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五十八章 · 备水

· 墨子
城内堑外周道,广八步。备水谨度四旁高下。城地中徧下,令耳其内,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则瓦井中,视外水深丈以上,凿城内水耳。 并船以为十临,临三十人,人擅弩,计四有方,必善以船为轒辒。二十船为一队,选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其二十人擅有方,剑甲鞮瞀,十人人擅苗。 先养材士,为异舍食其父母妻子以为质,视水可决,以临轒辒,决外堤,城上为射机,疾佐之。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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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二十章 · 节用(上)

墨子
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 其为衣裘何以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宫室何以为?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有盗贼加固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以圉寇乱盗贼。若有寇乱盗贼,有甲盾五兵者胜,无者不胜,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凡为甲盾五兵,加轻以利、坚而难折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其为舟车何以为?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芊芊;不加者,去之。凡其为此物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鸟兽、犬马,以益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之数,于数倍乎,若则不难。故孰为难倍?唯人为难倍;然人有可倍也。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圣王既没,于民次也,其欲蚤处家者,有所二十年处家;其欲晚处家者,有所四十年处家。以其蚤与其晚相践,后圣王之法十年,若纯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为使民蚤处家,而可以倍与?且不然已! 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且大人惟毋兴师,以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此所以寡人之道也。与居处不安,饮食不时,作疾病死者,有与侵就橐,攻城野战死者,不可胜数。此不令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数术而起与?圣人为政特无此。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 故子墨子曰:“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墨子 · 第三十六章 · 非命(中)

墨子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於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若以百姓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为法;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流语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闻命之声、见命之体者乎?则未尝有也。 然胡不尝考之圣王之事?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为不然,昔者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教,其在汤、武则治,其在桀、纣则乱。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则岂可谓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后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传流矣,今故先生对之?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慎言知行,此上有以规谏其君长,下有以教顺其百姓。故上得其居长之赏,下得其百姓之誉。列士桀大夫,声闻不废,流传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必不能曰我见命焉。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缪其耳目之婬,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驱骋田猎毕弋,内沉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暴逆百姓,使下不亲其上,是故国为虚厉,身在刑僇之中,不肯曰我罢不肖,我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虽昔也三代之穷民,亦由此也,内之不能善事其亲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长,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使身至有饥寒冻馁之忧,必不能曰我罢不肖,我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穷。虽昔也三代之伪民,亦犹此也,繁饰有命,以教众愚朴人。 久矣!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琢之金石。于先王之书《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此语夏王桀之执有命也,汤与仲虺共非之。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不亦弃纵而不葆。”此言纣之执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于三代不国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国亦言命之无也。于召公之《执令》亦然:“且!政哉,无天命!惟予二人,而无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在于商、夏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墨子 · 第三十九章 · 非儒(下)

墨子
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言亲疏尊卑之异也。其《礼》曰:丧,父母,三年;妻、后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若以亲疏为岁月之数,则亲者多而疏者少矣,是妻、后子与父同也。若以尊卑为岁月数,则是尊其妻、子与父母同,而亲伯父、宗兄而卑子也。逆孰大焉?其亲死,列尸弗敛,登堂窥井,挑鼠穴,探涤器,而求其人矣,以为实在,则赣愚甚矣;如其亡也必求焉,伪亦大矣! 取妻身迎,祗褍为仆,秉辔授绥,如仰严亲;昏礼威仪,如承祭祀。颠覆上下,悖逆父母,下则妻、子,妻、子上侵事亲。若此,可谓孝乎?儒者:“迎妻,妻之奉祭祀;子将守宗庙。故重之。”应之曰:此诬言也!其宗兄守其先宗庙数十年,死,丧之其;兄弟之妻奉其先之祭祀,弗散;则丧妻子三年,必非以守、奉祭祀也。夫忧妻子以大负累,有曰:“所以重亲也。”为欲厚所至私,轻所至重,岂非大奸也哉! 有强执有命以说议曰:“寿夭贫富,安危治乱,固有天命,不可损益。穷达、赏罚、幸否有极,人之知力,不能为焉!”群吏信之,则怠于分职;庶人信之,则怠于从事。吏不治则乱,农事缓则贫,贫且乱,政之本,而儒者以为道教,是贼天下之人者也。 且夫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贪于饮食,惰于作务,陷于饥寒,危于冻馁,无以违之。是若人气,甉鼠藏,而羝羊视,贲彘起。君子笑之,怒曰:“散人焉知良儒!”夫夏乞麦禾,五谷既收,大丧是随,子姓皆从,得厌饮食。毕治数丧,足以至矣。因人之家翠以为,恃人之野以为尊,富人有丧,乃大说喜,曰:“此衣食之端也!” 儒者曰:“君子必服古言,然后仁。”应之曰:所谓古之言服者,皆尝新矣,而古人言之服之,则非君子也?然则必服非君子之服,言非君子之言,而后仁乎? 又曰:“君子循而不作。”应之曰:古者羿作弓,伃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然则今之鲍、函、车、匠,皆君子也,而羿、伃、奚仲、巧垂,皆小人邪?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然则其所循,皆小人道也。又曰:“君子胜不逐奔,掩函弗射,施则助之胥车。”应之曰:“若皆仁人也,则无说而相与;仁人以其取舍、是非之理相告,无故从有故也,弗知从有知也,无辞必服,见善必迁,何故相?若两暴交争,其胜者欲不逐奔,掩函弗射,施则助之胥车,虽尽能,犹且不得为君子也,意暴残之国也。圣将为世除害,兴师诛罚,胜将因用儒术令士卒曰:‘毋逐奔,掩函勿射,施则助之胥车。’暴乱之人也得活,天下害不除,是为群残父母而深贱世也,不义莫大矣!” 又曰:“君子若钟,击之则鸣,弗击不鸣。”应之曰:“夫仁人,事上竭忠,事亲得孝,务善则美,有过则谏,此为人臣之道也。今击之则鸣,弗击不鸣,隐知豫力,恬漠待问而后对,虽有君亲之大利,弗问不言;若将有大寇乱,盗贼将作,若机辟将发也,他人不知,己独知之,虽其君、亲皆在,不问不言。是夫大乱之贼也。以是为人臣不忠,为子不孝,事兄不弟,交遇人不贞良。夫执后不言,之朝,物见利使己,虽恐后言;君若言而未有利焉,则高拱下视,会噎为深,曰:‘唯其未之学也。’用谁急,遗行远矣。”夫一道术学业仁义者,皆大以治人,小以任官,远施周偏,近以修身,不义不处,非理不行,务兴天下之利,曲直周旋,利则止,此君子之道也。以所闻孔某之行,则本与此相反谬也! 齐景公问晏子曰:“孔子为人何如?”晏子不对。公又复问,不对。景公曰:“以孔某语寡人者众矣,俱以贤人也,今寡人问之,而子不对,何也?”晏子对曰:“婴不肖,不足以知贤人。虽然,婴闻所谓贤人者,入人之国,必务合其君臣之亲,而弭其上下之怨。孔某之荆,知白公之谋,而奉之以石乞,君身几灭,而白公僇。婴闻贤人得上不虚,得下不危,言听于君必利人,教行下必于上,是以言明而易知也,行明而易从也。行义可明乎民,谋虑可通乎君臣。今孔某深虑同谋以奉贼,劳思尽知以行邪,劝下乱上,教臣杀君,非贤人之行也。入人之国,而与人之贼,非义之类也。知人不忠,趣之为乱,非仁义之也。逃人而后谋,避人而后言,行义不可明于民,谋虑不可通于君臣,婴不知孔某之有异于白公也,是以不对。”景公曰:“呜乎!贶寡人者众矣,非夫子,则吾终身不知孔某之与白公同也。”孔某之齐见景公,景公说,欲封之以尼溪,以告晏子。晏子曰:“不可!夫儒,浩居而自顺者也,不可以教下;好乐而淫人,不可使亲治;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职;宗丧循哀,不可使慈民;机服勉容,不可使导众。孔某盛容修饰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礼以示仪,务趋翔之节以观众;博学不可使议世,劳思不可以补民;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今君封之,以利齐俗,非所以导国先众。”公曰:“善。”于是厚其礼,留其封,敬见而不问其道。孔某乃恚,怒于景公与晏子,乃树鸱夷子皮于田常之门,告南郭惠子以所欲为。归于鲁,有顷,间齐将伐鲁,告子贡曰:“赐乎!举大事于今之时矣!”乃遣子贡之齐,因南郭惠子以见田常,劝之伐吴,以教高、国、鲍、晏,使毋得害田常之乱。劝越伐吴,三年之内,齐、吴破国之难,伏尸以言术数,孔某之诛也。 孔某为鲁司寇,舍公家而奉季孙,季孙相鲁君而走,季孙与邑人争门关,决植。 孔某穷于蔡、陈之间,藜羹不糂。十日,子路为享豚,孔某不问肉之所由来而食;号人衣以酤酒,孔某不问酒之所由来而饮。哀公迎孔子,席不端弗坐,割不正弗食。子路进请曰:“何其与陈、蔡反也?”孔某曰:“来,吾语女:曩与女为苟生,今与女为苟义。”夫饥约,则不辞妄取以活身;赢鲍,则伪行以自饰。污邪诈伪,孰大于此? 孔某与其门弟子闲坐,曰:“夫舜见瞽叟孰然,此时天下圾乎?周公旦非其人也邪?何为舍其家室而托寓也?” 孔某所行,心术所至也。其徒属弟子皆效孔某:子贡、季路,辅孔悝乱乎卫,阳货乱乎齐,佛肸以中牟叛,漆雕刑残,莫大焉! 夫为弟子后生,其师必修其言,法其行,力不足、知弗及而后已。今孔某之行如此,儒士则可以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