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 桓公 · 桓公二年

· 左丘明
【经】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滕子来朝。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秋七月,杞侯来朝。蔡侯、郑伯会于邓。九月,入杞。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传】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 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弑其君。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革□,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锡、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旗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 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 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 九月,入杞,讨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 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陉庭之田。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相关推荐

郑庄公戒饬守臣

左丘明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于许。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遂入许。许庄公奔卫。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惟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置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左传 · 庄公 · 庄公二十五年

左丘明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归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 【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展喜犒师

左丘明
夏,齐孝公伐我北鄙。公使展喜犒师,使受命于展禽。齐侯未入竟,展喜从之, 曰:“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齐侯曰:“鲁人恐乎?”对曰:“小人恐矣,君子则否。”齐侯曰:“室如县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对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 大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太师职之。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昭旧职也。及君即位,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而不恐。”齐侯乃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