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上 · 徐爱录 · 门人徐爱录 · 二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与先生之说相戾”。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
注释
朱熹《大学或问》:“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 义外,见《孟子·告子上》第四章:“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精一,见《书经·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使心不杂以人为而得其正,即是精一之功。王守仁以为“惟精是惟一的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