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十八章 · 非攻(中)

· 墨子
子墨子言曰:“古(为“今”字之误)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情欲誉之审,赏罚之当,刑政之不过失。……”是故子墨子曰:“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见”通“现”)知隐’。谋若此可得而知矣。” 今师徒(行军)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为者也。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唯毋废一时(一季),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今尝计军上(为“出”字之误):竹箭、羽旄(máo古代用牦牛尾装饰的旗子)、幄幕、甲盾、拨劫(“拨”同“瞂”fá盾牌,“劫”同“鉣”jié组带铁,一种马具),往而靡弊腑(为“腐”之假借字)冷(当作“泠”líng清凉:泠风;泠泠(a.形容清凉;b.形容声音清越);姓;古同“零”,凋零)不反(通“返”)者,不可胜数。又与矛、戟、戈、剑、乘车,其列住(为“往则”之误)碎拆靡弊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牛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肌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则是鬼神之丧其主后(鬼神因此丧失后代祭祀的),亦不可胜数。 国家发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若此甚众,然而何为为之?曰:“我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故为之。”子墨子言曰:“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今攻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攻此不用锐,且无杀,而徒得此然也?杀人多必数于万,寡必数于千,然后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且可得也。今万乘之国,虚数于千,不胜而入;广衍数于万,不胜而辟(开发建设)。然则土地者,所有余也;王(为“士”字之误)民者,所不足也。今尽王(为“士”字之误)民之死,严下上之患,以争虚城,则是弃所不足,而重所有余也。为政若此,非国之务者也。 饰攻战者言曰:“南则荆、吴之王,北则齐、晋之君,始封于天下之时,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数百里也;人徒之众,未至有数十万人也。以攻战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也;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故当攻战而不可为也。”子墨子言曰:“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譬若医之药人之有病者然,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万人食此,若医四五人得利焉,犹谓之非行药也。故孝子不以食其亲,忠臣不以食其君。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何以知其然也?东方有莒之国者,其为国甚小,闲于大国之闲,不敬事于大,大国亦弗之从而爱利,是以东者越人夹削其壤地,西者齐人兼而有之。计莒之所以亡于齐、越之间者,以是攻战也。虽南者陈、蔡,其所以亡于吴、越之间者,亦以攻战。虽北者且不一著何(“且不一著何”当作“且一不著何”。“一”疑为“以”字之误。),其所以亡于燕代、胡貊之闲者,亦以攻战也。是故子墨子言曰:“古(为“今”字之误)者王公大人,情欲得而恶失,欲安而恶危,故当攻战,而不可不非。” 饰攻战者之言曰:“彼不能收用彼众,是故亡;我能收用我众,以此攻战于天下,谁敢不宾服哉!”子墨子言曰:“子虽能收用子之众,子岂若古者吴阖闾哉?”古者吴阖闾教七年,奉甲执兵,奔三百里而舍焉。次注林,出于冥隘之径,战于柏举,中楚国而朝宋与及鲁。至夫差之身,北而攻齐,舍于汶上,战于艾陵,大败齐人,而葆之大山;东而攻越,济三江五湖,而葆之会稽。九夷之国莫不宾服。于是退不能赏孤,施舍群萌,自恃其力,伐其功,誉其志,怠于教遂。筑姑苏之台,七年不成。及若此,则吴有离罢之心。越王句践视吴上下不相得,收其众以复其雠,入北郭,徙大内,围王宫,而吴国以亡。昔者晋有六将军,而智伯莫为强焉。计其土地之博,人徒之众,欲以抗诸侯,以为英名,攻战之速,故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众,以攻中行氏而有之。以其谋为既已足矣,又攻兹范氏而大败之,并三家以为一家而不止,又围赵襄子于晋阳。及若此,则韩、魏亦相从而谋曰:“古者有语:唇亡则齿寒。赵氏朝亡,我夕从之,赵氏夕亡,我朝从之。诗曰: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是以三主之君,一心戳力,辟门除道,奉甲兴士,韩、魏自外,赵氏自内,击智伯大败之。”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有语曰: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镜于水,见面之容;镜于人,则知吉与凶。今以攻战为利,则盖尝鉴之于智伯之事乎?此其为不吉而凶,既可得而知矣。”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相关推荐

墨子 · 第五十二章 · 备城门

墨子
禽滑厘问于子墨子曰:“由圣人之言,凤鸟之不出,诸侯畔殷周之国,甲兵方起于天下,大攻小,强执弱,吾欲守小国,为之奈何?”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厘对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轒辒、轩车,敢问守此十二者奈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推粟足,上下相亲,又得四邻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虽善,则犹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则犹若不可以守也。然则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后可以守也。”凡守围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广;楼撕揗,守备缮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众以选;吏民和;大臣有功劳于上者,多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不然,父母坟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泽之饶足利;不然,地形之难攻而易守也;不然,则有深怨于适而有大功于上;不然,则赏明可信而罚严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则民亦不宜上矣,然后城可守。十四者无一,则虽善者不能守矣。 故凡守城之法,备城门为县门,沉机长二丈,广八尺,为之两相如;门扇数合相接三寸。施土扇上,无过二寸。堑中深丈五,广比扇,堑长以力为度,堑之末为之县,可容一人所。客至,诸门户皆令凿而慕孔。孔之,各为二慕二,一凿而系绳,长四尺。城四面四隅皆为高磨■,使重室子居其上候适,视其态状与其进左右所移处,失候斩。 适人为穴而来,我亟使穴师选本,迎而穴之,为之且内弩以应之。 民室杵木瓦石,可以盖城之备者,尽上之。不从令者斩。 昔筑,七尺一居属,五步一垒。五筑有锑。长斧,柄长八尺。十步一长镰,柄长八尺。十步一斗,长椎,柄长六尺,头长尺,斧其两端。三步一大铤,前长尺,蚤长五寸。两铤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兑其两末。 穴队若冲队,必审如攻队之广狭,而令邪穿其穴,令其广必夷客队。 疏束树木,令足以为柴抟,毋前面树,长丈七尺一,以为外面,以柴抟从横施之,外面以强涂,毋令土漏。令其广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为故。前面之长短,豫蚤接之,令能任涂,足以为堞,善涂其外,令毋可烧拔也。 大城丈五为闺门,广四尺。为郭门,郭门在外,为衡,以两木当门,凿其木维敷上堞。为斩县梁,■穿断城,以板桥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杀如城报。城内有傅壤,因以内壤为外。凿其间,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烧之以待适。令耳属城,为再重楼,下凿城外堞,内深丈五,广丈二。楼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敌,善射者主发,佐皆广矢。 治裾。诸延堞高六尺,部广四尺,皆为兵弩简格。 转射机,机长六尺,貍一尺。两材合而为之辒,辒长二尺,中凿夫之为道臂,臂长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勿离。 城上百步一楼,楼四植,植皆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广、丧各丈六尺,皆为宁。三十步一突,九尺,广十尺,高八尺,凿广三尺,表二尺,为宁。城上为攒火,夫长以城高下为度,置火其末。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积参石、蒺藜。 渠长丈六尺,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其貍者三尺,树渠毋傅堞五 寸。藉莫长八尺,广七尺,其木也广五尺,中藉苴为之桥,索其端;适攻,令一人下上之,勿离。 城上二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此数。城上三十步一■灶。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柄长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敝裕、新布长六尺,中拙柄,长丈,十步一,必以大绳为箭。城上十步一鈂。水缻,容三石以上,小大相杂。盆、蠡各二财。 为卒干饭,人二斗,以备阴雨,面使积燥处。令使守为城内堞外行餐。置器备,杀沙砾、铁。皆为坯斗。令陶者为薄缻,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用取,三秘合束。坚为斗城上隔。栈高丈二,剡其一末。为闺门,闺门两扇,令可以各自闭也。 救闉池者,以火与争,鼓橐,冯埴外内,以柴为燔。灵丁,三丈一,火耳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内弩;弩半,为狗犀者环之。墙七步而一。救车火,为烟矢射火城门上,凿扇上为栈,涂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门扇薄植,皆凿半尺一寸,一涿弋,弋长二寸,见一寸相去七寸,厚涂之以备火。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各一垂水,火三石以上,小大相杂。门植关必环锢,以锢金若铁鍱之。门关再重,鍱之以铁,必坚。梳关,关二尺,梳关一苋,封以守印,时令人行貌封,及视关入桓浅深。门者皆无得挟斧、斤、凿、锯、椎。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长十丈,辟长六尺。二步一荅,广九尺,袤十二尺。二步置连梃,长斧、长椎各一物;枪二十枚,周置二步中。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为矢,节毋以竹箭,楛、赵、■、榆,可。盖求齐铁夫,播以射■及栊枞。二步积石,石重千钧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二步积苙,大一围,长丈,二十枚。五步一罂,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五步积狗尸五百枚,狗尸长三尺,丧以弟,瓮其端,坚约弋。十步积抟,大二围以上,长八尺者二十枚。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铁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为汤。及持沙,毋下千石。三十步置坐候楼,楼出于堞四尺,广三尺,广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盖其上。五十步一藉车,藉车必为铁纂。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五十步一方,方尚必为关籥守之。五十步积薪,毋下三百石,善蒙涂,毋令外火能伤也。百步一栊枞,起地高五丈;三层,下广前面八尺,后十三尺,其上称议衰杀之。百步一木楼,楼广前面九尺,高七尺,楼■居■,出城十二尺。百步一井,井十瓮,以木为系连。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百步一积杂秆,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百步为橹,橹广四尺,高八尺,为冲术。百步为幽■,广三尺高四尺者千。二百步一立楼,城中广二丈五尺二,长二丈,出枢五尺。城上广三步到四步,乃可以为使斗。俾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广长各三尺,远广各六尺。城上四隅童异,高五尺,四尉舍焉。 城上七尺一渠,长丈五尺,貍三尺,去堞五寸;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半植一凿,内后长五寸。夫两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适。凿渠、凿坎,覆以瓦,冬日以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为坎。 城上千步一表,长丈,弃水者操表摇之。五十步一厕,与下同圂。之厕者不得操。城上三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长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楼■,■勇勇必重。土楼百步一,外门发楼,左右渠之。为楼加藉幕,栈上出之以救外。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 尽除去之。城下州道内百步一积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为闺门两扇,令各可以自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杯、马矢,皆谨收藏之。 城上之备:渠谵、藉车、行栈、行楼、到、颉皋、连梃、长斧、长椎、长兹、距、飞冲、县□、批屈。楼五十步一,堞下为爵穴,三尺而一为薪皋,二围,长四尺半,必有洁。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积。灶置铁鐟焉,与沙同处。木大二围,长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长从,五十步三十。木桥长三丈,毋下五十。复使卒急为垒壁,以盖瓦复之。用瓦木罂,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其左右前后,如城上。城小人众,葆离乡老弱国中及他大城。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编,唯勿烧。寇在城下,时换吏卒署,而毋换其养,养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诸盆瓮耕,积之城下,百步一积,积五百。城门内不得有室,为周官桓吏,四尺为倪。行栈内闭,二关一堞。 除城场外,去池百步,墙垣树木小大俱坏伐,除去之。寇所从来,若昵道、傒近若城场,皆为扈楼,立竹箭天中。 守堂下为大楼,高临城,堂下周散道;中应客,客待见。时召三老在葆宫中者,与计事得先。行德计谋合,乃入葆。葆入守,无行城,无离舍。诸守者审知卑城浅池,而错守焉。晨暮卒歌以为度,用人少易守。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客冯面而蛾傅之,主人则先之知,主人利,客适。客攻以遂,十万物之众,攻无过四队者,上术广五百步,中术三百步,下术五十步。诸不尽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知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使老小不事者,守于城上不当术者。 城持出必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从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从人非其故人乃其稹章也,千人之将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从之,皆斩,具以闻于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审也。 城上为爵穴,下堞三尺,广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数自适为之。 塞外堑,去格七尺,为县梁。城■陕不可堑者勿堑。城上三十步一聋灶。 人擅苣,长五节。寇在城下,闻鼓音,燔苣,复鼓,内苣爵穴中,照外。 诸藉车皆铁什。藉车之柱长丈七尺,其貍者四尺;夫长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马颊长二尺八寸,试藉车之力而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车,夫长三尺,四二三在上,马颊在三分中。马颊长二尺八寸,夫长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车轮。藉车桓长丈二尺半。诸藉车皆铁什,复车者在之。 寇■池来,为作水甬,深四尺,坚慕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 待令。以木大围长二尺四分而早凿之,置炭火其中合慕之,而以藉车投之。 为疾犁投,长二尺五寸,大二围以上。 涿弋,弋长七寸,弋间六寸,剡其末。 狗走,广七寸,长尺八寸,蚤长四寸,犬耳施之。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数城中之木,十人之所举为十挈,五人之所举为五挈,凡轻重以挈为人数。为薪樵挈,壮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称其任。凡挈轻重所为,吏人各得其任。”城中无食则为大杀。 去城门五步大堑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贼其中,上为发梁,而机巧之,比传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沟垒,毋可逾越,而出佻且比,适人遂入,引机发梁,适人可禽。适人恐惧而有疑心,因而离。

墨子 · 第二十二章 · 节用(下)

墨子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言则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终身勿为。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之,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财以成者,扶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婬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婬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已也。治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无以为积委也;若苛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陰,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既■而后哭,满坎无封。已葬,而牛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馀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以为如此葬埋之法。”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舆马、女乐皆具,曰:必捶■差通,垄虽凡山陵。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 是故子墨子曰:“乡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国家,甚得贫焉;欲以众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哉?”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埋葬之有节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于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墨子 · 第二十六章 · 天志(上)

墨子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处家者知之。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非独处家者为然,虽处国亦然。处国得罪于国君,犹有邻国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谁亦有处国得罪于国君而可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犹若此其厚,况无所逃避之者,相儆戒岂不愈厚,然后可哉?且语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曰:“无所避逃之。”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若我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然则我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祸祟中也。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 曰:且夫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故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欲以天之为政于天子,明说天下之百姓,故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于天。我未尝闻天下之所求祈福于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为政于天子者也。 故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故于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然则桀、纣、幽、厉,得其罚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诟天,中诟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我所利,交而贼之。恶人者,此为之博也;贱人者,此为之厚也。’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 然则何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何以知其兼而食焉?四海之内,粒食之民,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于上帝鬼神。天有邑人,何用弗爱也?且吾言杀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杀无辜者谁也?则人也。予之不祥者谁也?则天也。若以天为不爱天下之百姓,则何故以人与人相杀,而天予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也。 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然义政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三利无所不利,故举天下美名加之,谓之圣王。力政者则与此异,言非此,行反此,犹倖驰也。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篡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三不利无所利,故举天下恶名加之,谓之暴王。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员,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