·高步瀛《唐宋文举要》:截然五段,不用钩连,而神气流注,章法浑成。 清·沈德潜《唐宋八大家读本》:辩许远无降贼之理,全用议论。后于老人言,补南霁云乞师,全用叙事。本从张籍口中述于嵩,述张巡轶事,拉杂错综,史笔中变体也。争光日月,气薄云霄,文至此可云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