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二十六章 · 天志(上)

· 墨子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处家者知之。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非独处家者为然,虽处国亦然。处国得罪于国君,犹有邻国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谁亦有处国得罪于国君而可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犹若此其厚,况无所逃避之者,相儆戒岂不愈厚,然后可哉?且语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曰:“无所避逃之。”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若我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然则我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祸祟中也。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 曰:且夫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故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欲以天之为政于天子,明说天下之百姓,故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于天。我未尝闻天下之所求祈福于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为政于天子者也。 故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故于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然则桀、纣、幽、厉,得其罚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诟天,中诟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我所利,交而贼之。恶人者,此为之博也;贱人者,此为之厚也。’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 然则何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何以知其兼而食焉?四海之内,粒食之民,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于上帝鬼神。天有邑人,何用弗爱也?且吾言杀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杀无辜者谁也?则人也。予之不祥者谁也?则天也。若以天为不爱天下之百姓,则何故以人与人相杀,而天予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也。 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然义政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三利无所不利,故举天下美名加之,谓之圣王。力政者则与此异,言非此,行反此,犹倖驰也。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篡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三不利无所利,故举天下恶名加之,谓之暴王。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员,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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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四章 · 法仪

墨子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暴王桀纣幽厉,兼恶天下之百姓,率以诟天侮鬼。其贼人多,故天祸之,使遂失其国家,身死为于天下僇,后世子孙毁之,至今不息。故为不善以得祸者,桀纣幽厉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汤文武是也。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

墨子 · 第三十一章 · 明鬼

墨子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 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旦暮以为教诲乎天下,疑天下之众,使天下之众皆疑惑乎鬼神有无之别,是以天下乱。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当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以为将不可以不明察此者也。既以鬼神有无之别,以为不可不察已。” 然则吾为明察此,其说将奈何而可?子墨子曰:“是与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请惑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若是,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若莫闻莫见,则鬼神可谓有乎?” 今执无鬼者言曰:“夫天下之为闻见鬼神之物者,不可胜计也。”亦孰为闻见鬼神有、无之物哉?子墨子言曰:“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之僭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郑穆公,当昼日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鸟身,素服三绝,面状正方。郑穆公见之,乃恐惧奔。神曰:“无惧!帝享女明德,使予锡女寿十年有九,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郑。”穆公再拜稽首,曰:“敢问神名?”曰:“予为句芒。”若以郑穆公之所身见为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心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将驰祖。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日中,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殪之车上。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燕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其憯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宋文君鲍之时,有臣曰祏观辜,固尝从事于厉,祩子杖揖出,与言曰:“观辜!是何珪璧之不满度量?酒醴粢盛之不净洁也?牺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选失时?岂女为之与?意鲍为之与?”观辜曰:“鲍幼弱,在荷繦之中,鲍何与识焉?官臣观辜特为之。”祩子举揖而槀之,殪之坛上。当是时,宋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宋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诸不敬慎祭祀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憯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齐庄君之臣,有所谓王里国、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杀之,恐不辜;犹谦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于是泏洫,刭羊而漉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徼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槀之,殪之盟所。当是时,齐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齐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请品先不以其请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憯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是故子墨子言曰:“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无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 今执无鬼者曰:“夫众人耳目之请,岂足以断疑哉?奈何其欲为高君子于天下,而有复信众之耳目之请哉!”子墨子曰:“若以众之耳目之请,以为不足信也,不以断疑,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故于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然则姑尝上观圣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非惟武王之事为然也,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僇也必于社。赏于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告听之中也。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菆位;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必择六畜之胜腯肥倅毛,以为牺牲,珪璧琮璜,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粢盛,故酒醴粢盛与岁上下也。故古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效,必先[鬼神],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朝,牺牲不与昔聚群。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莙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此反圣王之务。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 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之,亦何书之有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佳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佳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书》之鬼也。且《商书》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夏书》。《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僇必于社。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者《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于古曰:“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岁于社者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若以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婬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间,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是以天下治。 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汤以车九两,鸟陈雁行。汤乘大赞,犯遂下众,人之郊遂,王乎禽推哆、大戏,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戏,生列兕虎,指画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不惟此为然,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播弃黎老,贼诛孩子,楚毒无罪,刳剔孕妇,庶旧鳏寡,号咷无告也。故于此乎天乃使武王至明罚焉。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百人,先庶国节窥戎,与殷人战乎牧之野。王乎禽费中、恶来。众畔百走,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系之赤环,载之白旗,以为天下诸侯僇。故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费中、恶来、崇侯虎,指寡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禽艾》之道之曰:“得玑无小,灭宗无大。”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 今执无鬼者曰:“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子乎?”子墨子曰:“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今有子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意虽使然,然而天下之陈物,曰:“先生者先死。”若是,则先死者非父则母,非兄而姒也。今洁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请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请亡,是乃费其所为酒醴粢盛之财耳;自夫费之,非特注之污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请亡,此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今执无鬼者言曰:“鬼神者,固请无有。是以不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吾非乃今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乎?其所得者,臣将何哉?”此上逆圣王之书,内逆民人孝子之行,而为上士于天下,此非所以为上士之道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吾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弃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若[鬼]神有,则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则此岂非天下利事也哉!”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

墨子 · 第十二章 · 尚同(中)

墨子
子墨子曰:方今之时,复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朽余财,不以相分。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既以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为天下博大,山林远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设以为万诸侯国君,使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国君既已立矣,又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一同其国之义,是故择其国之贤者,置以为左右将军大夫,以至乎乡里之长,与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天子、诸侯之君、民之正长,既已定矣,天子为发政施教,曰:“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 秋祭祀不敢失时几,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曰:其为正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为正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强从事焉,则天、鬼之福可得也。万民之所便利而能强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其为政若此,是以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尚同为政者也。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时,天下之正长犹未废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乱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时之以正长,则本与古者异矣。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乱天下,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也。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则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为五杀。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故遂以为五杀。是以先王之书《术令》之道曰:‘唯口出好兴戎。’则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为谗贼寇戎,则此岂口不善哉?用口则不善也,故遂以为谗贼寇戎。” 故古者之置正长也,将以治民也。譬之若丝缕之有纪,而网罟之有纲也。将以运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义也。是以先王之书、相年之道曰:“夫建国设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轻大夫师长,否用佚也。维辩使治天均。”则此语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将此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治乱也。故古者圣王之为若此。 今王公大人之为刑政则反此:政以为便譬、宗於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义。若苟上下不同义,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足以沮暴。何以知其然也? 曰: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赏,吾将赏之。”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赏,则众之所非。曰人众与处,于众得非,则是虽使得上之赏,未足以劝乎!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罚,吾将罚之。”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罚,则众之所誉。曰人众与处,于众得誉,则是虽使得上之罚,未足以沮乎!若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沮暴,则是不与乡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同乎?若有正长与无正长之时同,则此非所以治民一众之道。 故古者圣王唯而审以尚同,以为正长,是故上下情请为通。上有隐事遗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使人之心助己思虑,使人之股肱助己动作。”助己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谈谋度速得矣;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垂名于后世者,无他故异物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 是以先王之书《周颂》之道之曰:“载来见辟王,聿求厥章。”则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以春秋来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严教,退而治国,政之所 加,莫敢不宾。当此之时,本无有敢纷天子之教者。《》曰:“我马维骆,六辔沃若,载驰载驱,周爰咨度。”又曰:“我马维骐,六辔若丝,载驰载驱,周爰咨谋。”即此语也。古者国君诸侯之闻见善与不善也,皆驰驱以告天子。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则此尚同之功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请将欲富其国家,众其人民,治其刑狱,定其社稷,当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