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

墨子

周 · ? - ? 年

生平简介

墨子 ,名翟(dí),东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宋国人 ,一说鲁阳人,一说滕国人。墨子是宋国贵族目夷的后代,生前担任宋国大夫。他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也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
墨子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农民出身的哲学家,墨子创立了墨家学说,墨家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他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观点。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支点。墨子在战国时期创立了以几何学、物理学、光学为突出成就的一整套科学理论。在当时的百家争鸣,有“非儒即墨”之称。墨子死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个学派。其弟子根据墨子生平事迹的史料,收集其语录,完成了《墨子》一书传世。

代表作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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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五章 · 七患

子墨子曰:国有七患。七患者何?城郭沟池不可守而治宫室,一患也;边国至境,四邻莫救,二患也;先尽民力无用之功,赏赐无能之人,民力尽于无用,财宝虚于待客,三患也;仕者持禄,游者忧交,君修法讨臣,臣慑而不敢拂,四患也;君自以为圣智而不问事,自以为安强而无守备,四邻谋之不知戒,五患也;所信不忠,所忠不信,六患也;畜种菽粟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以事之,赏赐不能喜,诛罚不能威,七患也。以七患居国,必无社稷;以七患守城,敌至国倾。七患之所当,国必有殃。 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为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立也,用不可不节也。五谷尽收,则五味尽御于主;不尽收,则不尽御。一谷不收谓之馑,二谷不收谓之旱,三谷不收谓之凶,四谷不收谓之馈,五谷不收谓之饥。岁馑,则仕者大夫以下皆损禄五分之一;旱,则损五分之二;凶,则损五分之三;馈,则损五分之四;饥,则尽无禄,禀食而已矣。故凶饥存乎国,人君彻鼎食五分之三,大夫彻县,士不入学,君朝之衣不革制,诸侯之客,四邻之使,雍食而不盛;彻骖騑,涂不芸,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此告不足之至也。 今有负其子而汲者,队其子于井中,其母必从而道之。今岁凶,民饥,道馑,重其子此疚于队,其可无察邪!故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夫民何常此之有!为者寡,食者众,则岁无丰。 故曰:财不足则反之时,食不足则反之用。故先民以时生财,固本而用财,则财足。故虽上世之圣王,岂能使五谷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无冻饿之民者,何也?其力时急而自养俭也。故《夏书》曰:“禹七年水”,《殷书》曰:“汤五年旱。”此其离凶饿甚矣。然而民不冻饿者,何也?其生财密,其用之节也。 故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城郭不备完,不可以自守;心无备虑,不可以应卒,是若庆忌无去之心,不能轻出。 夫桀无待汤之备,故放;纣无待武王之备,故杀。桀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皆灭亡于百里之君者,何也?有富贵而不为备也。故备者,国之重也。 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国之具也。故曰:以其极役,修其城郭,则民劳而不伤;以其常正,收其租税,则民费而不病。民所苦者,非此也。苦于厚作敛于百姓,赏以赐无功,虚其府库,以备车马、衣裘、奇怪;苦其役徒,以治宫室观乐,死又厚为棺椁,多为衣裘。生时治台榭,死又修坟墓,故民苦于外,府库单于内,上不厌其乐,下不堪其苦。故国离寇敌则伤,民见凶饥则亡,此皆备不具之罪也。且夫食者,圣人之所宝也。故《周书》曰:“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此之谓国备。
周 文

墨子 · 第二十六章 · 天志(上)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处家者知之。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非独处家者为然,虽处国亦然。处国得罪于国君,犹有邻国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谁亦有处国得罪于国君而可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犹若此其厚,况无所逃避之者,相儆戒岂不愈厚,然后可哉?且语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曰:“无所避逃之。”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若我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然则我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祸祟中也。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 曰:且夫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故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欲以天之为政于天子,明说天下之百姓,故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于天。我未尝闻天下之所求祈福于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为政于天子者也。 故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故于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然则桀、纣、幽、厉,得其罚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诟天,中诟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我所利,交而贼之。恶人者,此为之博也;贱人者,此为之厚也。’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 然则何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何以知其兼而食焉?四海之内,粒食之民,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于上帝鬼神。天有邑人,何用弗爱也?且吾言杀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杀无辜者谁也?则人也。予之不祥者谁也?则天也。若以天为不爱天下之百姓,则何故以人与人相杀,而天予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也。 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然义政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三利无所不利,故举天下美名加之,谓之圣王。力政者则与此异,言非此,行反此,犹倖驰也。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篡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三不利无所利,故举天下恶名加之,谓之暴王。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员,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
周 文

墨子 · 第九章 · 尚贤(中)

子墨子言曰:“今王公大人之君人民、主社稷、治国家,欲修保而勿失,故不察尚贤为政之本也!”何以知尚贤之为政之本也?曰:自贵且智者为政乎愚且贱者则治,自愚贱者为政乎贵且智者则乱。是以知尚贤之为政本也。 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是以民皆劝其赏,畏其罚,相率而为贤者,以贤者众而不肖者寡,此谓进贤。然後圣人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谓事能。故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凡所使治国家、官府、邑里,此皆国之贤者也。 贤者之治国也,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以国家治而刑法正。贤者之长官也,夜寝夙兴,收敛关市、山林、泽粱之利,以实官府,是以官府实而财不散。贤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耕稼树艺、聚菽粟,是以菽粟多而民足乎食。故国家治则刑法正,官府实则万民富。上有以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为皮币,与四邻诸侯交接,内有以食饥息劳,将养其万民,外有以怀天下之贤人。是故上者天鬼富之,外者诸侯与之,内者万民亲之,贤人归之。以此谋事则得,举事则成,入守则固,出诛则强。故唯昔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之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此亦其法已。 既曰若法,未知所以行之术,则事犹若未成。是以必为置三本。何谓三本?曰:“爵位不高,则民不敬也;蓄禄不厚,则民不信也;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也。故古圣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夫岂为其臣赐哉?欲其事之成也。《诗》曰:“告女忧恤,诲女予爵,孰能执热,鲜不用濯?”则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不可以不执善承嗣辅佐也。譬之犹执热之有濯也,将休其手焉。古者圣王唯毋得贤人而使之,般爵以贵之,裂地以封之,终身不厌。贤人唯毋得明君而事之,竭四肢之力,以任君之事,终身不倦。若有美善则归之上。是以美善在上,而所怨谤在下;宁乐在君,忧戚在臣。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今王公大人亦欲效人,以尚贤使能为政,高予之爵而禄不从也。夫高爵而无禄,民不信也。曰:“此非中实爱我也,假藉而用我也。”夫假藉之,民将岂能亲其上哉?故先王言曰:“贪于政者,不能分人以事;厚于货者,不能分人以禄。”事则不与,禄则不分,请问天下之贤人将何自至乎王公大人之侧哉?若苟贤者不至乎王公大人之侧,则此不肖者在左右也。不肖者在左右,则其所誉不当贤,而所罚不当暴。王公大人尊此,以为政乎国家,则赏亦必不当贤,而罚亦必不当暴。若苟赏不当贤而罚不当暴,则是为贤者不劝,而为暴者不沮矣。是以入则不慈孝父母,出则不长弟乡里。居处无节,出入无度,男女无别。使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倍畔,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从。使断狱则不中,分财则不均。与谋事不得,举事不成,入守不固,出诛不强。故虽昔者三代暴王桀纣幽厉之所以失措其国家,倾覆其社稷者,已此故也。何则?皆以明小物而不明大物也。 今王公大人有一衣裳不能制也,必藉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杀也,必藉良宰。故当若之二物者,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贤使能为政也。逮至其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则不知使能以治之。亲戚则使之,无故富贵,面目佼好则使之。夫无故富食,面目佼好则使之,岂必智且有慧哉?若使之治国家,则此使不智慧者治国家也,国家之乱,既可得而知巳。 且夫王公大人有所爱其色而使,其心不察其知,而与其爱。是故不能治百人者,使处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乎万人之官,此其故何也?曰:处若官者,爵高而禄厚,故爱其色而使之焉!夫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乎万人之官,则此官什倍也。夫治之法将日至者也,日以治之,日不什修,知以治之,知不什益。而予官什倍,则此治一而弃其九矣。虽日夜相接,以治若官,官犹若不治。此其故何也?则王公大人不明乎以尚贤使能为政也。故以尚贤使能为政而治者,夫若言之谓也;以下贤为政而乱者,若吾言之谓也。今王公大人中实将欲治其国家,欲修保而勿失,胡不察尚贤为政之本也? 且以尚贤为政之本者,亦岂独子墨子之言哉?此圣王之道,先王之书,距年之言也。传曰:“求圣君哲人,以裨辅而身。”《汤誓》曰:“聿求元圣,与之戮力同心,以治天下。”则此言圣之不失以尚贤使能为政也。 故古者圣王唯能审以尚贤使能为政,无异物杂焉,天下皆得其利。古者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尧得之服泽之阳,举以为天子,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伊挚,有莘氏女之私臣,亲为庖人。汤得之,举以为己相,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傅说被褐带索,庸筑乎傅岩。武丁得之,举以为三公,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此何故始贱卒而贵,始贫卒而富?则王公大人明乎以尚贤使能为政。是以民无饥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劳而不得息,乱而不得治者。 故古圣王以审以尚贤使能为政,而取法于天。虽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 然则富贵为贤以得其赏者谁也?曰: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是也。所以得其赏何也?曰:其为政乎天下也,兼而爱之,从而利之,又率天下之万民,以尚尊天事鬼,爱利万民。是故天、鬼赏之,立为天子,以为民父母,万民从而誉之“圣王”,至今不已。则此富贵为贤以得其赏者也。 然则富贵为暴以得其罚者谁也?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者是也。何以知其然也?曰:其为政乎天下也,兼而憎之,从而贼之,又率天下之民以诟天侮鬼,贼傲万民。是故天、鬼罚之,使身死而为刑戳,子孙离散,室家丧灭,绝无後嗣,万民从而非之曰“暴王”,至今不已。则此富贵为暴而以得其罚者也。 然则亲而不善以得其罚者谁也?曰:若昔者伯鲧,帝之元子,废帝之德庸,既乃刑之于羽之郊,乃热照无有及也,帝亦不爱。则此亲而不善以得其罚者也。 然则天之所使能者谁也?曰:若昔者禹、稷、皋陶是也。何以知其然也?先王之书《吕刑》道之,曰:“皇帝清问下民,有辞有苗,曰:‘群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鳏寡不盖。德威维威,德明维明。’乃名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哲民维刑;禹平水土,名山川;稷隆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维假于民。”则此言三圣人者,谨其言,慎其行,精其思虑;索天下之隐事遗利,以上事天,则天乡其德;下施之万民,万民被其利,终身无已。故先王之言曰:“此道也,大用之天下则不窕,小用之则不困,修用之则万民被其利,终身无巳。” 《周颂》道之曰:“圣人之德,若天之高,若地之普。其有昭于天下也,若地之固,若山之承,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与天地同常。”则此言圣人之德,章明博大,埴固以修久也。故圣人之德,盖总乎天地者也。 今王公大人欲王天下、正诸侯,夫无德义,将何以哉?其说将必挟震威强,今王公大人将焉取挟震威强哉?倾者民之死也!民生为甚欲,死为甚憎。所欲不得而所憎屡至。自古及今,未尝能有以此王天下,正诸侯者也。今人欲王天下,正诸侯,将欲使意得乎天下,名成乎後世,故不察尚贤为政之本也?此圣人之厚行也。
周 文

墨子 · 第五十二章 · 备城门

禽滑厘问于子墨子曰:“由圣人之言,凤鸟之不出,诸侯畔殷周之国,甲兵方起于天下,大攻小,强执弱,吾欲守小国,为之奈何?”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厘对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轒辒、轩车,敢问守此十二者奈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推粟足,上下相亲,又得四邻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虽善,则犹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则犹若不可以守也。然则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后可以守也。”凡守围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广;楼撕揗,守备缮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众以选;吏民和;大臣有功劳于上者,多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不然,父母坟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泽之饶足利;不然,地形之难攻而易守也;不然,则有深怨于适而有大功于上;不然,则赏明可信而罚严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则民亦不宜上矣,然后城可守。十四者无一,则虽善者不能守矣。 故凡守城之法,备城门为县门,沉机长二丈,广八尺,为之两相如;门扇数合相接三寸。施土扇上,无过二寸。堑中深丈五,广比扇,堑长以力为度,堑之末为之县,可容一人所。客至,诸门户皆令凿而慕孔。孔之,各为二慕二,一凿而系绳,长四尺。城四面四隅皆为高磨■,使重室子居其上候适,视其态状与其进左右所移处,失候斩。 适人为穴而来,我亟使穴师选本,迎而穴之,为之且内弩以应之。 民室杵木瓦石,可以盖城之备者,尽上之。不从令者斩。 昔筑,七尺一居属,五步一垒。五筑有锑。长斧,柄长八尺。十步一长镰,柄长八尺。十步一斗,长椎,柄长六尺,头长尺,斧其两端。三步一大铤,前长尺,蚤长五寸。两铤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兑其两末。 穴队若冲队,必审如攻队之广狭,而令邪穿其穴,令其广必夷客队。 疏束树木,令足以为柴抟,毋前面树,长丈七尺一,以为外面,以柴抟从横施之,外面以强涂,毋令土漏。令其广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为故。前面之长短,豫蚤接之,令能任涂,足以为堞,善涂其外,令毋可烧拔也。 大城丈五为闺门,广四尺。为郭门,郭门在外,为衡,以两木当门,凿其木维敷上堞。为斩县梁,■穿断城,以板桥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杀如城报。城内有傅壤,因以内壤为外。凿其间,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烧之以待适。令耳属城,为再重楼,下凿城外堞,内深丈五,广丈二。楼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敌,善射者主发,佐皆广矢。 治裾。诸延堞高六尺,部广四尺,皆为兵弩简格。 转射机,机长六尺,貍一尺。两材合而为之辒,辒长二尺,中凿夫之为道臂,臂长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勿离。 城上百步一楼,楼四植,植皆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广、丧各丈六尺,皆为宁。三十步一突,九尺,广十尺,高八尺,凿广三尺,表二尺,为宁。城上为攒火,夫长以城高下为度,置火其末。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积参石、蒺藜。 渠长丈六尺,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其貍者三尺,树渠毋傅堞五 寸。藉莫长八尺,广七尺,其木也广五尺,中藉苴为之桥,索其端;适攻,令一人下上之,勿离。 城上二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此数。城上三十步一■灶。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柄长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敝裕、新布长六尺,中拙柄,长丈,十步一,必以大绳为箭。城上十步一鈂。水缻,容三石以上,小大相杂。盆、蠡各二财。 为卒干饭,人二斗,以备阴雨,面使积燥处。令使守为城内堞外行餐。置器备,杀沙砾、铁。皆为坯斗。令陶者为薄缻,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用取,三秘合束。坚为斗城上隔。栈高丈二,剡其一末。为闺门,闺门两扇,令可以各自闭也。 救闉池者,以火与争,鼓橐,冯埴外内,以柴为燔。灵丁,三丈一,火耳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内弩;弩半,为狗犀者环之。墙七步而一。救车火,为烟矢射火城门上,凿扇上为栈,涂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门扇薄植,皆凿半尺一寸,一涿弋,弋长二寸,见一寸相去七寸,厚涂之以备火。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各一垂水,火三石以上,小大相杂。门植关必环锢,以锢金若铁鍱之。门关再重,鍱之以铁,必坚。梳关,关二尺,梳关一苋,封以守印,时令人行貌封,及视关入桓浅深。门者皆无得挟斧、斤、凿、锯、椎。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长十丈,辟长六尺。二步一荅,广九尺,袤十二尺。二步置连梃,长斧、长椎各一物;枪二十枚,周置二步中。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为矢,节毋以竹箭,楛、赵、■、榆,可。盖求齐铁夫,播以射■及栊枞。二步积石,石重千钧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二步积苙,大一围,长丈,二十枚。五步一罂,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五步积狗尸五百枚,狗尸长三尺,丧以弟,瓮其端,坚约弋。十步积抟,大二围以上,长八尺者二十枚。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铁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为汤。及持沙,毋下千石。三十步置坐候楼,楼出于堞四尺,广三尺,广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盖其上。五十步一藉车,藉车必为铁纂。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五十步一方,方尚必为关籥守之。五十步积薪,毋下三百石,善蒙涂,毋令外火能伤也。百步一栊枞,起地高五丈;三层,下广前面八尺,后十三尺,其上称议衰杀之。百步一木楼,楼广前面九尺,高七尺,楼■居■,出城十二尺。百步一井,井十瓮,以木为系连。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百步一积杂秆,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百步为橹,橹广四尺,高八尺,为冲术。百步为幽■,广三尺高四尺者千。二百步一立楼,城中广二丈五尺二,长二丈,出枢五尺。城上广三步到四步,乃可以为使斗。俾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广长各三尺,远广各六尺。城上四隅童异,高五尺,四尉舍焉。 城上七尺一渠,长丈五尺,貍三尺,去堞五寸;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半植一凿,内后长五寸。夫两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适。凿渠、凿坎,覆以瓦,冬日以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为坎。 城上千步一表,长丈,弃水者操表摇之。五十步一厕,与下同圂。之厕者不得操。城上三十步一藉车,当队者不用。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长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楼■,■勇勇必重。土楼百步一,外门发楼,左右渠之。为楼加藉幕,栈上出之以救外。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 尽除去之。城下州道内百步一积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为闺门两扇,令各可以自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杯、马矢,皆谨收藏之。 城上之备:渠谵、藉车、行栈、行楼、到、颉皋、连梃、长斧、长椎、长兹、距、飞冲、县□、批屈。楼五十步一,堞下为爵穴,三尺而一为薪皋,二围,长四尺半,必有洁。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积。灶置铁鐟焉,与沙同处。木大二围,长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长从,五十步三十。木桥长三丈,毋下五十。复使卒急为垒壁,以盖瓦复之。用瓦木罂,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其左右前后,如城上。城小人众,葆离乡老弱国中及他大城。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编,唯勿烧。寇在城下,时换吏卒署,而毋换其养,养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诸盆瓮耕,积之城下,百步一积,积五百。城门内不得有室,为周官桓吏,四尺为倪。行栈内闭,二关一堞。 除城场外,去池百步,墙垣树木小大俱坏伐,除去之。寇所从来,若昵道、傒近若城场,皆为扈楼,立竹箭天中。 守堂下为大楼,高临城,堂下周散道;中应客,客待见。时召三老在葆宫中者,与计事得先。行德计谋合,乃入葆。葆入守,无行城,无离舍。诸守者审知卑城浅池,而错守焉。晨暮卒歌以为度,用人少易守。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客冯面而蛾傅之,主人则先之知,主人利,客适。客攻以遂,十万物之众,攻无过四队者,上术广五百步,中术三百步,下术五十步。诸不尽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知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使老小不事者,守于城上不当术者。 城持出必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从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从人非其故人乃其稹章也,千人之将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从之,皆斩,具以闻于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审也。 城上为爵穴,下堞三尺,广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数自适为之。 塞外堑,去格七尺,为县梁。城■陕不可堑者勿堑。城上三十步一聋灶。 人擅苣,长五节。寇在城下,闻鼓音,燔苣,复鼓,内苣爵穴中,照外。 诸藉车皆铁什。藉车之柱长丈七尺,其貍者四尺;夫长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马颊长二尺八寸,试藉车之力而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车,夫长三尺,四二三在上,马颊在三分中。马颊长二尺八寸,夫长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车轮。藉车桓长丈二尺半。诸藉车皆铁什,复车者在之。 寇■池来,为作水甬,深四尺,坚慕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 待令。以木大围长二尺四分而早凿之,置炭火其中合慕之,而以藉车投之。 为疾犁投,长二尺五寸,大二围以上。 涿弋,弋长七寸,弋间六寸,剡其末。 狗走,广七寸,长尺八寸,蚤长四寸,犬耳施之。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数城中之木,十人之所举为十挈,五人之所举为五挈,凡轻重以挈为人数。为薪樵挈,壮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称其任。凡挈轻重所为,吏人各得其任。”城中无食则为大杀。 去城门五步大堑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贼其中,上为发梁,而机巧之,比传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沟垒,毋可逾越,而出佻且比,适人遂入,引机发梁,适人可禽。适人恐惧而有疑心,因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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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五十三章 · 备高临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问适人积土为高,以临吾城,薪土俱上,以为羊黔,蒙橹俱前,遂属之城,兵弩俱上,为之奈何?” 子墨子曰:子问羊黔之守邪?羊黔者,将之拙者也,足以劳卒,不足以害城。守为台城,以临羊黔,左右出巨,各二十尺,行城三十尺,强弩之,技机藉之,奇器口口之,然则羊黔之攻败矣。备临以连弩之车,材大方一方一尺,长称城之薄厚。两轴三轮,轮居筐中,重下上筐。左右旁二植,左右有衡植,衡植左右皆圜内,内径四寸。左右缚弩皆于植,以弦钩弦,至于大弦。弩臂前后与筐齐,筐高八尺,弩轴去下筐三尺五寸。连弩机郭同铜,一石三十钧。引弦鹿长奴。筐大三围半,左右有钩距,方三寸,轮厚尺二寸,钩距臂博尺四寸,厚七寸,长六尺。横臂齐筐外,蚤尺五寸,有距,搏六寸,厚三寸,长如筐有仪,有诎胜,可上下,为武重一石,以材大围五寸。矢长十尺,以绳□□矢端,如如戈射,以磨■卷收。矢高弩臂三尺,用弩无数,出人六十枚,用小矢无留。十人主此车。 遂具寇,为高楼以射道,城上以荅罗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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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五十六章 · 备梯

禽滑厘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给使,不敢问欲。子墨子其哀之,乃管酒块脯,寄于大山,昧葇坐之,以樵禽子。禽子再拜而叹。 子墨子曰:“亦何欲乎?”禽子再拜再拜曰:“敢问守道?” 子墨子曰:“姑亡,姑亡。古有其术者,内不亲民,外不约治,以少间众,以弱轻强,身死国亡,为天下笑。子其慎之,恐为身姜。” 禽子再拜顿首,愿遂问守道。曰:“敢问客众而勇,烟资吾池,军卒并进,云梯既施,攻备已具,武士又多,争上吾城,为之奈何?” 子墨子曰:问云梯之守邪?云梯者重器也,其动移甚难。守为行城,杂楼相见,以环其中。以适广陕为度,环中藉幕,毋广其处。行城之法,高城二十尺,上加堞,广十尺,左右出巨各二十尺,高、广如行城之法。 为爵穴、煇鼠,施荅其外,机、冲、钱、城,广与队等,杂其间以镌剑,持冲十人,执剑五人,皆以有力者。令案目者视适,以鼓发之,夹而射之,重而射,披机藉之,城上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汤以济之,审赏行罚,以静为故,从之以急,毋使生虑。若此,则云梯之攻败矣。 守为行堞,堞高六尺而一等,施剑其面,以机发之,冲至则去之。不至则施之。 爵穴,三尺而一。 蒺藜投必遂而立,以车推引之。 裾城外,去城十尺,裾厚十尺。伐裾,小大尽本断之,以十尺为传,离而深埋之,坚筑,毋使可拔。 二十步一杀,杀有一鬲,鬲厚十尺。杀有两门,门广五尺。裾门一,施浅埋,弗筑,令易拔。城希裾门而直桀。 县火,四尺一钩樴。五步一灶,灶门有炉炭。令适人尽入,■火烧门,县火次之。出载而立,其广终队。两载之间一火,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发之。适人除火而复攻,县火复下,适人甚病,故引兵而去,则令我死士左右出穴门击遗师,令贲士、主将皆听城鼓之音而出,又听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施伏,夜半城上四面鼓噪,适人必或,有此必破军杀将。以白衣为服,以号相得,若此,则云梯之攻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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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五十八章 · 备水

城内堑外周道,广八步。备水谨度四旁高下。城地中徧下,令耳其内,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则瓦井中,视外水深丈以上,凿城内水耳。 并船以为十临,临三十人,人擅弩,计四有方,必善以船为轒辒。二十船为一队,选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其二十人擅有方,剑甲鞮瞀,十人人擅苗。 先养材士,为异舍食其父母妻子以为质,视水可决,以临轒辒,决外堤,城上为射机,疾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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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六十二章 · 备穴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问古人有善攻者,穴土而入,缚柱施火,以坏吾城,城坏,或中人为之奈何?” 子墨子曰:问穴土之守邪?备穴者城内为高楼,以谨候望适人。适人为变筑垣聚土非常者,若彭有水浊非常者,此穴土也。急堑城内,穴其土直之。穿井城内,五步一井,傅城足。高地,丈五尺,下地,得泉三尺而止。令陶者为罂,容四十斗以上,固顺之以薄■革,置井中,使聪耳者伏罂而听之,审知穴之所在,凿穴迎之。 令陶者为月明,长二尺五寸六围,中判之,合而施之穴中,偃一,覆一。柱之外善周涂,其傅柱者勿烧。柱者勿烧。柱善涂其窦际,勿令泄。两旁皆如此,与穴俱前。下迫地,置康若灰其中,勿满。灰康长五窦,左右俱杂,相如也。穴内口为灶令如窑,令容七八员艾,左右窦皆如此,灶用四橐。穴且遇,以颉皋冲之,疾鼓橐熏之,必令明习橐事者,勿令离灶口。连版,以穴高下,广陕为度,令穴者与版俱前,凿其版令容矛,参分其疏数,令可以救窦。穴则遇,以版当之,以矛救窦,勿令塞窦;窦则塞,引版而却,过一窦而塞之,凿其窦,通其烟,烟通,疾鼓橐以熏之。从穴内听穴之左右,急绝其前,勿令得行。若集客穴,塞之以柴,涂,令无可烧版也。然则穴土之攻败矣。 寇至吾城,急非常也,谨备穴。穴疑有,应寇,急穴。穴未得,慎毋追。 凡杀以穴攻者,二十步一置穴,穴高十尺,凿十尺,凿如前,步下三尺,十步拥穴,左右横行,高广各十尺。 杀,俚两罂,深平城,置板其上,■板以井听。五步一密,用■若松为穴户,户穴有两蒺藜,皆长极其户,户为环,垒石外■,高七尺,加堞其上。勿为陛与石,以县陛上下出入,具炉橐,橐以牛皮,炉有两缻,以桥鼓之,百十每亦熏四十什,然炭杜之,满炉而盖之,毋令气出。适人疾近五百穴,穴高若下,不至吾穴,即以伯凿而求通之。穴中与适人遇,则皆圉而毋逐,且战北,以须炉火之然也,即去而入壅穴。 杀,有鼠■,为之户及关籥独顺,得往来行其中。穴垒之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也。 斩艾与柴长尺,乃置窑灶中,先垒窑壁,迎穴为连。凿井傅城足,三丈一,视外之广陕而为凿井,慎勿失。城卑穴高从穴难。凿井城上,为三四井,内新■井中,伏而听之。审之知穴之所在,穴而迎之。穴且遇,为颉皋,必以坚材为夫,以利斧施之,命有力者三人用颉皋冲之,灌以不洁十余石。趣伏此井中,置艾其上,七分,盆盖井口,毋令烟上泄,旁其橐口,疾鼓之。 以车轮辒。束樵,染麻索涂中以束之。铁锁,县正当寇穴口。铁锁长三丈,端环,一端钩。 ■穴高七尺五寸,广柱间也尺,二尺一柱,柱下傅舄,二柱共一员十一。两柱同质,横员士。柱大二围半,必固其员士,无柱与柱交者。 穴二窑,皆为穴月屋,为置吏、舍人各一人,必置水。塞穴门,以车两走为蒀,涂其上,以穴高下广陕为度,令人穴中四五尺,维置之。当穴者客争伏门,转而塞之。为窑容三员艾者,令其突入伏。伏傅突一旁, 以二橐守之勿离。穴矛以铁,长四尺半,大如铁服说,即刃之二矛。内去窦尺,邪凿之,上穴当心,其矛长七尺。穴中为环利率,穴二。 凿井城上,俟其身井且通,居版上,而凿其一偏,已而移版,凿一徧。颉皋为两夫,而旁貍其植,而数钩其两端。诸作穴者五十人,男女相半。五十人。攻内为传士之口,受六参,约枲绳以牛其下,可提而与投。已则穴七人守退垒之中,为大庑一,藏穴具其中。难穴,取城外池唇木月散之什,斩其穴,深到泉,难近穴,为铁,金与扶林长四尺,财自足。客即穴,亦穴而应之。 为铁钩钜长四尺者,财自足,穴彻,以钩客穴者。为短矛、短驽、矢,财自足,穴彻以斗。以金剑为难,长五尺,为銎、木杘;杘有虑枚,以左客穴。 戒持罂,容三十斗以上,貍穴中,丈一,以听穴者声。 为穴,高八尺,广,善为傅置。具全、牛交槀皮及■,卫穴二,盖陈靃及艾,穴彻熏之。 斧金为斫,杘长三尺,卫穴四。为垒,卫穴四十,属四。为斤、斧、锯、凿、■,财自足。为铁校,卫穴四。 为中橹,高十丈半,广四尺。为横穴八橹盖。具槀枲,财自足,以烛穴中。 盖持■,客即熏,以救目。救目分方■穴,以益盛■置穴中,文盆毋少四斗。即熏,以自临上及以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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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六十三章 · 备蛾傅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问适人强弱,遂以傅城,后上先断,以为法程;斩城为基,掘下为室。前上不止,后射既疾,为之奈何?” 子墨子曰:子问蛾傅之守邪?蛾傅者,将之忿者也。守为行临射之,校机藉之,擢之,太氾迫之,烧荅覆之,沙石雨之,然则蛾傅之攻败矣。 备蛾傅为县脾,以木板厚二寸,前后三尺,旁广五尺,高五尺,百折为下磨车,转径尺六寸,令一人操二丈四方,刃其两端,居县脾中,以铁璅,敷县二脾上衡,为之机,令有力四人下上之,弗离。施县脾,大数二十步一,攻队所在六步一。 为絫荅,广从丈各二尺,以木为上衡,以麻索大遍之,染其索涂中,为铁鏁,钩其两端之县。客则蛾傅城,烧荅以覆之连■、抄大皆救之。以车两走,轴间广大,以圉犯之,■其两端以束轮,遍遍涂其上,室中以榆若蒸,以棘为旁,命曰火捽,一曰传汤,以当队。客则乘队,烧传汤,斩维而下之,令勇士随而击之,以为勇士前行,城上辄塞坏城。 城下足为下说镵杙,长五尺,大圉半以上,皆剡其末,为五行,行间广三尺,貍三尺,大耳树之。为连殳,长五尺,大十尺。梃长二尺,大六寸,索长二尺。椎,柄长六尺,首长尺五寸。斧,柄长六尺,刃必利,皆■其一后。荅广丈二尺,□□丈六尺,垂前衡四寸,两端接尺相覆,勿令鱼鳞三,著其后行中央木绳一,长二丈六尺。荅楼不会者以牒塞,数暴干,荅为格,令风上下。堞恶疑坏者,先貍木十尺一枚一,节坏,■植,以押虑卢薄于木,卢薄表八尺,广七寸,经尺一,数施一击而下之,为上下釫而■之。 经一。钧、禾楼、罗石。县荅植内,毋植外。 杜格,貍四尺,高者十丈,木长短相杂,兑其上,而外内厚涂之。 为前行行栈,县荅。隅为楼,楼必曲里。土五步一,毋其二十畾。爵穴十尺一,下堞三尺,广其外。转■城上,楼及散与池,革盆。若转,攻卒击其后,煖失,治。车革火。…… 凡杀蛾傅而攻者之法,置薄城外,去城十尺,薄厚十尺,伐操之法,大小尽木断之,以十尺为断,离而深貍坚筑之,毋使可拔。二十步一杀,有■,厚十尺。杀有两门,门广五步,薄门板梯貍之,勿筑,令易拔。城上希薄门而置捣。 县火。四尺一椅,五步一灶,灶门有炉炭。传令敌人尽入,车火烧门,县火次之,出载而立,其广终队,两载之间一火,皆立而待鼓音而然,即俱发之。敌人辟火而复攻,县火复下,敌人甚玻敌引哭而榆,则令吾死士左右出穴门击遗师,令贲土、主将皆听城鼓之音而出,又听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将施伏,夜半而城上四面鼓噪,敌人必或,破军杀将。以白衣为服,以号相得。
周 文

墨子 · 第六十八章 · 迎敌祠

敌以东方来,迎之东坛,坛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长八尺者八,弩八,八发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鸡。敌以南方来,迎之南坛,坛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长七尺者七,弩七,七发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敌以西方来,迎之西坛,坛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长九尺者九,弩九,九发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敌以北方来,迎之北坛,坛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墨旗、黑神长六尺者六,弩六,六发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从外宅诸名大祠,灵巫或祷焉,给祷牲。 凡望气,有大将气,有小将气,有往气,有来气,有败气,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吉凶。举巫、医、卜有所长,具药,宫之,善为舍。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卜以请守,守独智巫、卜望气之请而已。其出入为流言,惊骇恐吏民,谨微察之,断罪不赦。 牧贤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举屠、酤者置厨给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县师受事,出葆,循沟防,筑荐通涂,修城,百官共财,百工即事,司马视城修卒伍。设守门,二人掌左堰,二人掌左堰,四人掌闭,百甲坐之。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赞三人。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长。城上当阶,有司守之。移中中处,泽急而奏之。士皆有职。 城之外,矢之所遝,坏其墙,无以为客菌。三十里之内,薪蒸、水皆入内。狗、彘、豚、鸡食其肉,敛其骸以为醢,腹病者以起。 城之内,薪蒸庐室,矢之所遝,皆为之涂菌。令命昏纬狗纂马,■纬。静夜闻鼓声而噪,所以堰客之气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时噪则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于四望、山川、社稷,先于戎,乃退。公素服誓于太庙,曰:“其人为不道,不修义详,唯乃是王,曰:‘予必怀亡尔社稷,灭尔百姓。’二参子尚夜自厦,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于中太庙之右,祝、史舍于社。百官具御,乃斗,鼓于门,右置旗,左置旌于隅练名。射参发,告胜,五兵咸备,乃下,出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马射自门右,蓬矢射之,茅参发,弓弩继之;校自门左,先以挥,木石继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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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六十九章 · 旗帜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死士为仓英之旗,竟士为雩旗,多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童子为童旗,女子为梯末之旗,弩为狗旗,戟为■旗,剑盾为羽旗,车为龙旗,骑为鸟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积,樵薪有积,■茅有积,雚苇有积,木有积,炭有积,沙有积,松柏有积,蓬艾有积,麻脂有积,金铁有积,粟米有积;井灶有处,重质有居;五兵各有旗;节各有辨;法令各有贞;轻重分数各有请;主慎道路者有经。 亭尉各为帜,竿长二丈五,帛长丈五、广半幅者大。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当队鼓三,举一帜;到水中周,鼓四,举二帜;到藩,鼓五,举三帜,到冯垣,鼓六,举四帜;到女垣,鼓七,举五帜;到大城,鼓八,举六帜;乘大城半以上,鼓无休。夜以火,如此数。寇却解,辄部帜如进数,而无鼓。 城为隆,长五十尺,四面四门将,门长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无下四十五尺。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于头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军于左肩,中军置之胸,各一。鼓,中军一三,每鼓三、十击之,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 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术周道者,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异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诸守牲格者,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表以地形为度。 靳卒中教,解前后、左右,卒劳者更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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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七十章 · 号令

安国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则功成,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人亦如此,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将长,诸行赏罚及有治者,必出于王公。数使人行劳赐守边城关塞、备蛮夷之劳苦者,举其守卒之财用有余、不足,地形之当守边者,其器备常多者。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田不辟,少食,无大屋草盖,少用桑。多财,民好食。为内牒,内行栈,置器备其上,城上吏、卒、养,皆为舍道内,各当其隔部。养什二人,为符者曰养吏一人,辨护诸门。门者及有守禁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从令者戮。敌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不尽千丈者勿迎也,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此守城之大体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不明于守者也,不能此,乃能守城。 守城之法,敌去邑百里以上,城将如今尽召五官及百长,以富人重室之亲,舍之官府,谨令信人守卫之,谨密为故。 及傅城,守城将营无下三百人。四面四门之将,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死事之后重者,从卒各百人。门将并守他门,他门之上,必夹为高楼,使善射者居焉。女郭、冯垣一人。一人守之,使重室子。 五十步一击。因城中里为八部,部一吏,吏各从四人,以行冲术及里中。里中父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分里以为四部,部一长,以苛往来不以时行、行而不他异者,以得其奸。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将必与为信符;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伯长以上辄止之,以闻大将。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皆斩。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遝父母、妻子同产。 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 卒有惊事,中军疾击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无得行,行者斩。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离守者三日而一徇,而所以备奸也。里正与皆守宿里门,吏行其部,至里门,正与开门内吏,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幽间无人之处。奸民之所谋为外心,罪车裂。正与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斩;得之,除,又赏之黄金,人二镒。大将使使人行守,长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将之行,不从令者斩。 诸灶必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慎无敢失火,失火者斩其端,失火以为事者车裂。伍人不得,斩;得之,除。救火者无敢喧哗,及离守绝巷救火者斩。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谒之大将,大将使信人将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斩。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无有所失,逮其以火为乱事者如法。 围城之重禁,敌人卒而至,严令吏命无敢喧嚣、三最、进行、相视坐泣、流涕若视、举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击、相靡以身及衣、讼驳言语。及非令也而视敌动移者,斩。伍人不得,斩;得之,除。伍人逾城归敌,伍人不得,斩;与伯归敌,队吏斩;与吏归敌,队将斩。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先觉之,除。当术需敌。离地,斩。伍人不得,斩;得之,除。 其疾斗却敌于术,敌下终不能复上,疾斗者队二人,赐上奉。而胜围,城周里以上,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辅将如令赐上卿,丞及吏比于丞者,赐爵五大夫,官吏、豪杰与计坚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赐公乘。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级,女子赐钱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赐钱千,复之三岁,无有所与,不租税。此所以劝吏民坚守胜围也。 吏卒侍大门中者,曹无过二人。勇敢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后。擅离署,戮。门尉昼三阅之,莫,鼓击门闭一阅,守时令人参之,上逋者名。铺食皆于署,不得外食。守必谨微察视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志意、颜色、使令、言语之请。及上饮食,必令人尝,皆非请也,击而请故。守有所不说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守曰断之、冲之若缚之,不如令及后缚者,皆断。必时素诫之。诸门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长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其余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戏、居处不庄、好侵侮人者一。 诸人士外使者来,必令有以执。将出而还若行县,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门守,乃入舍。为人下者常司上之,随而行,松上不随下。必须□□随。 客卒守主人,及以为守卫,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谨备之,数录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与阶门吏为符,符合入,劳;符不合,牧,守言。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 宿鼓在守大门中。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皆以执毚。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晨见,掌文鼓,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籥,开门已,辄复上籥。有符节不用此令。寇至,楼鼓五,有周鼓,杂小鼓乃应之。小鼓五后众军,断。命必足畏,赏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辄人随,省其可行、不行。号,夕有号,失号,断。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衢阶若门,令往来者皆视而放。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谨罪。非其分职而擅取之,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断。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侯以闻守,不收而擅纵之,断。能捕得谋反、卖城、逾城敌者一人。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悉举民室材木、瓦若蔺石数,署长短小大。当举不举,吏有罪。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构之。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构赏。 城外令任,城内守任。令、丞、尉亡得入当,满十人以上,令、丞、尉夺爵各二级;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诸取当者,必取寇虏听之。 募民欲财物粟米以贸易凡器者,卒以贾予。邑人知识、昆弟有罪,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传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传者,断。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传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亟为传言请之吏,稽留不言诸者,断。县各上其县中豪杰若谋士、居大夫重厚,口数多少。 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后左右相传保火。火发自燔,燔曼延燔人,断。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 诸城门若亭,谨侯视往来行者符。符传疑若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其有符传者,善舍官府。其有知识、兄弟欲见之,为召,勿令里巷中。三老、守闾令厉缮夫为荅。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三老不得入家人。传令里中有以羽,羽者三所差,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断。家有守者治食。吏、卒、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闾者失苛止。皆断。 诸盗守器械、财物及相盗者,直一钱以上,皆断。吏、卒、民各自大书于杰,著之其署同,守案其署,擅入者,断。城上日壹废席蓐,令相错发。有匿不言人所挟藏在禁中者,断。 吏、卒民死者,辄召其人,与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视病有瘳,辄造事上。诈为自贼伤以辟事者,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伤家,临户而悲哀之。 寇去事已,塞祷。守以令益邑中豪杰力斗诸有功者,必身行死伤者家以吊哀之,身见死事之后。城围罢,主亟发使者往劳,举有功及死伤者数使爵禄,守身尊宠,明白贵之,令其怨结于敌。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若欲以城为外谋者,父母、妻子、同产皆断。左右知不捕告,皆与同罪。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数。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职、和旌者,断。不从令者,断。非擅出令者,断。失令者,断。倚戟县下城,上下不与众等者,断。无应而妄喧呼者,断。总失者,断。誉客内毁者,断。离署而聚语者,断。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断。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谋其先后,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断。离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挟私书,行请谒及为行书者,释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皆断,无赦;人举而藉之。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断。客在城下,因数易其署而无易其养。誉敌:少以为众,乱以为治,敌攻拙以为巧者,断。客、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客射以书,无得誉,外示内以善,无得应,不从令者,皆断。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断,身枭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赏之黄金二十斤。非时而行者,唯守及操太守之节而使者。 守入临城,必谨问父老、吏大夫、请有怨仇雠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为之解之。守必自异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断。其以城为外谋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还授印,尊宠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者,常请之,令上通知之,善属之,所居之吏上数选具之,令无得擅出入,连质之。术乡长者、父老、豪杰之亲戚父母、妻子,必尊宠之,若贫人食不能自给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亲戚、妻子,皆时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守楼临质宫而善周,必密涂楼,令下无见上,上见下,下无知上有人无人。 守之所亲,举吏贞廉、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其饮食酒肉勿禁,钱金、布帛、财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盗。葆宫之墙必三重,墙之垣,守者皆累瓦釜墙上。门有吏,主者门里,筦闭,必须太守之节。葆卫必取戍卒有重厚者。请择吏之忠信者、无害可任事者。 令将卫,自筑十尺之垣,周还墙,门、闺者非令卫司马门。望气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请上报守,守独知其请而已。无与望气妄为不善言惊恐民,断弗赦。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种石升数,为期,其在莼害,吏与杂訾。期尽匿不占,占不悉,令吏卒■得,皆断。有能捕告,赐什三。收粟米、布帛、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券人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偿之。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其受构赏者令葆宫见,以与其亲。欲以复佐上者,皆倍其爵赏,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积粟百石。出粟米有期日,过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赏之什三。慎无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守入城,先以侯为始,得辄宫养之,勿令知吾守卫之备。侯者为异宫,父母妻子皆同其宫,赐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侯来若复,就间。守宫三难,外环隅为之楼,内环为楼,楼入葆宫丈五尺为复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发席蓐,略视之,布茅宫中,厚三尺以上。发侯,必使乡邑忠信、善重士,有亲戚、妻子,厚奉资之。必重发侯,为养其亲若妻子,为异舍,无与员同所,给食之酒肉。遣他侯,奉资之如前侯,反,相参审信,厚赐之,侯三发三信,重赐之,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守珮授之樱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侯。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吏者。扞士受赏赐者,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其亲之所,见其见守之任。其次复以佐上者,其构赏、爵禄、罪人倍之。 出候无过十里,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闻寇所从来,审知寇形必攻,论小城不自守通者,尽葆其老弱、粟米、畜产遣卒候者无过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无厌建。候者曹无过三百人,日暮出之,为微职。空队、要塞之人所往来者,令可口迹者无下里三人,平而迹;各立其表,城上应之。候出越陈表,遮坐郭门之外内,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门内,令其少多无可知也。即有惊,见寇越陈去,城上以麾指之,迹坐击正期,以战备从麾所指。望见寇,举一垂;入竟,举二垂;狎郭,举三垂;入郭,举四垂;狎城;举五垂。夜以火,皆如此。 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小大尽伐除之。外空井尽窒之,无令可得汲也。外空窒尽发之,木尽伐之。诸可以攻城者尽内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记之,事以,各以其记取之。事为之券,书其枚数。当遂材木不能尽内,即烧之,无令客得而用之。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忠。有司出其所治,则从婬之法,其罪射。务色谩正,婬嚣不静,当路尼众舍事后就,逾时不宁,其罪射。喧嚣骇众,其罪杀。非上不谏,次主凶言,其罪杀。无敢有乐器、弊骐军中,有则其罪射。非有司之令,无敢有车驰、人趋,有则其罪射。无敢散牛马军中,有则其罪射。饮食不时,其罪射。无敢歌哭于军中,有则其罪射。令各执罚尽杀,有司见有罪而不诛,同罚,若或逃之,亦杀。凡将率斗其众失法,杀。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闻誓令,代之服罪。凡戮人于市,死上目行。 谒者侍令门外,为二曹,夹门坐,铺食更,无空。门下谒者一长,守数令入中,视其亡者,以督门尉与其官长,及亡者入中报。四人夹令门内坐,二人夹散门外坐。客见,持兵立前,铺食更,上侍者名。 守室下高楼候者,望见乘车若骑卒道外来者,及城中非常者,辄言之守。守以须城上候城门及邑吏来告其事者以验之,楼下人受候者言,以报守。 中涓二人,夹散门内坐,门常闭,铺食更;中涓一长者。环守宫之术衢,置屯道,各垣其两旁,高丈,为埤■,立初鸡足置,夹挟视葆食。而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节不法,正请之。屯陈、垣外术衢街皆楼,高临里中,楼一鼓,聋灶;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 城下五十步一厕,厕与上同圂,请有罪过而可无断者,令杼厕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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