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荆轲

· 柳宗元
燕秦不两立,太子已为虞。 千金奉短计,匕首荆卿趋。 穷年徇所欲,兵势且见屠。 微言激幽愤,怒目辞燕都。 朔风动易水,挥爵前长驱。 函首致宿怨,献田开版图。 炯然耀电光,掌握罔正夫。 造端何其锐,临事竟趦趄。 长虹吐白日,仓卒反受诛。 按剑赫凭怒,风雷助号呼。 慈父断子首,狂走无容躯。 夷城芟七族,台观皆焚污。 始期忧患弭,卒动灾祸枢。 秦皇本诈力,事与桓公殊。 奈何效曹子,实谓勇且愚。 世传故多谬,太史徵无且。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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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区寄传

柳宗元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柳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