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三十七 · 志第二十七 · 州郡三

南北朝 · 沈约
荆州刺史,汉治武陵汉寿,魏、晋治江陵,王敦治武昌,陶侃前治沔阳,后治武昌,王暠治江陵,庾亮治武昌,庾翼进襄阳,复还夏口。桓温治江陵,桓冲治上明,王忱还江陵,此后遂治江陵。宋初领郡三十一,后分南阳、顺阳、襄阳、新野、竟陵为雍州。湘川十郡为湘州,江夏、武陵属郢州,随郡、义阳属司州,北义阳省,凡余十一郡。文帝世,又立宋安左郡,领拓边、绥慕、乐宁、慕化、仰泽、革音、归德七县,后省改。汶阳郡又度属。今领郡十二,县四十八,户六万五千六百四。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 南郡太守,秦立。汉高帝元年,为临江国,景帝中二年复故。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寻复故。宋初领县九,后州陵、监利度属巴陵。旌阳,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枝江。二汉无旌阳,见《晋太康地志》,疑是吴所立。凡余六县,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四,口七万五千八十七。 江陵公相,汉旧县。华容公相,汉旧县,晋武太康元年省,后复立。当阳男相,汉旧县。临沮伯相,汉旧县。《晋太康》、《永守地志》属襄阳,后度。 编县男相,汉旧县。枝江侯相,汉旧县。 南平内史,吴南郡治江南,领江陵、华容诸县。晋武帝太康元年,分南郡江南为南平郡,治作唐,后治江安。领县四,户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口四万五千四十九。去州水二百五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无陆。 江安侯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孱陵侯相,二汉旧县,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作唐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南安令,晋武帝分江安立。 天门太守,吴孙休永安六年,分武陵立。充县有松梁山,山有石,石开处数十丈,其高以努仰射不至,其上名“天门”,因此名郡。充县后省。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三年,复旧。领县四,户三千一百九十五。去州水一千二百,陆六百。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澧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临澧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零阳令,汉旧县,属武陵。溇中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疑是吴立。 宜都太守,《太康地志》、王隐《地道》、何志并云吴分南郡立。张勃《吴录》云刘备立。按《吴志》,吕蒙平南郡,据江陵,陆逊别取宜都,获秭归、枝江、夷道县。初权与刘备分荆州,而南郡属备,则是备分南郡立宜都,非吴立也。习凿齿云,魏武平荆州,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建安十五年,刘备改为宜都。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三,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去州水三百五十,无陆。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 夷道令,汉旧县。 佷山男相,前汉属武陵,后汉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改为兴山,后复旧。 宜昌令,何志晋武帝立。按《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此后所立。夷陵令,汉旧县,吴改曰西陵,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巴东公相,谯周《巴记》云,初平元年,荆州帐下司马赵韪建议分巴郡诸县汉安以下为永宁郡。建安六年,刘璋改永宁为巴东郡,以涪陵县分立丹兴、汉葭二县,立巴东属国都尉,后为涪陵郡。《晋太康地志》,巴东属梁州,惠帝太安二年度益州。穆帝永和初平蜀,度属荆州。《永初郡国志》无巴渠、黾阳二县。领县七,户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五,口四万五千二百三十七。去州水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六百八十。 鱼复侯相,汉旧县,属巴郡,刘备章武二年,改为永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朐忍令,汉旧县,属巴郡。新浦令,何志新立。 南浦令,刘禅建兴八年十月,益州牧阎宇表改羊渠立。羊渠不详,何志吴立。汉丰令,何志不注置立。《太康地志》巴东有汉昌县,疑是。巴渠令,何志不注置立。 黾阳令,何志不注置立。晋末平吴时,峡中立武陵郡,有黾阳、黔阳县,咸宁元年并省。 汶阳太守,何志新立。先属梁州,文帝元嘉十一年度。宋初有四县,后省汶阳县。今领三县,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去州水七百,陆四百。去京都四千一百。 僮阳令,何志新立。沮阳令,何志新立。高安令,何志新立。 南义阳太守〔义阳郡别见〕,晋末以义阳流民侨立。宋初有四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平阳县并厥西。平阳本为郡,江左侨立。魏世分河东为平阳郡,晋末省为县。今领县二,户一千六百七,口九千七百四十一。 厥西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平氏令,汉旧名,属南阳。 新兴太守,《魏志》建安二十年,省云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郡立一县,合为此郡,属并州。晋江左侨立。宋初六县,后省云中〔汉旧名,属云中。〕。孝武孝建二年,又省九原县〔汉旧名,属五原。〕并定襄,宕渠〔流寓立。〕并广牧。凡今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一,口九千五百八十四。 定襄令,汉旧名。广牧男相,汉旧名,属朔方。新丰令,汉旧名,属京兆。侨流立。 南河东太守,河东郡,秦立。晋成帝咸康三年,征西将军庾亮以司州侨户立。宋初八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广戚〔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彭城。江左流寓立。〕并闻喜,弘农〔江左立侨郡,后并省为县。〕、临汾并松滋,安邑并永安。〔临汾、安邑,汉旧名。临汾后属平阳。〕今领县四,户二千四百二十三,口一万四百八十七。去州水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闻喜令,故曲沃,秦改为左邑。汉武帝元鼎六年,行幸至此,闻南越破,改名闻喜。永安令,前汉彘县,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后属平阳。 松滋令,前汉属庐江,后汉无,晋属安丰。疑是有流民寓荆土,故立。谯县令〔别见〕,谯流民寓立。 建平太守,吴孙休永安三年,分宜都立,领信陵、兴山、秭归、沙渠四县。晋又有建平都尉,领巫、北井、泰昌、建始四县。晋武帝咸宁元年,改都尉为郡,于是吴、晋各有建平郡。太康元年吴平,并合。五年,省建始县,后复立。《永初郡国》有南陵、建始、信陵、兴山、永新、永宁、平乐七县,今并无。按《太康地志》无南陵、永新、永宁、平乐、新乡五县,疑是江左所立。信陵、兴山、沙渠,疑是吴立。建始,晋初所立也。领县七,户一千三百二十九,口二万八百一十四。去州水陆一千。去京都水四千三百八十。 巫令,汉旧县。秭归侯相,汉旧县。 归乡公相,何志,故属秭归,吴分。按《太康地志》云,秭归有归乡,故夔子国,楚灭之,而无归乡县,何志所言非也。 北井令,《晋太康地志》有。先属巴东,晋武帝泰始五年度建平。泰昌令,《晋太康地志》有。 沙渠令,《晋起居注》,太康元年立。按沙渠是吴建平郡所领,吴平不应方立,不详。新乡令。 永宁太守,晋安帝侨立为长宁郡。宋明帝以名与文帝陵同,改为永宁。宋初五县,后省绥安〔晋安帝立〕。孝武孝建二年后,以僮阳〔晋安帝立〕并长宁,绥宁〔晋安帝立〕并上黄。今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五十七,口四千二百七十四。去州陆六十。去京都三千四百三十。 长宁侯相,晋安帝立。上黄男相,宋初属襄阳,后度。二汉、晋并无此县。 武宁太守,晋安帝隆安五年,桓玄以沮、漳降蛮立。领县二,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乐乡令,晋安帝立。长林男相,晋安帝立。 郢州刺史,魏文帝黄初三年,以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其年罢并荆,非今地。吴又立郢州。孝武孝建元年,分荆州之江夏、竟陵、随、武陵、天门,湘州之巴陵,江州之武昌,豫州之西阳,又以南郡之州陵、监利二县度属巴陵,立郢州。天门后还荆。领郡六,县三十九,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九,口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七。去京都水二千一百。 江夏太守,汉高帝立,本属荆州。《永初郡国》及何志并治安陆,此后治夏口。又有安陆、曲陵,曲后别郡。领县七,户五千七十二,口二万三千八百一十。 汝南侯相,本沙羡土,晋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因立为汝南县。沙羡令,汉旧县,吴省。晋武太康元年复立,治夏口。孝武太元三年,省并沙阳,后以其地为汝南实土。 沌阳子相,江左立。 孝昌侯相,《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徐志有,疑是孝武世所立。惠怀子相,江左立。 沙阳男相,二汉旧县,本名沙羡,属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又立沙羡,而沙阳徙今所治。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羡阳子相,晋惠帝世,安陆人朱伺为陶侃将,求分安陆东界为此县。 蒲圻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本属长沙,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竟陵太守,晋惠帝元康九年,分江夏西界立。何志又有宋县,徐无。领县六,户八千五百九十一,口四万四千三百七十五。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三千四百。 苌寿令,明帝泰始六年立。竟陵侯相,汉旧县,属江夏。新市子相,汉旧县,属江夏。霄城侯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新阳男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云杜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武陵太守,《前汉地理志》,高帝立。《续汉郡国志》云,秦昭王立,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本属荆州。领县十,户五千九十,口三万七千五百五十五。去州水一千。去京都水三千。 临沅男相,汉旧县。龙阳侯相,《晋太康地理志》、何志吴立。 汉寿伯相,前汉立,后汉顺帝阳嘉三年更名。吴曰吴寿,晋武帝复旧。沅南令,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立。迁陵侯相,汉旧县。辰阳男相,汉旧县。 舞阳令,前汉作无阳,后汉无,《晋太康地志》有。酉阳长,汉旧县。黚阳长,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沅陵令,汉旧县。 巴陵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分长沙之巴陵、蒲圻、下隽,江夏之沙阳四县立,属湘州。孝武孝建元年,割南郡之监利、州陵度江夏,属郢州。二年,又度长宁之绥安属巴陵。何志讫元嘉二十年,巴陵郡以十六年立,应在何志而阙。领县四,户五千一百八十七,口二万五千三百一十六。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 巴陵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属长沙。本领度支校尉,立郡省。下隽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监利侯相,按《晋起居注》,太康四年,复立南郡之监利县,寻复省之。言由先有而被省也,疑是吴所立,又是吴所省。孝武孝建元年度。 州陵侯相,汉旧县,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疑是吴所省也。孝武孝建元年度。明帝泰始四年,以绥安县并州陵。 武昌太守,《晋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为武昌郡。领县三,户二千五百四十六,口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一。去京都水一千一百。武昌侯相,魏文帝黄初二年,孙权改鄂为武昌。 阳新侯相,吴立。 鄂令,汉旧县,属江夏。吴改鄂为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鄂县,而武昌如故。 西阳太守,本县名,二汉属江夏,魏立弋阳郡,又属焉。晋惠帝又分弋阳为西阳国,属豫州。宋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五年,又度豫,后又还郢。《永初郡国》、何、徐并有弋阳县。今领县十,户二千九百八十三,口一万六千一百二十。去州水二百八十。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二十。 西阳令,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西陵男相,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孝宁侯相,本轪县,汉旧县。孝武自此伐逆,即位改名。 蕲阳令,二汉江夏郡有蕲春县,吴立为郡。晋武帝太康元年,省蕲春郡,而县属弋阳,后属新蔡。孝武大明八年,还西阳。义安令,明帝泰始二年以来流民立。 蕲水左县长,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建昌、南川、长风、赤亭、鲁亭、阳城、彭波、迁溪、东丘、东安、西安、南安、房田、希水、高坡、直水、蕲水、清石十八县,属西阳。孝武大明八年,赤亭、彭波并阳城,其余不详何时省。 东安左县长,前废帝永光元年,复以西阳蕲水、直水、希水三屯为县。 建宁左县长,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宁左郡为县,属西阳。徐志有建宁县,当是此后为郡。希水左县长。 阳城左县长,本属建宁左郡,孝武大明八年,省西阳之赤亭、阳城、彭城三县并建宁之阳城县,而以县属西阳。 湘州刺史,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之长沙、衡阳、湘东、邵陵、零陵、营阳、建昌,江州之桂阳八郡立,治临湘。成帝咸和三年省。安帝义熙八年复立,十二年又省。宋武帝永初三年又立,文帝元嘉八年省。十六年又立,二十九年又省。孝武孝建元年又立。建昌郡,晋惠帝元康九年,分长沙东北下隽诸县立,成帝咸康元年省。元嘉十六年,立巴陵郡属湘州,后度郢。领郡十,县六十二,户四万五千八十九,口三十五万七千五百七十二。去京都水三千三百。 长沙内史,秦立。宋初十县,下隽、蒲圻、巴陵属巴陵。今领县七,户五千六百八十四,口四万六千二百一十三。临湘侯相,汉旧县。 醴陵侯相,后汉立。浏阳侯相,吴立。吴昌侯相,后汉立,曰汉昌,吴更名。罗县侯相,汉旧县。 攸县子相,汉旧县。建宁子相,吴立。 衡阳内史,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西部都尉立。领县七,户五千七百四十六,口二万八千九百九十一。去州水二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七百。湘西令,吴立。 湘南男相,汉旧县,属长沙。益阳侯相,汉旧县,属长沙。湘乡男相,前汉无,后汉属零陵。新康男相,吴曰新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重安侯相,前汉曰钟武,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更名,属零陵。衡山男相,吴立曰衡阳,晋惠帝更名。 桂阳太守,汉高立,属荆州,晋惠帝元康元年度江州。领县六,户二千二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九十二。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九百四十。 郴县伯相,汉旧县。耒阳子相,汉旧县。南平令,汉旧县。临武令,汉旧县。 汝城令,江左立。 晋宁令,汉顺帝永和元年立,曰汉宁,吴改曰阳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晋宁。 零陵内史,汉武帝元鼎六年立。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二十八,口六万四千八百二十八。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八百。泉陵子相,汉旧县。 洮阳侯相,汉旧县。零陵子相,汉旧县。祁阳子相,吴立。明帝泰始初度湘东,五年复旧。应阳男相,晋惠帝分观阳立。 观阳男相,吴立。永昌令,吴立。 营阳太守,江左分零陵立。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八,口二万九百二十七。去州水一千七百一。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五十。营浦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营道侯相,汉旧县,属零陵。舂陵令,前汉旧县,舂陵侯徙国南阳,省。吴复立,属零陵。泠道令,汉旧县,属零陵。 湘东太守,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东部都尉立。晋世七县,孝武太元二十年,省酃〔汉旧县〕、利阳、新平〔张勃《吴录》有此二县,利作梨,晋作利音。〕三县。今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六,口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去州水陆七百。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临烝伯相,吴属衡阳,《晋太康地志》属湘东。新宁令,吴立。茶陵子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阴男相,后废帝元徽二年,分益阳、罗、湘西及巴、硖流民立。 阴山令,阴山乃是汉旧县,而属桂阳。吴湘东郡有此阴山县,疑是吴所立。 邵陵太守,吴孙皓宝鼎元年,分零陵北部都尉立。领县七,户一千九百一十六,口二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去州水七百,陆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五百。 邵陵子相,何志属长沙。按二汉无,《吴录》属邵陵。武刚令,晋武分都梁立。建兴男相,晋武帝分邵陵立。高平男相,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南高平,后更曰高平。 都梁令,汉旧县,属零陵。邵阳男相,吴立曰昭阳,晋武改。 扶县令,汉旧县,至晋曰夫夷。汉属零陵,晋属邵陵。案今云扶者,疑是避桓温讳去“夷”,“夫”不可为县名,故为“扶”云。 广兴公相,吴孙皓甘露元年,分桂阳南部都尉,立为始兴郡。晋武帝平吴,以属广州,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又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泰始六年,立冈湲县,割始兴之封阳、阳山、含洭三县,立宋安郡,属湘州。泰豫元年复囗,省冈湲县,改始兴曰广兴。领县七,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口七万六千三百二十八。去州水二千三百九十。去京都水五千。 曲江侯相,汉旧县,属桂阳。桂阳令,汉旧县,属桂阳。 阳山侯相,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吴始兴郡无此县,当是晋后立。 贞阳侯相,汉旧县,名浈阳,属桂阳。宋明帝泰始三年,改“浈”为“贞”。含洭男相,汉旧县,属桂阳。始兴令,吴立。 中宿令,汉旧县,属南海,吴度。 临庆内史,吴分苍梧立为临贺郡,属广州。晋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改名。领县九,户三千七百一十五,口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去州水陆二千八百。去京都水陆五千五百七十。 临贺侯相,汉旧县。《晋太康地志》、王隐云属南海,而二汉属苍梧,当是吴所度。冯乘侯相,汉旧县,属苍梧。富川令,汉旧县,属苍梧。 封阳侯相,汉旧县。兴安侯相,吴立曰建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谢沐长,汉旧县,属苍梧。宁新令,二汉无,当是吴所立,属苍梧,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开建令,文帝分封阳立宋昌、宋兴、开建、武化、往々〔往音生〕、永固、绥南七县。后又分开建、武化、宋昌三县立宋建郡,属广州。孝武大明元年悉省,唯余开建县。 抚宁令,宋末立。 始建内史,吴孙皓甘露元年,分零陵南部都尉立始安郡,属广州。晋成帝度荆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三十年,复度湘州。明帝改名。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三十,口二万二千四百九十。去州水二千八十,陆二千六百三十。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始安子相,汉旧县,属零陵。熙平令,吴立为尚安,晋武改。永丰男相,吴立。荔浦令,汉旧县,属苍梧。 平乐侯相,吴立。建陵男相,吴立,属苍梧,宋末度。乐化左令,宋末立。 雍州刺史,晋江左立。胡亡氐乱,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晋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并立侨郡县。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荆州之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为雍州,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徐志雍州有北上洛、北京兆、义阳三郡。北上洛,晋孝武立,领上洛、北商、酆阳、阳亭、北拒阳五县。北京兆领北蓝田、霸城、山北三县。并云景平中立。义阳,云晋安帝立,领平氏、襄乡二县。酆阳、阳亭、北拒阳,并云安帝立,余县不注置立。今并无此三郡。今领郡十七,县六十,户三万八千九百七十五,口十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七。去京都水四千四百,陆二千一百。 襄阳公相,魏武帝平荆州,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属荆州。鱼豢云,魏文帝立。《永初郡国》、何志并有宜城〔汉旧县,属南郡。〕、鄀、上黄县〔并别见〕。徐志无。领县三,户四千二十四,口一万六千四百九十六。 襄阳令,汉旧县,属南郡。中庐令,汉旧县,属南郡。巳阝县令,汉旧县,属南郡。 南阳太守,秦立,属荆州。《永初郡国》有比阳、鲁阳、赭阳、西鄂、俯犨、叶、雉、博望八县〔并汉旧县〕。何志无犨、雉。徐志无比阳、鲁阳、赭阳、西鄂、博望,而有叶,余并同。孝武大明元年,省叶县。领县七,户四千七百二十七,口三万八千一百三十二。去州三百六十,去京都水四千四百。 宛县令,汉旧县。涅阳令,汉旧县。云阳男相,汉旧县。故名育阳,晋孝武改。冠军令,汉旧县,武帝分穰立。 郦县令,汉旧县。舞阴令,汉旧县。许昌男相,徐志无,此后所立。本属颍川。 新野太守,何志晋惠帝分南阳立。《永初郡国》、何志有棘阳〔别见〕、蔡阳、邓县〔并汉旧县〕。徐无。孝武大明元年,省蔡阳。今领县五,户四千二百三十五,口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三。去州一百八十。去京都水四千五百八十。 新野侯相,汉旧县,属南阳。文帝元嘉末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山都男相,汉旧县,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襄阳,《永初郡国》及何、徐属新野。 池阳令,汉旧名,属冯翊,《晋太康地志》属京兆。侨立亦属京兆。孝武大明中土断,又属此。穰县令,汉旧县,属南阳。交木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顺阳太守,魏分南阳立曰南乡,晋武帝更名。成帝咸康四年,复立南乡,后复旧。《永初郡国》及何志有朝阳、武当、酂、阴、泛阳、筑〔并别见〕、析〔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修阳〔唯见《永初郡国》〕凡八县。徐志唯增朝阳。朝阳,孝武大明元年省。领县七,户四千一百六十三,口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三。 南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槐里男相,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侨立亦属始平。大明土断属此。顺阳侯相,前汉曰博山,后汉明帝更名,属南阳。 清水令,前汉属天水,后汉为天水汉阳,无此县。《晋太康地志》属略阳。侨立属始平。大明土断属此。朝阳令,汉旧县。丹水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何志魏立,非也。 郑县令,汉旧名,属京兆。侨立亦属京兆,后度此。 京兆太守,故秦内史。汉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为渭南郡。九年罢,复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为京兆尹,魏改为京兆郡。初侨立,寄治襄阳。朱序没氐。孝武太元十一年复立。大明土断,割襄阳西界为实土。雍州侨郡先属府,武帝永初元年属州。《永初郡国》有蓝田〔汉旧县〕、郑、池阳〔并别见〕、南霸城〔本霸陵,汉旧县。《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地。〕、新康五县。何志无新康而有新丰。徐无。孝武大明元年,省京兆之卢氏、蓝田、霸城县。卢氏当是何志后所立,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上洛。新康疑是晋末所立。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七,口九千二百二十三。 杜令,二汉曰杜陵,魏改。邓县令,汉旧县,属南阳。新丰令,汉旧县。 始平太守,晋武帝泰始二年,分京兆、扶风立。后分京兆、扶风侨立,治襄阳。今治武当。《永初郡国》唯有始平、平阳、清水〔别见〕三县。何志有槐里〔别见〕、宋宁、宋嘉〔何志新立〕三县,而清水、始平与《永初郡国》同。领县四,户二千七百九十七,口五千五百十二。 武当侯相,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始平令,魏立。武功令,汉旧名,故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平阳子相,江左平阳郡民流寓,立此。 扶风太守,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雍国。二年,更为中地郡,九年罢。后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为右扶风。侨立,治襄阳,今治筑口。《永初郡国》及何志唯有郿、魏昌县〔魏昌,魏立,属中山〕。孝武大明元年省魏昌。领县三,户二千一百五十七,口七千二百九十。 筑阳令,汉旧县,属南阳,又属顺阳。大明土断属此。郿县令,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泛阳令,晋武帝太康五年立,属南乡,仍属顺阳。大明土断属此。 南上洛太守,《永初郡国》、何志雍州并有南上洛郡,寄治魏兴,今梁州之上洛是也。此上洛盖是何志以后侨立耳。今治臼。何、徐志雍州南上洛,晋武帝立,北上洛云晋孝武立,非也。徐有南北阳亭、阳安县,不注置立。今领县二,户一百四十四,口四百七十七。 上洛男相。〔别见〕商县令。〔别见〕 河南太守,故秦三川郡,汉高帝更名。光武都雒阳,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侨立,始治襄阳,孝武大明中,分沔北为境。《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阳城、缑氏县〔汉旧名,并属河南。〕,徐无此二县,而有侨洛阳。〔汉旧名。〕、阳城县,孝武大明元年省。洛阳,当是何志后立。领县五,户三千五百四十一,口一万三千四百七十。去州陆三十五。 河南令,汉旧名。新城令,汉旧名。河阴子相,魏立。 棘阳令,汉县,故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后属新野。大明土断属此。 襄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徐志属义阳。当是大明土断属此。 广平太守〔别见〕,江左侨立,治襄阳,今为实土。《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番阳、曲周、邯郸〔并见在〕,无酂、比阳。徐无复邯郸县。番阳、曲周,孝武大明元年省。邯郸应是土断省。领县四,户二千六百二十七,口六千二百九十三。 广平令,汉旧名。徐志,南度以朝阳县境立。酂县令,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比阳令,汉旧县,属南阳。阴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义成太守,晋孝武立,治襄阳,今治均。《永初郡国》又有下蔡、平阿县〔二县前汉属沛,后汉属九江,《晋太康地志》属淮南。〕,何同。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始亦流寓立也。平阿当是何志后省。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五千一百一。 义成侯相,晋孝武立。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冯翊太守,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名为河上郡。九年罢,复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三辅流民出襄阳,文帝元嘉六年立,则何志应有而无。治襄阳。今治鄀。领县三,〔疑〕户二千七十八,口五千三百二十一。 鄀县令,汉旧县,属南郡,作“若”字。《晋太康地志》作“鄀”。《永初郡国》及何志属襄阳,徐属此。 高陆令,《晋太康地志》属京兆。《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南天水太守〔天水郡别见〕,徐志本西戎流寓。今治岩州。《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当是何志后所立。又有冀县〔汉旧名〕,孝武大明元年省。领县四,户六百八十七,口三千一百二十二。 华阴令,前汉属京兆,后汉、魏、晋属弘农。西县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即天水。魏、晋属天水。略阳侯相。〔别见〕河阳令。〔别见〕 建昌太守,孝建元年,刺史朱修之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又立永宁为昌国郡,并寄治襄阳。昌国后省。徐志,建昌又有永宁县,今无。领县二,户七百三十二,口四千二百六十四。 永兴令。安宁男相。 华山太守,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今治大堤。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华山令,与郡俱立。蓝田令,汉旧名,本属京兆。 上黄令,本属襄阳,立郡割度。 北河南太守,晋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后省。《永初郡国》、何、徐志并无。明帝泰始末复立。寄治宛中。领县八。新蔡令。〔别见〕。 汝阴令。〔别见〕苞信令。〔别见〕上蔡令。〔别见〕固始令。〔别见〕 缑氏令。〔别见〕新安令。〔别见〕洛阳令。〔别见〕 弘农太守,汉武帝元鼎四年立。宋明帝末立,寄治五垄。领县三。邯郸令,汉旧名,属赵国。《晋太康地志》无此县。圉县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留。《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卢氏令。〔别见〕 梁州刺史,《禹贡》旧州,周以梁并雍,汉以梁为益,治广汉雒县。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复立梁州,治汉中南郑,而益州治成都。李氏据梁、益,江左于襄阳侨立梁州。李氏灭,复旧。谯纵时,又治汉中。刺史治魏兴。纵灭,刺史还治汉中之苞中县,所谓南城也。文帝元嘉十年,刺史甄法护于南城失守,刺史萧思话还治南郑。《永初郡国》又有宕渠郡、北宕渠郡。《宋起居注》,元嘉十六年,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何、徐并有北宕渠郡,唯领宕渠一县。何云,本巴西流民。今无。 汉中太守,秦立。汉献帝建安二十年,魏武平张鲁,复汉宁郡为汉中,疑是此前改汉中曰汉宁也。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又疑是李氏所省,李氏平后复立。《永初郡国》又有苞中、怀安〔汉、晋、何、徐并无二县。〕二县。领县四,户一千七百八十六,口一万三百三十四。 南郑令,汉旧县。城固令,汉旧县。沔阳令,汉旧县。西乡令,蜀立曰南乡,晋武帝太康二年更名。 魏兴太守,魏文帝以汉中遗民在东垂者立,属荆州。江左还本。领县十三。〔疑〕去州一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西城令,汉旧县,属汉中。 郧乡令,本锡县,二汉旧县,属汉中,后属魏兴。魏、晋世为郡,后省。武帝太康五年,改为郧乡。何志晋惠帝立,非也。 锡县令,前汉长利县,属汉中,后汉省。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属魏兴。五年,改长利为锡。广城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兴晋令,魏立曰平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旬阳令,前汉有,后汉无,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上庸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徐并属上庸,何无。长乐令,《永初郡国》、何、徐并属晋昌。本蜀郡流民。 广昌子相,何志属上庸,晋成帝立。晋地记,武帝太康元年,改上庸之广昌为庸昌,二年省。疑是魏所立。安晋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蜀郡流民。 延寿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蜀郡流民。宣汉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本建平流离民。 新兴太守,《永初郡国》、何、徐云新兴、吉阳、东关三县,属晋昌郡。何云晋元帝立,本巴、汉流民。宋末省晋昌郡,立新兴郡,以晋昌之长乐、安晋、延寿、安乐属魏兴郡,宣汉属巴渠郡,宁都属安康郡。《永初郡国》有永安县,何、徐无。今亦无复新兴县。何云巴东夷人。今领县二。 吉阳令,本益州流民。东关令,本建平流民。 新城太守,故属汉中,魏文帝分立,属荆州。江左还本。领县六,户一千六百六十八,口七千五百九十四。去州陆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五千三百。房陵令,汉旧县,属汉中,《太康地志》、王隐无。 绥阳令,魏立,后改为秭归,晋武帝太康二年,复为绥阳。昌魏令,魏立。祁乡令,何志魏立。《晋太康地志》作“沶”〔音祁〕。阆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乐平令,何志不注置立。 上庸太守,魏明帝太和二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为上庸郡。景初元年,又分魏兴之魏阳,锡郡之安富、上庸为郡。疑是太和后省,景初又立也。魏属荆州,江左还本。《永初郡国》有上庸、广昌。何有广昌。领县七,户四千五百五十四,口二万六百五十三。去州陆二千三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上庸令,汉旧县,属汉中。安富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北巫令,何志晋武帝立。按魏所分新城之北巫,应即是此县,然则非晋武立明矣。微阳令,魏立曰建始,晋武帝改。武陵令,前汉属汉中,后汉、《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无。 新安令,《永初郡国》、何、徐有。何云本建平流民。吉阳令,《永初郡国》云北吉阳,何、徐无。 晋寿太守,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何志故属梓潼。而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永初郡国》、徐又有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何无南兴乐,云南晋寿,惠帝立,余并不注置立。今领县四,去州陆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属梓潼。何志晋惠帝立。按《晋起居注》,武帝太康元年,改梓潼之汉寿曰晋寿。汉寿之名,疑是蜀立,云惠帝立,非也。白水令,汉旧县,属广汉,《晋太康地志》属梓潼。 邵欢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疑是蜀立曰昭欢,晋改也。兴安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华阳太守,徐志新立。《永初郡国》、何并无,寄治州下。领县四。户二千五百六十一,口万五千四百九十四。华阳令。 兴宋令。宕渠令。嘉昌令,徐不注置立。 新巴太守,晋安帝分巴西立。何、徐又有新归县,何云新立,今无。领县三。户三百九十三,口二千七百四十九。新巴令,晋安帝立。 晋城令,晋安帝立。晋安令,晋安帝立。 北巴西太守,何志不注置立。《宋起居注》,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北巴西郡,属益州。今益州无此郡。又《永初郡国》、何、徐梁州并有北巴西而益州无,疑是益部侨立,寻省。梁州北巴西是晋末所立也。《永初郡国》领阆中、汉昌二县。何又有宋昌县,云新立。徐无宋昌,有宋寿。何、徐并领县四,今六。〔疑〕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阆中令。〔别见〕安汉令。〔别见〕南国令。〔即南充国,别见。〕西国令。〔即西充国,别见。〕 平周令,益州巴西有平州县。 北阴平太守,《晋太康地志》故广汉属国都尉。何志蜀分立。《永初郡国》曰北阴平,领阴平、绵竹、平武、资中、胄旨五县。何、徐直曰阴平,领二县与此同。户五百六,口二千一百二十四。寄治州下。 阴平令,前汉、后汉属广汉属国,名宙底。《晋太康地志》阴平郡阴平县注云,宙底。当是故宙底为阴平。《永初郡国》胄旨县,即宙底也。〔当是后又立此县,而字误也。〕 平武令,蜀立曰广武,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阴平太守,《永初郡国》唯领阴平一县。徐志无南字,云阴平旧民流寓立,唯领怀旧一县。何无。今领县二,户四百七。阴平令。 怀旧令,徐志不注置立。巴渠太守,何志新立。领县七,户五百,口二千一百八十三。宣汉令〔别见〕,与郡新立。始兴令,何志新立。 巴渠令,何志新立。东关令,何志新立。始安令,何志新立。下蒲令,何志无,徐志不注置立。 晋兴令,何志晋安帝立。案《永初郡国》,梁部诸郡,唯巴西有此县,不容是此晋兴。若是晋安帝时立,便应在《永初郡国》,疑何谬也。 怀安太守,何志新立。领县二,户四百七,口二千三百六十六。寄治州下。怀安令,何志新立。义存令,何志新立。 宋熙太守,何、徐志新立。领县五,户一千三百八十五,口三千一百二十八。去州七百。去京都九千八百。兴乐令。归安令。 宋安令。元寿令。嘉昌令,何志五县并新立。 白水太守,《永初郡国》、何并无,徐志仇池氐流寓立。有汉昌县。今领县六。户六百五。新巴令。汉德令。 晋寿令。益昌令。兴安令。平周令,徐志作“平州”。此五县,徐并不注置立。 南上洛太守,《晋太康地志》分京兆立上洛郡,属司隶。《永初郡国》、何志并属雍州,侨寄魏兴,即此郡也。徐志巴民新立,徐志时已属梁州矣。《永初郡国》无丰阳而有阳亭,何、徐有,何不注阳亭置立。领县六。 上洛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京兆。何云魏立,非也。商县令,上洛同。流民令,何不注置立。丰阳长,《永初郡国》无,何作酆阳,新立。徐作丰。 渠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作拒阳。义县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无。北上洛太守,徐志巴民新立。领县七,户二百五十四。北上洛令。 丰阳令。流民令。阳亭令。拒阳令,“拒”字与南上洛不同。 商县令,徐志无。西丰阳令,徐志无。安康太守,宋末分魏兴之安康县及晋昌之宁都县立。 安康令,二汉安阳县,属汉中,汉末省。魏复立,属魏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何云魏立,非也。宁都令,蜀郡流民。 南宕渠太守,《永初郡国》有宕渠郡,领宕渠、汉兴、宣汉三县,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属益州,非此南宕渠也。何、徐梁并无此郡,疑是徐志后所立。 宕渠令。汉安令。宣汉令。宋康令。三县并新置。 怀汉太守,孝武孝建二年立。领县三,户四百十九。永丰长。绥来长。预德长。 秦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五年,分陇右五郡及凉州金城、梁州阴平并七郡为秦州,治天水冀县。太康三年并雍州,惠帝元康七年复立。何志晋孝武复立,寄治襄阳。安帝世在汉中南郑。领郡十四,县四十二,户八千七百三十二,口四万八百八十八。 武都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国》又有河池、故道县〔并汉旧县〕。今领县三,户一千二百七十四,口六千一百四十。下辨令,汉旧县。 上禄令,汉旧县,后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又立。陈仓令,汉旧县,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略阳太守,《晋太康地志》属天水。何志故曰汉阳,魏分立曰广魏,武帝更名。《永初郡国》有清水县〔别见〕,何、徐无。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五十九,口五千六百五十七。 略阳令,前汉属天水,后汉汉阳即天水,《晋太康地志》属略阳。雍州南天水、益州安固郡又有此县。临汉令,何志新立。 上邽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晋太康地志》属天水。何志流寓割配。 安固太守,《永初郡国志》有安固郡,又有南安固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州。今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五,口二千四十四。桓陵令。〔别见〕 南桓陵令,《永初郡国》及何志安固郡唯领桓陵一县,徐志又有此县。 西京兆太守,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领县三,户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五百五十二。蓝田令〔别见〕,《永初郡国志》无。杜令。〔别见〕 鄠令,二汉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南太原太守〔太原别见〕,何志云,故属并州,流寓割配。《永初郡国》又有清河〔别见〕、高堂县〔别见翼州平原郡,作高唐。〕。领县一,户二百三十三,口一千一百五十六。 平陶令,汉旧名。 南安太守,何志云故属天水,魏分立。《永初郡国》无。领县二,户六百二十,口三千八十九。桓道令,汉旧名,属天水,后汉属汉阳,作“獂”。 中陶令,何志魏立。《晋太康地志》有。 冯翊太守,三辅流民出汉中,文帝元嘉二年侨立。领县五,户一千四百九十,口六千八百五十四。莲芍令。〔别见〕顿阳令,汉旧名。 下辨令,徐志故属略阳,流寓割配。何无此县。 高陆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志》有,属京兆。何志流寓割配。万年令。〔别见〕 陇西太守,秦立。文帝元嘉初,关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户归化,六年立,今领县六。户一千五百六十一,口七千五百三十。襄武令,汉旧名。 临洮令,汉旧名。河关令,前汉属金城,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陇西。狄道令,汉旧名。大夏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首阳令。 始平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领县三,户八百五十九,口五千四百四十一。 始平令,《太康地志》有,何志晋武帝立。而雍州始平郡之始平县,何云魏立。按此县末虽各立,本是一县,何为不同。槐里令。〔别见〕 宋熙令,何无,徐新立。 金城太守,汉昭帝始元六年立。《永初郡国》无,何、徐领县二,户三百七十五,口一千。金城令,汉旧名。榆中令,汉旧名。 安定太守,汉武帝元鼎三年立。《永初郡国志》无。领县二,户六百四十,口二千五百一十八。朝那令,汉旧名。宋兴令,何志新立。 天水太守,汉武元鼎三年立,明帝改曰汉阳。雍州已有此郡。《永初郡国》无。领县二,户八百九十三,口五千二百二十八。阿阳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新阳令,《晋太康地志》有,何志魏立。 西扶风太守〔扶风郡别见〕,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领县二,户百四十四。郿令。〔别见〕武功令。〔别见〕 北扶风太守,孝武孝建二年,以秦、雍流民立。领县三,时又有广长郡,又立成阶县,领氐民,寻省。武功令。〔别见〕华阴令。〔别见〕 始平县。〔别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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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南北朝
殷孝祖,陈郡长平人也。曾祖羡,晋光禄勋。父祖并不达。孝祖少诞节,好酒色,有气干。太祖元嘉末,为奉朝请,员外散骑侍郎。世祖以其有武用,除奋武将军、济北太守。入为积射将军。大明初,索虏寇青州,上遣孝祖北援,受刺史颜师伯节度,累与虏战,频大破之,事在师伯传。还授太子旅贲中郎将,加龙骧将军。竟陵王诞据广陵为逆,孝祖隶沈庆之攻诞,又有战功,迁西阳王子尚抚军、宁朔将军、南济阴太守。出为盱眙太守,将军如故。还为虎贲中郎将,仍除宁朔将军、阳平东平二郡太守。又迁济南、南郡,将军如故。 前废帝景和元年,以本号督兖州诸军事、兖州刺史。太宗初即位,四方反叛,孝祖外甥司徒参军颍川葛僧韶建议衔命征孝祖入朝,上遣之。时徐州刺史薛安都遣薛索儿等屯据津径,僧韶间行得至,说孝祖曰“景和凶狂,开辟未有,朝野危极,假命漏刻。主上圣德天挺,神武在躬,曾不浃辰,夷凶剪暴,更造天地,未足为言。国乱朝危,宜立长主,公卿百辟,人无异议,泰平之隆,非旦则夕。而群小相煽,构造无端,贪利幼弱,竞怀希望。使天道助逆,群凶事申,则主幼时艰,权柄不一,兵难互起,岂有自容之地。舅少有立功之志,长以气节成名,若便能控济、河义勇,还奉朝廷,非唯匡主静乱,乃可以垂名竹帛”孝祖具问朝廷消息,僧韶随方酧譬,并陈兵甲精强,主上欲委以前驱之任。孝祖即日弃妻子,率文武二千人随僧韶还都。 时普天同逆,朝廷唯保丹阳一郡,而永世县寻又反叛。义兴贼垂至延陵,内外忧危,咸欲奔散。孝祖忽至,众力不少,并伧楚壮士,人情于是大安。进孝祖号冠军,假节、督前锋诸军事,遣向虎槛,拒对南贼。御仗先有诸葛亮筒袖铠帽,二十五石弩射之不能入,上悉以赐孝祖。孝祖负其诚节,凌轹诸将,台军有父子兄弟在南者,孝祖并欲推治。由是人情乖离,莫乐为用。进使持节、都督兖州青冀幽四州诸军事、抚军将军,刺史如故。时贼据赭圻,孝祖将进攻之,与大统王玄谟别,悲不自胜,众并骇怪。泰始二年三月三日,与贼合战,常以鼓盖自随,军中人相谓曰“殷统军可谓死将矣。今与贼交锋,而以羽仪自标显,若善射者十士攒射,欲不毙,得乎”是日,于阵为矢所中死,时年五十二。追赠散骑常侍、征北将军,持节、都督如故。封秭归县侯,食邑千户。四年,追改封建安县,谥曰忠侯。孝祖子悉为薛安都所杀,以从兄子慧达继封。齐受禅,国除。 刘勔,字伯猷,彭城人也。祖怀义,始兴太守。父颖之,汝南、新蔡二郡太守,征林邑,遇疾卒。勔少有志节,兼好文义。家贫,为广州增城令,广州刺史刘道锡引为扬烈府主簿。元嘉二十七年,索虏南侵,道锡遣勔奉使诣京都,太祖引见之,酧对称旨,除宁远将军、绥远太守。元嘉末,萧简据广州为乱,勔起义讨之,烧其南门。广州刺史宗悫又命为军府主簿,以功封大亭侯。除员外散骑侍郎。孝建初,荆、江反叛,宗悫以勔行宁朔将军、湘东内史,领军出安陆。会事平,以本号为晋康太守,又徙郁林太守。大明初还都,徐州刺史刘道隆请为宁朔司马。竟陵王诞据广陵为逆,勔随道隆受沈庆之节度,事平,封金城县五等侯。除西阳王子尚抚军参军,入直閤。先是,遣费沈伐陈檀,不克,乃除勔龙骧将军、西江督护、郁林太守。勔既至,率军进讨,随宜剪定,大致名马,并献珊瑚连理树,上甚悦。还除新安王子鸾抚军中兵参军,遭母忧,不拜。前废帝即位,起为振威将军、屯骑校尉,入直閤。 太宗即位,加宁朔将军,校尉如故。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逆,四方响应,勔以本官领建平王景素辅国司马,进据梁山。会豫州刺史殷琰反叛,征勔还都,假辅国将军,率众讨琰,甲仗三十人入六门。复兼山阳王休祐骠骑司马,余如故。破琰将刘顺于宛唐,杜叔宝于横塘,事在琰传。除辅国将军、山阳王休祐骠骑谘议参军、梁郡太守、假节,不拜。琰婴城固守,自始春至于末冬,薛道标、庞孟虬并向寿阳,勔内攻外御,战无不捷。善抚将帅,以宽厚为众所依。将军王广之求勔所自乘马,诸将帅并忿广之叨冒,劝勔以法裁之,勔欢笑,即时解马与广之。复除使持节、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将军如故,不拜。及琰开门请降,勔约令三军,不得妄动。城内士民,秋毫无所失,百姓感悦,咸曰来苏。百姓生为立碑。改督益宁二州诸军事、益州刺史,持节、将军如故,又不拜。还京都,拜太子左卫率,封鄱阳县侯,食邑千户。 琰初求救索虏,虏大众屯据汝南。泰始三年,以勔为征虏将军、督西讨前锋诸军事,假节、置佐、本官如故。先是,常珍奇据汝南,与琰为逆,琰降,因据戍降虏,事在琰传。至是引虏西河公、长社公攻围辅国将军、汝阴太守张景远。景远与军主杨文苌拒击,大破之。景远寻病卒,太宗嘉其功,追赠冠军将军、豫州刺史,追封含洭县男,食邑三百户,以文苌代为汝阴太守。除勔右卫将军,仍以为使持节、都督豫司二州诸军事、征虏将军、豫州刺史,余如故。四年,除侍中,领射声校尉,又不受。进号右将军。其年,虏遣汝阳司马赵怀仁步骑五百,寇武津县。勔遣龙骧将军曲元德轻兵进讨,虏众惊散。虏子都公阏于拔又率三百人防运车囗囗千两,于汝阳台东水上结营。元德单骑直入,斩拔首,因进攻汝阳台,即陷外垒,获车一千三百乘,斩首一百五十级。勔又使司徒参军孙昙瓘督弋阳以西,会虏寇义阳,昙瓘大破之。虏上其北豫州租,有车二千两,勔招荒人,邀击于许昌,虏众奔散,焚烧米谷。 淮西人贾元友上书太宗,劝北攻悬瓠,可收陈郡、南顿、汝南、新蔡四郡之地。上以所陈示勔,使具条答。勔对曰: 元友称“虏主幼弱,奸伪竞起,内外规乱,天亡有期”臣以为獯丑侵纵,乘藉王境,盘据州郡,百姓残亡。去冬众军失耕,今春连城围逼,国家复境之略,实有不遑,灭虏未及。元友又云“有七千余家,谷米丰积,可供二万人数年资储”臣又以为二万人岁食米四十八万斛,五年合须米二百四十万斛,既理不容有,恐事难称言。元友又云“虏于悬瓠开驿保,虏已先据,若不足恃,此不须囗”俱是攻城,便应先图悬瓠,何更越先取郾,以受腹背之灾。且七千余家丰积,而虏犹当远运为粮,是威不制民,民非异计。元友又云“虏欲水陆运粮,以救军命,可袭之机,在于今日”臣又以为开立驿道,据守坚城,观其形候,不似蹙弱。可乘之机,恐为难验。元友又云“四郡民人,遭虏二十七年之毒,皆欲雪仇报耻,伏待朝威”臣又以为垣式宝等受国重恩,今犹驱略车营,翻还就贼,盖是恋本之情深,非报怨之宜,何可轻试。元友又云“请敕荆、雍两州,遣二千精兵,从义阳依西山北下,直据郾城”臣又以为郾城是贼驿路要戍,且经蛮接险,数百里中,裹粮潜进,方出平地,攻贼坚城,自古名将,未有能以此济者。假其克捷,不知足南抗悬瓠,北捍长社与不。且贼拥据数城,水陆通便,而今使官以二千断其资运,于事为难。元友又云“虏围逼汝阴,游魂二岁,为张景远所挫,不敢渡淮”臣又以为景远兵力寡弱,不能自固,远遣救援,方得少克。今定是为贼所畏不。景远前所摧伤,裁至数百,虏步骑四万,犹不敢前,而今必劝国家以轻兵远讨,指掌可克,言理相背,莫复过此。元友又云“龙山雉水,鲁奴、王景直等并受朝爵,马步万余。进讨之宜,唯须敕命”臣以为鲁奴与虏交关,弥历年世,去岁送诚朝廷,誓欲立功。自蒙荣爵,便即逃遁,殊类奸猾,岂易暗期。兼王景直是一亡命,部曲不过数十人,既不可言,又未足恃。万余之言,似不近实。元友又云“四郡恨忿此非类,车营连结,废田二载,生业已尽,贼无所资,粮储已罄。断其运道,最是要略”臣又以断运须兵,兵应资食,而当此过悬瓠二百里中,使兵食兼足,何处求办。 臣窃寻元嘉以来,伧荒远人,多干国议,负儋归阙,皆劝讨虏。鲁爽诞说,实挫国威,徒失兵力,虚费金宝。凡此之徒,每规近说,从来信纳,皆诒后悔。界上之人,唯视强弱,王师至境,必壶浆候涂,裁见退军,便抄截蜂起。首领回师,何尝不为河畔所弊。 太宗纳之,元友议遂寝。勔与常珍奇书,劝令反虏,珍奇乃与子超越、羽林监式宝,于谯杀虏子都公费拔等凡三千余人。勔驰驿以闻,太宗大喜,以珍奇为使持节、都督司北豫二州诸军事、平北将军、司州刺史,汝南新蔡县侯,食邑千户。超越辅国将军、北豫州刺史,颍川汝阳囗囗三郡太守,安阳县男。式宝辅国将军、陈南顿二郡太守,真阳县男,食邑三百户。珍奇为虏所攻,引军南出,虏追击破之,珍奇走依山,得至寿阳,超越、式宝为人所杀。 五年,汝阴太守杨文苌又频破虏于荆亭及戍西。诏进勔号平西将军、豫州刺史,余如故,不拜。其年,征拜散骑常侍、中领军。勔以世路纠纷,有怀止足,求东阳郡。上以勔启遍示朝臣,自尚书仆射袁粲以下,莫不称赞,咸谓宜许。上曰“巴陵、建平二王,并有独往之志。若世道宁晏,皆当申其所请”勔经始钟岭之南,以为栖息,聚石蓄水,仿佛丘中,朝士爱素者,多往游之。六年,改常侍为侍中。其年,南兖州刺史齐王出镇淮阴,以勔为使持节、都督南徐兖青冀囗五州诸军事、平北将军,侍中、中领军如故,出镇广陵。固辞侍中、军号,许之,以为假平北将军。七年,解都督、假号、并节。太宗临崩,顾命以为守尚书右仆射,中领军如故,给鼓吹一部。废帝即位,加兵五百人。 元徽初,月犯右执法,太白犯上将,或劝勔解职。勔曰“吾执心行己,无愧幽明。若才轻任重,灾眚必及,天道密微,避岂得免”桂阳王休范为乱,奄至京邑,加勔使持节、领军,置佐史,镇扞石头。既而贼众屯朱雀航南,右军王道隆率宿卫向朱雀,闻贼已至,急信召勔。勔至,命闭航,道隆不听,催勔渡航进战。率所领于航南战败,临陈死之,时年五十七。事平,诏曰“夫义实天经,忠惟人则,篆素流采,金石宣辉,自非识洞情灵,理感生极,岂有捐躯卫主,舍命匡朝者哉。故持节、镇军将军、守尚书右仆射、中领军鄱阳县开国侯勔,思怀亮粹,体业淹明,弘勋树绩,誉洽华野。绸缪顾托,契阔屯夷,方倚谋猷,翌康帝道。逆蕃扇祸,逼扰京甸,援桴誓旅,奉律行师。身与事灭,名随操远。朕用伤悼,震恸于厥心。昔王允秉诚,卞壸峻节,均风往德,归茂先轨。泉途就永,冤逝无追,思崇徽策,式光惇史。可赠散骑常侍、司空,本官、侯如故,谥曰忠昭公” 子悛嗣,顺帝升明末,为广州刺史。齐受禅,国除。勔弟斅,泰始中,为宁朔将军、交州刺史,于道遇病卒。先有都乡侯爵,谥曰质侯。 史臣曰:吴汉平蜀,城内流血沾踝,而其后无闻于汉。陆抗定西陵,步氏祸及婴孩,而机、云为戮上国。刘勔克寿春,士民无遗刍委粒之叹。莫不扶老携幼,歌唱而出重围,美矣。

宋书 · 卷六十 · 列传第二十 · 范泰等

沈约
南北朝
范泰,字伯伦,顺阳山阴人也。祖汪,晋安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父宁,豫章太守。泰初为太学博士,卫将军谢安、骠骑将军会稽王道子二府参军。荆州刺史王忱,泰外弟也,请为天门太守。忱嗜酒,醉辄累旬,及醒,则俨然端肃。泰谓忱曰“酒虽会性,亦所以伤生。游处以来,常欲有以相戒,当卿沈湎,措言莫由,及今之遇,又无假陈说”忱嗟叹久之,曰“见规者众矣,未有若此者也”或问忱曰“范泰何如谢邈”忱曰“茂度慢”又问“何如殷觊”忱曰“伯通易”忱常有意立功,谓泰曰“今城池既立,军甲亦充,将欲扫除中原,以申宿昔之志。伯通意锐,当令拥戈前驱。以君持重,欲相委留事,何如”泰曰“百年逋寇,前贤挫屈者多矣。功名虽贵,鄙生所不敢谋”会忱病卒。召泰为骠骑谘议参军,迁中书侍郎。时会稽王世子元显专权,内外百官请假,不复表闻,唯签元显而已。泰建言以为非宜,元显不纳。父忧去职,袭爵阳遂乡侯。桓玄辅晋,使御史中丞祖台之奏泰及前司徒左长史王准之、辅国将军司马珣之并居丧无礼,泰坐废徙丹徒。 义旗建,国子博士。司马休之为冠军将军、荆州刺史,以泰为长史、南郡太守。又除长沙相,散骑常侍,并不拜。入为黄门郎,御史中丞。坐议殷祠事谬,白衣领职。出为东阳太守。卢循之难,泰预发兵千人,开仓给禀,高祖加泰振武将军。明年,迁侍中,寻转度支尚书。时仆射陈郡谢混,后进知名,高祖尝从容问混“泰名辈可以比谁”对曰“王元太一流人也”徙为太常。 初,司徒道规无子,养太祖,及薨,以兄道怜第二子义庆为嗣。高祖以道规素爱太祖,又令居重。道规追封南郡公,应以先华容县公赐太祖。泰议曰“公之友爱,即心过厚。礼无二嗣,讳宜还本属”从之。转大司马左长史,右卫将军,加散骑常侍。复为尚书,常侍如故。兼司空,与右仆射袁湛授宋公九锡,随军到洛阳。 高祖还彭城,与共登城,泰有足疾,特命乘舆。泰好酒,不拘小节,通率任心,虽在公坐,不异私室,高祖甚赏爱之。然拙于为治,故不得在政事之官。迁护军将军,以公事免。高祖受命,拜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明年,议建国学,以泰领国子祭酒。泰上表曰: 臣闻风化兴于哲王,教训表于至世。至说莫先讲习,甚乐必寄朋来。古人成童入学,易子而教,寻师无远,负粮忘艰,安亲光国,莫不由此。若能出不由户,则斯道莫从。是以明诏爰发,已成涣汗,学制既下,远近遵承。臣之愚怀,少有未达。 今惟新告始,盛业初基,天下改观,有志景慕。而置生之制,取少停多,开不来之端,非一涂而已。臣以家推国,则知所聚不多,恐不足以宣大宋之风,弘济济之美。臣谓合选之家,虽制所未达,父兄欲其入学,理合开通。虽小违晨昏,所以大弘孝道。不知《春秋》,则所陷或大,故赵盾忠而书弑,许子孝而得罪,以斯为戒,可不惧哉。十五志学,诚有其文,若年降无几,而深有志尚者,何必限以一格,而不许其进邪。扬乌豫《玄》,实在弱齿。五十学《易》,乃无大过。 昔中朝助教,亦用二品。颍川陈载已辟太保掾,而国子取为助教,即太尉淮之弟。所贵在于得才,无系于定品。教学不明,奖厉不著,今有职闲而学优者,可以本官领之,门地二品,宜以朝请领助教,既可以甄其名品,斯亦敦学之一隅。其二品才堪,自依旧从事。会今生到有期,而学校未立。覆篑实望其速,回辙已淹其迟。事有似赊而宜急者,殆此之谓。古人重寸阴而贱尺璧,其道然也。 时学竟不立。时言事者多以钱货减少,国用不足,欲悉市民铜,更造五铢钱。泰又谏曰: 流闻将禁私铜,以充官铜。民虽失器,终于获直,国用不足,其利实多。臣愚意异,不宁寝默。臣闻治国若烹小鲜,拯敝莫若务本。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未有民贫而国富,本不足而末有余者也。故囊漏贮中,识者不吝。反裘负薪,存毛实难。王者不言有无,诸侯不言多少,食禄之家,不与百姓争利。故拔葵所以明治,织蒲谓之不仁,是以贵贱有章,职分无爽。 今之所忧,在农民尚寡,仓廪未充,转运无已,资食者众,家无私积,难以御荒耳。夫货存贸易,不在少多,昔日之贵,今者之贱,彼此共之,其揆一也。但令官民均通,则无患不足。若使必资货广以收国用者,则龟贝之属,自古所行。寻铜之为器,在用也博矣。钟律所通者远,机衡所揆者大。夏鼎负《图》,实冠众瑞,晋铎呈象,亦启休征。器有要用,则贵贱同资。物有适宜,则家国共急。今毁必资之器,而为无施之钱,于货则功不补劳,在用则君民俱困,校之以实,损多益少。陛下劳谦终日,无倦庶务,以身率物,勤素成风,而颂声不作,板、渭不至者,良由基根未固,意在远略。伏愿思可久之道,赊欲速之情,弘山海之纳,择刍收之说,则嘉谋日陈,圣虑可广。其亡存心,然后苞桑可系。愚诚一至,用忘寝食。 景平初,加位特进。明年,致仕,解国子祭酒。少帝在位,多诸愆失,上封事极谏,曰: 伏闻陛下时在后园,颇习武备,鼓鞞在宫,声闻于外。黩武掖庭之内,喧哗省闼之间,不闻将帅之臣,统御之主,非徒不足以威四夷,祗生远近之怪。近者东寇纷扰,皆欲伺国瑕隙,今之吴会,宁过二汉关、河,根本既摇,于何不有。如水旱成灾,役夫不息,无寇而戒,为费渐多。河南非复国有,羯虏难以理期,此臣所以用忘寝食,而干非其位者也。 陛下践阼,委政宰臣,实同高宗谅暗之美。而更亲狎小人,不免近习,惧非社稷至计,经世之道。王言如丝,其出如纶,下观而化,疾于影响。伏愿陛下思弘古道,式遵遗训,从理无滞,任贤勿疑,如此则天下归德,宗社惟永。《书》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天高听卑,无幽不察,兴衰在人,成败易晓,未有政治在于上而人乱于下者也。 臣蒙先朝过遇,陛下殊私,实欲尽心竭诚,少报万分。而惛耄已及,百疾互生,便为永违圣颜,无复自尽之路,贪及视息,陈其狂瞽。陛下若能哀其所请,留心览察,则臣夕殒于地,无恨九泉。 少帝虽不能纳,亦不加谴。徐羡之、傅亮等与泰素不平,及庐陵王义真、少帝见害,泰谓所亲曰“吾观古今多矣,未有受遗顾托,而嗣君见杀,贤王婴戮者也”元嘉二年,表贺元正,并陈旱灾,曰: 元正改律,品物惟新。陛下藉日新以畜德,仰乾元以履祚,吉祥集室,百福来庭。顷旱魃为虐,亢阳愆度,通川燥流,异井同竭。老弱不堪远汲,贫寡单于负水。租输既重,赋税无降,百姓怨咨。臣年过七十,未见此旱。阴阳并隔,则和气不交,岂惟凶荒,必生疾疫,其为忧虞,不可备序。 雩絜之典,以诚会事,巫祝常祈,罕能有感,上天之谴,不可不察。汉东海枉杀孝妇,亢旱三年。及祭其墓,澍雨立降,岁以有年。是以卫人伐邢,师兴而雨。伏愿陛下式遵远猷,思隆高构,推忠恕之爱,矜冤枉之狱,游心下民之瘼,厝思幽冥之纪。令谤木竖阙,谏鼓鸣朝,察刍牧之言,总统御之要。如此,则苞桑可系,危几无兆。斯而灾害不消,未之有也。故夏禹引百姓之罪,殷汤甘万方之过,太戊资桑谷以进德,宋景藉荧惑以修善,斯皆因败以转成,往事之昭晰也。循末俗者难为风,就正路者易为雅。臣疾患日笃,夕不谋朝,会及岁庆,得一闻达,微诚少亮,无恨泉壤,永违圣颜,拜表悲咽。 遂轻舟游东阳,任心行止,不关朝廷。有司劾奏之,太祖不问也。时太祖虽当阳亲览,而羡之等犹秉重权,复上表曰“伏承庐陵王已复封爵,犹未加赠。陛下孝慈天至,友于过隆,伏揆圣心,已自有在。但司契以不唱为高,冕旒以因寄成用。臣虽言不足采,诚不亮时,但猥蒙先朝忘丑之眷,复沾庐陵矜顾之末,息晏委质,有兼常款,契阔戎阵,颠狈艰危,厚德无报,授令路绝,此老臣兼不能自已者也。朽谢越局,无所逃刑”泰诸子禁之,表竟不奏。 三年,羡之等伏诛,进位侍中、左光禄大夫、国子祭酒,领江夏王师,特进如故。上以泰先朝旧臣,恩礼甚重,以有脚疾,起居艰难,宴见之日,特听乘舆到坐。累陈时事,上每优容之。其年秋,旱蝗,又上表曰: 陛下昧旦丕显,求民之瘼,明断庶狱,无倦政事,理出群心,泽谣民口,百姓翕然,皆自以为遇其时也。灾变虽小,要有以致之。守宰之失,臣所不能究。上天之谴,臣所不敢诬。有蝗之处,县官多课民捕之,无益于枯苗,有伤于杀害。臣闻桑谷时亡,无假斤斧,楚昭仁爱,不絜自瘳,卓茂去无知之虫,宋均囚有异之虎,蝗生有由,非所宜杀。石不能言,星不自陨,《春秋》之旨,所宜详察。 礼,妇人有三从之义,而无自专之道。《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女人被宥,由来尚矣。谢晦妇女,犹在尚方,始贵后贱,物情之所甚苦,匹妇一至,亦能有所感激。臣于谢氏,不容有情,蒙国重恩,寝处思报,伏度圣心,已当有在。 礼春夏教诗,无一而阙也。臣近侍坐,闻立学当在入年。陛下经略粗建,意存民食,入年则农功兴,农功兴则田里辟,入秋治庠序,入冬集远生,二涂并行,事不相害。夫事多以淹稽为戒,不远为患,任臣学官,竟无微绩,徒坠天施,无情自处。臣之区区,不望目睹盛化,窃慕子囊城郢之心,庶免荀偃不瞑之恨。臣比陈愚见,便是都无可采,徒烦天听,愧作反侧。 书奏,上乃原谢晦妇女。 时司徒王弘辅政,泰谓弘曰“天下务广,而权要难居。卿兄弟盛满,当深存降挹。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征还入朝,共参朝政”弘纳其言。 时旱灾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曰“顷亢旱历时,疾疫未已,方之常灾,实为过差,古以为王泽不流之征。陛下昧旦临朝,无懈治道,躬自菲薄,劳心民庶,以理而言,不应致此。意以为上天之于贤君,正自殷勤无已。陛下同规禹、汤引百姓之过,言动于心,道敷自远。桑谷生朝而殒,荧惑犯心而退,非唯消灾弭患,乃所以大启圣明。灵雨立降,百姓改瞻,应感之来,有同影响。陛下近当仰推天意,俯察人谋,升平之化,尚存旧典,顾思与不思,行与不行耳。大宋虽揖让受终,未积有虞之道,先帝登遐之日,便是道消之初。至乃嗣主被杀,哲藩婴祸,九服俳徊,有心丧气,佐命托孤之臣,俄为戎首。天下荡荡,王道已沦,自非神英,拨乱反正,则宗社非复宋有。革命之与随时,其义尤大。是以古今异用,循方必壅,大道隐于小成,欲速或未必达。深根固蒂之术,未洽于愚心,是用猖狂妄作而不能缄默者也。臣既顽且鄙,不达治宜,加之以笃疾,重之以昏耄,言或非言而复不能无言,陛下录其一毫之诚,则臣不知厝身之所” 泰博览篇籍,好为文章,爱奖后生,孜孜无倦。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集,传于世。暮年事佛甚精,于宅西立祗洹精舍。五年,卒,时年七十四。追赠车骑将军,侍中、特进、王师如故。谥曰宣侯。 长子昂,早卒。次子暠,宜都太守。次晏,侍中、光禄大夫。次晔,太子詹事,谋反伏诛,自有传。少子广渊,善属文,世祖抚军谘议参军,领记室,坐晔事从诛。 王淮之,字元曾,琅邪临沂人。高祖彬,尚书仆射。曾祖彪之,尚书令。祖临之,父纳之,并御史中丞。彪之博闻多识,练悉朝仪,自是家世相传,并谙江左旧事,缄之青箱,世人谓之“王氏青箱学”。 淮之兼明《礼传》,赡于文辞。起家为本国右常侍,桓玄大将军行参军。玄篡位,以为尚书祠部郎。义熙初,又为尚书中兵郎,迁参高祖车骑中军军事,丹阳丞,中军太尉主簿,出为山阴令,有能名。预讨卢循功,封都亭侯。又为高祖镇西、平北、太尉参军,尚书左丞,本郡大中正。宋台建,除御史中丞,为僚友所惮。淮之父纳之、祖临之、曾祖彪之至淮之,四世居此职。淮之尝作五言,范泰嘲之曰“卿唯解弹事耳”淮之正色答“犹差卿世载雄狐”坐世子右卫率谢灵运杀人不举,免官。 高祖受命,拜黄门侍郎。永初二年,奏曰“郑玄注《礼》,三年之丧,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晋初用王肃议,祥衤覃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为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缙绅之士,多遵玄义。夫先王制礼,以大顺群心。丧也宁戚,著自前训。今大宋开泰,品物遂理。愚谓宜同即物情,以玄义为制,朝野一礼,则家无殊俗”从之。 迁司徒左长史,出为始兴太守。元嘉二年,为江夏王义恭抚军长史、历阳太守,行州府之任,绥怀得理,军民便之。寻入为侍中。明年,徙为都官尚书,改领吏部。性峭急,颇失缙绅之望。出为丹阳尹。淮之究识旧仪,问无不对,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录尚书事,每叹曰“何须高论玄虚,正得如王淮之两三人,天下便治矣”然寡乏风素,不为时流所重。撰《仪注》,朝廷至今遵用之。十年,卒,时年五十六。追赠太常。子兴之,征虏主簿。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临沂人也。曾祖暠,晋骠骑将军。祖羡之,镇军掾。父伟之,本国郎中令。韶之家贫,父为乌程令,因居县境。好史籍,博涉多闻。初为卫将军谢琰行参军。伟之少有志尚,当世诏命表奏,辄自书写。泰元、隆安时事,小大悉撰录之,韶之因此私撰《晋安帝阳秋》。既成,时人谓宜居史职,即除著作佐郎,使续后事,讫义熙九年。善叙事,辞论可观,为后代佳史。迁尚书祠部郎。晋帝自孝武以来,常居内殿,武官主书于中通呈,以省官一人管司诏诰,任在西省,因谓之西省郎。傅亮、羊徽相代,领西省事。转中书侍郎。安帝之崩也,高祖使韶之与帝左右密加鸩毒。恭帝即位,迁黄门侍郎,领著作郎,西省如故。凡诸诏奏,皆其辞也。 高祖受禅,加骁骑将军、本郡中正,黄门如故,西省职解,复掌宋书。有司奏东冶士朱道民禽三叛士,依例放遣,韶之启曰“尚书金部奏事如右,斯诚检忘一时权制,惧非经国弘本之令典。臣寻旧制,以罪补士,凡有十余条,虽同异不紊,而轻重实殊。至于诈列父母死,诬罔父母淫乱,破义反逆,此四条,实穷乱抵逆,人理必尽。虽复殊刑过制,犹不足以塞莫大之罪。既获全首领,大造已隆,宁可复遂拔徒隶,缓带当年,自同编户,列齿齐民乎。臣惧此制永行,所亏实大。方今圣化惟新,崇本弃末,一切之令,宜加详改。愚谓此四条不合加赎罪之恩”侍中褚淡之同韶之三条,却宜仍旧。诏可。又驳员外散骑侍郎王实之请假事曰“伏寻旧制,群臣家有情事,听并急六十日。太元中改制,年赐假百日。又居在千里外,听并请来年限,合为二百日。此盖一时之令,非经通之旨。会稽虽途盈千里,未足为难,百日归休,于事自足。若私理不同,便应自表陈解,岂宜名班朝列,而久淹私门。臣等参议,谓不合开许。或家在河、洛及岭、沔、汉者,道阻且长,犹宜别有条品,请付尚书详为其制”从之。坐玺封谬误,免黄门,事在《谢晦传》。 韶之为晋史,序王珣货殖,王廞作乱。珣子弘,廞子华,并贵显,韶之惧为所陷,深结徐羡之、傅亮等。少帝即位,迁侍中,骁骑如故。景平元年,出为吴兴太守。羡之被诛,王弘入为相,领扬州刺史。弘虽与韶之不绝,诸弟未相识者,皆不复往来。韶之在郡,常虑为弘所绳,夙夜勤厉,政绩甚美,弘亦抑其私憾。太祖两嘉之。在任积年,称为良守,加秩中二千石。十年,征为祠部尚书,加给事中。坐去郡长取送故,免官。十二年,又出为吴兴太守。其年卒,时年五十六。七庙歌辞,韶之制也。文集行于世。子晔,尚书驾部外兵郎,临贺太守。 荀伯子,颍川颍阴人也。祖羡,骠骑将军。父猗,秘书郎。伯子少好学,博览经传,而通率好为杂戏,遨游闾里,故以此失清涂。解褐为驸马都尉,奉朝请,员外散骑侍郎。著作郎徐广重其才学,举伯子及王韶之并为佐郎,助撰晋史及著桓玄等传。迁尚书祠部郎。 义熙九年,上表曰“臣闻咎由亡后,臧文以为深叹。伯氏夺邑,管仲所以称仁。功高可百世不泯,滥赏无崇朝宜许。故太傅钜平侯祜,明德通贤,宗臣莫二,勋参佐命,功成平吴,而后嗣阙然,烝尝莫寄。汉以萧何元功,故绝世辄绍。愚谓钜平之封,宜同酂国。故太尉广陵公陈淮,党翼孙秀,祸加淮南,窃飨大国,因罪为利。值西朝政刑失裁,中兴复因而不夺。今王道惟新,岂可不大判臧否。谓广陵之国,宜在削除。故太保卫瓘,本爵萧阳县公,既被横祸,及进弟秩,始赠兰陵,又转江夏。中朝公辅,多非理终,瓘功德不殊,亦无缘独受偏赏,宜复本封,以正国章”诏付门下。 前散骑常侍江夏公卫玙上表自陈曰“臣乃祖故太保瓘,于魏咸熙之中,太祖文皇帝为元辅之日,封萧阳侯。大晋受禅,进爵为公。历位太保,总录朝政。于时贾庶人及诸王用事,忌瓘忠节,故楚王玮矫诏致祸。前朝以瓘秉心忠正,加以伐蜀之勋,故追封兰陵郡公。永嘉之中,东海王越食兰陵,换封江夏,户邑如旧。臣高祖散骑侍郎璪,囗之嫡孙,纂承封爵。中宗元皇帝以曾祖故右卫将军崇承袭,逮于臣身。伏闻祠部郎荀伯子表,欲贬降复封萧阳。夫赵氏之忠,宠延累叶,汉祖开封,誓以山河。伏愿陛下录既往之勋,垂罔极之施,乞出臣表,付外参详”颍川陈茂先亦上表曰“祠部郎荀伯子表臣七世祖太尉淮祸加淮南,不应滥赏。寻先臣以剪除贾谧,封海陵公,事在淮南遇祸之前。后广陵虽在扰攘之际,臣祖乃始蒙殊遇,历位元、凯。后被远外,乃作平州,而犹不至除国。良以先勋深重,百世不泯故也。圣明御世,英辅系兴,曾无疑议,以为滥赏。臣以微弱,未齿人伦,加始勉视息,封爵兼嗣。伏愿陛下远录旧勋,特垂矜察”诏皆付门下,并不施行。 伯子为世子征虏功曹,国子博士。妻弟谢晦荐达之,入为尚书左丞,出补临川内史。车骑将军王弘称之曰“沈重不华,有平阳侯之风”伯子常自矜荫藉之美,谓弘曰“天下膏粱,唯使君与下官耳。宣明之徒,不足数也”迁散骑常侍,本邑大中正。又上表曰“伏见百官位次,陈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窃以为疑。昔武王克殷,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夏后于杞,殷后于宋。杞、陈并为列国,而蓟、祝、焦无闻焉。斯则褒崇所承,优于远代之显验也。是以《春秋》次序诸侯,宋居杞、陈之上。考之近世,事亦有征。晋泰始元年,诏赐山阳公刘康子弟一人爵关内侯,卫公姬署、宋侯孔绍子一人驸马都尉。又泰始三年,太常上博士刘跂等议,称卫公署于大晋在三恪之数,应降称侯。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陈留之上”从之。 迁太子仆,御史中丞,莅职勤恪,有匪躬之称。立朝正色,外内惮之。凡所奏劾,莫不深相谤毁,或延及祖祢,示其切直。又颇杂嘲戏,故世人以此非之。出补司徒左长史,东阳太守。元嘉十五年,卒官,时年六十一。文集传于世。 子赤松,为尚书左丞,以徐湛之党,为元凶所杀。伯子族弟昶,字茂祖,与伯子绝服五世。元嘉初,以文义至中书郎。昶子万秋,字元宝,亦用才学自显。世祖初,为晋陵太守。坐于郡立华林阁,置主书、主衣,下狱免。前废帝末,为御史中丞,卒官。 史臣曰:夫令问令望,诗人所以作咏。有礼有法,前谟以之垂美。荀、范、二王,虽以学义自显,而在朝之誉不弘,盖由才有余而智未足也,惜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