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七卷 · 离娄上 · 第十节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挟:倚仗,持以自重。 孟献子:春秋时期鲁国大夫仲孙蔑。 费(bì)惠公:春秋时期费国的君主。 晋平公:春秋时期晋国的君主。亥唐:晋平公时隐居于市的贤士。 入云、坐云、食云:云入、云坐、云食的倒文。 疏食:粗糙的食物。 馆:馆舍,指止宿。甥:女婿。贰室:副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