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内篇·本纪第四

· 刘知几
昔汲冢竹书是曰《纪年》,《吕氏春秋》肇立纪号。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及司马迁之著《史记》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后世因之,守而勿失。譬夫行夏时之正朔,服孔门之教义者,虽地迁陵谷,时变质文,而此道常行,终莫之能易也。 然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但区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遂令后之学者罕详其义。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若以西伯、在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必以西北以前,其事简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项羽僣盗而死,未得成君,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吴、楚僣拟,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群盗,况其名曰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 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曹武虽曰人臣,实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国不建元。陈《志》权假汉年,编作《魏纪》,犹两《汉书》首列秦、莽之正朔也。后来作者,宜准于斯。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夫位终北面,一概人臣,倘追加大号,止入传限,是以弘嗣《吴史》,不纪孙和,缅求故实,非无往例。 逮伯起之次《魏书》,乃编景穆于本纪,以戾园虚谥,间厕武、昭,欲使百世之中,若为鱼贯。 又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其义也。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齐》二史,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世之读者,幸为详焉。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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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内篇·书志第八

刘知几
夫刑法、礼乐、风土、山川,求诸文籍,出于《三礼》。及班、马著史,别裁书志。考其所记,多效《礼经》。且纪传之外,有所不尽,只字片文,于斯备录。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 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 名目虽异,体统不殊。亦犹楚谓之梼杌,晋谓之乘,鲁谓之春秋,其义一也。 于其编目,则有前曰《平准》,后云《食货》;古号《河渠》,今称《沟洫》;析《郊祀》为《宗庙》,分《礼乐》为《威仪》;《悬象》出于《天文》,《郡国》生于《地理》。如斯变革,不可胜计,或名非而物是,或小异而大同。但作者爱奇,耻于仍旧,必寻源讨本,其归一揆也。 若乃《五行》、《艺文》,班补子长之阙;《百官》、《舆服》,谢拾孟坚之遗。王隐后来,加以《瑞异》;魏收晚进,弘以《释老》。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其间则有妄入编次,虚张部帙,而积已久,不悟其非。亦有事应可书,宜别标一题,而古来作者,曾未觉察。今略陈其义,列于下云。(以上《书志序》) 夫两曜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故海田可变,而景纬无易。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但《史记》包括所及,区域绵长,故书有《天官》,诸者竟忘其误,榷而为论,未见其宜。班固因循,复以天文作志,志无汉事而隶入《汉书》,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降及有晋,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苍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归,不知纪极。方于《汉史》,又孟坚之罪人也。 窃以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必为志而论天象也,但载其时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灶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至如惑退舍,宋公延龄,中台告坼,晋相速祸,星集颍川而贤人聚,月犯少微而处士亡,如斯之类,志之可也。 若乃体分蒙澒,色著青苍,丹曦素魄之躔次,黄道紫宫之分野,既不预于人事,辄编之于策书,故曰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其间唯有袁山松、沈约、萧子显、魏收等数家,颇觉其非,不遵旧例。凡所记录,多合事宜。寸有所长,贤于班、马远矣。(以上《天文志》) 伏羲已降,文籍始备。逮于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论其妄载,事等上篇。 《续汉》已还,祖述不暇。夫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 且《汉书》之志天文、艺文也,盖欲广列篇名,示存书体而已。文字既少,披阅易周,故虽乖节文,而未甚秽累。既而后来继述,其流日广。天文则星占、月会、浑图、周髀之流,艺文则四部、《七录》、《中经》、秘阁之辈,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史臣所书,宜其辍简。而近世有著《隋书》者,乃广包众作,勒成二志,骋其繁富,百倍前修。非唯循覆车而重轨,亦复加阔眉以半额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复一门,其理有不安,多从沿革。唯《艺文》一体,古今是同,详求厥义,未见其可。愚谓凡撰志者,宜除此篇。必不能去,当变其体。 近者宋孝王《关东风俗传》亦有《坟籍志》,其所录皆邺下文儒之士,雠校之司。 所列书名,唯取当时撰者。习兹楷则,庶免讥嫌。语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 于宋生得之矣。(以上《艺文志》) 夫灾祥之作,以表吉凶。此理昭昭,不易诬也。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又语曰:“太岁在酉,乞浆得酒;太岁在巳,贩妻鬻子。”则知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 且周王决疑,龟焦蓍折,宋皇誓众,竿坏幡亡,枭止凉师之营,鵩集贾生之舍。斯皆妖灾著象,而福禄来钟,愚智不能知,晦明莫之测也。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 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其事也如江璧传于郑客,远应始皇;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门枢白发,元后之祥;桂树黄雀,新都之识谶。举夫一二,良有可称。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宝皆迂阔。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也,如有旱雩舛侯,螟螣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遂,或毛伯赐命,或滕、邾入朝,或晋、楚来聘。皆持此恒事,应彼咎徵,昊穹垂谪,厥罚安在?探赜索隐,其可略诸。 且史之记载,难以周悉。近者宋氏,年唯五纪,地只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作者犹广之以《拾遣》,加之以《语录》。况彼《春秋》之所记也,二百四十年行事,夷夏之国尽书,而《经传集解》卷才三十。则知其言所略。盖亦多矣。而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失其事?何得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若乃采前文而改易其说,谓王札子之作乱,在彼成年;夏徵舒之构逆,当夫昭代;楚严作霸,荆国始僣称王;高宗谅阴,亳都实生桑谷。晋悼临国,六卿专政,以君事臣;鲁僖末年,三桓世官,杀嫡立庶。斯皆不凭章句,直取胸怀,或以前为后,以虚为实。移的就箭,曲取相谐;掩耳盗钟,自云无觉。讵知后生可畏,来者难诬者邪! 又品藻群流,题目庶类,谓莒为大国,菽为强草,鹙著青色,负蠜非中国之虫,鸲鹆为夷狄之鸟。如斯诡妄,不可殚论。而班固就加纂次,曾靡铨择,因以五行编而为志,不亦惑乎? 且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京之说,前后相反;向、歆之解,父子不同。 遂乃双载其文,两存厥理。言无准的,事益烦费,岂所谓撮其机要,收彼菁华者哉! 自汉中兴已还,迄于宋、齐、其间司马彪、藏荣绪、沈约、萧子显相承载笔,竞志五行。虽未能尽善,而大较多实。何者?如彪之徒,皆自以名惭汉儒,才劣班史,凡所辩论,务守常途。既动遵绳墨,故理绝河汉。兼以古书从略,求徵应者难该;近史尚繁,考祥符者易洽。此昔人所以言有乖越,后进所以事反精审也。 然则天道辽远,裨灶焉知?日蚀不常,文伯所对。至如梓慎之占星象,赵达之明风角,单扬识魏祚于黄龙,董养徵晋乱于苍鸟,斯皆肇彰先觉,取验将来,言必有中,语无虚发。苟志之竹帛,其谁曰不然。若乃前事已往,后来追证,课彼虚说,成此游词,多见其老生常谈,徒烦翰墨者矣。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呜呼!世之作者,其鉴之哉!谈何容易,驷不及舌,无为强著一书,受嗤千载也。(以上《五行志》) 或以为天文、艺文,虽非《汉书》所宜取,而可广闻见,难为删削也。对曰:苟事非其限,而越理成书,自可触类而长,于何不录?又有要于此者,今可得而言焉。 夫圆首方足,含灵受气,吉凶形于相貌,贵贱彰于骨法,生人之所欲知也。 四支六府,疴瘵所缠,苟详其孔穴,则砭灼无误,此养生之尤急也。且身名并列,亲疏自明,岂可近昧形骸,而远求辰象!既天文有志,何不为《人形志》乎?茫茫九州,言语各异,大汉輶轩之使,译导而通,足以验风俗之不同,示皇威之广被。且事当炎运,尤相关涉,《尔雅》释物,非无往例。既艺文有志,何不为《方言志》乎?但班固缀孙卿之词,以序《刑法》;探孟轲之语,用裁《食货》,《五行》出刘向《洪范》,《艺文》取刘歆《七略》,因人成事,其目遂多。至若许负《相经》、扬雄《方言》,并当时所重,见传流俗。若加以二志,幸有其书,何独舍诸?深所未晓。 历观众史,诸志列名,或前略而后详,或古无而今有。虽递补所阙,各自以为工,榷而论之,皆未得其最。 盖可以为志者,其道有三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何者?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千门万户,兆庶仰其威神;虎踞龙蹯,帝王表其尊极。兼复土阶卑室,好约者所以安人;阿房、未央,穷奢者由其败国。 此则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且宫阙制度,朝廷轨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故齐府肇建,颂魏都以立宫;代国初迁,写吴京而树阙。故知经始之义,卜揆之功,经百王而不易,无一日而可废也。至如两汉之都咸、洛,晋、宋之宅金陵,魏徙伊、瀍,齐居漳、滏,隋氏二世,分置两都,此并规模宏远,名号非一。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都邑志》,列于《舆服》之上。 金石、草木、缟纻、丝枲之流,鸟兽、虫鱼、齿革、羽毛之类,或百蛮攸税,或万国是供,《夏书》则编于《禹贡》,《周书》则托于《王会》。亦有图形九牧之鼎,列状四荒之经。观之者擅其博闻,学之者骋其多识。自汉氏拓境,无国不宾,则有筇竹传节,蒟酱流味,大宛献其善马,条支致其巨雀。爰及魏、晋,迄于周、隋,咸迹遐迩来王,任土作贡。异物归于计吏,奇名显于职方。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首。 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能言吾祖,郯子见师于孔公;不议其先,籍谈取诮于姬后。故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实掌王族。 逮于晚叶,谱学尤烦。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士庶;施之于国,可以甄别华夷。自刘、曹受命,雍、豫为宅,世胄相承,子孙蕃衍。及永嘉东渡,流寓扬、越;代氏南迁,革夷从夏。于是中朝江左,南北混淆;华壤边民,虏汉相杂。隋有天下,文轨大同;江外、山东,人物殷凑。其间高门素族,非复一家;郡正州都,世掌其任。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 盖自都邑以降,氏族而往,实为志者所宜先,而诸史竟无其录。如休文《宋籍》,广以《符瑞》;伯起《魏篇》,加之《释老》。徒以不急为务,曾何足云。 惟此数条,粗加商略,得失利害,从可知矣。庶乎后来作者,择其善而行之。 或问曰:子以都邑、氏族、方物宜各纂次,以志名编。夫史之有志,多凭旧说,苟世无其录,则阙而不编,此都邑之流所以不果列志也。对曰:案帝王建国,本无恒所,作者记事,亦在相时。远则汉有《三辅典》,近则隋有《东都记》。 于南则有宋《南徐州记》、《晋宫阙名》,于北则有《洛阳伽蓝记》、《邺都故事》。盖都邑之事,尽在是矣。 谱牒之作,盛于中古。汉有赵岐《三辅决录》,晋有挚虞《族姓记》。江左有两王《百家谱》,中原有《方思格》。盖氏族之事,尽在事矣。自沉莹著《监海水土》,周处撰《阳羡风土》,厥类众多,谅非一族。是以《地理》为书,陆澄集而难尽;《水经》加注,郦元编而不穷。盖方物之事,尽在是矣。凡此诸书,代不乏作,必聚而为志,奚患无文?譬夫涉海求鱼,登山采木,至于鳞介修短,柯条巨细,盖在择之而已。苟为鱼人、匠者,何虑山海之贫罄哉?(以上杂志)

史通·外篇·惑经第四

刘知几
昔孔宣父以大圣之德,应运而生,生人以来,未之有也。故使三千弟子、七十门人,钻仰不及,请益无倦。然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其间切磋酬对,颇亦互闻得失。何者?睹仲由之不悦,则矢天厌以自明;答言偃之弦歌,则称戏言以释难。斯则圣人之设教,其理含弘,或援誓以表心,或称非以受屈。岂与夫庸儒末学,文过饰非,使夫问者缄辞杜口,怀疑不展,若斯而已哉?嗟夫!古今世殊,师授路隔,恨不得亲膺洒扫,陪五尺之童;躬奉德音,抚四科之友。而徒以研寻蠹简,穿凿遗文,菁华久谢,糟粕为偶。遂使理有未达,无由质疑。是用握卷踌躇,挥毫悱愤。傥梁木斯坏,魂而有灵,敢效接舆之歌,辄同林放之问。但孔氏之立言行事,删《诗》赞《易》,其义既广,难以具论。今惟摭其史文,评之于后。 何者?赵孟以无辞伐国,贬号为人;杞伯以夷礼来朝,降爵称子,虞班晋上,恶贪贿而先书;楚长晋盟,讥无信而后列。此则人伦臧否,在我笔端,直道而行,夫何所让?奚为齐、郑及楚,国有弑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夫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凡在含识,皆知耻惧。苟欺而可免,则谁不愿然?且官为正卿,反不讨贼;地居冢嫡,药不亲尝。遂皆被以恶名,播诸来叶。必以彼三逆,方兹二弑,躬为枭獍,则漏网遗名;迹涉瓜李,乃凝脂显录。嫉恶之情,岂其若是?其所未谕一也。 又案齐荼野幕之戮,事起阳生。楚灵乾溪之缢,祸由观从。而《春秋》捐其首谋,舍其亲弑,亦何异鲁酒薄而邯郸围,城门火而池鱼及。必如是,则邾之阍者私憾射姑,以其君卞急而好洁,可行欺以激怒,遂倾瓶水以沃庭,俾废炉而烂卒。斯亦罪之大者,奚不书弑乎?其所未谕二也。 盖明镜之照物也,妍媸必露,不以毛嫱之面或有疵瑕,而寝其鉴也;虚空之传响也,清浊必闻,不以绵驹之歌时有误曲,而辍其应也。夫史官执简,宜类于斯。苟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狄实灭卫,因桓耻而不书;河阳召王,成文美而称狩。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也乎?其所未谕三也。 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其所未谕四也。 诸国臣子,非卿不书,必以地来奔,则虽贱亦志。斯岂非国之大事,不可限以常流者耶?如阳虎盗入于讙,拥阳关而外叛,《传》具其事,《经》独无闻,何哉?且弓玉云亡,犹获显记;城邑失守,反不沾书。略大存小,理乖惩劝。其所未谕五也。 案诸侯世嫡,嗣业居丧,既未成君,不避其讳。此《春秋》之例也。何为般、野之殁,皆以名书,而恶、视之殂,直云“子卒”。其所未谕六也。 凡在人伦,不得其死者,邦君已上,皆谓之弑,卿士以上通谓之杀。此《春秋》之例也。案桓二年,书曰:“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又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大夫荀息”。夫臣当为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苟弑、杀不分,则君臣靡别者矣。其所未谕七也。 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如鲁之隐、桓戕弑,昭、哀放逐,姜氏淫奔,子般夭酷。斯则邦之孔丑,讳之可也。如公送晋葬,公与吴盟,为齐所止,为邾所败,盟而不至,会而后期,并讳而不书,岂非烦碎之甚? 且案汲冢竹书、《晋春秋》及《纪年》之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书其本国,皆无所隐。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何者?国家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其所未谕八也。 案昭十二年,齐纳北燕伯于阳。“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夫如是,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习其讹谬,凡所编次,不加刊改者矣。 何为其间则一褒一贬,时有弛张;或沿或革,曾无定体,其所未谕九也。 又书事之法,其理宜明。使读者求一家之废兴,则前后相会;讨一人之出入,则始末可寻。如定六年书“郑灭许,以许男斯归。”而哀元年书“许男与楚围蔡。” 夫许既灭矣,君执家亡,能重列诸侯,举兵围国者何哉?盖其间行事,必当有说。 《经》既不书,《传》又阙载,缺略如此,寻绎难知,其所未谕十也。 案晋自鲁闵公已前,未通于上国。至僖二年灭下阳已降,渐见于《春秋》。 盖始命行人自达于鲁也,而《琐语》、《晋春秋》载鲁国闵公时事,言之甚详。 斯则闻事必书,无假相赴者也。盖当时国史,它皆仿此。至于夫子所修也则不然。 凡书异国,皆取来告。苟有所告,虽小必书;如无其告,虽大亦阙。故宋飞六鹢,小事也,以有告而书之;晋灭三邦,大事也,以无告而阙之。用使巨细不均,繁省失中,比夫诸国史记,奚事独为疏阔?寻兹例之作也,盖因周礼旧法,鲁策成文。夫子既撰不刊之书,为后王之则,岂可仍其过失,而不中规矩者乎?其所未谕十一也。 盖君子以博闻多识为工,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而《春秋》记它国之事,必凭来者之辞;而来者所言,多非其实。或兵败而不以败告,君弑而不以弑称,或宜以名而不以名,或应以氏而不以氏,或春崩而以夏闻,或秋葬而以冬赴。皆承其所说而书遂使真伪莫分,是非相乱。其所未谕十二也。 凡所未谕,其类尤多,静言思之,莫究所以。岂“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 者欤?将“某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者欤?如其与夺,诸谢不敏。 又世人以夫子固天攸纵,将圣多能,便谓所著《春秋》,善无不备。而审形者少,随声者多,相与雷同,莫之指实,榷而为论,其虚美者有五焉。 案古者国有史官,具列时事,观汲冢所记,皆与鲁史符同。至如周之东迁,其说稍备;隐、桓已上,难得而详。此之烦省,皆与《春秋》不别。又“获君曰止。”“诛臣曰刺,”“杀其大夫曰杀,”“执我行人”,“郑弃其师,”“陨石于宋五。”诸如此句,多是古史全文。则知夫子之所修者,但因其成事,就加雕饰,仍旧而已,有何力哉?加以史策有阙文,时月有失次,皆存而不正,无所用心,斯又不可得而殚说矣。而太史公云:夫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其虚美一也。 又案:宋襄公执滕子而诬之以得罪,楚灵王弑郏敖而赴之以疾亡,《春秋》皆承告而书,曾无变革。是则无辜者反加以罪,有罪者得隐其辜,求诸劝戒,其义安在?而左丘明论《春秋》之义云:“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彰,”“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其虚美二也。 又案,《春秋》之所书,本以褒贬为主。故《国语》晋司马侯对其君悼公曰:“以其善行,以其恶戒,可谓德义矣。”公曰:“孰能?”对曰:“羊舌肸习于《春秋》。”至于董狐书法而不隐,南史执简而累进,又甯殖出君,而卒之犹名在策书。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斯则有犯必死,书法无舍者矣。自夫子之修《春秋》也,盖他邦之篡贼其君者有三,本国之弑逐其君者有七,莫不缺而靡录,使其有逃名者。而孟子云:“孔子成《春秋》,乱臣贼子惧。”无乃乌有之谈欤? 其虚美三也。 又案《春秋》之文,虽有成例,或事同书异,理殊画一。故太史公曰:“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彰,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罔,而褒忌讳之辞也。”斯则危行言逊,吐刚茹柔,推避以求全,依违以免祸。孟子云:“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其虚美四也。 又案,赵穿杀君而称宣子之弑,江乙亡布而称令尹所盗,此则春秋之世,有识之士莫不微婉其辞,隐晦其说。斯盖当时之恒事,习俗所常行。而班固云:“仲尼殁而微言绝。”观微言之作,岂独宣父者邪?其虚美五矣。 考兹众美,征其本源,良由达者相承,儒教传授,既欲神其事,故谈过其实。 语曰:“众善之,必察焉。”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 寻世之言《春秋》者,得非睹众善而不察,同尧、舜之多美者乎? 昔王充设论,有《问孔》之篇。虽《论语》群言,多见指摘,而《春秋》杂义,曾未发明。是用广彼旧疑,增其新觉,将来学者,幸为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