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一卷 · 告子上 · 第十七节

· 孟子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赵孟:春秋时晋国正卿赵盾,字孟。此指代有权势的人。 [2]诗句见《诗经·大雅·既醉》。 [3]德:今人高亨认为“德”字当作“食”,古德字作“惪”,与食形近而误(说见其《诗经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