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一节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杯桊。”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杯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杯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杯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赵孟:春秋时晋国正卿赵盾,字孟。此指代有权势的人。 [2]诗句见《诗经·大雅·既醉》。 [3]德:今人高亨认为“德”字当作“食”,古德字作“惪”,与食形近而误(说见其《诗经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