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 庄公 · 庄公三十年

· 左丘明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夏,次于成。秋七月,齐人降鄣。八月癸亥,葬纪叔。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齐人伐山戎。 【传】三十年春,王命虢公讨樊皮。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执樊仲皮,归于京师。 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斗射师谏,则执而梏之。 秋,申公斗班杀子元,斗谷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 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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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 僖公 · 僖公三十年

左丘明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夏,狄侵齐。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卫侯郑归于卫。晋人、秦人围郑。介人侵萧。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 【传】三十年春,晋人侵郑,以观其可攻与否。狄间晋之有郑虞也,夏,狄侵齐。 晋侯使医衍鸩卫侯。宁俞货医,使薄其鸩,不死。公为之请,纳玉于王与晋侯。皆十□王许之。秋,乃释卫侯。卫侯使赂周颛、治廑,曰:「苟能纳我,吾使尔为卿。」周、冶杀元咺及子适、子仪。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将命,周颛先入,及门,遇疾而死。冶廑辞卿。 九月甲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汜南。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扬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 冬,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蜀、白、黑、形盐。辞曰:「国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则有备物之飨以象其德。荐五味,羞嘉谷,盐虎形,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 东门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

左传 · 成公 · 成公十四年

左丘明
【经】十有四年春王正月,莒子朱卒。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郑公子喜帅师伐许。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秦伯卒。 【传】十四年春,卫侯如晋,晋侯强见孙林父焉,定公不可。夏,卫侯既归,晋侯使郤犨送孙林父而见之。卫侯欲辞,定姜曰:「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国又以为请,不许,将亡。虽恶之,不犹愈于亡乎?君其忍之!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卫侯见而复之。 卫侯飨苦成叔,宁惠子相。苦成叔傲。宁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故《诗》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交匪傲,万福来求。』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 秋,宣伯如齐逆女。称族,尊君命也。 八月,郑子罕伐许,败焉。戊戌,郑伯复伐许。庚子,入其郛。许人平以叔申之封。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舍族,尊夫人也。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 卫侯有疾,使孔成子、宁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为大子。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尽置诸戚,而甚善晋大夫。

国语 · 单子知陈必亡

左丘明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间,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