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宪儿 王 王守仁 明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义。节饮食,戒游戏。 毋说谎,毋贪利。毋任情,毋斗气。毋责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 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 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吾教汝,全在是。汝谛听,勿轻弃。
传习录 · 卷中 · 答陆原静书 · 六 王 王守仁 明 来书云:“周子曰‘主静’,程子曰‘动亦定,静亦定’,先生曰‘定者心之本体’。是静定也,绝非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必常知、常存、常主于理之谓也。夫常知、常存、常主于理,明是动也,已发也,何以谓之静?何以谓之本体?岂是静定也,又有以贯乎心之动静者邪?” 理无动者也。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即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也。不睹不闻、无思无为,非槁木死灰之谓也;睹闻思为一于理,而未深有所睹闻思为,即是动而未尝动也。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体用一原”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