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中 · 答周道通书 · 五 王 王守仁 明 来书云:“致知之说,春间再承诲益,已颇知用力,觉得比旧尤为简易。但鄙心则谓与初学言之,还须带‘格物’意思,使之知下手处。本来‘致知’‘格物’一并下,但在初学未知下手用功,还说与‘格物’,方晓得‘致知’。”云云。 “格物”是“致知”工夫,知得“致知”便已知得“格物”;若是未知“格物”,则是“致知”工夫亦未尝知也。近有一书与友人论此颇悉,今往一通,细观之,当自见矣。
传习录 · 卷下 · 门人黄省曾录 · 七 王 王守仁 明 问“志士仁人”章。 先生曰:“只为世上人都把生身命子看得太重,不问当死不当死,定要宛转委曲保全,以此把天理却丢去了,忍心害理,何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千百年的禽兽。学者要于此等处看得明白。比干、龙逄,只为他看得分明,所以能成就得他的仁。”