谤誉

· 柳宗元
凡人之谤誉于人者,亦各有道。君子在下则多谤,在上则多誉;小人在下则多誉,在上则多谤。何也?君子宜于上不宜于下,小人宜于下不宜于上。得其宜则誉至,不得其宜则谤至。此其凡也。然而君子遭乱世,不得已而在于上位,则道必咈于君,而利必及于人,由是谤行于上而不及于下,故可杀可辱,而人犹誉之。小人遭乱世而后得居于上位,则道必合于君,而害必及于人,由是誉行于上而不及于下,故可宠可富,而人犹谤之。君子之誉,非所谓誉也,其善显焉尔;小人之谤,非所谓谤也,其不善彰焉尔。 然则在下而多谤者,岂尽愚而狡也哉?在上而多誉者,岂尽仁而智也哉?其谤且誉者,岂尽明而善褒贬也哉?然而世之人闻而大惑,出一庸人之口,则群而邮之,且置于远迩,莫不以为信也。岂惟不能褒贬而已,则又蔽于好恶,夺于利害,吾又何从而得之耶?孔子曰:“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善人者之难见也,则其谤君子者为不少矣,其谤孔子者亦为不少矣。传之记者,叔孙武叔,时之贵显者也。其不可记者又不少矣。是以在下而必困也。及乎遭时得君而处乎人上,功利及于天下,天下之人皆欢而戴之,向之谤之者,今从而誉之矣。是以在上而必彰也。 或曰:“然则闻谤誉于上者,反而求之,可乎?”曰:“是恶可?无亦征其所自而已矣!其所自善人也,则信之;不善人也,则勿信之矣。苟吾不能分于善不善也,则已耳。如有谤誉乎人者,吾必征其所自,未敢以其言之多而举且信之也。其有及乎我者,未敢以其言之多而荣且惧也。苟不知我而谓我盗跖,吾又安取惧焉?苟不知我而谓我仲尼,吾又安敢荣焉?知我者之善不善,非吾果能明之也,要必自善而已矣。”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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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刘禹锡论周易九六说书

柳宗元
见与董生论《周易》九六义,取老而变,以为毕中和承一行僧得此说,异孔颖达《疏》,而以为新奇。彼毕子、董子,何肤末于学而遽云云也?都不知一行僧承韩氏、孔氏说,而果以为新奇,不亦可笑矣哉! 韩氏注:「《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曰「《乾》一爻三十有六策」,则是取其过揲四分而九也。「《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曰「《坤》一爻二十四策」,则是取其过揲四分而六也。孔颖达等作《正义》,论云:九六有二义,其一者曰「阳得兼阴,阴不得兼阳」;其二者曰「老阳数九也,老阴数六也。二者皆变,《周易》以变者占」。郑玄注《易》,亦称以变者占,故云九六也。所以老阳九、老阴六者,九过揲得老阳,六过揲得老阴。此具在《正义·乾篇》中。周简子之说亦若此,而又详备。何毕子、董子之不视其书,而妄以口承之也?君子之学,将有以异也,必先究穷其书,究穷而不得焉,乃可以立正也。今二子尚未能读韩氏《注》、孔氏《正义》,是见其道听而途说者,又何能知所谓《易》者哉?足下取二家言观之,则见毕子、董子肤末于学而遽云云也。 足下所为书,非元凯兼三《易》者则诺。若曰孰与颖达著,则此说乃颖达也,非一行僧、毕子、董子能有异说者也。无乃即其谬而承之者欤?观足下出入筮数,考校《左氏》,今之世罕有如足下求《易》之悉者也。然务先穷昔人书,有不可者而后革之,则大善。谨之勿遽。宗元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