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四十二章 · 经说(上)

· 墨子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无然,若见之成见也。 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 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 虑: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 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 ■:■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 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著若明。 义: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礼:贵者公,贱者名,而俱有敬僈焉。等,异论也。 行:所为不善名,行也。所为善名,巧也,若为盗。 实:其志气之见也,使人如己,不若金声玉服。 忠:不利弱子亥。足将入,止容。 孝:以亲为芬,而能能利亲,不必得。 信:不以其言之当也,使人视城得金。 佴:与人遇,人众,■。 ■:为是为是之台彼也,弗为也。 廉:己惟为之,知其■也。 所令:非身弗行。 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所急。 勇: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 力:重之谓。下、与;重,奋也。 生:楹之生,商不可必也。 平:惔然。 利: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 害:得是而恶,则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 治:吾事治矣,人有治,南北。 誉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诽:必其行也。其言之忻。 举:告以文名,举彼实也。 故言也者,诸口能之出民者也。民若画俿也。言也谓言,犹石致也。 且:自前曰且,自后曰己,方然亦且。若石者也。 君:以若名者也。 功:不待时,若衣裘。 赏:上报下之功也。 罪:不在禁,惟害无罪,殆姑。上报下之功也。 罚:上报下之罪也。 同:二人而俱见是楹也,若事君。 久:古今旦莫。 宇:东西家南北。 穷:或不容尺,有穷;莫不容尺,无穷也。 尽:但止动。 始:时或有久,或无久。始当无久。 化:若蛙为鹑。 损:偏去也者,兼之体也。其体或去或存,谓其存者损。 儇:昫民也。 库:区穴若,斯貌常。 动:偏祭从者,户枢免瑟。 止:无久之不止,当牛非马,若矢过楹。有久之不止,当马非马,若人过梁。 必:谓台执者也,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是非必也。 同:捷与狂之同长也。 心中自是往相若也。 厚:惟无所大。 圜:规写支也。 方:矩见支也。 倍:二尺与尺,但去一。 端:是无同也。 有间:谓夹之者也。 间:谓夹者也。尺,前于区穴。而后于端,不夹于端与区内。及:及非齐之,及也。 ■:间虚也者,两木之间,谓其无木者也。 盈:无盈无厚。于尺,无所往而不得,得二。坚异处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 撄:尺与尺俱不尽,端与端俱尽。尺与或尽或不尽。坚白之撄相尽,体撄不相尽。端。 仳:两有端而后可。 次:无厚而后可。 法:意、规、员三也,俱可以为法。 佴:然也者,民若法也。 彼:凡牛,枢非牛,两也,无以非也。 辩: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 不若当犬。 为:欲■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文也,无遗于其害也,而犹欲养之,则离之。是犹食脯也,骚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骚,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墙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趋之而得力,则弗趋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观“为,穷知而县于欲”之理,养脯而非■也,养指而非愚也,所为与不所与为相疑也,非谋也。 已:为衣,成也。治病,亡也。 使:令,谓谓也,不必成;湿,故也,必待所为之成也。 名: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声出口,俱有名,若姓宇洒。 谓:狗犬,命也。狗犬,举也。叱狗,加也。 知:传受之,闻也;方不障,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 闻:或告之,传也;身观焉,亲也。 见:时者,体也;二者,尽也。 古:兵立反中,志工,正也;臧之为,宜也;非彼,必不有,必也。圣者用而勿必,必去者可勿疑。 仗者两而勿偏。 为:早台,存也;病,亡也;买鬻,易也;霄尽,荡也;顺长,治也;蛙买,化也。 同: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 异:二必异,二也;不连属,不体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类也。 同异交得:于福家良,恕有无也;比度,多少也;免■还园,去就也;鸟折用桐,坚柔也;剑尤早,生死也;处室子子母,长少也;两绝胜,白黑也;中央,旁也;论行行行学实,是非也;难宿,成未也;兄弟,俱适也;身处志往,存亡也;霍,为姓故也;贾宜,贵贱也。 诺:超、城、员、止也。相从、相去、先知、是、可,五色。长短、前后、轻重援,执服难成。言务成之,九则求执之。 法:法取同,观巧。传法,取此择彼,问故观宜。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止黑人;与以有爱于人有不爱于人,心爱人是孰宜? 心:彼举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若圣人有非而不非。 正:五诺,皆人于知有说;过五诺,若负,无直无说;用五诺,若自然矣。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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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於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若以百姓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为法;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流语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闻命之声、见命之体者乎?则未尝有也。 然胡不尝考之圣王之事?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为不然,昔者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教,其在汤、武则治,其在桀、纣则乱。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则岂可谓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后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传流矣,今故先生对之?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慎言知行,此上有以规谏其君长,下有以教顺其百姓。故上得其居长之赏,下得其百姓之誉。列士桀大夫,声闻不废,流传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必不能曰我见命焉。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缪其耳目之婬,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驱骋田猎毕弋,内沉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暴逆百姓,使下不亲其上,是故国为虚厉,身在刑僇之中,不肯曰我罢不肖,我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虽昔也三代之穷民,亦由此也,内之不能善事其亲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长,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使身至有饥寒冻馁之忧,必不能曰我罢不肖,我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穷。虽昔也三代之伪民,亦犹此也,繁饰有命,以教众愚朴人。 久矣!圣王之患此也,故书之竹帛,琢之金石。于先王之书《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此语夏王桀之执有命也,汤与仲虺共非之。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不亦弃纵而不葆。”此言纣之执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于三代不国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国亦言命之无也。于召公之《执令》亦然:“且!政哉,无天命!惟予二人,而无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在于商、夏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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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子曰:方今之时,复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朽余财,不以相分。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既以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为天下博大,山林远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设以为万诸侯国君,使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国君既已立矣,又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一同其国之义,是故择其国之贤者,置以为左右将军大夫,以至乎乡里之长,与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天子、诸侯之君、民之正长,既已定矣,天子为发政施教,曰:“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 秋祭祀不敢失时几,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曰:其为正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为正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强从事焉,则天、鬼之福可得也。万民之所便利而能强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其为政若此,是以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尚同为政者也。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时,天下之正长犹未废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乱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时之以正长,则本与古者异矣。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乱天下,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也。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则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为五杀。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故遂以为五杀。是以先王之书《术令》之道曰:‘唯口出好兴戎。’则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为谗贼寇戎,则此岂口不善哉?用口则不善也,故遂以为谗贼寇戎。” 故古者之置正长也,将以治民也。譬之若丝缕之有纪,而网罟之有纲也。将以运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义也。是以先王之书、相年之道曰:“夫建国设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轻大夫师长,否用佚也。维辩使治天均。”则此语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将此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治乱也。故古者圣王之为若此。 今王公大人之为刑政则反此:政以为便譬、宗於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义。若苟上下不同义,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足以沮暴。何以知其然也? 曰: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赏,吾将赏之。”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赏,则众之所非。曰人众与处,于众得非,则是虽使得上之赏,未足以劝乎!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罚,吾将罚之。”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罚,则众之所誉。曰人众与处,于众得誉,则是虽使得上之罚,未足以沮乎!若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沮暴,则是不与乡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同乎?若有正长与无正长之时同,则此非所以治民一众之道。 故古者圣王唯而审以尚同,以为正长,是故上下情请为通。上有隐事遗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使人之心助己思虑,使人之股肱助己动作。”助己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谈谋度速得矣;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垂名于后世者,无他故异物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 是以先王之书《周颂》之道之曰:“载来见辟王,聿求厥章。”则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以春秋来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严教,退而治国,政之所 加,莫敢不宾。当此之时,本无有敢纷天子之教者。《》曰:“我马维骆,六辔沃若,载驰载驱,周爰咨度。”又曰:“我马维骐,六辔若丝,载驰载驱,周爰咨谋。”即此语也。古者国君诸侯之闻见善与不善也,皆驰驱以告天子。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则此尚同之功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请将欲富其国家,众其人民,治其刑狱,定其社稷,当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

墨子 · 第六章 · 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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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子曰:“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室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役,修其城郭,则民劳而不伤,以其常正,收其租税,则民费而不病。民所苦者非此也,苦于厚作敛于百姓。是故圣王作为宫室,便于生,不以为观乐也;作为衣服带履便于身,不以为辟怪也。故节于身,诲于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财用可得而足。 当今之主,其为宫室,则与此异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之,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民难治也。君欲实天下之治,而恶其乱也,当为宫室,不可不节。 古之民,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冬则不轻而温,夏则不轻而凊。圣王以为不中人之情,故作诲妇人,治丝麻,棞布绢,以为民衣。为衣服之法,冬则练帛之中,足以为轻且暖;夏则.绤之中,足以为轻且凊,谨此则止。故圣人之为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非荣耳目而观愚民也。当是之时,坚车良马不知贵也,刻镂文采,不知喜也,何则?其所道之然。故民衣食之财,家足以待旱水凶饥者,何也?得其所以自养之情,而不感于外也,是以其民俭而易治,其君用财节而易赡也。府库实满,足以待不然;兵革不顿,士民不劳,足以征不服。故霸王之业,可行于天下矣。 当今之主,其为衣服,则与此异矣,冬则轻煗,夏则轻凊,皆已具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锦绣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镂,以为身服,此非云益煗之情也。单财劳力,毕归之于无用也,以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是以其民淫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也,夫以奢侈之君,御好淫僻之民,欲国无乱,不可得也。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为衣服不可不节。古之民未知为饮食时,素食而分处,故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其为食也,足以增气充虚,强体养腹而已矣。故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今则不然,厚作敛于百姓,以为美食刍豢,蒸炙鱼鳖,大国累百器,小国累十器,前方丈,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口不能遍味,冬则冻冰,夏则饰,人君为饮食如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虽欲无乱,不可得也。君实欲天下治而恶其乱,当为食饮不可不节。古之民未知为舟车时,重任不移,远道不至,故圣王作为舟车,不便民之事。其为舟车也,全固轻利,可以任重致远,其为用财少,而为利多,是以民乐而利之。故法令不急而行,民不劳而上足用,故民归之。当今之主,其为舟车,与此异矣,全固轻利皆已具,必厚作敛于百姓,以饰舟车。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女子废其纺织而修文采,故民寒;男子离其耕稼而修刻镂,故民饥。人君为舟车若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其民饥寒并至,故为奸邪。奸邪多则刑罚深,刑罚深则国乱。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为舟车不可不节。 凡回于天地之间,包于四海之内,天壤之情,阴阳之和,莫不有也,虽至圣不能更也。何以知其然?圣人有传:天地也,则曰上下;四时也,则曰阴阳;人情也,则曰男女;禽兽也,则曰牝牡雌雄也。真天壤之情,虽有先王不能更也。虽上世至圣,必蓄私,不以伤行,故民无怨。宫无拘女,故天下无寡夫。内无拘女,外无寡夫,故天下之民众。当今之君,其蓄私也,大国拘女累千,小国累百,是以天下之男多寡无妻,女多拘无夫,男女失时,故民少。君实欲民之众而恶其寡,当蓄私不可不节。 凡此五者,圣人之所俭节也,小人之所淫佚也。俭节则昌,淫佚则亡,此五者不可不节。夫妇节而天地和,风雨节而五谷熟,衣服节而肌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