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一:这是老子用以代替道这一概念的数字表示,即道是绝对无偶的。 二:指阴气、阳气。“道”的本身包含着对立的两方面。阴阳二气所含育的统一体即是“道”。因此,对立着的双方都包含在“一”中。 三:即是由两个对立的方面相互矛盾冲突所产生的第三者,进而生成万物。 负阴而抱阳:背阴而向阳。 冲气以为和:冲,冲突、交融。此句意为阴阳二气互相冲突交和而成为均匀和谐状态,从而形成新的统一体。 孤、寡、不谷:这些都是古时候君主用以自称的谦词。 教父:父,有的学者解释为“始”,有的解释为“本”,有的解释为“规矩”。有根本和指导思想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