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七卷 · 离娄上 · 第十四节

· 孟子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求:冉求,字子有,孔子弟子。季氏:鲁国大夫。宰:家臣。 孔门弟子冉求为鲁国季氏家臣,增加了老百姓的赋税。事见《左传·哀公十一年》。 善战者:善于带兵打战的人,如孙膑、吴起之类。上刑:重刑。连诸侯者:指主张合纵或连横的纵横家。 辟草莱、任土地者:指主张尽地力的李悝、主张开阡陌的商鞅之类。辟草莱,开垦荒地。任土地,分土授民。孟子以为这些主张虽然意在发展生产,但并不是为百姓着想,而是为了统治者的私利,所以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