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三十七 · 志第二十七 · 州郡三

南北朝 · 沈约
荆州刺史,汉治武陵汉寿,魏、晋治江陵,王敦治武昌,陶侃前治沔阳,后治武昌,王暠治江陵,庾亮治武昌,庾翼进襄阳,复还夏口。桓温治江陵,桓冲治上明,王忱还江陵,此后遂治江陵。宋初领郡三十一,后分南阳、顺阳、襄阳、新野、竟陵为雍州。湘川十郡为湘州,江夏、武陵属郢州,随郡、义阳属司州,北义阳省,凡余十一郡。文帝世,又立宋安左郡,领拓边、绥慕、乐宁、慕化、仰泽、革音、归德七县,后省改。汶阳郡又度属。今领郡十二,县四十八,户六万五千六百四。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 南郡太守,秦立。汉高帝元年,为临江国,景帝中二年复故。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寻复故。宋初领县九,后州陵、监利度属巴陵。旌阳,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枝江。二汉无旌阳,见《晋太康地志》,疑是吴所立。凡余六县,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四,口七万五千八十七。 江陵公相,汉旧县。华容公相,汉旧县,晋武太康元年省,后复立。当阳男相,汉旧县。临沮伯相,汉旧县。《晋太康》、《永守地志》属襄阳,后度。 编县男相,汉旧县。枝江侯相,汉旧县。 南平内史,吴南郡治江南,领江陵、华容诸县。晋武帝太康元年,分南郡江南为南平郡,治作唐,后治江安。领县四,户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口四万五千四十九。去州水二百五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无陆。 江安侯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孱陵侯相,二汉旧县,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作唐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南安令,晋武帝分江安立。 天门太守,吴孙休永安六年,分武陵立。充县有松梁山,山有石,石开处数十丈,其高以努仰射不至,其上名“天门”,因此名郡。充县后省。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三年,复旧。领县四,户三千一百九十五。去州水一千二百,陆六百。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澧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临澧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零阳令,汉旧县,属武陵。溇中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疑是吴立。 宜都太守,《太康地志》、王隐《地道》、何志并云吴分南郡立。张勃《吴录》云刘备立。按《吴志》,吕蒙平南郡,据江陵,陆逊别取宜都,获秭归、枝江、夷道县。初权与刘备分荆州,而南郡属备,则是备分南郡立宜都,非吴立也。习凿齿云,魏武平荆州,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建安十五年,刘备改为宜都。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三,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去州水三百五十,无陆。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 夷道令,汉旧县。 佷山男相,前汉属武陵,后汉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改为兴山,后复旧。 宜昌令,何志晋武帝立。按《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此后所立。夷陵令,汉旧县,吴改曰西陵,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巴东公相,谯周《巴记》云,初平元年,荆州帐下司马赵韪建议分巴郡诸县汉安以下为永宁郡。建安六年,刘璋改永宁为巴东郡,以涪陵县分立丹兴、汉葭二县,立巴东属国都尉,后为涪陵郡。《晋太康地志》,巴东属梁州,惠帝太安二年度益州。穆帝永和初平蜀,度属荆州。《永初郡国志》无巴渠、黾阳二县。领县七,户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五,口四万五千二百三十七。去州水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六百八十。 鱼复侯相,汉旧县,属巴郡,刘备章武二年,改为永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朐忍令,汉旧县,属巴郡。新浦令,何志新立。 南浦令,刘禅建兴八年十月,益州牧阎宇表改羊渠立。羊渠不详,何志吴立。汉丰令,何志不注置立。《太康地志》巴东有汉昌县,疑是。巴渠令,何志不注置立。 黾阳令,何志不注置立。晋末平吴时,峡中立武陵郡,有黾阳、黔阳县,咸宁元年并省。 汶阳太守,何志新立。先属梁州,文帝元嘉十一年度。宋初有四县,后省汶阳县。今领三县,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去州水七百,陆四百。去京都四千一百。 僮阳令,何志新立。沮阳令,何志新立。高安令,何志新立。 南义阳太守〔义阳郡别见〕,晋末以义阳流民侨立。宋初有四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平阳县并厥西。平阳本为郡,江左侨立。魏世分河东为平阳郡,晋末省为县。今领县二,户一千六百七,口九千七百四十一。 厥西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平氏令,汉旧名,属南阳。 新兴太守,《魏志》建安二十年,省云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郡立一县,合为此郡,属并州。晋江左侨立。宋初六县,后省云中〔汉旧名,属云中。〕。孝武孝建二年,又省九原县〔汉旧名,属五原。〕并定襄,宕渠〔流寓立。〕并广牧。凡今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一,口九千五百八十四。 定襄令,汉旧名。广牧男相,汉旧名,属朔方。新丰令,汉旧名,属京兆。侨流立。 南河东太守,河东郡,秦立。晋成帝咸康三年,征西将军庾亮以司州侨户立。宋初八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广戚〔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彭城。江左流寓立。〕并闻喜,弘农〔江左立侨郡,后并省为县。〕、临汾并松滋,安邑并永安。〔临汾、安邑,汉旧名。临汾后属平阳。〕今领县四,户二千四百二十三,口一万四百八十七。去州水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闻喜令,故曲沃,秦改为左邑。汉武帝元鼎六年,行幸至此,闻南越破,改名闻喜。永安令,前汉彘县,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后属平阳。 松滋令,前汉属庐江,后汉无,晋属安丰。疑是有流民寓荆土,故立。谯县令〔别见〕,谯流民寓立。 建平太守,吴孙休永安三年,分宜都立,领信陵、兴山、秭归、沙渠四县。晋又有建平都尉,领巫、北井、泰昌、建始四县。晋武帝咸宁元年,改都尉为郡,于是吴、晋各有建平郡。太康元年吴平,并合。五年,省建始县,后复立。《永初郡国》有南陵、建始、信陵、兴山、永新、永宁、平乐七县,今并无。按《太康地志》无南陵、永新、永宁、平乐、新乡五县,疑是江左所立。信陵、兴山、沙渠,疑是吴立。建始,晋初所立也。领县七,户一千三百二十九,口二万八百一十四。去州水陆一千。去京都水四千三百八十。 巫令,汉旧县。秭归侯相,汉旧县。 归乡公相,何志,故属秭归,吴分。按《太康地志》云,秭归有归乡,故夔子国,楚灭之,而无归乡县,何志所言非也。 北井令,《晋太康地志》有。先属巴东,晋武帝泰始五年度建平。泰昌令,《晋太康地志》有。 沙渠令,《晋起居注》,太康元年立。按沙渠是吴建平郡所领,吴平不应方立,不详。新乡令。 永宁太守,晋安帝侨立为长宁郡。宋明帝以名与文帝陵同,改为永宁。宋初五县,后省绥安〔晋安帝立〕。孝武孝建二年后,以僮阳〔晋安帝立〕并长宁,绥宁〔晋安帝立〕并上黄。今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五十七,口四千二百七十四。去州陆六十。去京都三千四百三十。 长宁侯相,晋安帝立。上黄男相,宋初属襄阳,后度。二汉、晋并无此县。 武宁太守,晋安帝隆安五年,桓玄以沮、漳降蛮立。领县二,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乐乡令,晋安帝立。长林男相,晋安帝立。 郢州刺史,魏文帝黄初三年,以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其年罢并荆,非今地。吴又立郢州。孝武孝建元年,分荆州之江夏、竟陵、随、武陵、天门,湘州之巴陵,江州之武昌,豫州之西阳,又以南郡之州陵、监利二县度属巴陵,立郢州。天门后还荆。领郡六,县三十九,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九,口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七。去京都水二千一百。 江夏太守,汉高帝立,本属荆州。《永初郡国》及何志并治安陆,此后治夏口。又有安陆、曲陵,曲后别郡。领县七,户五千七十二,口二万三千八百一十。 汝南侯相,本沙羡土,晋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因立为汝南县。沙羡令,汉旧县,吴省。晋武太康元年复立,治夏口。孝武太元三年,省并沙阳,后以其地为汝南实土。 沌阳子相,江左立。 孝昌侯相,《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徐志有,疑是孝武世所立。惠怀子相,江左立。 沙阳男相,二汉旧县,本名沙羡,属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又立沙羡,而沙阳徙今所治。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羡阳子相,晋惠帝世,安陆人朱伺为陶侃将,求分安陆东界为此县。 蒲圻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本属长沙,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竟陵太守,晋惠帝元康九年,分江夏西界立。何志又有宋县,徐无。领县六,户八千五百九十一,口四万四千三百七十五。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三千四百。 苌寿令,明帝泰始六年立。竟陵侯相,汉旧县,属江夏。新市子相,汉旧县,属江夏。霄城侯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新阳男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云杜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武陵太守,《前汉地理志》,高帝立。《续汉郡国志》云,秦昭王立,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本属荆州。领县十,户五千九十,口三万七千五百五十五。去州水一千。去京都水三千。 临沅男相,汉旧县。龙阳侯相,《晋太康地理志》、何志吴立。 汉寿伯相,前汉立,后汉顺帝阳嘉三年更名。吴曰吴寿,晋武帝复旧。沅南令,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立。迁陵侯相,汉旧县。辰阳男相,汉旧县。 舞阳令,前汉作无阳,后汉无,《晋太康地志》有。酉阳长,汉旧县。黚阳长,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沅陵令,汉旧县。 巴陵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分长沙之巴陵、蒲圻、下隽,江夏之沙阳四县立,属湘州。孝武孝建元年,割南郡之监利、州陵度江夏,属郢州。二年,又度长宁之绥安属巴陵。何志讫元嘉二十年,巴陵郡以十六年立,应在何志而阙。领县四,户五千一百八十七,口二万五千三百一十六。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 巴陵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属长沙。本领度支校尉,立郡省。下隽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监利侯相,按《晋起居注》,太康四年,复立南郡之监利县,寻复省之。言由先有而被省也,疑是吴所立,又是吴所省。孝武孝建元年度。 州陵侯相,汉旧县,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疑是吴所省也。孝武孝建元年度。明帝泰始四年,以绥安县并州陵。 武昌太守,《晋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为武昌郡。领县三,户二千五百四十六,口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一。去京都水一千一百。武昌侯相,魏文帝黄初二年,孙权改鄂为武昌。 阳新侯相,吴立。 鄂令,汉旧县,属江夏。吴改鄂为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鄂县,而武昌如故。 西阳太守,本县名,二汉属江夏,魏立弋阳郡,又属焉。晋惠帝又分弋阳为西阳国,属豫州。宋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五年,又度豫,后又还郢。《永初郡国》、何、徐并有弋阳县。今领县十,户二千九百八十三,口一万六千一百二十。去州水二百八十。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二十。 西阳令,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西陵男相,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孝宁侯相,本轪县,汉旧县。孝武自此伐逆,即位改名。 蕲阳令,二汉江夏郡有蕲春县,吴立为郡。晋武帝太康元年,省蕲春郡,而县属弋阳,后属新蔡。孝武大明八年,还西阳。义安令,明帝泰始二年以来流民立。 蕲水左县长,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建昌、南川、长风、赤亭、鲁亭、阳城、彭波、迁溪、东丘、东安、西安、南安、房田、希水、高坡、直水、蕲水、清石十八县,属西阳。孝武大明八年,赤亭、彭波并阳城,其余不详何时省。 东安左县长,前废帝永光元年,复以西阳蕲水、直水、希水三屯为县。 建宁左县长,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宁左郡为县,属西阳。徐志有建宁县,当是此后为郡。希水左县长。 阳城左县长,本属建宁左郡,孝武大明八年,省西阳之赤亭、阳城、彭城三县并建宁之阳城县,而以县属西阳。 湘州刺史,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之长沙、衡阳、湘东、邵陵、零陵、营阳、建昌,江州之桂阳八郡立,治临湘。成帝咸和三年省。安帝义熙八年复立,十二年又省。宋武帝永初三年又立,文帝元嘉八年省。十六年又立,二十九年又省。孝武孝建元年又立。建昌郡,晋惠帝元康九年,分长沙东北下隽诸县立,成帝咸康元年省。元嘉十六年,立巴陵郡属湘州,后度郢。领郡十,县六十二,户四万五千八十九,口三十五万七千五百七十二。去京都水三千三百。 长沙内史,秦立。宋初十县,下隽、蒲圻、巴陵属巴陵。今领县七,户五千六百八十四,口四万六千二百一十三。临湘侯相,汉旧县。 醴陵侯相,后汉立。浏阳侯相,吴立。吴昌侯相,后汉立,曰汉昌,吴更名。罗县侯相,汉旧县。 攸县子相,汉旧县。建宁子相,吴立。 衡阳内史,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西部都尉立。领县七,户五千七百四十六,口二万八千九百九十一。去州水二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七百。湘西令,吴立。 湘南男相,汉旧县,属长沙。益阳侯相,汉旧县,属长沙。湘乡男相,前汉无,后汉属零陵。新康男相,吴曰新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重安侯相,前汉曰钟武,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更名,属零陵。衡山男相,吴立曰衡阳,晋惠帝更名。 桂阳太守,汉高立,属荆州,晋惠帝元康元年度江州。领县六,户二千二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九十二。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九百四十。 郴县伯相,汉旧县。耒阳子相,汉旧县。南平令,汉旧县。临武令,汉旧县。 汝城令,江左立。 晋宁令,汉顺帝永和元年立,曰汉宁,吴改曰阳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晋宁。 零陵内史,汉武帝元鼎六年立。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二十八,口六万四千八百二十八。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八百。泉陵子相,汉旧县。 洮阳侯相,汉旧县。零陵子相,汉旧县。祁阳子相,吴立。明帝泰始初度湘东,五年复旧。应阳男相,晋惠帝分观阳立。 观阳男相,吴立。永昌令,吴立。 营阳太守,江左分零陵立。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八,口二万九百二十七。去州水一千七百一。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五十。营浦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营道侯相,汉旧县,属零陵。舂陵令,前汉旧县,舂陵侯徙国南阳,省。吴复立,属零陵。泠道令,汉旧县,属零陵。 湘东太守,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东部都尉立。晋世七县,孝武太元二十年,省酃〔汉旧县〕、利阳、新平〔张勃《吴录》有此二县,利作梨,晋作利音。〕三县。今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六,口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去州水陆七百。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临烝伯相,吴属衡阳,《晋太康地志》属湘东。新宁令,吴立。茶陵子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阴男相,后废帝元徽二年,分益阳、罗、湘西及巴、硖流民立。 阴山令,阴山乃是汉旧县,而属桂阳。吴湘东郡有此阴山县,疑是吴所立。 邵陵太守,吴孙皓宝鼎元年,分零陵北部都尉立。领县七,户一千九百一十六,口二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去州水七百,陆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五百。 邵陵子相,何志属长沙。按二汉无,《吴录》属邵陵。武刚令,晋武分都梁立。建兴男相,晋武帝分邵陵立。高平男相,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南高平,后更曰高平。 都梁令,汉旧县,属零陵。邵阳男相,吴立曰昭阳,晋武改。 扶县令,汉旧县,至晋曰夫夷。汉属零陵,晋属邵陵。案今云扶者,疑是避桓温讳去“夷”,“夫”不可为县名,故为“扶”云。 广兴公相,吴孙皓甘露元年,分桂阳南部都尉,立为始兴郡。晋武帝平吴,以属广州,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又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泰始六年,立冈湲县,割始兴之封阳、阳山、含洭三县,立宋安郡,属湘州。泰豫元年复囗,省冈湲县,改始兴曰广兴。领县七,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口七万六千三百二十八。去州水二千三百九十。去京都水五千。 曲江侯相,汉旧县,属桂阳。桂阳令,汉旧县,属桂阳。 阳山侯相,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吴始兴郡无此县,当是晋后立。 贞阳侯相,汉旧县,名浈阳,属桂阳。宋明帝泰始三年,改“浈”为“贞”。含洭男相,汉旧县,属桂阳。始兴令,吴立。 中宿令,汉旧县,属南海,吴度。 临庆内史,吴分苍梧立为临贺郡,属广州。晋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改名。领县九,户三千七百一十五,口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去州水陆二千八百。去京都水陆五千五百七十。 临贺侯相,汉旧县。《晋太康地志》、王隐云属南海,而二汉属苍梧,当是吴所度。冯乘侯相,汉旧县,属苍梧。富川令,汉旧县,属苍梧。 封阳侯相,汉旧县。兴安侯相,吴立曰建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谢沐长,汉旧县,属苍梧。宁新令,二汉无,当是吴所立,属苍梧,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开建令,文帝分封阳立宋昌、宋兴、开建、武化、往々〔往音生〕、永固、绥南七县。后又分开建、武化、宋昌三县立宋建郡,属广州。孝武大明元年悉省,唯余开建县。 抚宁令,宋末立。 始建内史,吴孙皓甘露元年,分零陵南部都尉立始安郡,属广州。晋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改名。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三十,口二万二千四百九十。去州水二千八十,陆二千六百三十。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始安子相,汉旧县,属零陵。熙平令,吴立为尚安,晋武改。永丰男相,吴立。荔浦令,汉旧县,属苍梧。 平乐侯相,吴立。建陵男相,吴立,属苍梧,宋末度。乐化左令,宋末立。 雍州刺史,晋江左立。胡亡氐乱,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晋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并立侨郡县。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荆州之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为雍州,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徐志雍州有北上洛、北京兆、义阳三郡。北上洛,晋孝武立,领上洛、北商、酆阳、阳亭、北拒阳五县。北京兆领北蓝田、霸城、山北三县。并云景平中立。义阳,云晋安帝立,领平氏、襄乡二县。酆阳、阳亭、北拒阳,并云安帝立,余县不注置立。今并无此三郡。今领郡十七,县六十,户三万八千九百七十五,口十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七。去京都水四千四百,陆二千一百。 襄阳公相,魏武帝平荆州,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属荆州。鱼豢云,魏文帝立。《永初郡国》、何志并有宜城〔汉旧县,属南郡。〕、鄀、上黄县〔并别见〕。徐志无。领县三,户四千二十四,口一万六千四百九十六。 襄阳令,汉旧县,属南郡。中庐令,汉旧县,属南郡。巳阝县令,汉旧县,属南郡。 南阳太守,秦立,属荆州。《永初郡国》有比阳、鲁阳、赭阳、西鄂、俯犨、叶、雉、博望八县〔并汉旧县〕。何志无犨、雉。徐志无比阳、鲁阳、赭阳、西鄂、博望,而有叶,余并同。孝武大明元年,省叶县。领县七,户四千七百二十七,口三万八千一百三十二。去州三百六十,去京都水四千四百。 宛县令,汉旧县。涅阳令,汉旧县。云阳男相,汉旧县。故名育阳,晋孝武改。冠军令,汉旧县,武帝分穰立。 郦县令,汉旧县。舞阴令,汉旧县。许昌男相,徐志无,此后所立。本属颍川。 新野太守,何志晋惠帝分南阳立。《永初郡国》、何志有棘阳〔别见〕、蔡阳、邓县〔并汉旧县〕。徐无。孝武大明元年,省蔡阳。今领县五,户四千二百三十五,口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三。去州一百八十。去京都水四千五百八十。 新野侯相,汉旧县,属南阳。文帝元嘉末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山都男相,汉旧县,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襄阳,《永初郡国》及何、徐属新野。 池阳令,汉旧名,属冯翊,《晋太康地志》属京兆。侨立亦属京兆。孝武大明中土断,又属此。穰县令,汉旧县,属南阳。交木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顺阳太守,魏分南阳立曰南乡,晋武帝更名。成帝咸康四年,复立南乡,后复旧。《永初郡国》及何志有朝阳、武当、酂、阴、泛阳、筑〔并别见〕、析〔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修阳〔唯见《永初郡国》〕凡八县。徐志唯增朝阳。朝阳,孝武大明元年省。领县七,户四千一百六十三,口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三。 南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槐里男相,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侨立亦属始平。大明土断属此。顺阳侯相,前汉曰博山,后汉明帝更名,属南阳。 清水令,前汉属天水,后汉为天水汉阳,无此县。《晋太康地志》属略阳。侨立属始平。大明土断属此。朝阳令,汉旧县。丹水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何志魏立,非也。 郑县令,汉旧名,属京兆。侨立亦属京兆,后度此。 京兆太守,故秦内史。汉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为渭南郡。九年罢,复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为京兆尹,魏改为京兆郡。初侨立,寄治襄阳。朱序没氐。孝武太元十一年复立。大明土断,割襄阳西界为实土。雍州侨郡先属府,武帝永初元年属州。《永初郡国》有蓝田〔汉旧县〕、郑、池阳〔并别见〕、南霸城〔本霸陵,汉旧县。《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地。〕、新康五县。何志无新康而有新丰。徐无。孝武大明元年,省京兆之卢氏、蓝田、霸城县。卢氏当是何志后所立,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上洛。新康疑是晋末所立。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七,口九千二百二十三。 杜令,二汉曰杜陵,魏改。邓县令,汉旧县,属南阳。新丰令,汉旧县。 始平太守,晋武帝泰始二年,分京兆、扶风立。后分京兆、扶风侨立,治襄阳。今治武当。《永初郡国》唯有始平、平阳、清水〔别见〕三县。何志有槐里〔别见〕、宋宁、宋嘉〔何志新立〕三县,而清水、始平与《永初郡国》同。领县四,户二千七百九十七,口五千五百十二。 武当侯相,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始平令,魏立。武功令,汉旧名,故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平阳子相,江左平阳郡民流寓,立此。 扶风太守,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雍国。二年,更为中地郡,九年罢。后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为右扶风。侨立,治襄阳,今治筑口。《永初郡国》及何志唯有郿、魏昌县〔魏昌,魏立,属中山〕。孝武大明元年省魏昌。领县三,户二千一百五十七,口七千二百九十。 筑阳令,汉旧县,属南阳,又属顺阳。大明土断属此。郿县令,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泛阳令,晋武帝太康五年立,属南乡,仍属顺阳。大明土断属此。 南上洛太守,《永初郡国》、何志雍州并有南上洛郡,寄治魏兴,今梁州之上洛是也。此上洛盖是何志以后侨立耳。今治臼。何、徐志雍州南上洛,晋武帝立,北上洛云晋孝武立,非也。徐有南北阳亭、阳安县,不注置立。今领县二,户一百四十四,口四百七十七。 上洛男相。〔别见〕商县令。〔别见〕 河南太守,故秦三川郡,汉高帝更名。光武都雒阳,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侨立,始治襄阳,孝武大明中,分沔北为境。《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阳城、缑氏县〔汉旧名,并属河南。〕,徐无此二县,而有侨洛阳。〔汉旧名。〕、阳城县,孝武大明元年省。洛阳,当是何志后立。领县五,户三千五百四十一,口一万三千四百七十。去州陆三十五。 河南令,汉旧名。新城令,汉旧名。河阴子相,魏立。 棘阳令,汉县,故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后属新野。大明土断属此。 襄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徐志属义阳。当是大明土断属此。 广平太守〔别见〕,江左侨立,治襄阳,今为实土。《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番阳、曲周、邯郸〔并见在〕,无酂、比阳。徐无复邯郸县。番阳、曲周,孝武大明元年省。邯郸应是土断省。领县四,户二千六百二十七,口六千二百九十三。 广平令,汉旧名。徐志,南度以朝阳县境立。酂县令,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比阳令,汉旧县,属南阳。阴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义成太守,晋孝武立,治襄阳,今治均。《永初郡国》又有下蔡、平阿县〔二县前汉属沛,后汉属九江,《晋太康地志》属淮南。〕,何同。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始亦流寓立也。平阿当是何志后省。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五千一百一。 义成侯相,晋孝武立。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冯翊太守,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名为河上郡。九年罢,复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三辅流民出襄阳,文帝元嘉六年立,则何志应有而无。治襄阳。今治鄀。领县三,〔疑〕户二千七十八,口五千三百二十一。 鄀县令,汉旧县,属南郡,作“若”字。《晋太康地志》作“鄀”。《永初郡国》及何志属襄阳,徐属此。 高陆令,《晋太康地志》属京兆。《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南天水太守〔天水郡别见〕,徐志本西戎流寓。今治岩州。《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当是何志后所立。又有冀县〔汉旧名〕,孝武大明元年省。领县四,户六百八十七,口三千一百二十二。 华阴令,前汉属京兆,后汉、魏、晋属弘农。西县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即天水。魏、晋属天水。略阳侯相。〔别见〕河阳令。〔别见〕 建昌太守,孝建元年,刺史朱修之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又立永宁为昌国郡,并寄治襄阳。昌国后省。徐志,建昌又有永宁县,今无。领县二,户七百三十二,口四千二百六十四。 永兴令。安宁男相。 华山太守,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今治大堤。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华山令,与郡俱立。蓝田令,汉旧名,本属京兆。 上黄令,本属襄阳,立郡割度。 北河南太守,晋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后省。《永初郡国》、何、徐志并无。明帝泰始末复立。寄治宛中。领县八。新蔡令。〔别见〕。 汝阴令。〔别见〕苞信令。〔别见〕上蔡令。〔别见〕固始令。〔别见〕 缑氏令。〔别见〕新安令。〔别见〕洛阳令。〔别见〕 弘农太守,汉武帝元鼎四年立。宋明帝末立,寄治五垄。领县三。邯郸令,汉旧名,属赵国。《晋太康地志》无此县。圉县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留。《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卢氏令。〔别见〕 梁州刺史,《禹贡》旧州,周以梁并雍,汉以梁为益,治广汉雒县。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复立梁州,治汉中南郑,而益州治成都。李氏据梁、益,江左于襄阳侨立梁州。李氏灭,复旧。谯纵时,又治汉中。刺史治魏兴。纵灭,刺史还治汉中之苞中县,所谓南城也。文帝元嘉十年,刺史甄法护于南城失守,刺史萧思话还治南郑。《永初郡国》又有宕渠郡、北宕渠郡。《宋起居注》,元嘉十六年,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何、徐并有北宕渠郡,唯领宕渠一县。何云,本巴西流民。今无。 汉中太守,秦立。汉献帝建安二十年,魏武平张鲁,复汉宁郡为汉中,疑是此前改汉中曰汉宁也。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又疑是李氏所省,李氏平后复立。《永初郡国》又有苞中、怀安〔汉、晋、何、徐并无二县。〕二县。领县四,户一千七百八十六,口一万三百三十四。 南郑令,汉旧县。城固令,汉旧县。沔阳令,汉旧县。西乡令,蜀立曰南乡,晋武帝太康二年更名。 魏兴太守,魏文帝以汉中遗民在东垂者立,属荆州。江左还本。领县十三。〔疑〕去州一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西城令,汉旧县,属汉中。 郧乡令,本锡县,二汉旧县,属汉中,后属魏兴。魏、晋世为郡,后省。武帝太康五年,改为郧乡。何志晋惠帝立,非也。 锡县令,前汉长利县,属汉中,后汉省。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属魏兴。五年,改长利为锡。广城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兴晋令,魏立曰平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旬阳令,前汉有,后汉无,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上庸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徐并属上庸,何无。长乐令,《永初郡国》、何、徐并属晋昌。本蜀郡流民。 广昌子相,何志属上庸,晋成帝立。晋地记,武帝太康元年,改上庸之广昌为庸昌,二年省。疑是魏所立。安晋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蜀郡流民。 延寿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蜀郡流民。宣汉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建平流离民。 新兴太守,《永初郡国》、何、徐云新兴、吉阳、东关三县,属晋昌郡。何云晋元帝立,本巴、汉流民。宋末省晋昌郡,立新兴郡,以晋昌之长乐、安晋、延寿、安乐属魏兴郡,宣汉属巴渠郡,宁都属安康郡。《永初郡国》有永安县,何、徐无。今亦无复新兴县。何云巴东夷人。今领县二。 吉阳令,本益州流民。东关令,本建平流民。 新城太守,故属汉中,魏文帝分立,属荆州。江左还本。领县六,户一千六百六十八,口七千五百九十四。去州陆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五千三百。房陵令,汉旧县,属汉中,《太康地志》、王隐无。 绥阳令,魏立,后改为秭归,晋武帝太康二年,复为绥阳。昌魏令,魏立。祁乡令,何志魏立。《晋太康地志》作“沶”〔音祁〕。阆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乐平令,何志不注置立。 上庸太守,魏明帝太和二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为上庸郡。景初元年,又分魏兴之魏阳,锡郡之安富、上庸为郡。疑是太和后省,景初又立也。魏属荆州,江左还本。《永初郡国》有上庸、广昌。何有广昌。领县七,户四千五百五十四,口二万六百五十三。去州陆二千三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上庸令,汉旧县,属汉中。安富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北巫令,何志晋武帝立。按魏所分新城之北巫,应即是此县,然则非晋武立明矣。微阳令,魏立曰建始,晋武帝改。武陵令,前汉属汉中,后汉、《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无。 新安令,《永初郡国》、何、徐有。何云本建平流民。吉阳令,《永初郡国》云北吉阳,何、徐无。 晋寿太守,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何志故属梓潼。而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永初郡国》、徐又有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何无南兴乐,云南晋寿,惠帝立,余并不注置立。今领县四,去州陆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属梓潼。何志晋惠帝立。按《晋起居注》,武帝太康元年,改梓潼之汉寿曰晋寿。汉寿之名,疑是蜀立,云惠帝立,非也。白水令,汉旧县,属广汉,《晋太康地志》属梓潼。 邵欢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疑是蜀立曰昭欢,晋改也。兴安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华阳太守,徐志新立。《永初郡国》、何并无,寄治州下。领县四。户二千五百六十一,口万五千四百九十四。华阳令。 兴宋令。宕渠令。嘉昌令,徐不注置立。 新巴太守,晋安帝分巴西立。何、徐又有新归县,何云新立,今无。领县三。户三百九十三,口二千七百四十九。新巴令,晋安帝立。 晋城令,晋安帝立。晋安令,晋安帝立。 北巴西太守,何志不注置立。《宋起居注》,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北巴西郡,属益州。今益州无此郡。又《永初郡国》、何、徐梁州并有北巴西而益州无,疑是益部侨立,寻省。梁州北巴西是晋末所立也。《永初郡国》领阆中、汉昌二县。何又有宋昌县,云新立。徐无宋昌,有宋寿。何、徐并领县四,今六。〔疑〕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阆中令。〔别见〕安汉令。〔别见〕南国令。〔即南充国,别见。〕西国令。〔即西充国,别见。〕 平周令,益州巴西有平州县。 北阴平太守,《晋太康地志》故广汉属国都尉。何志蜀分立。《永初郡国》曰北阴平,领阴平、绵竹、平武、资中、胄旨五县。何、徐直曰阴平,领二县与此同。户五百六,口二千一百二十四。寄治州下。 阴平令,前汉、后汉属广汉属国,名宙底。《晋太康地志》阴平郡阴平县注云,宙底。当是故宙底为阴平。《永初郡国》胄旨县,即宙底也。〔当是后又立此县,而字误也。〕 平武令,蜀立曰广武,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阴平太守,《永初郡国》唯领阴平一县。徐志无南字,云阴平旧民流寓立,唯领怀旧一县。何无。今领县二,户四百七。阴平令。 怀旧令,徐志不注置立。巴渠太守,何志新立。领县七,户五百,口二千一百八十三。宣汉令〔别见〕,与郡新立。始兴令,何志新立。 巴渠令,何志新立。东关令,何志新立。始安令,何志新立。下蒲令,何志无,徐志不注置立。 晋兴令,何志晋安帝立。案《永初郡国》,梁部诸郡,唯巴西有此县,不容是此晋兴。若是晋安帝时立,便应在《永初郡国》,疑何谬也。 怀安太守,何志新立。领县二,户四百七,口二千三百六十六。寄治州下。怀安令,何志新立。义存令,何志新立。 宋熙太守,何、徐志新立。领县五,户一千三百八十五,口三千一百二十八。去州七百。去京都九千八百。兴乐令。归安令。 宋安令。元寿令。嘉昌令,何志五县并新立。 白水太守,《永初郡国》、何并无,徐志仇池氐流寓立。有汉昌县。今领县六。户六百五。新巴令。汉德令。 晋寿令。益昌令。兴安令。平周令,徐志作“平州”。此五县,徐并不注置立。 南上洛太守,《晋太康地志》分京兆立上洛郡,属司隶。《永初郡国》、何志并属雍州,侨寄魏兴,即此郡也。徐志巴民新立,徐志时已属梁州矣。《永初郡国》无丰阳而有阳亭,何、徐有,何不注阳亭置立。领县六。 上洛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京兆。何云魏立,非也。商县令,上洛同。流民令,何不注置立。丰阳长,《永初郡国》无,何作酆阳,新立。徐作丰。 渠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作拒阳。义县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无。北上洛太守,徐志巴民新立。领县七,户二百五十四。北上洛令。 丰阳令。流民令。阳亭令。拒阳令,“拒”字与南上洛不同。 商县令,徐志无。西丰阳令,徐志无。安康太守,宋末分魏兴之安康县及晋昌之宁都县立。 安康令,二汉安阳县,属汉中,汉末省。魏复立,属魏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何云魏立,非也。宁都令,蜀郡流民。 南宕渠太守,《永初郡国》有宕渠郡,领宕渠、汉兴、宣汉三县,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属益州,非此南宕渠也。何、徐梁并无此郡,疑是徐志后所立。 宕渠令。汉安令。宣汉令。宋康令。三县并新置。 怀汉太守,孝武孝建二年立。领县三,户四百十九。永丰长。绥来长。预德长。 秦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五年,分陇右五郡及凉州金城、梁州阴平并七郡为秦州,治天水冀县。太康三年并雍州,惠帝元康七年复立。何志晋孝武复立,寄治襄阳。安帝世在汉中南郑。领郡十四,县四十二,户八千七百三十二,口四万八百八十八。 武都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国》又有河池、故道县〔并汉旧县〕。今领县三,户一千二百七十四,口六千一百四十。下辨令,汉旧县。 上禄令,汉旧县,后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又立。陈仓令,汉旧县,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略阳太守,《晋太康地志》属天水。何志故曰汉阳,魏分立曰广魏,武帝更名。《永初郡国》有清水县〔别见〕,何、徐无。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五十九,口五千六百五十七。 略阳令,前汉属天水,后汉汉阳即天水,《晋太康地志》属略阳。雍州南天水、益州安固郡又有此县。临汉令,何志新立。 上邽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晋太康地志》属天水。何志流寓割配。 安固太守,《永初郡国志》有安固郡,又有南安固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州。今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五,口二千四十四。桓陵令。〔别见〕 南桓陵令,《永初郡国》及何志安固郡唯领桓陵一县,徐志又有此县。 西京兆太守,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领县三,户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五百五十二。蓝田令〔别见〕,《永初郡国志》无。杜令。〔别见〕 鄠令,二汉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南太原太守〔太原别见〕,何志云,故属并州,流寓割配。《永初郡国》又有清河〔别见〕、高堂县〔别见翼州平原郡,作高唐。〕。领县一,户二百三十三,口一千一百五十六。 平陶令,汉旧名。 南安太守,何志云故属天水,魏分立。《永初郡国》无。领县二,户六百二十,口三千八十九。桓道令,汉旧名,属天水,后汉属汉阳,作“獂”。 中陶令,何志魏立。《晋太康地志》有。 冯翊太守,三辅流民出汉中,文帝元嘉二年侨立。领县五,户一千四百九十,口六千八百五十四。莲芍令。〔别见〕顿阳令,汉旧名。 下辨令,徐志故属略阳,流寓割配。何无此县。 高陆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志》有,属京兆。何志流寓割配。万年令。〔别见〕 陇西太守,秦立。文帝元嘉初,关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户归化,六年立,今领县六。户一千五百六十一,口七千五百三十。襄武令,汉旧名。 临洮令,汉旧名。河关令,前汉属金城,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陇西。狄道令,汉旧名。大夏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首阳令。 始平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领县三,户八百五十九,口五千四百四十一。 始平令,《太康地志》有,何志晋武帝立。而雍州始平郡之始平县,何云魏立。按此县末虽各立,本是一县,何为不同。槐里令。〔别见〕 宋熙令,何无,徐新立。 金城太守,汉昭帝始元六年立。《永初郡国》无,何、徐领县二,户三百七十五,口一千。金城令,汉旧名。榆中令,汉旧名。 安定太守,汉武帝元鼎三年立。《永初郡国志》无。领县二,户六百四十,口二千五百一十八。朝那令,汉旧名。宋兴令,何志新立。 天水太守,汉武元鼎三年立,明帝改曰汉阳。雍州已有此郡。《永初郡国》无。领县二,户八百九十三,口五千二百二十八。阿阳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新阳令,《晋太康地志》有,何志魏立。 西扶风太守〔扶风郡别见〕,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领县二,户百四十四。郿令。〔别见〕武功令。〔别见〕 北扶风太守,孝武孝建二年,以秦、雍流民立。领县三,时又有广长郡,又立成阶县,领氐民,寻省。武功令。〔别见〕华阴令。〔别见〕 始平县。〔别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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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南北朝
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郊庙临轩,则一人执麾。《汉百官表》秦曰给事黄门,无员,掌侍从左右,汉因之。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亦无员,掌侍从左右,关通中外,诸王朝见,则引王就坐。应劭曰“每日莫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史臣按,刘向与子歆书曰“黄门郎,显处也”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董巴《汉书》曰“禁门曰黄闼,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也。魏、晋以来员四人,秩六百石。 公车令,一人。掌受章奏。秦有公车司马令,属卫尉,汉因之,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皆掌之。晋江左以来,直云公车令。 太医令,一人。丞一人。《周官》为医师,秦为太医令,至二汉属少府。太官令,一人。丞一人。《周官》为膳夫,秦为太官令,至汉属少府。 骅骝厩丞,一人。汉西京为龙马长,汉东京为未央厩令,魏为骅骝令。自公车令至此,隶侍中。 散骑常侍,四人。掌侍左右。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并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皆无员,并为加官。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因用宦者。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补之。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骑常侍,四人。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晋江左置五人。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魏、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通直散骑侍郎,四人。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四人,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员外散骑侍郎,晋武帝置,无员。 给事中,无员。汉西京置。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东京省,魏世复置。 奉朝请,无员,亦不为官。汉东京罢省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奉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而奉朝请焉。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皆奉朝请。后省奉车、骑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永初已来,以奉朝请选杂,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三都尉并汉武帝置。孝建初,奉朝请省。驸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 中书令,一人。中书监人,一人。中书侍郎,四人。中书通事舍人,四人。汉武帝游后廷,始使宦者典尚书事,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元帝时,令弘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宫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又其任也。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及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奉以入,为帝省读书可。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晋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晋初置舍人一人,通事一人。江左初,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后省通事,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宋初又置通事舍人,而侍郎之任轻矣。舍人直閤内,隶中书。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 秘书监,一人。秘书丞,一人。秘书郎,四人。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皇甫规与张奂书云“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六百石”后省。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秘书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后省。掌艺文图籍。《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东京图书在东观。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著作之名,自此始也。魏世隶中书。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领军将军,一人。掌内军。汉有南北军,卫京师。武帝置中垒校尉,掌北军营。光武省中垒校尉,置北军中候,监五校营。魏武为丞相,相府自置领军,非汉官也。文帝即魏王位,魏始置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晋武帝初省,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骑七军营兵,即领军之任也。祜迁罢,复置北军中候。北军中候置丞一人。怀帝永嘉中,改曰中领军。元帝永昌元年,复改曰北军中候。寻复为领军。成帝世,复以为中候,而陶回居之。寻复为领军。领军今犹有南军都督。 护军将军,一人。掌外军。秦时护军都尉,汉因之。陈平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将。然则复以都尉为中尉矣。武帝元狩四年,以护军都尉属大司马,于时复为都尉矣。《汉书•李广传》,广为骁骑将军,属护军将军。盖护军护诸将军。哀帝元寿元年,更名护军都尉曰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都尉。东京省,班固为大将军中护军,隶将军莫府,非汉朝列职。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奂为领军,非汉官也。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魏初因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晋世则不隶也。晋元帝永昌元年,省护军并领军。明帝太宁二年,复置。魏、晋江右领、护各领营兵。江左以来,领军不复别置营,总统二卫骁骑材官诸营,护军犹别有营也。领、护资重者为领军、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领军、中护军。官属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五官。受命出征,则置参军。 左卫将军,一人。右卫将军,一人。二卫将军掌宿卫营兵。二汉、魏不置。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武帝初,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以羊琇为左卫,赵序为右卫。二卫江右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江左无长史。 骁骑将军,汉武帝元光六年,李广为骁骑将军。魏世置为内军,有营兵,高功者主之。先有司马、功曹、主簿,后省。游击将军,汉武帝时,韩说为游击。是为六军。 左军将军、右军将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魏明帝时,有左军将军,然则左军魏官也。晋武帝初,置前军、右军。泰始八年,又置后军。是为四军。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秦官,汉因之。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魏无三署郎,犹置其职。晋武帝省。宋世祖大明中,又置。 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五校并汉武帝置。屯骑、步兵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掌越人来降,因以为骑也。一说取其材力超越也。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长水,胡部落名也。胡骑屯宣曲观下。韦曜曰“长水校尉,典胡骑,厩近长水,故以为名。长水,盖关中小水名也”射声掌射声士,闻声则射之,故以为名。汉光武初,改屯骑为骁骑,越骑为青巾。建武十五年,复旧。汉东京五校,典宿卫士。自游击至五校,魏、晋逮于江左,初犹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后省。二中郎将本不领营也。五营校尉,秩二千石。 虎贲中郎将,《周官》有虎贲氏。汉武帝建元三年,始微行出游,选材力之士执兵从送,期之诸门,故名期门。无员,多至千人。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曰虎贲郎,置中郎将领之。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走也。王莽辅政,以古有勇士孟贲,故以奔为贲。比二千石。 冗从仆射,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非其职也。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 羽林监,汉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亦掌从送次期门,后更名羽林骑,置令、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谓之羽林中郎将。汉东京又置羽林左监、羽林右监,至魏世不改。晋罢羽林中郎将,又省一监,置一监而已。自虎贲至羽林,是为三将。哀帝省。宋高祖永初初,复置。江右领营兵,江左无复营兵。羽林监六百石。 积射将军、强弩将军。汉武帝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李沮为强弩将军。宣帝以许延寿为强弩将军。强弩将军至东汉为杂号,前汉至魏无积射。晋太康十年,立射营、弩营,置积射、强弩将军主之。自骁骑至强弩将军,先并各置一人。宋太宗泰始以来,多以军功得此官,今并无复员。 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晋武帝时,殿内宿卫,号曰三部司马,置此二官,分隶左右二卫。江右初,员十人。朝会宴飨,则将军戎服,直侍左右,夜开城诸门,则执白虎幡监之。晋孝武太元中,改选,以门阀居之。宋高祖永初初,增为二十人。其后过员者,谓之殿中员外将军、员外司马督。其后并无复员。 武卫将军,无员。初,魏王始置武卫中郎将,文帝践阼,改为卫将军,主禁旅,如今二卫,非其任也。晋氏不常置。宋世祖大明中,复置,代殿中将军之任,比员外散骑侍郎。 武骑常侍,无员。汉西京官。车驾游猎,常从射猛兽。后汉、魏、晋不置。宋世祖大明中,复置。比奉朝请。 御史丞,一人。掌奏劾不法。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曰御史丞,其二曰御史中丞。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而中丞居之。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时中丞亦受奏事,然则分有所掌也。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名御史长史。光武还曰中丞,又属少府。献帝时,更置御史大夫,自置长史一人,不复领中丞也。汉东京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则中丞止车执版揖,而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而已。不知此制何时省。中丞每月二十五日,绕行宫垣白壁。史臣按《汉志》执金吾每月三绕行宫城,疑是省金吾,以此事并中丞。中丞秩千石。 治书侍御史,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汉宣帝斋居决事,令御史二人治书,因谓之治书御史。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天下谳疑事,则以法律当其是非。魏、晋以来,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也。 侍御史,于周为柱下史。《周官》有御史,掌治令,亦其任也。秦置侍御史,汉因之。二汉员并十五人。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举劾之。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魏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不知其余曹也。晋西朝凡有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旗曹、营军曹、算曹、法曹,凡十三曹,而置御史九人。晋江左初,省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二曹。宋太祖元嘉中,省外左库,而内左库直云左库。世祖大明中,复置。废帝景和元年又省。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凡十御史焉。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晋西朝四人,江左二人。秦、汉有符节令,隶少府,领符玺郎、符节令史。盖《周礼》典瑞、掌节之任也。汉至魏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晋武帝泰始九年,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 谒者仆射,一人。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领谒者十人。谒者掌小拜授及报章。盖秦官也。谒,请也。应氏《汉官》曰,尧以试舜,宾于四门,是其职也。秦世谒者七十人,汉因之。后汉《百官志》,谒者仆射掌奉引。和帝世,陈郡何熙为谒者仆射,赞拜殿中,音动左右。然则又掌唱赞。有常侍谒者五人,谒者则置三十五人,半减西京也。二汉并隶光禄勋。魏世置谒者十人。晋武帝省仆射,以谒者隶兰台。江左复置仆射,后又省。宋世祖大明中,复置。秩比千石。 都水使者,一人。掌舟航及运部。秦、汉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属太常。汉东京省都水,置河堤谒者,魏因之。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魏世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晋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而河堤为都水官属。有参军二人,谒者一人,令史减置无常员。晋西朝有参军而无谒者,谒者则江左置也。怀帝永嘉六年,胡入洛阳,都水使者爰浚先出督运得免。然则武帝置职,便掌运矣。江左省河堤。 太子太傅,一人。丞一人。太子少傅,一人。丞一人。傅,古官也。《文王世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并以辅导为职”汉高帝九年,以叔孙通为太子太傅,位次太常。二汉并无丞。魏世无东宫,然则晋氏置丞也。晋武帝泰始五年,诏太子拜太傅、少傅,如弟子事师之礼。二傅不得上疏曲敬。二傅并有功曹、主簿、五官。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石。 太子詹事,一人。丞一人。职比台尚书令、领军将军。詹,省也。汉西京则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属二傅,率更令、家令、仆、卫率属詹事。皆秦官也。后汉省詹事,太子官属悉属少傅,而太傅不复领官属。晋初,太子官属通属二傅。咸宁元年,复置詹事,二傅不复领官属。詹事,二千石。 家令,一人。丞一人。晋世置。汉世太子食汤沐邑十县,家令主之。又主刑狱饮食,职比廷尉、司农、少府。汉东京主食官令。食官令,晋世自为官,不复属家令。 率更令,一人。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职如光禄勋、卫尉。汉东京掌庶子、舍人,晋世则不也。自汉至晋,家令在率更下。宋则居上。 仆,一人。汉世太子五日一朝,非入朝日,遣仆及中允旦入请问起居,主车马、亲族,职如太仆、宗正。自家令至仆,为太子三卿。三卿,秩千石。 门大夫,二人。汉东京置,职如中郎将,分掌远近表笺。秩六百石。 中庶子,四人。职如侍中。汉东京员五人,晋减为四人。秩六百石。 中舍人,四人。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疑若今中书舍人矣。中舍人,晋初置,职如黄门侍郎。食官令,一人。职如太官令。汉东京官也。今属中庶子。 庶子,四人。职比散骑常侍、中书监令。晋制也。汉西京员五人,汉东京无员,职如三署中郎。古者诸侯世子,有庶子之官,秦因其名也。秩四百石。 舍人,十六人。职如散骑、中书侍郎。晋制也。二汉无员,掌宿卫如三署中郎。 洗马,八人。职如谒者、秘书郎也。二汉员十六人。太子出,则当直者前驱导威仪。秩比六百石。 太子左卫率,七人。太子右卫率,二人。二率职如二卫。秦时直云卫率,汉因之。主门卫。晋初曰中卫率,泰始分为左右,各领一军。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加置前后二率。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是为五率。江左初,省前后二率。孝武太元中又置。皆有丞,晋初置。宋世止置左右二率。秩旧四百石。 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三校尉各七人,并宋初置。屯骑、步兵,因台校尉。翊军,晋武帝太康初置,始为台校尉,而以唐彬居之,江左省。 太子冗从仆射,七人。宋初置。 太子旅贲中郎将,十人。职如虎贲中郎将。宋初置。《周官》有旅贲氏。汉制,天子有虎贲,王侯有旅贲。旅,众也。 太子左积弩将军,十人。太子右积弩将军,二人。汉东京积弩将军,杂号也,无左右之积弩。魏世至晋江左,左右积弩为台职,领营兵。宋世度东宫,无复营矣。 殿中将军,十人。殿中员外将军,二十人。宋初置。平越中郎将,晋武帝置,治广州,主南越。 南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江左初省。寻又置,治江陵。宋世祖孝建中省。西戎校尉,晋初置,治长安。安帝义熙中又置,治汉中。宁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以授鲁宗之。 南夷校尉,晋武帝置,治宁州。江左改曰镇蛮校尉。四夷中郎校尉,皆有长史、司马、参军。魏、晋有杂号护军,如将军,今犹有镇蛮、安远等护军。镇蛮以加庐江、晋熙、西阳太守。安远以加武陵内史。 刺史,每州各一人。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唐、虞世十二牧,是其职也。周改曰典,秦曰监御史,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谓之刺史。刺之为言,犹参觇也。写书亦谓之刺。汉制,不得刺尚书事是也。刺史班行六条诏书,其一条曰,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其二条曰,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其三条曰,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详讹言。其四条曰,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其五条曰,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其六条曰,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岁终则乘传诣京师奏事。成帝绥和元年,改为牧。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前汉世,刺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后汉世,所治始有定处,止八月行部,不复奏事京师。晋江左犹行郡县诏,枣据《追远诗》曰“先君为钜鹿太守,迄今三纪。忝私为冀州刺史,班诏次于郡传”是也。灵帝世,天下渐乱,豪桀各据有州郡,而刘焉、刘虞并自九卿出为益州、幽州牧,其任渐重矣。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治中从事史一人,主财谷簿书。兵曹从事史一人,主兵事。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主察非法。主簿一人,录阁下众事,省署文书。门亭长一人,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一人,主选用。《孝经》师一人,主试经。月令师一人,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一人,平律。簿曹书佐一人,主簿书。典郡书佐每郡各一人,主一郡文书:汉制也。今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史、议曹从事史、部郡从事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州,旧无定制也。晋成帝咸康中,江州又有别驾祭酒,居僚职之上,而别驾从事史如故,今则无也。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治中主众曹文书事。西曹,即汉之功曹书佐也。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扬州无祭酒,而主簿治事。荆州有从事史,在议曹从事史下,大较应是魏、晋以来置也。今广州、徐州有月令从事,若诸州之曹史,汉旧名也。汉武元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魏复曰秀才。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诸州举一人,或三岁一人,随州大小,并对策问。晋东海王越为豫州牧,牧置长史、参军,庾凯为长史,谢鲲为参军,此为牧者则无也。牧,二千石。刺史,六百石。 郡守,秦官。秦灭诸侯,随以其地为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佐之。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晋江左皆谓之丞。尉典兵,备盗贼。汉景帝中二年,更名守曰太守,尉为都尉。光武省都尉,后又往往置东部、西部都尉。有蛮夷者,又有属国都尉。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晋成帝咸康七年,又省诸郡丞。宋太祖元嘉四年,复置。郡官属略如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举,五官掾,主诸曹事,部县有都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督期会,汉制也,今略如之。诸郡各有旧俗,诸曹名号,往往不同。汉武帝纳董仲舒之言,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孝廉,制郡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魏初,更制口十万以上,岁一人,有秀异,不拘户口。江左以丹阳、吴、会稽、吴兴并大郡,岁各举二人。汉制,岁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阶簿,至今行之。太守,二千石。丞,六百石。 县令、长,秦官也。大者为令,小者为长,侯国为相。汉制,置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五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十亭为乡,乡有乡佐、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各一人。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教化,啬夫主争讼,游徼主奸非。其余诸曹,略同郡职。以五官为廷掾,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其余众职,或此县有而彼县无,各有旧俗,无定制也。晋江右洛阳县置六部都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宋太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诸官府至郡,各置五百者,旧说古君行师从,卿行旅从。旅,五百人也。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从,依古义也。韦曜曰,五百字本为伍伯。伍,当也。伯,道也。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驱除也。周制,五百为旅,帅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说也。又《周礼》秋官有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近之矣,名之异尔。又《汉官》中有伯使,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比也。县令,千石至六百石。长,五百石。 汉初,王国置太傅,掌辅导。内史主治民。丞相统众官。中尉掌武职。分官置职,略同京师。至景帝惩七国之乱,更制诸王不得治国,汉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其大夫、谒者、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数。后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又太仆为仆,司农为大农。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省内史。其中尉如郡尉,太傅但曰傅。汉东京亦置傅一人,王师事之。相一人,主治民。中尉一人,主盗贼。郎中令一人,掌郎中宿卫。仆一人,治书一人,治书本曰尚书,后更名治书。中大夫,无员,掌奉使京师及诸国。谒者及礼乐、卫士、医工、永巷、祀礼长各一人。郎中,无员。魏氏谒者官属,史阙不知次第。晋武帝初置师、友、文学各一人。师即傅也,景帝讳师,改为傅。宋世复改曰师。其文学,前汉已置也。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大国置左右常侍各三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大国又置上军、中军、下军三将军。次国上军将军、下军将军各一人。小国上军而已。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令丞各一人,治书四人,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各一人,谒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医丞、典府丞各一人。宋氏以来,一用晋制,虽大小国,皆有三军。晋制,典书令在常侍下,侍郎上。江左则侍郎次常侍,而典书令居三军下矣。江左以来,公国则无中尉、常侍、三军,侯国又无大农、侍郎,伯子男唯典书以下,又无学官令矣。吏职皆以次损省焉。晋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属,随国小大,无定制也。晋江左诸国,并三分食一。元帝太兴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诸位从公。右第一品。 特进,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诸持节都督。右第二品。 侍中,散骑常侍,尚书令,仆射,尚书,中书监,令,秘书监,诸征、镇至龙骧将军,光禄大夫,诸卿,尹,太子二傅,大长秋,太子詹事,领、护军,县侯。右第三品。 二卫至五校尉,宁朔至五威、五武将军,四中郎将,刺史领兵者,戎蛮校尉,御史中丞,都水使者,乡侯。右第四品。 给事中,黄门、散骑、中书侍郎,谒者仆射,三将,积射、强弩将军,太子中庶子,庶子,三卿,率,鹰扬至陵江将军,刺史不领兵者,郡国太守,内史,相,亭侯。右第五品。 尚书丞,郎,治书侍御史,侍御史,三都尉,博士,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司马,公府从事中郎将,廷尉正,监,评,秘书著作丞,郎,王国公三卿,师,友,文学,诸县署令千石者,太子门大夫,殿中将军,司马督,杂号护军,阙内侯。右第六品。 谒者,殿中监,诸卿尹丞,太子傅詹事率丞,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诸府参军,戎蛮府长史,司马,公府掾,属,太子洗马,舍人,食官令,诸县令六百石者。右第七品。 内台正令史,郡丞,诸县署长,杂号宣威将军以下。右第八品。 内台书令史,外台正令史,诸县署丞,尉。右第九品。凡新置不见此诸条者,随秩位所视,盖囗囗右所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