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小子

· 方苞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逆旅:客店。逆,迎,迎客之所谓逆旅,即客店。 逆旅小子:客店里的小男孩。 戊戌:康熙五十七年(公元1718年)。 石槽:在清京兆顺义县(今北京顺义县)西北三十里,此处有清代行宫。 羸(1éi):瘦弱。 敞:敞着,意义为穿着 其兄之孤:店主之兄死后留下的孤儿。孤,父亲去世者为孤。 粗具:大体具备。 严风:寒风。 京兆尹:京师地区的长官。尹,地方行政长官。 保任:担保。 乡八刑:周代实行于地方上的刑法。周制以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乡。八刑,对不孝、不悌、不睦、不姻、不任、不恤、造言、乱民等八种行为的刑罚。 “以乡八刑纠万民”:见于《周礼·地官大司徒》。 不弟(ti):不顺从兄长。第,同“悌”。 睦:亲于家族。 不姻:做媳妇不和夫家和好。 不任:朋友间不讲信用。 不恤:见别人有危难不帮助。 管子:管仲,名夷吾,春秋时齐国政治家,被齐桓公任命为卿,改革政治,加强法制,使齐国迅速强大起来。 乡师:周代司徒的下属,为监察地方事务的官员。 什伍:古代的一种户籍编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 遁:玩忽职守,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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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
昔归震川尝自恨足迹不出里闬,所见闻无奇节伟行可记。承命为征君作传,此吾文托记以增重也,敢不竭其愚心。 所示群贤论述,皆未得体要。盖其大致不越三端:或详讲学宗指及师友渊源,或条举平生义侠之迹,或盛称门墙广大,海内向仰者多。此三者,皆征君之末迹也,三者详而征君之事隐也。 古之晰于文律者,所载之事,必与其人之规模相称。太史公传陆贾,其分奴婢、装资,琐琐者皆载焉。若萧、曹世家而条举其治绩,则文字虽增十倍,不可得而备矣。故尝见义于《留侯世家》,曰:“留侯所从容与上言天下事甚众,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此明示后世缀文之士以虚实详略之权度也。宋元诸史,若市肆簿籍,使览者不能终篇,坐此义不讲耳。 征君义侠,舍杨、左之事,皆乡曲自好者所能勉也,其门墙广大,乃度时揣已,不敢如孔、孟之拒孺悲、夷之,非得已也;至论学,则为书甚具。故并弗采著于传上,而虚言其大略。昔欧阳公作《尹师鲁墓志》,至以文自辩。而退之之志李元宾,至今有疑其太略者。夫元宾年不及三十,其德未成,业未著,而铭辞有曰:“才高乎当世,而行出乎古人。”则外此尚安有可言者乎?仆此传出,必有病其太略者,不知往昔群贤所述,惟务征实,故事愈详而义愈狭。今详者略,实者虚,而征君所蕴蓄转似可得之意言之外,他日载之家乘,达于史官,慎毋以彼而易此。惟足下的然昭晰,无惑于群言,是征君之所赖也,于仆之文无加损焉。如别有欲商论者,则明以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