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本草经 · 上品 · 草部 · 兰草

· 无名氏
味辛平。 主利水道,杀蛊毒,辟不祥。久服,益气轻身,不老,通神明。一名水香。生池泽。 《名医》曰:生大吴,四月五月采。 案《说文》云:兰,香草也;《广雅》云:蕳,兰也,易,其臭如兰,郑云兰,香草也,《夏小正》,五月蓄兰;《毛诗》云:方秉蕳分,《传》云蕳,兰也;陆玑云:蕳即兰,香草也,其茎叶似药草泽兰;《范子计然》云:大兰出汉中三辅,兰出河东,宏农,白者善,元杨齐贤注李白诗,引本草云:兰草,泽兰,二物同名,兰草一名水香,云,都梁是也,水经,零陵郡,都梁县西,小山上,有渟水,其中悉生兰草,绿叶紫茎,泽兰,如薄荷,微香,荆湘岭南人家多种之,与兰大抵相类,颜师古以兰草为泽兰,非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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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
黄帝问曰:肺之令人咳,何也? 岐伯对曰:五脏六腑,皆令人咳,非独肺也。 帝曰:愿闻其状。 岐伯曰: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邪气,邪气以从其合也。其寒饮食入胃,从肺脉上至于肺则肺寒,肺寒则外内合邪,因而客之,则为肺咳。五脏各以其时受病,非其时各传以与之。人与天地相参,故五脏各以治时,感于寒则受病,微则为咳,甚则为泄、为痛。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之,乘夏则心先受之,乘至阴则脾先受之,乘冬则肾先受之。 帝曰:何以异之? 岐伯曰:肺咳之状,咳而喘息有音,甚则唾血。心咳之状,咳则心痛,喉中介介如梗状,甚则咽肿喉痹。肝咳之状,咳则两胁下痛,甚则不可以转,转则两胠下满。脾咳之状,咳则右胁下痛,阴阴引肩背,甚则不可以动,动则咳剧。肾咳之状,咳则腰背相引而痛,甚则咳涎。 帝曰:六腑之咳奈何?安所受病? 岐伯曰:五脏之久咳,乃移于六腑。脾咳不已,则胃受之。胃咳之状,咳而呕,呕甚则长虫出。肝咳不已,则胆受之。胆咳之状,咳呕胆汁。肺咳不已,则大肠受之。大肠咳状,咳而遗失(《甲乙经》作矢)。心咳不已,则小肠受之。小肠咳状,咳而失气,气与咳俱失。肾咳不已,则膀胱受之。膀胱咳状,咳而遗溺,久咳不已,则三焦受之。三焦咳状,咳而腹满,不欲食饮。此皆聚于胃,关于肺,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肿气逆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脏者治其俞,治腑者治其合,浮肿者治其经。 帝曰:善。

神农本草经 · 中品 · 木部 · 紫葳

无名氏
味酸,(《御览》作咸)微寒。 主妇人产乳余疾,崩中,症瘕,血闭,寒热,羸瘦,养胎。生川谷。 《吴普》曰,紫葳一名武威,一名瞿麦,一名陵居腹,一名鬼目,一名茏华,神农雷公酸,岐伯辛,扁鹊苦咸,黄帝甘无毒,如麦根黑,正月八月采,或生真定(《御览》)。 《名医》曰,一名陵苕,一名茏华,生西海及山阳。 案《广雅》云:茈葳,陵苕,蘧麦也。《尔雅》云:苕。陵苕,郭璞云:一名陵时。本草云:又黄华蔈,白华茏。郭璞云:苕、华、色异,名亦不同。《毛诗》云:苕之华。《传》云:苕,陵苕也。《范子计然》云:紫葳出三辅。李当之云:是瞿麦根据李说与《广雅》合,而《唐本》注引《尔雅》注,有一名陵霄四字,谓即陵霄花,陆玑以为鼠尾,疑皆非,故不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