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节后至丞相第诣世子车中作诗

南北朝 · 沈约
廉公失权势,门馆有虚盈。 贵贱犹如此,况乃曲池平。 高车尘未灭,珠履故馀声。 宾阶绿钱满,客位紫苔生。 谁当九原上,郁郁望佳城。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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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南北朝
伊我洪族,源浚流长。 奕奕清济,代有兰芳。 允兹二秀,挺干朝阳。 于彼原隰,徽命是将。(一章) 受言帝庭,观风上牧。 逸翰双举,为腓为服。 遍轨瓯吴,萦涂海陆。 岌岌貂冕,辚辚华毂。(二章) 帝格文祖,握瑞持衡。 庆逾高邑,兆属大横。 王道无外,乾路昭亨。 近臣展事,上介倅行。(三章) 微微下国,川纡路阻。 蔼蔼王人,匪遑宁处。 巡仪既畅,私宴亦叙。 置酒式歌,披衿寤语。(四章) 戒途在日,复路回舟。 霜结暮草,风卷寒流。 情劳东眷,望泫西浮。 崇君远业,敬尔芳猷。(五章)

宋书 · 卷三十四 · 志第二十四 · 五行五

沈约
南北朝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谓土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思心不睿,是谓不圣。厥咎瞀,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疴,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班固曰“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华孽,刘歆传以为蠃虫之孽,谓螟属也。 稼穑不成: 吴孙皓时,尝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皞境皆然,连岁不已。吴人以为伤露,非也。按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无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皓初迁都武昌,寻迁建业,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宫,增修苑囿,犯暑妨农,官民疲怠。《月令》,“季夏不可以兴土功”。皓皆冒之。此治宫室饰台榭之罚,与《春秋》鲁庄公三筑台同应也。班固曰“无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皆为稼穑不成” 晋穆帝永和十年,三麦不登,至关西亦然。自去秋至是夏,无水旱,无麦者,如刘向说也。又俗云,“多苗而不实为伤”,又其义也。恒风: 魏齐王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风数十日,发屋折树。十二月戊子晦,尤甚,动太极东阁。魏齐王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风,发屋折木,昏尘蔽天。按管辂说此为时刑,大风,执政之忧也。是时曹爽区瞀目专,骄僭过度,天戒数见,终不改革。此思心不睿,恒风之罚也。后逾旬而爽等灭。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至德乃潜,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眊。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厥风大飙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厥风绝经纪,止即温,温即虫。侯专封,兹谓不统。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常于利,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恒,地变赤,雨杀人” 吴孙权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树二株,石碑蹉动,吴城两门飞落。按华核对,役繁赋重,区瞀不睿之罚也。明年,权薨。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丙申,大风震电。是岁,魏遣大众三道来攻,诸葛恪破其东兴军,二军亦退。明年,恪又攻新城,丧众大半,还伏诛。 吴孙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风四转五复,蒙雾连日。是时孙綝一门五侯,权倾吴主,风雾之灾,与汉五侯、丁、傅同应也。十二月丁卯夜,又大风,发木扬沙。明日,綝诛。 晋武帝泰始五年五月辛卯朔,广平大风折木。晋武帝咸宁元年五月,下邳、广陵大风,坏千余家,折树木。咸宁元年五月甲申,广陵、司吾、下邳大风折木。咸宁三年八月,河间大风折木。 晋武帝太康二年五月,济南大风,折木伤麦。太康二年六月,高平大风折木,发坏邸阁四十余区。太康八年六月,郡国八大风。太康九年正月,京都风雹,发屋拔木。后二年,宫车晏驾。 晋惠帝元康四年六月,大风雨拔树。元康五年四月庚寅夜,暴风,城东渠波浪。七月,下邳大风,坏庐舍。九月,雁门、新兴、太原、上党灾风伤稼。明年,氐、羌反叛,大兵西讨。元康九年六月,飙风吹贾谧朝服,飞数百丈。明年,谧诛。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京都连大风,发屋折木。十二月,太子废。 晋惠帝永康元年二月,大风拔木。三月,愍怀被害。己卯,丧柩发许还洛,是日,大风雷电,帏盖飞裂。永康元年四月,张华第舍飙风折木,飞缯轴六七。是月,华遇害。永康元年十一月戊子朔,大风从西北来,折木飞石。明年正月,赵王伦篡位。 晋惠帝永兴元年正月癸酉,赵王伦祠太庙,灾风暴起,尘沙四合。其年四月,伦伏辜。 晋元帝永昌元年七月丙寅,大风拔木,屋瓦皆飞。永昌元年八月,暴风坏屋,拔御道柳树百余株。其风纵横无常,若风自八方来者。十一月,宫车晏驾。 晋成帝咸康四年三月壬辰,成都大风,发屋折木。四月,李寿袭杀李期。晋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晋陵、吴郡灾风。 晋穆帝升平元年八月丁未,策立皇后何氏。是日疾风。升平五年正月戊戌朔,疾风。晋海西公太和六年二月,大风迅急。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戊申朔,暴风迅起,从丑上来,须臾转从子上来,飞沙扬砾。晋孝武帝太元元年二月乙丑朔,暴风折木。太元二年闰三月甲子朔,暴风疾雨俱至,发屋折木。太元二年六月,长安大风拔苻坚宫中树。其后坚再南伐,身戮国亡。太元四年八月乙未,暴风。太元十二年正月壬午夜,暴风。太元十二年七月甲辰,大风拔木。太元十七年六月乙未,大风折木。 晋安帝元兴二年二月甲辰,大风雨,大航门屋瓦飞落。明年,桓玄篡位,由此门入。元兴三年正月,桓玄游大航南,飘风飞其卑輗盖。三月,玄败。元兴三年五月,江陵大风折木。是月,桓玄败于峥嵘洲,身亦屠裂。元兴三年十一月丁酉,大风,江陵多死者。 晋安帝义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疾风起。义熙五年闰十月丁亥,大风发屋。明年,卢循至蔡洲。义熙六年五月壬申,大风拔北郊树,树几百年也。琅邪、扬州二射堂倒坏。是日,卢循大舰漂没。甲戌,又风,发屋折木。是冬,王师南讨。义熙十年四月己丑朔,大风拔木。义熙十年六月辛亥,大风拔木。明年,西讨司马休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正月癸亥朔旦,暴风发殿庭,会席翻扬数十丈。五月,帝废。 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二月庚申,寿阳骤雨,有回风云雾,广三十许步,从南来,至城西回散灭。当其冲者,室屋树木摧倒。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大风,拔木飞瓦。元嘉三十年正月,大风拔木,雨冻杀牛马,雷电晦冥。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风吹初宁陵隧口左标折。钟山通天台新成,飞倒,散落山涧。明年闰五月,帝崩。前废帝永光元年正月乙未朔,京邑大风。 明帝泰始二年三月丙申,京邑大风。泰始二年四月甲子,京邑大风。泰始二年五月丁未,京邑大风。泰始二年五月己酉,京邑大风。泰始二年九月乙巳,京邑大风。 后废帝元徽二年七月甲子,京邑大风。元徽三年三月丁卯,京邑大风。元徽三年六月甲戌,京邑大风。元徽四年十一月辛卯,京邑大风。元徽五年三月庚寅,京邑大风,发屋折木。元徽五年六月甲寅,京邑大风。 夜妖: 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闰正月戊戌,大风晦暝,行者皆顿伏。近夜妖也。刘向曰“正昼而暝,阴为阳,臣制君也”时晋景王讨毌丘俭,是日始发。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京都大震,昼晦。此夜妖也。班固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刘向《春秋说》云“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令专事,冥晦。明年,鲁季友卒,果世官而公室卑矣”魏见此妖,晋有天下之应也。 晋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大风晦暝。其后帝崩,而诸侯违命,干戈内侮,权夺于元显,祸成于桓玄。是其应也。蠃虫之孽 晋孝武咸宁元年七月,郡国螟。九月,青州又螟。咸宁元年七月,郡国有青虫食禾稼。咸宁四年,司、冀、兖、豫、荆、扬郡国皆螟。 晋武帝太康四年,会稽彭蜞及蟹皆化为鼠,甚众,覆野,大食稻为灾。太康九年八月,郡国二十四螟,螟说与蝗同。是时帝听谗诉。太康九年九月,虫伤稼。 晋惠帝元康二年九月,带方、含资、提奚、南新、长岑、海冥、列口虫食禾叶荡尽。 晋惠帝永宁元年七月,梁、益、凉三州螟。是时齐王冏秉政。贪苛之应也。永宁元年十月,南安、巴西、江阳、太原、新兴、北海青虫食禾叶,甚者十伤五六。永宁元年十二月,郡国八螟。 牛祸: 晋武帝太康九年,幽州塞北有死牛头语。近牛祸也。是时帝多疾病,深以后事为念,而托付不以至公,思心瞀乱之应也。师旷曰“怨昚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又其义也。 晋惠帝太安中,江夏张骋所乘牛言曰“天下方乱,乘我何之”骋惧而还,犬又言曰“归何蚤也”寻后牛又人立而行。骋使善卜者卦之。谓曰“天下将有兵乱,为祸非止一家”其年张昌反,先略江夏,骋为将帅。于是五州残乱,骋亦族灭。京房《易妖》曰“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易萌气枢》曰“人君不好士,走马被文绣,犬狼食人食,则有六畜妖言”时天子诸侯不以惠下为务,又其应也。 晋愍帝建武元年,曲阿门牛生犊,一体两头。 元帝太兴元年,武昌太守王谅牛生子,两头八足,两尾共一腹。三年后死。又有牛生一足三尾,皆生而死。按司马彪说,两头者,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之象也。京房《易传》曰“足多者,所任邪也。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其后皆有此应。晋元帝太兴四年十二月,郊牛死。按刘向说《春秋》郊牛死曰,宣公区瞀昏乱,故天不飨其祀。元帝中兴之业,实王导之谋也。刘隗探会主意,以得亲幸,导见疏外。此区瞀不睿之祸也。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护军牛生犊,两头六足。是冬,苏峻作乱。咸和七年,九德民袁荣家牛产犊,两头八足,二尾共身。京房《易传》“杀无罪,则牛生妖” 桓玄之国在荆州,诣刺史殷仲堪,行至鹤穴,逢一老公,驱青牛,形色瑰异。桓玄即以所乘牛易取。乘至零陵泾溪,骏驶非常,因息驾饮牛。牛径入江水不出。玄遣人觇守,经日无所见。 宋文帝元嘉三年,司徒徐羡之大儿乔之行欲入广莫门。牛径将入廷尉寺,左右禁捉不能禁。入方得出。明日被收。元嘉二十九年,晋陵送牛,角生右胁,长八尺。明年二月,东宫为祸。 孝武帝大明三年,广州刺史费淹献三角水牛。黄眚黄祥: 蜀刘备章武二年,东伐。二月,自秭归进屯夷道。六月,秭归有黄气见,长十余里,广数十丈。后逾旬,备为陆逊所破。近黄祥也。 魏齐王正始中,中山王周南为襄邑长。有鼠从穴出,语曰“王周南,尔以某日死”南不应。鼠还穴。后至期,更冠帻皂衣出,语曰“周南,汝日中当死”又不应。鼠复入,斯须更出,语如向日。适欲日中,鼠入复出,出复入,转更数语如前。日适中,鼠曰“周南,汝不应我,复何道”言绝,颠蹶而死,即失衣冠。取视,俱如常鼠。案班固说,此黄祥也。是时曹爽秉政,竞为比周,故鼠作变也。 宋孝武大明七年春,太湖边忽多鼠。其年夏,水至,悉变成鲤鱼。民人一日取,转得三五十斛。明年,大饥。 晋元帝太兴四年八月,黄雾四塞,埃气蔽天。案杨宣对,近土气,乱之祥也。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黄雾四塞。 晋穆帝永和七年三月,凉州大风拔木,黄雾下尘。是时张重华纳谮,出谢艾为酒泉太守,而所任非其人。至九年死,嗣子见弑。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闻善不予,兹谓不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有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至绝世也” 晋安帝元兴元年十月丙申朔,黄雾昏浊,不雨。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秋七月,天有黄光,洞照于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谓之荣光,太平之详,上表称庆。地震: 吴孙权黄武四年,江东地连震。是时权受魏爵命,为大将军、吴王,改元专制,不修臣迹。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董仲舒、刘向并云“臣下强盛,将动而为害”之应也。 魏明帝青龙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从东来,隐隐有声,屋瓦摇。魏明帝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吴将朱然围江夏,荆州刺史胡质击退之。又公孙渊自立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讨平之。 吴孙权嘉禾六年五月,江东地震。赤乌二年正月,地又再震。是时吕壹专政,步骘上疏曰“伏闻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无罪无辜,横受重刑,虽有大臣,不见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故嘉禾六年、赤乌二年,地连震动,臣下专政之应也。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后卒败。 魏齐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地震。正始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二月,魏郡地震。正始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时曹爽专政,迁太后于永宁宫,太后与帝相泣而别。连年地震,是其应也。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江东地仍震。是时权听谗,寻黜朱据,废太子。 蜀刘禅炎兴元年,蜀地震。时宦人黄皓专权。按司马彪说,奄宦无阳施,犹妇人也。此皓见任之应,与汉和帝时同事也。是冬,蜀亡。 晋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孙皓大遗众入涡口。叛虏寇秦、凉,刺史胡烈、苏愉并为所害。泰始七年六月丙申,地震。武帝世,始于贾充,终于杨骏,阿党昧利,苟专权宠,终丧天下,由是也。末年所任转敝,故亦一年六震,是其应也。裴叔则曰“晋德所以不比隆尧、舜者,以有贾充诸人在朝” 晋武帝咸宁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东、平阳地震。咸宁四年六月丁未,阴平、广武地震。甲子,阴平、广武地又震。 晋武帝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阳地震。太康五年正月壬辰,地震。太康六年七月己丑,地震。太康七年七月,南安、犍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太康八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阴平地震。八月,丹阳地震。太康九年正月,会稽、丹阳、吴兴地震。四月辛酉,长沙、南海等郡国八地震。七月至于八月,地又四震,其三有声如雷。太康十年十二月己亥,丹阳地震。 晋武帝太始元年,地震。 晋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元康四年二月,蜀郡山崩杀人。上谷、上庸、辽东地震。五月壬子,寿春山崩,洪水出,城坏,地坠方三十丈,水出杀人。六月,寿春大雷震,山崩地坼,家人陷死,上庸郡亦如之。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杀百余人。居庸地裂,广三十六丈,长八十四丈,水出,大饥。上庸四处山崩地陷,广三十丈,长百三十丈,水出杀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荥阳、襄城、汝阴、梁国、南阳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时贾后乱朝,据权专制,终至祸败之应也。汉邓太后摄政时,郡国地震。李固以为“地,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此同事也。京房《易传》曰“无德专禄,兹谓不顺。厥震动,丘陵涌水出”又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又曰“阴背阳,则地裂。父子分离,夷、羌叛去”元康五年五月丁丑,地震。六月,金城地震。元康六年正月丁丑,地震。元康八年正月丙辰,地震。 晋惠帝太安元年十月,地震。是时齐王冏专政。太安二年十二月丙辰,地震。是时长沙王专政。 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十月,荆、湘二州地震。时司马越专政。永嘉四年四月,兖州地震。 晋愍帝建兴二年四月甲辰,地震。是时幼主在上,权倾于下,四方云扰,兵乱不息。建兴三年六月丁卯,长安地震。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涌水出。十二月,庐陵、豫章、武昌、西陵地震,山崩。干宝曰“王敦陵上之应”太兴二年五月癸丑,祁山地震,山崩杀人。是时相国南阳王保在祁山称晋王,不终之象也。太兴三年四月庚寅,丹阳、吴郡、晋陵地震。其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黄数千斤。 晋成帝咸和二年三月,益州地震。四月己未,豫章地震。是年,苏峻作乱。咸和九年三月丁酉,会稽地震。是时政在臣下。 晋穆帝永和元年六月癸亥,地震。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政在臣下,所以连年地震。永和二年十月,地震。永和三年正月丙辰,地震。永和四年十月己未,地震。永和五年正月庚寅,地震。永和九年八月丁酉,京都地震,有声如雷。永和十年正月丁酉,地震,有声如雷,鸡雉鸣呴。永和十一年四月乙酉,地震。五月丁未,地震。 晋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凉州地震。 晋哀帝隆和元年四月甲戌,地震。是时政在将相,人主南面而已。隆和元年四月丁丑,凉州地震,浩亹山崩。张天锡降亡之象也。隆和二年二月庚寅,江陵地震。是时桓温专政。 晋海西太和元年二月,凉州地震水涌。晋简文帝咸安二年十月辛未,安成地震。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十月辛未,地震。是时嗣主幼冲,政在将相。宁康二年七月甲午,凉州地震山崩。 晋孝武帝太元二年闰月壬午,地震。五月丁丑,地震。太元十一年六月己卯,地震。是后缘河诸将,连岁兵役。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夜,地震。太元十七年六月癸卯,地震。十二月己未,地又震。是时群小弄权,天下侧目。太元十八年正月癸亥朔,地震。二月乙未,地震。 晋安帝隆安四年九月癸酉,地震。是时幼主冲昧,政在臣下。晋安帝义熙四年正月壬子夜,地震有声。十月癸亥,地震。义熙五年正月戊戌夜,寻阳地震,有声如雷。明年,卢循下。义熙八年,自正月至四月,南康、庐陵地四震。明年,王旅西讨荆、益。 宋文帝元嘉七年四月丙辰,地震。时遣军经略司、兖。元嘉十二年四月丙辰,京邑地震。元嘉十五年七月辛未,地震。元嘉十六年,地震。 孝武帝大明二年四月辛丑,地震。大明六年七月甲申,地震,有声自河北来,鲁郡山摇地动,彭城城女墙四百八十丈坠落,屋室倾倒,兖州地裂泉涌,二年不已。其后虏主死,兖州刺史夏侯祖权卒。 明帝泰始二年四月,地震。泰始四年七月己酉,东北有声如雷,地震。明帝泰豫元年闰七月甲申,东北有声如雷,地震。 后废帝元徽二年四月戊申,地震。元徽五年五月戊申,地震。七月,帝殒。 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青州城南地,远望见地中如水有影,人马百物皆见影中,积年乃灭。山崩地陷裂: 吴孙权赤乌十三年八月,丹阳、句容及故鄣、宁国诸山崩,鸿水溢。按刘向说,“山,阳,郡也。水,阴,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坏,百姓将失其所也”与《春秋》梁山崩,汉齐、楚众山发水同事也。“夫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祸福,不是过也”。吴虽帝,其实列国,灾发丹阳,其天意矣。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后二年而权薨,薨二十六年而吴亡。 魏元帝咸熙二年二月,太行山崩。此魏亡之征也。其冬,晋有天下。 晋武帝太始三年三月戊子,太行山崩。太始四年七月,泰山崩,坠三里。此晋之咎征也。至帝晏驾,而禄去王室,怀、愍沦胥于北,元帝中兴于南,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王受命,人君虏” 晋武帝太康五年丙午,宣帝庙地陷。太康六年三月,南安新兴县山崩,涌水出。太康七年七月,朱提之大泸山崩,震坏郡舍。阴平之仇池崖陨。太康八年七月,大雨。殿前地陷,方五尺,深数丈。 晋惠帝元康四年五月壬子,地陷,方三十丈,杀人。史阙其处。元康四年八月,居庸地裂,广三十丈,长百三十丈,水出杀人。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三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永嘉三年八月乙亥,鄄城城无故自坏七十余丈,司马越恶之,迁于濮阳。此见沴之异也。越卒陵上,终亦受祸。永嘉三年七月戊辰,当阳地裂三所,所广三丈,长二百余步。京房《易传》曰“地坼裂者,臣下分离,不肯相从也”其后司马越、苟晞交恶,四方牧伯莫不离散,王室遂亡。永嘉三年十月,宜都夷道山崩。永嘉四年四月,湘东酃黑石山崩。 晋元帝太兴四年八月,常山崩,水出,滹沱盈溢,大木倾拔。 晋成帝咸和四年十月,柴桑庐山西北崖崩。十二月,刘胤为郭默所杀。 晋惠帝元康九年六月夜,暴雷雨。贾谧斋屋柱陷入地,压谧床帐。此木沴土,土失其性,不能载也。明年,谧诛。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范阳地然,可以爨。此火沴土也。是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晋安帝义熙八年三月壬寅,山阴有声如雷,地陷深广各四尺。义熙十年五月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此水沴土也。 《五行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疴,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常阴 吴孙亮太平三年,自八月沉阴不雨,四十余日。是时将诛孙綝,谋泄。九月戊午,綝以兵围宫,废亮为会稽王。此常阴之罚也。 吴孙皓宝鼎元年十二月,太史奏久阴不雨,将有阴谋。皓深惊惧。时陆凯等谋因其谒庙废之。及出,留平领兵前驱,凯语平,平不许,是以不果。皓既肆虐,群下多怀异图,终至降亡。 宋后废帝元徽三年四月,连阴不雨。元徽三年八月,多阴。后二年,废帝殒。射妖: 蜀车骑将军邓芝征涪陵,见玄猿缘山,手射中之。猿拔其箭,卷木叶塞其创。芝曰“嘻。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猿母抱子,芝射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芝叹息,投弓水中,自知当死矣。 晋恭帝之为琅邪王时,好奇戏,尝闭一马于门内,令人射之,欲观几箭而死。左右有谏者,曰“马,国姓也,而今射之,不祥甚矣”于是乃止,而马已被十许箭矣。此盖射妖也。俄而桓玄篡位。 龙蛇之孽: 魏明帝青龙元年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凡瑞兴非时,则为妖孽,况困于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晋武不贺,是也。干宝曰“自明帝终魏世,青龙黄龙见者,皆其主废兴之应也。魏,土运。青,木色也,而不胜于金。黄得位,青失位之象也。青龙多见者,君德国运内相克伐也。故高贵乡公卒败于兵。案刘向说:龙贵象,而困井中,诸侯将有幽执之祸也。魏世龙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应。高贵乡公著《潜龙诗》,即此旨也” 魏高贵乡公正元元年冬十月戊戌,黄龙见于邺井中。魏高贵乡公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青龙见轵县井中。六月乙丑,青龙见元城县界井中。甘露二年二月,青龙见温县井中。甘露三年,黄龙青龙仍见顿丘、冠军、阳夏县界井中。 景元三年二月,青龙见轵县井中。 吴孙皓天册中,龙乳于长沙民家,啖鸡雏。京房《易妖》曰“龙乳人家,王者为庶人”其后皓降。 晋武帝咸宁二年六月丙申,白龙二见于九原井中。晋武帝太康五年正月癸卯,二龙见于武库井中。帝见龙,有喜色,百僚将贺。刘毅独表曰“昔龙漦夏庭,祸发周室。龙见郑门,子产不贺”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膺受嘉祥”遂不贺也。孙盛曰“龙,水物也,何与于人,子产言之当矣。但非其所处,实为妖灾。夫龙以飞翔显见为美,则潜伏幽处,非休祥也。汉惠帝二年,两龙见兰陵井中,本志以为其后赵王幽死之象也。武库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宝藏也,室宇邃密,非龙所处。后七年,蕃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窃神器。勒、虎二逆皆字曰龙,此之表异,为有证矣”史臣案龙为休瑞,而屈于井中,前史言之已祥。但兆幽微,非可臆断,故《五行》、《符瑞》两存之。 晋愍帝建兴二年十一月,桴罕羌妓产一龙子,色似锦文,尝就母乳,遥见神光,少得就视。 晋武帝咸宁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长十许丈,居听事平橑上,数年而人不知,但怪府中数失小儿及猪犬之属。后一蛇夜出,伤于刃,不能去,乃觉之。发徒攻击,移时乃死。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极不建,故蛇孽见之。汉灵帝时,蛇见御座,杨赐以为帝溺于色之应也。魏氏宫人猥多,晋又过之,宴游是湎,此其孽也。《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晋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临菑有大蛇长十余丈,负二小蛇,入城北门,径从市入汉城阳景王祠中不见。天戒若曰,齐方有刘章定倾之功,若不厉节忠慎,又将蹈章失职夺功之辱也。齐王冏不悟,虽建兴复之功,而以骄陵取祸。负二小蛇出朝市,皆有象类也。 晋明帝太宁初,武昌有大蛇,常居故神祠空树中,每出头从人受食。京房《易妖》曰“蛇见于邑,不出三年,有大兵。国有大忧”其后讨灭王敦及其党与。 马祸: 晋武帝太熙元年,辽东有马生角,在两耳下,长三寸。按刘向说,此兵象也。及帝晏驾之后,王室毒于兵祸,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又有“天子亲伐,马生角”。《吕氏春秋》曰“人君失道,马有生角” 晋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皇太子将释奠,太傅赵王伦骖乘,至南城门,马止,力士推之不能动。伦入轺车,乃进。此马祸也。天戒若曰,伦不知义方,终为乱逆,非傅导行礼之人。伦不悟,故亡。元康九年十一月戊寅冬,有牝骝马惊奔至廷尉讯堂,悲鸣而死。是殆愍怀冤死之象也。见廷尉讯堂,又天意乎。 晋孝怀帝永嘉六年二月,神马鸣南城门。 晋元帝大兴二年,丹阳郡吏濮阳杨演马生驹,两头自颈前别,生而死。按司马彪说,政在私门,二头之象也。是后王敦陵上。 晋成帝咸康八年五月甲戌,有马色赤如血,自宣阳门直走入于殿前,盘旋走出,寻逐莫知所在。己卯,帝不豫,六月崩。此马祸,又赤祥也。张重华在凉州,将诛其西河相张祚,祚厩马数十匹,同时悉皆无后尾。 晋安帝隆安四年十月,梁州有马生角,刺史郭铨送示都督桓玄。案刘向说,马不当生角,由玄不当举兵向上也。睹灾不悟,故至夷灭。人疴: 魏文帝黄初初,清河宋士宗母化为鳖,入水。 魏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兵奚农女死复生。时人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语。郭太后爱养之。又太原民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墓木,可三十岁。案京房《易传》,至阴为阳,下人为上,晋宣王起之象也。汉平帝、献帝并有此异,占以为王莽、曹操之征。公孙渊炊,有小儿蒸死甑中,其后夷灭。 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将征淮南,有孝子著衰衣入其阁。诘问,答曰“不自觉入也”时中外守备,亦悉不见。众皆异之。及还,果见杀。恪已被害,妻在室,使婢沃盥,闻婢血曈。又眼目视瞻非常,妻问其故,婢蹶然跃起,头至栋,攘臂切齿曰“诸葛公乃为峻所杀” 吴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穿冢出。干宝曰“此与汉宣帝同事。乌程侯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吴孙皓宝鼎元年,丹阳宣骞母,年八十,因浴化为鼋。兄弟闭户卫之,掘堂上作大坎,实水其中。鼋入坎戏一二日,恒延颈外望,伺户小开,便轮转自跃,入于远潭,遂不复还。与汉灵帝时黄氏母事同,吴亡之象也。 魏元帝咸熙二年八月,襄武县言有大人见,长三丈余,迹长三尺二寸,发白,着黄巾黄单衣,柱杖,呼民王始语曰“今当太平”寻晋代魏。 晋武帝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案《汉志》说,殆赵王伦篡乱之象也。晋武帝咸宁二年二月,琅邪人颜畿病死,棺敛已久,家人咸梦畿谓己曰“我当复生,可急开棺”遂出之。渐能饮食屈申视瞻,不能行语也。二年复死。其后刘渊、石勒遂亡晋室。 晋惠帝元康中,安丰有女子周世宁,年八岁,渐化为男,至十七八,而气性成。此刘渊、石勒荡覆晋室之妖也。汉哀帝、献帝时并有此异,皆有易代之兆。京房《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阳,厥咎亡” 晋惠帝永宁初,齐王冏唱义兵,诛除乱逆,乘舆反正。忽有妇人诣大司马门求寄产。门者诘之,妇人曰“我截齐便去耳”是时齐王冏匡复王室,天下归功。识者为其恶之。后果斩戮。永宁元年十二月甲子,有白头公入齐王冏大司马府,大呼有大兵起,不出甲子旬,冏杀之。明年十二月戊辰,冏败,即甲子旬也。 晋惠帝太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云龙门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当作中书监”即收斩之。干宝曰“夫禁庭,尊秘之处。今贱人径入,而门卫不觉者,宫室将虚,而下人逾上之妖也”是后帝北迁邺,又西迁长安,盗贼蹈籍宫阙,遂亡天下。 晋惠帝世,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娉,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得病亡。后其夫还,问女所在,其家具说之。其夫径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之,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 晋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余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其始如瞑,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当一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嫁之有子。晋惠帝光熙元年,会稽谢真生子,大头有鬓,两蹠反向上,有男女两体。生便作丈夫声,经日死。 晋惠、怀之世,京、洛有兼男女体,亦能两用人道,而性尤淫。案此乱气之所生也。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皆相放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故男女气乱,而妖形作也。 元帝太兴初,又有女子阴在腹上,在扬州,性亦淫。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无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吴郡吴县万祥婢生子,鸟头,两足马蹄,一手无毛,黄色,大如枕。 晋愍帝建兴四年,新蔡县吏任侨妻胡,年二十五,产二女,相向,腹心合同,自胸以上,齐以下,各分。此盖天下未一之妖也。时内史吕会上言“案《瑞应图》,异根同体谓之连理,异苗同颖谓之嘉禾。草木之异,犹以为瑞,今二人同心,《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嘉征显见,生于陕东之国,斯盖四海同心之瑞,不胜喜踊,谨画图以上”时有识者哂之。 晋中兴初,有女子,其阴在腹,当齐下。自中国来江东,性甚淫,而不产。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无后” 晋元帝太兴三年十二月,尚书驺谢平妻生女,堕地濞濞有声,须臾便死。鼻目皆在顶上,面处如项,口有齿,都连为一,胸如鳖,手足爪如鸟爪,皆下句。京房《易妖》曰“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皆为天下大兵”后二年,有石头之败。 晋明帝太宁二年七月,丹阳江宁侯纪妻死,三日复生。 晋成帝咸康四年十一月辛丑,有何一人诣南止车门自列为圣人所使。录付光录外部检问,是东海郯县吕畅,辞语落漠,髡鞭三百,遣。咸康五年四月,下邳民王和侨居暨阳。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天来还,得征瑞印绶,当母天下”晋陵太守以为妖,收付狱。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绛衣,诣止车门口,列为圣人使,求见天子。门候受辞,列姓吕名锡。云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长七寸,天今命可为天下母。奏闻,即伏诛。并下晋陵诛可。 晋康帝建元二年十月,卫将军营督过望所领兵陈渎女壹,有文在足,曰“天下之母”。灸之逾明,京都喧哗。有司收系以闻,俄自建康县狱亡去。石虎末,大武殿前所图贤圣人像人头,忽悉缩入肩中。 晋孝武帝宁康初,南郡州陵女人唐氏,渐化为丈夫。 晋安帝义熙七年,无锡人赵朱,年八岁,一旦暴长八尺,髭须蔚然,三日而死。义熙中,东阳人黄氏生女不养,埋之。数日于土中啼,取养遂活。义熙末,豫章吴平人有二阳道,重累生。 晋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阳道无头正平,本下作女人形体。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刘斌为吴郡。娄县有一女,忽夜乘风雨,恍忽至郡城内。自觉去家正炊顷,衣不沾濡。晓在门上求通,言“我天使也”斌令前,因曰“府君宜起迎我,当大富贵。不尔,必有凶祸”斌问所以来,亦不自知也。谓是狂人,以付狱,符其家迎之。数日乃得去。后二十日许,斌诛。 孝武帝大明中,张畅为会稽郡,妾怀孕,儿于腹中啼,声闻于外。畅寻死。大明末,荆州武宁县人杨始欢妻,于腹中生女儿。此儿至今犹存。明帝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见太子西池水上,迹长三尺余。 后废帝元徽中,南东莞徐坦妻怀孕,儿在腹中有声。元徽中,暨阳县女人于黄山穴中得二卵,如斗大,剖视有人形。魏文帝黄初四年三月,宛、许大疫,死者万数。 魏明帝青龙二年四月,大疫。青龙三年正月,京都大疫。 吴孙权赤乌五年,大疫。吴孙亮建兴二年四月,诸葛恪围新城。大疫,死者太半。吴孙皓凤凰二年,疫。 晋武帝泰始十年,大疫。吴土亦同。晋武帝咸宁元年十一月,大疫,京都死者十万人。晋武帝太康三年春,疫。 晋惠帝元康二年十一月,大疫。元康七年五月,秦、雍二州疾疫。晋孝怀帝永嘉四年五月,秦、雍州饥疫至秋。永嘉六年,大疫。晋元帝永昌元年十一月,大疫,死者十二三。河朔亦同。 晋成帝咸和五年五月,大饥且疫。晋穆帝永和九年五月,大疫。晋海西太和四年冬,大疫。晋孝武帝太元五年五月,自冬大疫,至于此夏,多绝户者。 晋安帝义熙元年十月,大疫,发赤班乃愈。义熙七年春,大疫。宋文帝元嘉四年五月,京都疾疫。孝武帝大明元年四月,京邑疾疫。大明四年四月,京邑疾疫。 日蚀: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眚,勿复劾三公”黄初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黄初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后二年,宫车晏驾。 魏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帝诏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得,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励政自修,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具禳祠,于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其各勉修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魏明帝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太和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见《吴历》〕。 魏明帝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纪》无。正始三年四月戊戌朔,日有蚀之。《纪》无。正始六年四月壬子,日有蚀之。十月戊寅朔,又日有蚀之。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扬等转改法度。会有日蚀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于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矣。正始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日有蚀之。 魏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按谷永说,正朝,尊者恶之。京房占曰“日蚀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魏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景元三年三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泰始七年五月庚辰,日有蚀之。泰始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泰始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蚀之。泰始十年三月癸亥,日有蚀之。 晋武帝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蚀之。咸宁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太康六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太康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乙亥,诏曰“比年灾异屡发,邦之不臧,实在朕躬。震蚀之异,其咎安在。将何施行,以济其愆”太尉亮、司徒舒、司空瓘逊位,弗许。太康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太康九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后二年,宫车晏驾。 晋惠帝元康九年十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辛卯朔,日有蚀之。晋惠帝永宁元年闰三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晋惠帝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日有蚀之。尊者恶之。七月乙酉朔,又日有蚀之既。占曰“日蚀尽,不出三月,国有凶”十一月,宫车晏驾。十二月壬午朔,又日有蚀之。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日有蚀之。永嘉二年正月丙午朔,日有蚀之。永嘉六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帝为刘曜所虏。十二月乙卯朔,又日有蚀之。明年,帝崩于平阳。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晋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晋成帝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日有蚀之。咸康七年二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咸康八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正朝,尊者恶之。六月,宫车晏驾。 晋穆帝永和七年正月丁酉朔,日有蚀之。永和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有蚀之。晋穆帝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不尽如钩。明年,宫车晏驾。 晋哀帝隆和元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晋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太和五年七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明年,废为海西公。 晋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晋孝武帝太元四年闰月己酉朔,日有蚀之。太元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太元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太元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太元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明年,宫车晏驾。海西时有此变。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晋惠帝永兴元年十一月,黑气分日。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癸巳,日散,光流如血,所照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照皆黄。案《河图占》曰“日薄也”。其说曰“凡日蚀皆于晦朔,有不于晦朔者,为日薄。虽非日月同宿,时阴气盛,掩薄日光也。占类蚀”永喜二年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五重。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不乱,则诸侯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杀缪播等,暴蔑人主。五年,胡破京都,帝遂见虏。一说王者有兵周之象。永嘉五年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飞燕鸟者。 晋愍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子,白虹弥天,三日并照,日有重晕,左右两珥。占曰“白虹,兵气也。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王立亦如其数”又曰“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 晋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晋安帝元兴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晋安帝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义熙十年九月己巳朔,日有蚀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义熙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明年,宫车晏驾。 晋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宋少帝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文帝元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元嘉六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己丑朔,又日有蚀之,不尽如钩,蚀时星见,晡方没,河北地暗。元嘉十二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元嘉十九年七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元嘉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元嘉三十年七月辛丑朔,日有蚀之,既,星辰毕见。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既,列宿粲然。孝武帝大明五年九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明帝泰始四年八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十月癸酉,又日有蚀之。泰始五年十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蚀之。顺帝升明二年九月乙巳朔,日有蚀之。升明三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时地又频震。权发诏,深戒惧天眚。 晋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日晕再重,白虹贯之。晋武帝太康元年正月己丑朔,五色气冠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主斗、牛,斗、牛为吴地”是时孙皓淫暴,四月降。 晋惠帝元康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月乃消。王隐以为愍怀废死之征也。晋惠帝永康元年十月乙未,日斗,黄雾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大战”晋惠帝永宁元年九月甲申,日有黑子。按京房占“黑者,阴也。臣不掩君恶,令下见百姓恶君”日重晕,天下有立王。晕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陈卓曰“当有大庆,天下其参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元朔,胡亦改元朔,跨曹、刘疆宇。于是兵连积世。 晋元帝太兴四年三月癸亥,日有黑子。辛亥,帝亲录讯囚徒。晋元帝永昌元年十月辛卯,日有黑子。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丑朔,日晕无光。癸巳,黄雾四塞。占曰“君道失明,臣有阴谋”是时王敦陵上,卒伏其辜。 晋成帝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咸康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丙子,乃灭。 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四月戊辰,日晕厚密,白虹贯日中。太和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足乌,形见分明,数旦乃止。 晋安帝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明年,桓玄篡位。晋安帝义熙元年五月庚午,日有采珥。义熙十一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余丈,在南干日。依司马彪说,则灾在分野,羌亡之象也。 晋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日晕,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三月丙申夜,月蚀既。丁酉夜,又蚀既。占曰“月蚀既尽,夫人忧”又曰“其国贵人死” 安帝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旦,月犹见东方。按占,谓之“侧匿”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十一月己卯朔,日始出,色赤如血,外生牙,块垒不员。明年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十一月,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没四五丈,亦如之。至于八年春,凡三,谓日死。闰五月,帝崩。 后废帝元徽三年三月乙亥,日未没数丈,日色紫赤无光。元徽五年三月庚寅,日晕五重,又重生二直,一抱一背。文帝元嘉中,有两白虹见宣阳门外。 后废帝元徽二年八月壬子夜,白虹见。元徽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后帝升明元年九月乙未夜,白虹见东方。

宋书 · 卷五十三 · 列传第十三 · 张茂度等

沈约
南北朝
张茂度,吴郡吴人,张良后也。名与高祖讳同,故称字。良七世孙为长沙太守,始迁于吴。高祖嘉,曾祖澄,晋光禄大夫。祖彭祖,广州刺史。父敞,侍中、尚书、吴国内史。 茂度郡上计吏,主簿,功曹,州命从事史,并不就。除琅邪王卫军参军,员外散骑侍郎,尚书度支郎,父忧不拜。服阕,为何无忌镇南参军。顷之,出补晋安太守,卢循为寇,覆没江州,茂度及建安太守孙蚪之并受其符书,供其调役。循走,俱坐免官。复以为始兴相,郡经贼寇,廨宇焚烧,民物凋散,百不存一。茂度创立城寺,吊死抚伤,收集离散,民户渐复。在郡一周,征为太尉参军,寻转主簿、扬州治中从事史。高祖西伐刘毅,茂度居守。留州事悉委之。军还,迁中书侍郎。出为司马休之平西司马、河南太守。高祖将讨休之,茂度闻知,乘轻船逃下,逢高祖于中路,以为录事参军,太守如故。江陵平,骠骑将军道怜为荆州,茂度仍为咨议参军,太守如故。还为扬州别驾从事史。高祖北伐关洛,复任留州事。出为使持节、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建武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绥静百越,岭外安之。以疾求还,复为道怜司马。丁继母忧,服阕,除廷尉,转尚书吏部郎。 太祖元嘉元年,出为使持节、督益宁二州梁州之巴西梓潼宕渠南汉中秦州之怀宁安固六郡诸军事、冠军将军、益州刺史。三年,太祖讨荆州刺史谢晦,诏益州遣军袭江陵,晦已平而军始至白帝。茂度与晦素善,议者疑其出军迟留,时茂度弟邵为湘州刺史,起兵应大驾,上以邵诚节,故不加罪,被代还京师。七年,起为廷尉,加奉车都尉,领本州中正。入为五兵尚书,徙太常。以脚疾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上从容谓茂度曰“勿复以西蜀介怀”对曰“臣若不遭陛下之明,墓木拱矣”顷之,解职还家。征为都官尚书,加散骑常侍,固辞以疾。就拜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茂度内足于财,自绝人事,经始本县之华山以为居止,优游野泽,如此者七年。十八年,除会稽太守。素有吏能,在郡县,职事甚理。明年,卒官,时年六十七。谥曰恭子。 茂度同郡陆仲元者,晋太尉玩曾孙也。以事用见知,历清资,吏部郎,右卫将军,侍中,吴郡太守。自玩洎仲元,四世为侍中,时人方之金、张二族。弟子真,元嘉十年,为海陵太守。中书舍人狄当为太祖所信委,家在海陵,死还葬,桥路毁坏,不通丧车,县求发民修治,子真不许。司徒彭城王义康闻而善之,召为国子博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临海东阳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镜,新安太守,皆有盛名,并早卒。镜弟永。永字景云,初为郡主簿,州从事,转司徒士曹参军,出补余姚令,入为尚书中兵郎。先是,尚书中条制繁杂,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为删定郎,掌其任。二十二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称绩。又除广陵王诞北中郎录事参军。永涉猎书史,能为文章,善隶书,晓音律,骑射杂艺,触类兼善,又有巧思,益为太祖所知。纸及墨皆自营造,上每得永表启,辄执玩咨嗟,自叹供御者了不及也。二十三年,造华林园、玄武湖,并使永监统。凡诸制置,皆受则于永。徙为江夏王义恭太尉中兵参军、越骑校尉、振武将军、广陵南沛二郡太守。二十八年,又除江夏王义恭骠骑中兵参军,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尽心力,太祖谓堪为将。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扬威将军、冀州刺史,督王玄谟、申坦等诸将,经略河南。攻碻磝城,累旬不能拔。其年八月七日夜,虏开门烧楼及攻车,士卒烧死及为虏所杀甚众,永即夜撤围退军,不报告诸将,众军惊扰,为虏所乘,死败涂地。永及申坦并为统府抚军将军萧思话所收,系于历城狱。太祖以屡征无功,诸将不可任,责永等与思话诏曰“虏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脱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当之耳。言及增愤,可以示张永、申坦”又与江夏王义恭书曰“早知诸将辈如此,恨不以白刃驱之,今者悔何所及” 三十年,元凶弑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东安东莞二郡诸军事、辅国将军、青州刺史。司空南谯王义宣起义,又板永为督冀州青州之济南乐安太原三郡诸军事、辅国将军、冀州刺史。永遣司马崔勋之、中兵参军刘则二军驰赴国难。时萧思话在彭城,义宣虑二人不相谐缉,与思话书,劝与永坦怀。又使永从兄长史张畅与永书曰“近有都信,具汝刑网之原,可谓虽在缧绁,而腹心无愧矣。萧公平厚,先无嫌隙,见汝翰迹,言不相伤,何其滔滔称人意邪。当今世故艰迫,义旗云起,方藉群贤,共康时难。当远慕廉、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克申旧情。公亦命萧示以疏达,兼令相报,共遵此旨”事平,召为江夏王义恭大司马从事中郎,领中兵。 时使百僚献谠言,永以为宜立谏官,开不讳之路,讲师旅,示安不忘危。世祖孝建元年,臧质反,遣永辅武昌王浑镇京口。其年,出为扬州别驾从事史。明年,召入为尚书左丞。时将士休假,年开三番,纷纭道路。永建议曰“臣闻开兵从稼,前王以之兼隙,耕战递劳,先代以之经远。当今化宁万里,文同九服,捐金走骥,于焉自始。伏见将士休假,多蒙三番,程会既促,装赴在早。故一岁之间,四驰遥路,或失遽春耜,或违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储,家阙旧粟,考定利害,宜加详改。愚谓交代之限,以一年为制,使征士之念,劳未及积。游农之望,收功岁成。斯则王度无骞,民业斯植矣”从之。 大明元年,迁黄门侍郎,寻领虎贲中郎将、本郡中正。三年,迁廷尉。上谓之曰“卿既与释之同姓,欲使天下须无冤民”加宁朔将军、尚书吏部郎、司徒右长史、寻阳王子房冠军长史。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将作大匠。事毕,迁太子右卫率。七年,为宣贵妃殷氏立庙,复兼将作大匠。转右卫将军。其年,世祖南巡,自宣城候道东入,使永循行水路。是岁旱,涂径不通,上大怒,免。时上宠子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割吴郡度属徐州。八年,起永为别驾从事史。其年,召为御史中丞。前废帝永光元年,出为吴兴太守,迁度支尚书。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书。未拜,会四方反叛,复以为吴兴太守,加冠军将军。假节。未拜,以将军假节,徙为吴郡太守,率军东讨。又为散骑常侍、太子詹事。未拜,迁使持节、监青冀幽并四州诸军事、前将军,青冀二州刺史,统诸将讨徐州刺史薛安都,累战克捷,破薛索儿等,事在《安都传》。又迁散骑常侍、镇军将军、太子詹事,权领徐州刺史。又都督徐、兖、青、冀四州诸军事,又为使持节、都督南兖徐二州诸军事、南兖州刺史,常侍、将军如故。时薛安都据彭城请降,而诚心不款,太宗遣永与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锋军事,进军彭城。安都招引索虏之兵既至,士卒离散,永狼狈引军还,为虏所追,大败。复值寒雪,士卒离散,永脚指断落,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会稽东阳临海永嘉新安五郡诸军事、会稽太守,将军如故。以北讨失律,固求自贬,降号左将军。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虽除,犹立灵座,饮食衣服,待之如生。每出行,常别具名车好马,号曰侍从,有事辄语左右报郎君。以破薛索儿功,封孝昌县侯,食邑千户。在会稽,宾客有谢方童等,坐赃下狱死,永又降号冠军将军。四年,迁使持节、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右将军、雍州刺史。未拜,停为太子詹事,加散骑常侍、本州大中正。六年,又加护军将军,领石头戍事。给鼓吹一部。七年,迁金紫光禄大夫,寻复领护军。后废帝即位,进右光禄大夫,加侍中,领安成王师,加亲信二十人。又领本州中正,出为吴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禄如故。元徽二年,迁使持节、都督南兖徐青冀益五州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兖州刺史,侍中如故。 永少便驱驰,志在宣力,年虽已老,志气未衰,优游闲任,意甚不乐,及有此授,喜悦非常,即日命驾还都。未之镇,值桂阳王休范作乱,永率所领出屯白下。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锋遂攻南掖门。永遣人觇贼,既返,唱云“台城陷矣”永众于此溃散,永亦弃军奔走,还先所住南苑。以永旧臣不加罪,止免官削爵,永亦愧叹发病。三年,卒,时年六十六。顺帝升明二年,追赠侍中、右光禄大夫。子瑰,升明末,达官。永弟辩,太宗亦见任遇,历尚书吏部郎,广州刺史,大司农。辩弟岱,升明末,吏部尚书。 庾登之,字元龙,颍川鄢陵人也。曾祖冰,晋司空。祖蕴,广州刺史。父廓,东阳太守。登之少以强济自立,初为晋会稽王道子太傅参军。义旗初,又为高祖镇军参军。以预讨桓玄功,封曲江县五等男。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豫州别驾从事史,大司马主簿,司徒左西曹属。登之虽不涉学,善于世事,王弘、谢晦、江夷之徒,皆相知友。转太尉主簿。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击节驱驰,退告刘穆之,以母老求郡。于是士庶咸惮远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大军发后,乃以补镇蛮护军、西阳太守。入为太子庶子,尚书左丞。出为新安太守。 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请为长史、南郡太守,仍为卫军长史,太守如故。登之与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为之佐,意甚不惬。到厅笺,唯云“即日恭到”,初无感谢之言。每入觐见,备持箱囊几席之属,一物不具不坐。晦常优容之。晦拒王师,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许,语在《晦传》。晦败,登之以无任免罪,禁锢还家。 元嘉五年,起为衡阳王义季征虏长史。义季年少,未亲政,众事一以委之。寻加南东海太守。入为司徒右长史,尚书吏部郎,司徒左长史,南东海太守。府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怀,而登之性刚,每陈己意,义康甚不悦,出为吴郡太守。州郡相临,执意无改,因其莅任赃货,以事免官。弟炳之时为临川内史,登之随弟之郡,优游自适。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登之初至临川,吏民咸相轻侮,豫章与临川接境,郡又华大,仪迓光赫,士人并惊叹焉。十八年,迁江州刺史。疾笃,征为中护军。未拜。二十年,卒,时年六十二。即以为赠。 子冲远,太宗镇姑孰,为卫军长史,卒于豫章太守,追赠侍中。炳之,字仲文,初为秘书、太子舍人,刘粹征北长史、广平太守。兄登之为谢晦长史,炳之往省之。晦时位高权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独与抗礼,时论健之。为尚书度支郎,不拜。出补钱塘令,治民有绩。转彭城王义康骠骑主簿,未就,徙为丹阳丞。炳之既未到府,疑于府公礼敬,下礼官博议。中书侍郎裴松之议曰“案《春秋》桓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纪。《公羊传》曰:女在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推此而言,则炳之为吏之道,定于受命之日矣,其辞已成,在官无外,名器既正,则礼亦从之。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职,未接之民,必有其敬者,以既受王命,则成君民之义故也。吏之被敕,犹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见阙其被礼,吏安可以未到废其节乎。愚怀所见,宜执吏礼”从之。迁司徒左西属。左将军竟陵王义宣未亲府板炳之为咨议参军,众务悉委焉。后将军长沙王义欣镇寿阳,炳之为长史、南梁郡太守,转镇国长史,太守如故。出为临川内史。后将军始兴王浚镇湘州,以炳之为司马,领长沙内史。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司马如故。 于时领军将军刘湛协附大将军彭城王义康,而与仆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殷氏者,不得入刘氏之门,独炳之游二人之间,密尽忠于朝廷。景仁称疾不朝见者历年,太祖常令炳之衔命去来,湛不疑也。义康出藩,湛伏诛,以炳之为尚书吏部郎,与右卫将军沈演之俱参机密。顷之,转侍中,本州大中正。迁吏部尚书,领义阳王师。内外归附,势倾朝野。 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宾客干诉非理者,忿詈形于辞色。素无术学,不为众望所推。性好洁,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户,辄令人拭席洗床。时陈郡殷冲亦好净,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洁,每容接之。炳之好洁反是,冲每以此讥焉。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炳之请急还家,吏部令史钱泰、主客令史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书旧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虽有八座命,亦不许。为有司所奏。上于炳之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暠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若言炳之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陛下圣睿,反更迟迟于此。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诸恶纷纭,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耳。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 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伤大臣。尚之又陈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此非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由外悉知此,而诬于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谢晦望实,非今者之畴,一事错误,免侍中官。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搜之谬,皆白衣领职。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于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敢作此言,亦为异也” 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曰“尚书旧有增置干二十人,以元、凯丞郎干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干阙,不得时补。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留。得臣此信,方复遣耳。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臣与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遗之,便复款然。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发于州。国吏运载樵荻,无辍于道。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选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原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德愿谢太尉。前后漏泄志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已也。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尚之答曰“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汲公犯颜之直,至于侍坐仰酧,每不能尽。昨出伏复深思,只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且居官失和,未有此比。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今曲阿在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管。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于圣世邪。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谓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则可得少明国典,粗酧四海之诮。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以闻述。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今蒙恩荣者不少,臣何为独恳恳于斯,实是尊主乐治之意。伏愿试更垂察” 又曰“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示得解手。荀万秋尝诣炳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云:无。问有好马不。又云:无。政有佳驴耳。炳之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犹谓不然。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恐仰伤日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是岁,元嘉二十五年也。二十七年,卒于家,时年六十三。太祖录其宿诚,追复本官。二子季远、弘远。 谢方明,陈郡阳夏人,尚书仆射景仁从祖弟也。祖铁,永嘉太守。父冲,中书侍郎。家在会稽,谢病归,除黄门侍郎,不就。为孙恩所杀,追赠散骑常侍。 方明随伯父吴兴太守邈在郡,孙恩寇会稽,东土诸郡皆响应,吴兴民胡桀、郜骠破东迁县,方明劝邈避之,不从,贼至被害,方明逃窜遂免。初,邈舅子长乐冯嗣之及北方学士冯翊仇玄达,俱往吴兴投邈,并舍之郡学,礼待甚简。二人并忿愠,遂与恩通谋。恩尝为嗣之等从者,夜入郡,见邈众,遁,不悟。本欲于吴兴起兵,事趣不果,乃迁于会稽。及郜等攻郡,嗣之、玄达并豫其谋。刘牢之、谢琰等讨恩,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方明结邈门生义故得百余人,掩讨嗣之等,悉禽而手刃之。 于时荒乱之后,吉凶礼废。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凶事,尽其力用。数月之间,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顷之,孙恩重没会稽,谢琰见害。恩购求方明甚急。方明于上虞载母妹奔东阳,由黄蘖峤出鄱阳,附载还都,寄居国子学。流离险厄,屯苦备经,而贞立之操,在约无改。元兴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阳尹卞范之势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书吏部郎王腾譬说备至,方明终不回。桓玄闻而赏之,即除著作佐郎,补司徒王谧主簿。 从兄景仁举为高祖中兵主簿。方明事思忠益,知无不为。高祖谓之曰“愧未有瓜衍之赏,且当与卿共豫章国禄”屡加赏赐。方明严恪,善自居遇,虽处暗室,未尝有惰容。无他伎能,自然有雅韵。从兄混有重名,唯岁节朝宗而已。丹阳尹刘穆之权重当时,朝野辐辏,不与穆之相识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已。穆之甚以为恨。方明、廓后往造之,大悦,白高祖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直置便自是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顷之,转从事中郎,仍为左将军道怜长史、高祖命府内众事,皆咨决之。随府转中军长史。寻更加晋陵太守,复为骠骑长史、南郡相,委任如初。 尝年终,江陵县狱囚事无轻重,悉散听归家,使过正三日还到。罪应入重者有二十余人,纲纪以下,莫不疑惧。时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寿之并随在西,固谏以为“昔人虽有其事,或是记籍过言。且当今民情伪薄,不可以古义相许”方明不纳,一时遣之。囚及父兄皆惊喜涕泣,以为就死无恨。至期,有重罪二人不还,方明不听讨捕。其一人醉不能归,逮二日乃反。余一囚十日不至,五官朱千期请见欲白讨之,方明知为囚事,使左右谢五官不须入,囚自当反。囚逡巡墟里,不能自归,乡村责让之,率领将送,遂竟无逃亡者。远近咸叹服焉。遭母忧,去职。服阕,为宋台尚书吏部郎。 高祖受命,迁侍中。永初三年,出为丹阳尹,有能名。转会稽太守。江东民户殷盛,风俗峻刻,强弱相陵,奸吏蜂起,符书一下,文摄相续。又罪及比伍,动相连坐,一人犯吏,则一村废业,邑里惊扰,狗吠达旦。方明深达治体,不拘文法,阔略苛细,务存纲领。州台符摄,即时宣下,缓民期会,展其办举。郡县监司,不得妄出,贵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狱。前后征伐,每兵运不充,悉发倩士庶。事既宁息,皆使还本。而属所刻害,或即以补吏。守宰不明,与夺乖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方明简汰精当,各慎所宜,虽服役十载,亦一朝从理,东土至今称咏之。性尤爱惜,未尝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有必宜改者,则以渐移变,使无迹可寻。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连,幼而聪敏,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深相知赏,事在《灵运传》。本州辟主簿,不就。惠连先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文行于世。坐被徙废塞,不豫荣伍。尚书仆射殷景仁爱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儿时,便见世中有此文,而论者云是谢惠连,其实非也”太祖曰“若如此,便应通之”元嘉七年,方为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是时义康治东府城,城堑中得古冢,为之改葬,使惠连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又为《雪赋》,亦以高丽见奇。文章并传于世。十年,卒,时年二十七。既早亡,且轻薄多尤累,故官位不显。无子。弟惠宣,竟陵王诞司徒从事中郎,临川内史。 江夷,字茂远,济阳考城人也。祖霖彡,晋护军将军。父敳,骠骑咨议参军。夷少自藻厉,为后进之美。州辟主簿,不就。桓玄篡位,以为豫章王文学。义旗建,高祖板为镇军行参军,寻参大司马琅邪王军事,转以公事免。顷之,复补主簿。豫讨桓玄功,封南郡州陵县五等侯。孟昶建威府司马,中书侍郎,中军太尉从事中郎,征西大将军道规长史、南郡太守,寻转太尉咨议参军,领录事,迁长史,入为侍中,大司马,从府公北伐,拜洛阳园陵,进至潼关。还领宁远将军、琅邪内史、本州大中正。高祖命大司马府、琅邪国事,一以委焉。 宋台初建,为五兵尚书。高祖受命,转掌度支。出为义兴太守,加秩中二千石,以疾去职。寻拜吏部尚书,为吴郡太守。营阳王于吴县见害,夷临哭尽礼。又以兄疾去官。复为丹阳尹,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迁右仆射。夷美风仪,善举止,历任以和简著称。出为湘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未之职,病卒,时年四十八。遗命薄敛蔬奠,务存俭约。追赠前将军,本官如故。子湛,别有传。 史臣曰:为国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质后文。士君子当以体正为基,蹈义为本,然后饰以艺能,文以礼乐,苟或难备,不若文不足而质有余也。是以小心翼翼,可祗事于上帝,啬夫喋喋,终不离于虎圈。江夷、谢方明、谢弘微、王惠、王球,学义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贞心雅体,廷臣所罕及。《诗》云“温温恭人,惟德之基”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